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楼lindaque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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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8 16:45
只看此人
我也来讲一下我3月份发生的人车相撞事故.
当时我们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一辆自行车在靠中心线的同车道上行驶并突然右拐,我们避让不及,骑车人被车子左后视镜带倒.当时是我老公开的车,我们赶紧下车看是什么情况,可能第一次经历这样的事故,老公也慌了,车没有熄火,手刹也忘了拉就下车了.我赶快下车就去看撞的是否严重,还好对方是个小伙子,看起来没什么大碍.我扶他站起来一看,我们的车子在很慢地移动.我一看,才发现车子没熄火,手刹也没拉.赶紧熄火拉手刹.所以在这里提醒大家一下,遇到事情千万不要慌,熄火,拉手刹一定第一时间完成,幸亏没因此而再出事故.事后想起来都后怕.
等我再次下了车,发现已围过来一大堆人,不知谁和他讲了什么,那个小伙已经又蹲在地上,并且痛苦万分.围观的一群人纷纷指责我们,让我们去给那个小伙看病.反正折腾到最后,我们的车子被警察拖走了,对方去医院检查.
星期一一起去警局,在警察的调解下,最后的处理结果是我负担对方所有的医药费并另外赔偿对方现金400多元,拖车费及两天停车费共280元我自己承担.
我赔给对方的钱及医药费都已进保并理赔到手(平安交强险),拖车费因我车子没有损失所以保险不能理赔.
通过这件事,我得出的经验是一旦发生人车事故,如果对方没什么大事,就给300-500私了,警察因为你能进保,根本不做协调什么的,一来就是拖车,所以叫警察最后还是要损失.虽然有的能进保但来年的保费要增加.况且你自己的误工费\交通费什么的损失更大.
一旦被拖了也没办法,虹口的行情是拖车费200元,停车费一天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