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雷雷妈
(天天好心情)
发表于 2006-1-16 19:24
只看此人
对儿童交往行为评价的思考
儿童的社会交往行为包括父母与儿童的交往行为、儿童之间的交往行为以及儿童与他人(长辈)的交往行为。而如何对孩子在这些交往中表现的行为进行评价,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会有不同评价的结果,包括儿童的父母,儿童之间,对同一行为的评价结果差异也很大,不太可能一致。而儿童自身,因为缺乏一定的认知能力,无法衡量和判断自己的交往行为是否得当,多数情况下是对他人的模仿,这样,环境物理结构的影响就非常重要。还有,当传统的道德行为规范教育与现代的教育理念发生冲突时,我们如何去引导和规范儿童的交往行为,也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课题。
一、还要不要讲“孔融让梨”的故事?
儿童无论是在与父母、他人还是和同伴之间交往时,父母的教养和育儿观念将直接得到反映。我们一直用传统的道德评价体系来规范我们自己的行为乃至儿童的行为,大多数作为做人的美德被传承。但在现代社会,价值评价体系随着社会压力的增加和人的认知观念的变化已经发生了突变,与传统的道德评价体系有着不兼容的矛盾。譬如我们在教育儿童在与他人分享食物时,我们会自然引用“孔融让梨”的故事,用孔融的行为来作为评价儿童与人交往行为的标准。我们忽略了儿童内心的真实想法,他(她)在某个特定的时刻或者面对某个特别喜好的食物时,他内心是特别希望得到自己拿到的那个最大的“梨”,因为他的理由很简单:自己既然已经先得到了,而且又是自己最希望得到的,那么就没有理由让自己拱手让出来。而这样的想法却正好符合了现代社会日益强化的竞争意识对人提出的的要求,那就是要把握先机。
谦让的结果会赢得父母和他人对儿童行为的高度评价,但违背了儿童自己的真实意愿,也使他丧失了竞争的优势。面临这样的局面,我们必须审视我们的教育观念。对传统的道德理念,我们有责任也有必要来发扬光大,但我们同时也担负着培养儿童逐步适应社会的能力的重任。所以,我们要学会融会贯通,在传统和现代的两种相互碰撞的教育理念里寻找一条通道:那就是——无论是传统还是现代的教育理念,它们的共性都是在寻求最佳的教育方式和教育结果,让儿童沿着良性发展的轨道成长,在人性和能力方面达到双赢的效果。
既然我们找到了这样的一条通道,我们接下来的工作就是运用好它。一方面,我们首先要学会尊重儿童的意愿,给他充分自主选择的权利,这样做的结果也许就是他不会选择放弃他最大的“梨”,我们不能把这样的结果判断为最坏的结果,因为这是我们自己对交往行为界定的一个标准,它往往会影响我们对孩子交往行为的真实判断。另一方面,我们要学会解释和说服,我们要在他作出自己选择的前提下,给儿童一个能让他接受的理由:因为对方比你小,你负有关爱和照顾的责任;因为对方是朋友或者客人,你负有招待让对方满意的义务;因为你的礼让,会给更多的人带来快乐和感激等等。我们不能期望着一次的教育就能改变儿童一生的交往行为,所以我们必须学会有耐心。
二、该不该表示愤怒?
“在我们自己的童年时代,没有人告诉我们如何处理生活中不可避免的愤怒情绪。我们受到的教育让我们对自己的愤怒感到内疚,在表达愤怒时有一种罪恶感。我们相信愤怒是不好的,愤怒并不只是不好的行为,它还是一种重罪。对待我们自己的孩子时,我们努力忍耐,事实上,忍得太久,迟早我们会爆发出来。我们担心自己的怒气会伤害孩子,所以我们忍着,就像一个游泳者屏住呼吸一样。但是在这两种情况下,忍耐力都是相当有限的。”(摘自《孩子,把你的手给我》)
愤怒是人一种正常的生理、心理和情感表现,也正因为人的忍耐力是相当有限的,所以我们不但要客观地表现我们自己的愤怒,而且还要教会儿童如何看待他人和表达自己的愤怒,这是交往的行为里必须要正视的问题。
我们都有这样的体会,当我们要教会儿童养成一种良好的行为习惯时,往往要付出很多的精力、时间和情感,包括愤怒。譬如,我们要求儿童学会自己收拾自己的学习用具,如果你是一个明智的父母,你会明白教会他自己去做比你代替他收拾要重要的多,尽管这样很多时候你会很累很烦甚至很生气。在你不厌其烦地指导和提醒之下,儿童还是常常会犯下丢三落四的毛病,这时候,适当地表达自己的愤怒也是一种沟通和交流的手段,让儿童明白父母的愤怒是自己不负责任的行为导致的,是可以避免的。当然,父母在表达愤怒时,说出自己愤怒的心情比指责孩子的不是,效果会更好有些。
在儿童相互之间的交往中,愤怒的表达也是影响他与同伴交往行为的一大因素。我们所做的,一是教育和引导他如何学会克制和表达自己的情感;二是告诉他愤怒是一种代价很高的情感,“发怒不应该招来更多话,药物不应该比疾病更糟糕。”我们要让儿童明白,表达愤怒是让自己得到精神上的一些轻松和解脱,并给对方一些启示,而不是对自己或对方的惩罚和报复。
三、是不是好孩子?
儿童在特定的阶段表现出来的与人交往的行为方式会有所改变,从最初的“鹦鹉学舌”到羞怯的“难以启齿”再到后来的“有礼有节”,是一个自然的符合心理成长的过程。
儿童在刚刚说话的初期,他一方面是被动地接受大人的训导,一方面是因为对语言的高度敏感和兴趣而主动的模仿,这个时期与他人交往中的行为是不具备评价条件的,即使得到评价,他也没有接收这些评价的认知能力。很快,我们又会发现,儿童在开始凭借自己的判断和好恶来观察他人的时候,他不再容易接受大人的意志,与他人的交往中更多地表现为羞怯和漠然,这是一个最容易产生行为评价误区的阶段。大人又会犯这样的错误:用自己已经定性的道德行为模式来规范和评价儿童的交往行为。这样做的结果常常适得其反,儿童会在心理上留下自卑的阴影,更多的是埋下叛逆的情绪。所以,这也是儿童交往行为的一个重要时期,不容忽视。家长应理解儿童的心理发展特点,给予他们决定自己言行的宽松环境,但可以适时给出自己的建议和评价。
值得庆幸的是,“柳暗花明又一村”。随着孩子的成长,他们的认知能力不断增强,他们自己的道德观和价值观开始逐步形成。而且,他们已经开始学会了观察和体会,学会了对自己的交往行为的判断和反省,并溶入了利益的成分。人们会发现:他们开始懂事了,有礼貌了,对人对事有礼有节了。人们也会因此而原谅了孩子以前所有的过错,一切看来,他们都是好孩子,是不容置疑的结论。
综上,我认为,儿童的交往行为这样的一个课题,值得我们去研究和探讨,可以结合社会、家庭和学校教育的方方面面,从社会学、心理学等角度去构筑一个多重层次的行为评价体系,这样对儿童的成长和教育会有很好的指导作用。
(王佩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