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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 贵州新教案

贵州新教案

贵州新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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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新教案

2015-12-11 张坦 北京生命之泉书店

编者案:张坦先生曾担任贵州省宗教局的领导,是当时贵州省最年轻的处级官员,后辞职从事文化及商务工作,著有《“窄门”前的石门坎》一书,再现了传教士柏格理的事迹和被誉为“苗族文化复兴圣地”的石门坎当年的信仰盛况。受此感召,张坦先生后来在贵阳活石教会受洗归主,并创办了尼哥底母查经班,本文是张坦先生对近期活石教会受贵州民宗局逼迫的回应,张坦先生不以曾为宗教官员为强夺,而是有理有据地陈述事实,那些张口必言“依法制国”的人,是否有愧?
   

2015年12月9日,世界人权日前一天,在澳洲探亲的我从微信上看到:我的教会 — —贵阳活石教会被当局取缔、查封,牧师被推揉呵斥关押拘留,数百弟兄姊妹分别遭 到跟踪、限制自由、屏蔽通信、约谈、威胁、扭打。过程中执法人员故意用粗暴手段 对待牧师和弟兄姊妹,意图引发冲突,便于将事件升级好抓人关人,可是牧师和弟兄姊妹回 向他们的只有怜悯的目光。毫无征兆地,我忠实的瑞士手表忽然在“9”上停了下来,似乎要将这个日子定格于历史。


是的,这一天注定要被历史记住。我只是纳闷:为什么又出现在贵州?历史上贵州就是一个教案频发的“教案省”,近代《北京条约》签订后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第一起教案,就是贵阳的“青岩教案”。事发在清咸丰十一年即1861年。是年端午,当地民众按习俗 “游百病”,路过姚家关天主教大修院门前时,高诵:“火烧天主堂,洋人坐班房”挑逗,与大修院修士发生争吵,争吵后并没有酿成事端。当时中国处在传统社会向近代社会的转型时期,“门户”逐渐开放,各种矛盾十分尖锐。在此之先,贵阳官方的预备干部——候补道儒生缪焕章编撰并刊印《救劫宝训》一书,鼓吹“屏黜异端”,煽动反天主教的舆论。此举得到贵州巡抚何冠英和提督田兴恕的高度重视,二人遂联名发密函至全省各地方政府官员,要求“对欲图传播天主教淆惑人心者,以外来匪人看待,随时驱逐,或借故处之以法。” 青岩团务道赵畏三,本是一介儒生,膝下六子,竟出了四个举人和一个状元,算得上是贵州省的“第一读书人家”。赵畏三以其儒家“卫道士”的本色和“青岩团务道”的本职,立即按何冠英、田兴恕的命令,借题发挥,将大修院看门人罗廷荫、修生张文澜、陈昌品, 大修院女厨工王玛尔大斩首(四人也成为中国被罗马教廷封圣的第一批圣人)。“青岩教案”是之后更大规模的“义和拳案”的预演,它们的模式都是“道统”自居的知识分子作舆论倡导,“政统”的统治阶级公开或暗中操纵和支持, “饭桶”的愚民百姓充当炮灰。


     基督新教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第一起教案,同样也出自贵州。那就是“旁海教案”,事于1892年。中华内地会的澳大利亚传教士明鉴光在苗族人地区建立教会,支持苗族信徒的正当权利,引起长期压榨苗民的汉族官宦大户猜忌,明鉴光因此被会党领袖许五斤所杀。这是内地会在中国第一个殉道的传教士,一同殉道的还有第一个苗族教徒和英文翻译潘寿山(他曾经把四书五经翻为英文和苗文)。“旁海教案”是一起普普通通的教案,本身没有多少内容供历史记载,可贵的是这次教案的处理原则首次体现了《圣经》的精神。内地会在贵州安顺传教的党居仁受命处理本次教案,党居仁顶着英国领事馆的压力,坚持不按教案索取赔款,他认为内地会的传教士是自愿来中国传福音,他们的殉道是光荣的道路,是自己背起的十字架,不应该由“他们所做的他们不知道”的“未得之民”来赔偿。 这个教案的处理原则后来成为内地会教案的处理原则,后来在义和拳乱中内地会被杀传教士最多,但均没有要求赔偿。


     在贵州载入史册的还有开州教案、遵义教案以及“文革”中发生的威宁教案。与青岩教案和旁海教案一样,这些跨度一百多年的教案,都有一个共同的结局,那就是它们都得到了政府方面的平反昭雪。我相信昨天发生的“活石教案”也将得到同样的待遇。此时让我回忆起1983年我初到贵州省宗教局工作时参与平反“杨志城反革命集团案”的情景——那也是一起教案。杨志城牧师并那些同工与其他受不公平对待者不同,他们并没有计较于几十年的不公平对待,并没有要求赔偿和安置,而是抓紧被耽搁的时间做一件事——传福音。当时我不懂得是什么样的精神支撑他们的行动,从昨天仰华牧师面对执法者挑衅而充满怜悯的目光中,我再次读懂了杨志城们平安喜乐的生命态度。
  

在前天我发出的《请为贵阳活石教会代祷函》中,我简单介绍了一下活石是一个什么样的教会。作为现在的基督徒、活石教会的会友,曾经的贵州省宗教局分管基督教的处长、长期研究宗教政策的学者,我相信我对活石教会的观察是比较全面和客观的。


我在《代祷函》中我写到:“活石教会从成立的第一天开始就不是一个‘地下教会’,他们公开租赁办公大楼聚会,每一次重要活动都向政府宗教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备,活动公开透明;他们建立并民主选举了执事会进行事务、财务管理,建立了若干管理制度,管理公开透明;他们多年来主动向有关部门申请登记,主动接受政府管理,组织公开透明;他们有与世界各大公教会一样的‘信仰告白’,传播一样的基要真理,信仰公开透明;他们在教务上独立自办,严格自传自养,是真正意义上的三自教会”。


我这里记载一些我了解的片段,用执政党在十八大上提出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参照,让大家看看活石教会是和谐社会的正能量还是非法组织。在活石教会,你会看到很多弟兄姊妹家庭都有带残疾的儿童。后来我了解到这是教会在政府有关部门许可和支持的情况下,帮助会众开展的弃婴领养事工。这些弃婴生活在弟兄姊妹提供的临时家庭里,得到很好的心身照料,一直到国家找到正式收养他们的家庭。多年来,这个项目收养了1600多名弃婴,帮助建立了1600多个幸福家庭,也挽救了1600多条小生命。在活石教会弟兄姊妹开办的“爱之家”里,我们看到福利院的孩子被每周轮流接到这里,吃一顿热饭,洗一个热水澡,理一个发,换一身干净的衣服,感受一下家庭的温暖,同时学会一些生存技能,以便于长大后在社会上成为一个有用的人。我见过其中一位身带残疾的青年,他六岁时被他的亲生父亲从四川带到贵阳火车站丢弃,他因而仇恨社会仇恨人类。是“爱之家”把他收养,作了四次手术使他能够站立起来,并且教会他做面包的手艺使得他可以自食其力,最重要的是用爱温暖了他那受伤而冰冷的心。现在的这个残疾青年,也把他的关怀送给与他一样不幸的孩子。


我们再来读一下2015年4月30日《贵州都市报》《13年免费训练脑瘫、自闭症孩子 爱之泉 爱心构筑的彩色世界》的报道,这篇报道中说到的“爱之泉”同样是活石教会弟兄姊妹所建立的一项慈善项目 。他们用了13年的时间,为30多个脑瘫、自闭症孩子构筑了“爱之泉”。我曾经办过自闭症幼儿园,知道幼儿是自闭症的最佳治疗时间,也知道一个家庭有了一名自闭症孩子就意味从此失去笑容。正是活石教会弟兄姊妹无私的奉献,给这30多个孩子带来希望,也给这30多个家庭带来温暖。


有一次听到一个姊妹作见证,她说她与先生曾经小有产业,但都热爱赌博。在输完所有的财产后,她与先生用最后的钱买了去澳门的机票,带着孩子一同去澳门作最后一搏。他们的打算是:赢了,赢回原来的生活;输了,三人一起跳海。就在上飞机之前,遇到了活石教会的弟兄将他们劝回。现在他们一家进了教会,戒了赌博,生活很充实。


    我还认识一个省级干部的孩子(他父母与我父母原在一个单位),这个从小无恶不作的“衙内”,完全当得起用“坏透油”来形容。他的母亲缝人便痛苦地述说,谁能够教育好她的儿子并让他娶上媳妇,她愿意为谁做牛做马。这个弟兄后来进入了活石教会,从此之后戒了烟酒,不再打打杀杀,在单位成为骨干,在教会成为执事,同时组建了幸福的家庭。他的父母没有对谁做牛做马,但心甘情愿做了上帝的儿女。在活石教会中,还有一名参与中国民主运动的人士,他受到过非常多不公平对待:坐了六年大牢、被打残一只眼睛、至今仍被监视居住、失去工作机会、失去原有家庭。但就是这样一位充满苦毒的人士,他的一次见证让我热泪盈眶。当时是共产党十八大提出依法治国和政治改革意向,在讨论到这个消息时他说:共产党要真心改革,他愿放弃一切仇恨,衷心为共产党祝福。我知道,只有上帝才具有这样扭转人心的能量。上帝正是通过一个一个又真又活的活石教会,在平平凡凡中为中国社会输送新的价值观,重建了中国社会失落已久的人心。
                                                               

为什么这个给社会提供正能量的教会,会被有关部门取缔呢?在贵阳市南明区宗教局的公告上是这样写的:“经调查,李国志、苏天富在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二期写字楼C9栋(贵阳国际中心3号)2单元第24楼8、9、10、11号擅自设立宗教场所,违反了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的规定,依据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的规定,决定予以取缔。”贵阳市民政局的公告上是这样写的:“经调查,“贵阳活石教会”(又称“基督教贵阳活石教会”、“活石教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属于非法民间组织。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政部《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的规定,决定对“贵阳活石教会”予以取缔。”


从这两份公告来看,关键就在“未经登记”和“擅自”。事实是这样的吗?我在昨天讲过:“活石教会从成立的第一天开始就不是一个‘地下教会’,他们公开租赁办公大楼聚会,每一次重要活动都向政府宗教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备,活动公开透明;他们建立并民主选举了执事会进行事务、财务管理,建立了若干管理制度,管理公开透明;他们多年来主动向有关部门申请登记,主动接受政府管理,组织公开透明”。成立六年来,八次主动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登记。最接近登记的一次,是2013年时任贵州省宗教局局长的龙德芳先生亲自通知活石教会仰华牧师,说组织登记有困难,在他的任内解决活石教会的场所登记问题,让活石教会赶紧申报。但我们的申报材料交上去后如泥牛入海。


我曾经就此事在一次省、市、区宗教部门对我的约谈会上咨询过贵州省宗教局基督教处处长李伟贵,李伟贵解释:这是他的个人意见,不能代表组织。但最起码说明了政府管理部门对待活石教会的问题上,还是有“个人意见”的,而且这个“个人意见”来自于政府管理部门的最高负责人。为什么活石教会八次主动向政府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都不能得到政府的批准呢?关键出在是否参加“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这个环节上。按国家现行的政策,只有参加“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才可以合法登记,只有向“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登记才可以在民政部门登记。多年来,各级宗教部门反复要求活石教会参加“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并且承诺哪怕是表面上挂一个名都可以承认活石教会的合法性。但我们认为,“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是一个政治组织,过去参加阶级斗争和政治运动犯过很多错误并没有主动认错,是为数不多的未“拨乱反正”的机构。作为有纯正信仰并且真正意义上的“三自教会”,我们不愿参加政治组织尤其是犯过很多政治错误并没有认错的政治组织,玷污了主的教会的圣洁。


同样,我们也认为把是否参加“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作为是否接受政府领导的唯一标准,是玷污了政府的公义。如果按照取缔贵阳活石教会的标准,全国的家庭教会和城市新兴教会都在取缔范围之内,这是一件涉及5——6千万人的大事!作为一名曾经的宗教干部和长期研究宗教政策的学者,我认为用政治方式尤其是政治运动的方式处理宗教问题是不妥的;作为基督徒和活石教会的会友,我想说我们不惧怕。我们既接受上帝对我们的保佑,我们也接受上帝允许发生的苦难。


    附上我为活石教会所写的歌《活石为基》,正因为我们甘做“血种麦粒”,才换来我们的教会“活石为基”。



                                         贵阳活石教会会友 张坦
                                       2015年12月10日世界人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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