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楼relyace
(我爱宝石)
发表于 2009-4-6 06:16
只看此人
你已经很运气啦!
几年前,也就是这个新交规刚出台,我LG就中彩了.
也是路口碰上骑车人逆行闯红灯,虽及时刹车,对方还是跌落造成踝骨骨折(是摔的不是车碰的,碰到的是腰),结果此事历经1年半才最终解决,除了保险以外,我们还承担了1W多的费用呢!
在保代理人指导下,我们先是托关系找人开证明,证明是我们全责,否则按照警察说的最多能算我们30%责任,还是因为在路口,司机有义务避让(可笑吗?不这样保险公司就不保)
对方是民工的LP来探亲的,住在仁济医院,我LG垫付1万押金.医院一看这种情况,当然不考虑他们是否承担的起费用,最后的医药费用是近2万元(其中有一半是医保以外的,这个保险公司也没全承担)
对方也提不出具体赔偿方案,反正陪他无数次去处理,他只有一句话:赔钱!至少10万.我LG很好心,说,只要你能有依据提出了,反正全责,保险公司会出的,但是对方根本不理会.
无数次啊!
每次都是我们去接他协商,可是,他提不出具体赔偿,交警也不接受啊!
后来我们出国了,最后找他,他以为是吓唬他的,还是不配合,我们就不管了.
再后来,他看我们真的出国了,就慌了,居然通过派出所查到我妈妈家去(我LG的户口在那里),整天上门威胁恐吓啊!我妈妈总共叫过3次110.后来警察不许他上门闹了.
于是他请了律师打官司.律师把能算的全算上了,也只不过不到4万的赔偿(还包括5000的律师费)对方的误工工资根本不合格,保险公司也只承担部分的.
回国打官司,没时间耗,接受调解.一共赔偿不到3万,保险公司只赔了1万5不到.
所以,在国内,狗屁法规太多了.不碰上就是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