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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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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fjsh 于 2009-6-6 12:3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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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有啥难!不是签了合约?还是你婆婆要求的,要知道有权利才有义务,有表面敷衍着就行了,到你家来坚决不要,一定要坚决彻底,要不以后你没有平静日子过了。“合约”的义务自然也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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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fjsh 于 2009-6-6 12:3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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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真要赖上你的话,你是躲不掉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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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合约上大儿子要负责"生老病死",  那现在PP违约在先,让她把合约先拿出来撕了吧.
不过说这么说, 操作起来有难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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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到拎不清的pp,lg又是所谓的孝子,是蛮晕的。很多事婚前没法预测,婚后左右为难,lz还是说服lg,一起跟pp斗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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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博士怎么样?也有七情六欲,也是人,难道这样就成仙了?我和你一样,婆婆在时也要什么都管,但我不听他的,孝顺她是一个问题,管家是一个问题,不能因为要孝顺她,她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现在她虽然想来看孙子,但我坚决不说要她来的话。去年底我们回老家看他们,老公说让他来,我没说话(不表达看法),自然她也就不来了 。现在你首先先把老公的工作做好,别让他以为你是为了没拿到他的财产才不让他来的,找找婆婆在你家时,影响到你们的事情!让他觉得有道理,自然就不会让他妈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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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媳和得来就多走动,合不来就“断”,实施目前的普遍做法,难道还要三从四德?
你男人是她儿子,要孝顺,不便阻止,但你就免了。大家管好自己的家人就蛮不错了
博士硕士的首先是女人,建议先把你老公调教好,否则操作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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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情买断合同"其实是遗嘱,只要立遗嘱人同意,是可以修改的.
建议修改为房产托管协议, 把价值xxx万的房产由长子托管, 你婆婆在生之年所有的花费在这总价里扣除, 在她去世后余款由长子继承或另议.你婆婆到你家或她女儿家居住, 应该支付生活费, 在房价里扣除就可.
还应该给你老公解释清楚,他必须尽孝,但婆婆和你是平等关系, 即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 对家里的事务你有一半的处置权.
老人的偏心真是不可理喻, 有时也蛮可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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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你老公要思路清楚,如果老公思路不清楚,作老婆的很累得。

你婆婆再不讲道理,你老公顶住了,你就不烦了。 关键是你的老公,而不是你的婆婆。

你的婆婆思路不清,你的老公也思路不清,和思路不清的人搞在一起很累得。

照着他们的想法吧,你肯定是活受罪。

让你的老公按照你的想法吧,我看你也难呀。

[ 本帖最后由 cicici 于 2008-6-12 14:1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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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婆婆的情况跟我奶奶家有点像。我爷爷去世早,当年爷爷奶奶的私房动迁分了两套两房两厅,我大伯趁我爸出差,竟然一家人(他家有两个儿子三个女儿)二话不说搬进去占了房子,当时我和妹妹都很小,我爸妈去找大伯理论,他一把鼻涕一把说家里困难没地方住,我奶奶心软了,跟我爸说要把房子都给大伯,然后说以后“生老病死”全由大伯负责,我大伯当时一口答应来着。
结果大伯搬进去没几年,得了喉癌去世了,那年我读初中,后来奶奶所有的照顾和身后事全是我爸爸和姑姑们负责的,房子也要不回来了。
我的感觉是,所谓的亲情买断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应先不说,自己的亲娘,到时候她反悔了硬要你照顾,或者哥哥有了什么困难不能照顾了,难道你面孔一板真的按合同来不管不顾她?

[ 本帖最后由 Sally妈妈 于 2008-6-12 14:1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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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进来后受罪的是你,难道到时候你老公会帮你处理这些,不让来.

当然,对老公说的时候不能很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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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fjsh 于 2009-6-6 12:3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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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奇怪,你LG有什么好不高兴的,自己女儿学习重要,还是姐姐的孩子考完试玩重要.再说,等女儿考完试还有大把时间可以过来玩,很正常合理的做法么.
引用:
原帖由 fjsh 于 2008-6-12 14:41 发表 \"\"

是啊,可怜我老公一介书呆子,死要面子啊,我老笑话他,人长得又不漂亮,死要这个脸皮干什么?
   昨天晚上,他姐来电话了,说是女儿高考好了,要到上海来玩,到我家住一阵子。可现在到了期末了,是我们一学期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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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就觉的累.
老公思路不清,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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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嘛那么死要面子, 我不高兴一样和我公公吵架(很奇怪的, 和婆婆超级好, 就没和她生过气, 小矛盾都没有), 吵完也没事, 我GP一致认为, 我人好, 就是个直肠子,说话不经大脑。
我爸妈得罪我, 也一样和他们吵, 吵完拉倒, 不影响感情。
死要面子活受罪, 这事我不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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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合同有与没有并不重要,养老人不是办公司,并不是根据合同来的。前面有MM也说了,老人把房给了其他子女,也约定由该子女养老人,可最后还是由自己这一系养老送终。谁都有老的一天,现在推老人的做法不好。老人的财产是老人自己的,给哪个子女由老人说了算,而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的责任,有的子女不兑现他的义务,但这并不给自己理由也不赡养老人。
当然,非血亲相处的困难大家都有体会,一个不好相处的老人的到来会极大影响自己的婚姻和家庭生活,楼主或者可以这样,你们出钱给老人,让她自己或和大儿子或和女儿生活,如果她和哪家都过不到一起,也可以自己独过,只要离子女不远就行。如果她坚持一定要来上海,就为她在附近租个房子,维持保持适当距离的共同生活,在保证自己家庭生活不变的同时也赡养了老人。
对于其他来人,因为你们没有照料的义务,可以为他们找好旅馆,帮他们安排行程,适当提供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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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你老公有点为难,所以楼主要多替他考虑些。别让其他事情影响了两个人的感情。
婆婆偏心,以前又累积了很多矛盾,但是毕竟是老公的妈妈,能让的还是让一让,不看僧面看佛面。
如果经济情况比较好,多出就多出点。如今我们都是上有老下有小,辛苦点吃点亏也没啥,人不都是这么过来的么。想开点,别计较得失,老公恩爱,女儿健康,就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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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义务免除的约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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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财产分配不公,确实心里会不舒服,但以这个拒绝养老,好像太不近人情了,何况养老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即使老人写过这种合同,从法律、道理上也都站不住脚。还是和LG沟通下,有什么办法让他出面让老人更能理解做媳妇的难处,更相互体谅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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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上海话:吃大户,用大户,最后消灭大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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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都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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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菁菁妈妈 于 2008-6-12 21:02 发表 \"\"
老人财产分配不公,确实心里会不舒服,但以这个拒绝养老,好像太不近人情了,何况养老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即使老人写过这种合同,从法律、道理上也都站不住脚。还是和LG沟通下,有什么办法让他出面让老人更能理解做媳 ...
看了这么多妈妈比较中肯的回复,心里好受多了.老公老怪我不能容忍他的家人,但我觉得我还是比较宽容的;很多时候大家和小家很难两全的情况下,也只能舍大家,保小家了;我的想法是,若投之于梨,能报之于桃的话,咱就应该做得更好,或投之于梨,不求报之于桃,能理解你的心意就ok了,否则让我一味的容忍,心有所不甘,虽然对方是老公血脉相连的亲人;到WW来倒酸水,很想知道大家的看法,是不是我真的不应该拒绝?
    很清楚亲情是无法买断的,也不是不想尽赡养的义务.只是在有很多隔阂,无法沟通的情况下,为何大家还非得在一个屋檐下生活(老人有自己独立的房子)? 对于老人的一些不可思议的想法,明知不是很讲理的地方,我们做小辈的该如何对待,只有忍吗?对于老公的一些让你不开心的做法,是嫁鸡随鸡,顾全他做为大男人的面子,做个贤内助,还是发挥我们作为内当家的威力,为小孩为自己,大声地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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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认同楼上有些妈妈关于赡养老人的观点。确实,赡养老人,每个子女都有责任义务。但是如果老人订立的那份合同是真实意思的表示的话,那应该是效的。因为法律不仅规定了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也规定了义务和权利对等的原则。如果楼主的婆婆的大儿子未能尽到义务的话是不能享受权利的,就象有些子女非但没有赡养老人还虐待老人,他的继承权可被剥夺一样。当然,如果大儿子因为特殊情况确实没有赡养老人的能力那就另当别论了。
        其实楼主现在的问题不在于这份“合同”上,关键问题还在你老公身上。如果你老公愿意一味地愚孝下去,那是谁也没有办法的。你的反对只能是徒增矛盾而已!
       在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赞成楼主适度地孝敬老人,但是也要让他们明白这是因为你的贤惠,谦让,顾全大局,有人情味,而不是理所然该他们的。(因为有所谓的“合同”在先)
         一味的低资态也是不可取的,也要让他们知道你也是有感觉的,有脾气的。别太委屈求全了!不能让人占人便宜还卖乖,把你当冤大头看!
         其实明白楼主的心态,你很爱你老公,不在乎那房子给谁,不在乎多出点钱,多付出一点没关系,但你的底线是你的家庭!不能接受小家庭被他们这样无意义地扰乱了正常秩序!
         还是多和你老公沟通吧,这才是重中之重!

[ 本帖最后由 sharon616 于 2008-6-13 00:0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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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6#sharon616 的帖子

有水平,佩服。虽然我也是这么想的,也会这么做。但是写不出这么长的东东。

[ 本帖最后由 cicici 于 2008-6-13 10:1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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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LG沟通好很关键.和PP家要坚守互不干涉"内政"原则:

1.你不要管他们家内部的事,不管是那份合同也好,谁养老人也好,那是他们几个子女之间的问题,由他们自己解决.你能做的就是对老人始终保持应有的晚辈对长辈的尊敬和孝敬.

2.请你LG家的人,包括你PP,也不要干涉你们小家庭的事情.她要来住,随时欢迎,但是为了便于你们安排,请她可以提前几天打个招呼.住在这里什么也不用她做不用她管,照顾好自己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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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haron616 于 2008-6-13 00:01 发表 \"\"
不太认同楼上有些妈妈关于赡养老人的观点。确实,赡养老人,每个子女都有责任义务。但是如果老人订立的那份合同是真实意思的表示的话,那应该是效的。因为法律不仅规定了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也规定了义务和权利对 ...
写得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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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大半天才明白楼主的LG是外地人。所以问题那么多。所以门档户对,远亲不如近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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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合同好像没有法律效力的吧,因为民法明文规定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到时你大伯哥要求按照法律办事,你老公出示这份合同的话,貌似没有用的。何况你老公到时会出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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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我们作为内当家的威力,为小孩为自己,大声地说不?

就是应该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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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4#fjsh 的帖子

和我们家一样。去年暑假来了,今年暑假说是还要来。他大姐带2个孩子来,我们家也就2房的,所以她们一来,我就带女儿去我妈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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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关键是要立好规矩,房子是你的,你说了算,"双面胶"里不是有一句话么,"一个家只能有一个女主人",要让老公的家里人知道---这个家我说了算,当然包括自己的娘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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