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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教会领袖跌倒时

当教会领袖跌倒时

当教会领袖跌倒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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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近日发生多起名牧因金钱或男女关系跌倒的事件。大部分评论都着墨于发生之因,或防堵之法,但很少关心对跌倒领袖的重建。本刊特从《当领袖跌倒时》([海外校园机构] “建造教会领袖”材料,《今日基督教》出版)之“规划一个重建的方案”一章中,摘选部分文章,供大家参考,也盼望唤起华人教会对跌倒牧师重建的关注。
大多数时候,教会能容忍“牧者是罪人”的认知,但是,当牧者犯下罪行时,教会也责无旁贷,要按情况免除牧者的职务,并重建他们回到事奉的岗位。然而,具体该如何重建呢?

【正 文】

本期请了四位处理过这类复杂的重建过程者,来探索这些问题。他们分别是:

吉姆‧迪福莱斯( Jim DeVries),医疗设备公司DLP的董事长,曾任“平信徒重建委员会”主席。

里察‧艾利(Richard Exley),俄克拉荷马州突沙市一间神召会教会的牧师。

威廉‧福雷(William Frey),圣公会主教,亦为神学院院长。

刘易斯‧马克班尼(Louis McBurney),心理学家,在科罗拉多州玛珀市的玛珀退修中心工作。


牧者需作重建的情况

滥用教会款项,和性方面行为不检点。其中,性犯罪比其他的罪行更触及我们每个人的深处。它威胁我们,搅动我们内心,造成极大的焦虑。

任何严重破坏信任的行为,尤其是破坏了牧师和会众之间、牧师和其家人之间的关系,都需要重建。如婚外情,就是伤害我、另一个人,以及所有信任我的人。

事实上,凡使牧师失去属灵领导力的事情,都需要某种的重建。
牧师晓得自己并不完美,但人们却期待他活出完美的形象。在那样的张力下,有些牧师们失去寻找帮助的勇气,以致他们只能陷在自己的问题中,无法解决。

因此,当依据事件杀伤力的范畴和它所涉及的人员,来决定公开的程度。例如,有短暂婚外情的牧者,为自己犯下的罪行忧伤、已经向自己的妻子认罪,也得到牵涉在内另一位女子的饶恕,并且除一位教会领袖介入外,没有其他人知道此事。在某些情况下,那样做似乎行得通。

倘若破坏的程度比较大、消息已经传开了,或是当事人涉及的案情还在继续,或在不知不觉中伤害了一群人,那么,较大的体系就需介入。

此外,还必须考虑三点:
1、这个不道德事件是一种生活方式,还是一次性的失足?他是否立即处理,还是想要掩饰它?

2、他是否主动认罪,并且寻求帮助,还是他只是在事情曝光之后,才承认自己的罪行?

3、他是否已经顺从接受一个重建的过程?

一次性罪行、主动认罪、并且已经顺从接受一个重建过程,是保持隐密不公开的有力理由。重要的是,分辨个别的差异,并且以个别处理来致力重建。有些事件一直保密,又没有妥善的组织架构来进行重建,结果问题不但没有完全解决,至终还需要大众介入,导致了更大的伤害。



重建相关法律事项


未来10至15年,教会将会面临更多的法律诉讼。

试举一例,美国明尼苏达州有一项法规:即便另一方是完全自愿,牧师仍应为其性行为不检点负上法律责任。因为牧者在这关系中,是属于“强”的一方。这些案件依法律和心理学处理时,会把它们当作是强暴案件,甚至是乱伦案件!因为男性牧者在会众中,具有父亲的形象,就像在家庭中的作用一样。

不但如此,有几个州,当你意识到自己曾受过虐待的那一刻,其追诉权时效法(the statute of limitations)就开始生效。所以,30、40年前发生的陈年旧事,今天仍可能回头来困扰你。

一旦情况公开后,比方说,一位男牧师和一位女会友有了性关系,该怎样处理?

在事发一开头,即需要一位 “损害控管者”(damage control individual)的在场。

有一个案例,这控管者是另一位牧师。他到达该教会,要采取让当事者家庭和教会稳定的行动。如,必须决定有关辞职的事项:何时辞职,如何辞职;他要说什么,对谁说?辞职要让哪一类的报刊知道?若是位知名的牧师,必须有一份新闻稿,送到当地的新闻媒体。

控管者还必须决定,要冒怎样的法律风险?若只告知教会会友,那么控管者负有一定法律责任;若是向星期天聚会的会众(包括会友和非会友)宣布,那控管者要为不同的事项负法律责任。

在事发头几天至一星期,必要的危机处理,是近乎一天24小时的工作。



重建委员会的行动

分摊责任。以神召会为例,区负责人会指定一位专人,负责监督这位跌倒的牧者的咨商和重建过程。

多数的宗派已有既定的组织架构能提供帮助;独立教会可以请求另一间教会居中调停。

至于牧师和牧师家人、教会、受伤害的一方和她家人的辅导,则需要由不同的人负责。在多数的实例中,牧师和其家庭需要搬家;一般来看,远距离的重建服事是不太可行的。

即便牧师一家仍旧住在同一个地区,其监督的时间需求仍是极大的。对任何一方来说,要某人一肩挑起过程中各方面的责任,是不公平的。

重建委员会在约9个月的时间中,按需要,可与牧师每月见一次。在两次会议之间,主席可与他每周会面一次,一起午饭或晚餐。若有重大事情发生,则另召开会议。

会面主要是鼓励他,帮助他调整心态、选择工作、面对新的社交处境——此刻他是一位平信徒,而非牧者。

重建委员会中有平信徒参与是很重要的。有位受辅导的牧师认为,“平信徒比神职人员实际得多。”这牧者也喜欢自由讨论的议程。平信徒比较不讲大道理,更像朋友之间的讨论,直言不讳、就事论事。平信徒的参与,也避免了牧师“保护自己人”的风险。

提出需要讨论的问题固然重要,但更重要是建立关系。重建委员可以先敞开自己,每个人分享一些个人曾经历过的挣扎,包括婚姻危机。留意受辅导的牧者当天的状况。帮助他承认他的问题,愿意为他的行为负起责任,并处理他自己的感情——真正合乎圣经的认罪,必须包括事实和感情两个层面。

以观看和聆听,寻找敏感点,然后去戳它。从这个人的眼睛里或是他紧张不安的神情中,探索其一触就痛的部位,尝试决定问题的根本原因在哪,是什么造成疼痛的。若能够找出让他痛苦,或是惹他发怒的事,也许我们会更多了解造成他道德失败的原因。

之后,可与他一起实施属灵操练,以及新的、面对压力和试探的方式,重建他对自己的信任。最后,才是帮助他再融入事工主流。



如何确知重建有效?
  
1、生活方式的改变。举个例,许多牧师是工作狂,投注过多的时间在事工上,以致让自己容易陷入引诱。当这样的人开始控制自己的时间表的时候,就是有进步。

2、他谈论自己方式上的改变。从诉说自己的计划和事工何等成功、以自我形象为中心的成就,到谈论与他人的关系,以及他对自我的发现。

3、为自己的罪和问题负起责任。他是否痛悔和羞愧,走向悔改。

4、是否不再发怒。尤其是对他的会众、或是逮着他的人、甚至那些对他的重建有关的人发怒。

5、对自己的治疗想要有多少的自我掌控?他是在自我诊断和自我开药,还是愿意相信治疗师或小组?

6、从配偶得反馈。若是婚姻没有得到医治,尤其在性行为不检点的案例里,要想得到完全重建是不可能的。丈夫和妻子之间的信任必定是主要的重建事项之一。但是,信任不能在一瞬间被重建。有时候,对配偶长年的负面情绪累积,是造成他/她犯奸淫的原因之一。受伤的一方,也会觉得理所当然地以负面情绪。除非先处理好愤怒的问题,就没有真实饶恕,婚姻就不可能得着重建。

辅导丈夫不忠的妻子时,可以让她写封信给上帝,她真正想要怎样对待她不忠的丈夫,以及她对“另一个女人”的感觉。在发泄之后,她往往就能够当面告诉她丈夫,自己受到何等的伤害。唯有当她走到这一步,她才有可能给予真正的饶恕。这是需要很长一段时间的。

失去收入是对家庭最大的破坏。它让妻子,特别是完全没有收入的妻子,承受莫大的压力。倘若我们真心要重建一位跌倒的牧师,在重建过程中,我们必须对他在财务上加以协助。在神召会体系中,失德牧师必须离职整整两年。在那段时间,若无法有其他工作收入,财务压力是很大的。这可能使牧者在未结束适当的医治前,就因经济需要而回到教会里。

一个曾经被重建过而又再犯的人,可能是一位有严重瘾疾的人。他虽没有落到上帝的恩典之外,但他可能已经失去服事的资格。

有时,法律则是做决定的因素,尤其是对宗派高层人员。若事情发生一次,就有一定法律上的风险;再发生,其风险性就以倍数增加。



重建过程何时结束?

重建委员会看到牧者婚姻健康、与主的关系恢复、并且要求以平信徒而非同工加入教会时,委员会就可停止与这位牧师的会谈。之后,牧者委员会可给予他许可,进入服事。

若他觉得有感动,要接受一个新使命时,那发出邀请的教会必须与牧者委员会中的会员晤谈,好让该教会确保必要的重建都做到了。

重建是一生之久的事。我们永远不能说自己完全得医治。被重建牧师所得到的问责和支持,应该也是每一位牧师生活的一部分。

多数的牧者是独行侠,他们多半的时间花在解决问题上。
为了达成培育和问责的需求,有位牧者与长老们每周五见面:或一起祈祷,或一起早餐。彼此谈论自己的工作和家庭,彼此代祷和问责。因为牧者知道自己:有工作狂的倾向、有不健康野心的倾向……有各样的理由,不能相信自己。一伙朋友可帮助牧者,持守生活的优先级。

有好几位牧者在接受戒酒治疗之后,又回到原来的教会。不过,未听说过任何性行为不检点的牧师,在公开重建之后,回到原来的教会。但也有人不建议,跌倒牧者再回到他原先的会众中。

有位极好的牧者因性侵犯的罪,走过重建的疗程,20年都没有再犯。有位牧者在跌倒之后,私下主动向一小群同僚认罪,并且让自己向他们负责;后来谣言四起,他就公开承认自己的失败,并且辞去所有服事。接下来的几个月,在重建督导小组的监管下,他专注于自己与上帝、与妻子的关系。最后,他重新被按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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