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楼跳动的音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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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8 10:46
只看此人
刚发生的第3天,对方打电话过来,开口就是什么时候去做事故认定去拿他的车(因为他的车是租来的,没有我们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字警察原本是不应该放车的,),接连两天打电话过来就是说拿车,(一句慰问伤者情况的话也没有..).完了我们说等医院的化验单出来在去做事故认定,对方反而气势很凶的主动把电话先挂掉,接着就去交警队把车提出来了,(不知道是不是租车公司找的关系)等我们第3天去,车已经提走了,对方的只想着自己的利益,而不去管别人的死活,像这样的人就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