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旧公司的最后工作日期是12月31日,退工单说好1月4日去取(HR说12月初的离职证明上已经写明了31日作为最后工作日,不管哪一天去拿退工单,新公司都是应该照12月31日开始的)。
新公司的“聘用通知”上本来是写12月中下旬上岗的,后来口头商定同意推迟到12月31日离职。现在的新合同上要写1月2日入职(说1月1日休息不算),那么我的劳动手册上难道变中断了1天?而且新公司的规定上只有1月1日~12月31日全勤才有14个月工资的,现在怎么算啊?
请专业人士帮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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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indy 于 2008-1-4 00:49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