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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ikemom 于 2008-3-21 17:30 发表 开过会了 税务局的人明确告知:今年一季度预缴时,以前年度的亏损不能弥补
原帖由 million 于 2008-3-22 17:29 发表 后来,和税务所的联系过,是不可以弥补的,先预交,年终再清算,静安税务所是这样的,不知道其它区的税务所是怎样规定的
原帖由 家有馋宝宝 于 2008-3-26 08:48 发表 浦东昨天开会了,不能弥补以前年度的,但是当年度的可以弥补。即如果1季度亏损,2季度盈利,可以弥补的
原帖由 一维妈妈 于 2008-3-26 09:34 发表 昨天开会了,1。不能弥补以前年度的。 2。如果如果1季度亏损,2季度盈利,也不可以弥补的--原则上是这样。 (但税务局还在向上面反映,不排除出新的规定,允许当年以前季度亏损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