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我是考粉 于 2008-3-29 22:37 发表
你没看天涯的那个贴子么? 让校长下池塘捞尸体, 逼校长向尸体下跪, 这个完全是人格的侮辱.
如果说校长有责任, 那也应该通过正常途径处理. 人格的侮辱暴露的完全是人性的消失.
在那个妈妈自己的博克里也提到 ...
说这话你有没有人性啊?
先不说责任在谁, 是家长的责任,老师的责任,或者说是我们这个社会的责任.
但有一点,你说这话有没有人性啊,人家孩子都没有了,就一个孩子啊, 你要求人家在这种情况下冷静,走正常途径, 还谈什么人格的侮辱,换了你你能做到? 学校根本就没有体会家长着急的心情, 开会研究,慢慢吞吞,官僚主义,尽想着怎么维护学校的名声,怎么保住自己的乌纱冒,怎么推卸责任. 挨打了,活该. 就算人家在那种情况下,冲动打错了,也不该集体情愿.人家孩子毕竟在学校里出事的,就不能体谅家中的心情吗? 有人性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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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QIQI的MAMA 于 2008-3-30 13:25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