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9楼红孩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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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5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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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位教师是有责任的.这种责任表现在她对她所教的年龄段的孩子缺乏了解.而不是有些人所说的她逼人自杀.
无论如何孩子是在她处理该事和监控中出的事,如果她能处理得得当点,或许能避免惨景的发生.
有些人以为孩子的抗挫折能力不够是造成自杀的根本原因,我不敢苟同.大家都是成人,都是过来之人,应该知道一个人的一生,最敏感最脆弱的就是这个年龄段.索性很小什么都不懂,骂完打完马上就笑嘻嘻了,索性成年,各方面都成熟,抗压能力大大增强,11岁的女孩子,生理,心理开始从孩子向大人方向转换,开始有自尊心了,开始有荣誉感了,开始想自己担当点什么了.但这种感觉却表现得娇嫩,很脆弱.因此,老师在伤害孩子自尊心的问题上,和低年级小朋友的处理力度应有区别.要给孩子留有余地.实在不能理解,老师为何不能电话与家长联系,让带回家教育?偏要当着孩子面向家长告状,老师希望看到什么?是家长当面骂孩子一顿,还是打孩子一顿?
如果老师能将这件事放到班会课上让大家讨论,让那个女孩说说自己的理由,通过辩论,适当引导,教育效果不比告诉家长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