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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健身] 消费者就是弱者吗?“卡玛瑜珈会馆”霸王条款

消费者就是弱者吗?“卡玛瑜珈会馆”霸王条款

3月21日,我家小波由外婆带着去浦东商城路上的卡玛瑜珈会馆上课程,之前多数是我陪伴她的,我和小波各有一张会员卡,我的是年卡,小波的是次卡,当时认为为她办理年卡不实用,使用也就是周五下午和周六周日。我上班或者有事时就由外婆带着去。小波从去年的8月开始练习瑜珈课程,相当的喜爱。也就一直坚持到现在,和里面的老师学员都相处和谐。3月21日在上了1个半小时的课程出来后,前台的服务员在记录时,突然对外婆说:“以后你陪伴也要算一次。”外婆一时没有搞明白,就问了:“我已经六十多了,没有要上你们的课,只是陪孩子来,怎么要算我一次呢?”前台服务员眼睛一白:“因为你用了我们的水洗澡了。”真是听不懂了,小孩子9岁,未成年,瑜珈练习完一身汗,洗澡是应该的,也是会员应该享受的。但是由于会馆的洗澡地方笼头高,水温不易掌握,外婆帮助孩子洗澡,并且身体弄湿了,擦干总是可以的吧。这也要算一次和孩子一样的课程,那还好了,化多少钱,谁会特地到你们会馆来洗一次澡?谁会主观上来这里就为了洗澡呢?当时我正好下班后来接他们两个回家。这一幕碰上了,我和妈妈都想不通,孩子也很疑惑地看着。他们里面一位自称是店长地人,走过来,问了两句,就矛头一致指向我们:“我们有规定,两个人进来,就要算两次!”这样地一句回答,让我寒心。当初办卡的时候,销售人员并未有说明消费情况中有这条,现在却不顾消费者的利益,强行单方面要求我们这样的消费。我认为是一种强制,欺骗的行为。并且,态度嚣张。本身来说,我和小波一起去练习的次数多,外婆带去也是偶尔,但是,这家瑜珈会馆只图眼前的蝇头小利,却全然不顾我们消费者的实际情况,没有为我们设身处地地考虑。当时办卡的时候,是小波签的名,那么作为未成年人,他们有没有考虑到相关会产生的某些情况呢?并且,我由于发生这件不愉快的事情之后,就打算为自己争取应有的权益,于是投诉了消保委,至今未有明确的回音,只是消保委的人在协调中说这家会馆坚持要有这样的消费,这件事同时也引起了新闻晚报社的关注,约我前去说明情况,是一位白老师接待的,当时也和会馆的人联系了,他们一会说负责人不在,一会说不知道联络方式,等白老师说我们今晚见报,才通知了那位所谓的店长,但是那位先生开口就态度恶劣,说是我们有规定,还诬蔑说这位报社的白老师是我的朋友,才会帮助我的,真是笑话,连白老师都摇头说这种地方你去办什么卡?什么样的人,有怎样的素质,才能做好自身的事业,像这种人,只会坍台。现在还没有白老师给我确切的消息。至今,我和小波都没有再去会馆,担心到了那里见到我们他们会有不一样的态度,我不希望孩子受到伤害,小波很想去,但是同时又很担心,外婆不陪我洗澡的话,我怎么办?之前,有过一次,我在的时候,小波动作快,自己去开水龙头,结果出来的水势很大,又很烫,她一下子跳开,差点滑到的事情。我怎么会为了适应他们的这种规定而让小波,独自洗澡呢!如果出了事情,经过这件事,也能想象得到这家会馆解决问题的态度和方式了。外婆现在也不同意再陪孩子去了,上周我由于有事情,周六,日都不在上海,小波一人和外婆待自家很无聊,想去练习,但是有不敢。这周的双休日,我们要外出扫墓,孩子又要和外婆一起了,她已经在抗议了,那我又该如何办呢?现在想到这件事,就觉得烦恼,一个消费者就该这样被商家摆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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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希望是这样的结果,很希望高兴妈看我的帖子,我很欣慰,但是他们这家会馆还说有规定呢,就是买了卡,任何理由不得退。真是碰上了黑心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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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是你很高兴,进来一看,没想到是这事
一,去浦东消费者协会投诉
二,看下这个楼的业主是哪家,去向它的业主(就是租给它房子的)投诉,一般这些租赁做会馆的都会给房东一点面子,而房东又是不想有麻烦事的那个
但是,不管如何,建议还是换一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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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表同情,不知孩子多大了,锻炼一下她吧,不管洗的干净与否,让她自己来吧,或者回家洗。怎么总有这样的事发生?
前天我的电瓶车,在威尔士世纪公园店外还没停半小时,电瓶就被偷,找了店方,也没结果,陪了一张快到期的美容券。。
前年在一私人舞蹈工作室给孩子办了一张芭蕾卡,没上几次,居然关门了,给我们的答复是,大房东欠款房屋被封,官司已在法院,等有了结果再解决赔款的事,这事已经快两年了,也不知怎样维权,只有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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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不能用楼主的年卡吗?

如果……只是如果…… 一开始先主动找负责人客客气气地打个招呼,也许事情会不一样?这种事都看当事人当时的心情……

现在这样,肯定不要再让孩子去了,安全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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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大家的关系哦,我也不想出现这样的情况,外婆带大的孩子比较娇气,小波还不会自己洗澡,不过我会教她的,只是水龙头开的时候连大人都要小心谨慎,怎么能让孩子一个人操作,如何放心得下呢,我的卡,外婆不能用,因为,要本人使用。我已经很遵守他们的规定了,从来不混的,每次都是小波算自己的卡次数,我用自己的,还闹出这样的事情。也搞不懂,就为了一点水,他们如此大动干戈,让我们消费者难受吗?这样值不值得。到旺网上来一吐为快,让我憋闷了好久的心情舒畅了很多呢。另外,还有好消息,就是我之前在旺网上发布公司招人的消息,也经过旺网妈妈的相应,顺利地招到了合适地人选。让我更加爱这里了。自己还为这位妈妈争取了更好地待遇。现在等安排好位置,就等这位妈妈一起上班,成为好同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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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女练瑜伽老人陪须收费 会员质疑霸王条款
www.jfdaily.com 2008-3-31 12:23 稿件来源:解放网—新闻晚报
  一位60多岁的老人陪同9岁的外孙女到浦东浦城路172号3楼的“卡玛瑜伽馆”参加训练,却被前台服务员告知要算两个人的费用,并称是瑜伽馆的“规定”。当老人认为这是霸王条款,要求退卡时,“经理”又称退卡也另有“规定”。昨日,读者邢小姐向本报读者热线投诉了该馆。

  陪同要算人次

  3月初,刑小姐在浦东浦城路172号3楼的“卡玛瑜伽馆”为9岁女儿办了一张瑜伽训练课程卡,并预支了3600元的费用,该卡一年内可以参加训练60次,当时还签了一份“协议”但该协议签好后就由前台收去了。
  3月21日,邢小姐的母亲陪同外孙女到“卡玛瑜伽馆”参加课程训练,训练结束后,前台服务员说,你下次再来就要算2次了。
  “为什么?我这个年纪总不见得也参加瑜伽训练吧。”母亲诧异地问。服务员回答说,“因为你洗澡了”。
  “给小孩子洗澡,大人弄湿了总得擦一下吧。”母亲说。但服务员表示,这是规定,进来就要算人次。
  邢小姐很郁闷,小孩子参加训练后满身汗水需要洗澡,大人总得照料一下。9岁女儿是未成年人,外出或参加活动必须有监护人的照料,即便“协议”上有规定,但也与青少年保护法所悖。“卡玛瑜伽馆”的规定显然是一种霸王条款。
  邢小姐为此与“卡玛瑜伽馆”交涉。主管却说,无所谓的,你去投诉好了,我们就是有这个规定。

  退卡亦非易事

  记者随后联系了“卡玛瑜伽馆”,一名自称经理的男子在电话里说,“这是次卡,次卡的概念就是来一次算一次,一个人算一次。”记者问,那大人陪同小孩就要算两次,这样的规定是否事先告知消费者。
  男子表示,这不是告知的问题,因为次卡就是来一次算一次。当邢小姐提出要退出这样的训练时,男子又回答,这个问题还没有解决好,不予退卡。邢小姐纳闷,这究竟是谁没有把问题解决好。
  记者从卡玛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传真给本报的“会籍合约”上看,该合约中并没有限制家长陪同小孩参与训练的相关事宜或规定,但把所收取的3600元是作为会籍费,在会籍条款的第2条中却“规定”已支付的入会资、会籍费不可退还。
  28日下午,该公司给本报的回函中表示,对会员未作出任何霸王举动,未伤害到任何会员的利益;公司不是公共浴场,有权对没有消费的顾客告知不可以使用本会所设备,对于60多岁老人陪同外孙女来训练,即使在进去擦一把的情况下,也未对这位老人收取费用,只是友好的提醒。至于邢小姐执意退款的问题,这份回函并没有作出答复。
  对此,本报将继续关注。
这就是我投诉的新闻报社的相关报道,希望大家可以提高警惕,引以为戒.至今这家会馆未有任何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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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有点不太合理.孩子这么小,如果没有人陪,怎么上课啊?这样的条款从理论上也弄不通啊.
例子很简单,旅行团会让小孩子没有任何陪同的情况下单独旅行吗?
答案我想各位都能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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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小猴子哥哥,我就是不想让消费者的权益随便他们摆弄而坚持要有个说法,现在对于这家会馆相信旺网的爸爸妈妈们应该有所警惕,他们既然无所谓,那就是说明这家更是没有企业精神的公司。我相信我再去的时候应该昂首挺胸,理直气壮地质问他们还会这样做吗?我将对此付诸法律,看他们还怎么嚣张。因为当时小波也在场,我说过的话,她都记着。也就让我更加要如此做了,也算是给她一个交代,妈妈做事是认真地,言出必行,让她也明白这个社会不是都完美的,但是可以自己争取解决问题才是最终的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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