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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洋的世界
各位还记得去年那位和上海市南汇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打官司的那位所谓“黑车”车主吗?那就是我——周洋。
去年去了两次法庭,打了4场官司(两案并审),一审二审,都判我败诉!我很不服气,可以举若干个理由——
其一:被告南汇区交通执法大队自己的证人,同时也是他们的直接领导,时任南汇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交通科科长的薛建华在法庭上承认拦我车的两名男就是他们交通执法大队的交通协管员,这是一次有准备的执法行动。但南汇法院以薛建华不在现场为由,判决他的证词“系传来证据,不予采信”。
其二:虽然我没有收钱,但是法院认为我有收钱的动机,故而符合了黑车的特征,认定我是黑车。好比张三有抢银行的动机,虽然没有抢劫的事实,但是法院就可判决张三是“银行抢劫犯”一样,这是非常荒谬。 何况,我还没有收钱的念头并及时谢绝了呢!
其三:按《行政处罚法》规定: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被告程序明显违法,但是被告的证人,时任南汇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信访办的厉锋捏造了我家人信访的故事,法官不听我的质证,一意孤行,采纳被告及其证人厉锋的伪证,判定程序合法。
其四++++ 理由很多,怕大家看得烦,不说了。
于是官司虽然输了,钱也罚了,加上停车费,损失了11056元。这难道是做好事的代价吗?我非常不服气,于是乎,到处写人民来信。
上海市和南汇区的人大和相关政府部门都在踢皮球。直到我寄给吴邦国委员长的人民来信,终于又转交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了一点效果。
有人从中进行调解。等待了一个半月,终于等到最终的调结果——要我先撤诉(因为上海两家最大的报业集团为了追求哄动效应,对我的事实,添油加醋,捏造事实,播发虚假新闻,并侮辱诽谤我。被我告上法庭,现仍在审理中。有机会再向大家介绍),然后给我一万元钱。
从我的本意来讲,我非常希望司法公正,重新审理此案,我要拿回我自己的血汗钱11056元。但是考虑到各方的情绪,我也可以接受这样的一个调解结果。
但是对方一定要我先撤诉。这让我想起了去年我的车被扣初期的一件事情:2007年4月8日我中了圈套,车被扣,人被抓。随后我写信给韩正市长。2007年4月13日,我应约到南汇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信访办,当时交通科薛建华科长、一位陈姓的宣传部长以及后来作伪证的那位信访员厉锋一齐表态,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精神,把车子退还给我。他们当时要求我删除网上相关言论,我也是一口应承。
没想到到南汇区交通执法大队取车,该大队法办科科长张火陆要给我作一份笔录,说是完成一个手续就可以拿到车了。我不知是计,便同意按他的意思做一份笔录。结果真是上了鬼子的当,他们凭着这份笔录栽赃我是“黑车”。
所以,这件事给我的教训就是:不要轻易相信XX。
我的底限就是“先拿钱,后撤诉”——我要是一撤诉,以后就不能再起诉了。但是如果我撤诉后再去拿钱,鬼才知道XX会拿什么要卡我。
调解人说我不信任他。但是调解人又何时信任过我?他说调解就此中止,我说“好”。
本来就是我自己的钱,何必拿得这么窝囊呢?我很惭愧我差点当了懦夫和逃兵,现在,我的包袱又没有了。从现在开始,我又可以挺起胸膛,大大方方地与上海市南汇区城市交通执法大队以及某些有官方执照的黑暗势力作斗争了!
希望大家支持我!努力,不放弃,才到最后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