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rosemary“发生在星期六的一件事”的这个帖子,我不知道该支持谁。
这里,我想先说一下前段时间在中央台看到的一档法律节目:
丈夫和妻子为了谋生,去了南方某城市打工,并开了一个好像是发廊之类的小店,后来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有人来敲诈丈夫,为此,丈夫不得不和妻子假离婚,以便把财产转移,当时妻子已经怀孕在身,在离婚协议中,丈夫购买的一套价值40万的房子全部转移到妻子名下,在签字的前一天,丈夫又把几十万的资金也转移到妻子名下。
几年过去了,生活开始风平浪静了,丈夫想和妻子复婚,可妻子说什么也不同意,于是一切便诉之公堂。
法庭上,自然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妻子说他们之间是感情不合才离的婚,根本不存在什么假离婚之说,丈夫则说,他们之间感情是很好的,当初只是为了防止别人的敲诈,才假离婚,并财产转移的,而且,在众人面前,在妻子口口声声说他们没有感情的时候,他还是说,如果现在妻子同意复婚,他还是可以原谅妻子先前所说的一切。
结局是可想而知的,丈夫输了这场官司,输了他所有的财产,他本来想,如果不能复婚,至少可以把那栋房子要回来,他可以把自己的父母从乡下接到城市。
就象rosemary的LG所说的,法律是公正的,离婚就是离婚,没有真假之说,有的只是在玩弄法律。
可是,从情感的角度来讲,男主人公真的应该是什么都得不到了吗?看到节目的结尾,男主人公父母的眼泪,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有时候,觉得,如果有评审团就好了。
从来不知道,自己竞如此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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