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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酸苦辣] 从田林四小发生的事,看媒体的社会责任

从田林四小发生的事,看媒体的社会责任

田林四小发生的事,本人以为媒体做的过了.诚然,我们在工作中是老师,在家中是父母.当能感同身受.媒体这种貌似正义(就像金庸笔下的那些名门正派),陷教师们于千夫所指的境地,无非就是借这件事来树自己的牌坊,为自己撇清.珍惜生命,这原本不需要教,有一句话:蝼蚁尚且贪生.人总是有求生的愿望,否则就不会出现符志高之类的叛徒了.但是媒体不分对象的瞎抄作,一方面给今后教育带来麻烦,另一方面客观上作了一个反面的宣传,今后只要一想不通,就学这位学生去跳楼(学生人小,没有辨别能力).难道就是媒体社会责任的所在吗?退一万步来说,即使教师素质差,那也需要国家组织的再教育或者换岗.轮不道不懂教育的吓鼓噪;更何况每个职业群体中总会有不称职的人,在那些记者同志们中,也不是照样有那些作有偿新闻的败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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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此次事件来说,我个人认为媒体更大的错误在于,没有进行跟踪报道,还公众一个真相,而是统统失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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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沪上一中学校长对田四事件在学校网页上发表的留言,说得太好了!

最近发生在田林四小的事件,虽然是一个偶发事件,但偶然性背后所隐藏的必然性是什么,值得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我们引起深思。我们学校的使命是:为每一个学生创建一个安全的、充满爱心和彼此尊重的学习环境,促使每一个孩子都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都能体验到成功。我们每一个教职员工在工作时,一定要牢记我们的使命。如果学生在学校里、班级里始终能够感受到被关注、被尊重、被信任,那么如此极端的事件将可以避免。作为老师,一定要了解学生的心理,提高自己教育教学方法的科学性和艺术性。时刻想到:如果是你自己的孩子,你会怎么想?怎么说?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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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幸福家庭 的帖子

同样都是老师,咋素质差这么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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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田鼠 于 2008-4-15 08:42 发表
田林四小发生的事,本人以为媒体做的过了.诚然,我们在工作中是老师,在家中是父母.当能感同身受.媒体这种貌似正义(就像金庸笔下的那些名门正派),陷教师们于千夫所指的境地,无非就是借这件事来树自己的牌坊,为自己撇清. ...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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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同意楼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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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语!
第一次知道符志高之类的叛徒是珍惜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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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同意楼上老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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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指的媒体是指网络么? 请问事到如今除了网络还有哪一家新闻社,电视类的媒体进行过报道,跟踪过。各位家长最不认同的就是这次事件的透明度不够,学校的回避。学校是社会机构,社会机构不需要给社会一个态度么?哪怕是小范围的进行一次热爱生命的呼吁,可惜,我们看到的只是推委,无责的教育机构和所谓的挫折教育的“成功人士”。
尊重事实,尊重生命吧。老师和学生在尊严上永远是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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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上难道家长没有责任么?教育并不纯粹是学校老师的责任,也是家长的义务,媒体的报道有时也带有一定的偏面性,阴暗面太多,阳光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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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litch 的帖子

问题是大众没看见后续应有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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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源源妈 的帖子

说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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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源源妈 于 2008-4-15 08:51 发表
就此次事件来说,我个人认为媒体更大的错误在于,没有进行跟踪报道,还公众一个真相,而是统统失声
源源妈说得对,为什麽会统统失声,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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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芸芸妈116 于 2008-4-15 12:14 发表
楼上指的媒体是指网络么? 请问事到如今除了网络还有哪一家新闻社,电视类的媒体进行过报道,跟踪过。各位家长最不认同的就是这次事件的透明度不够,学校的回避。学校是社会机构,社会机构不需要给社会一个态度么?哪 ...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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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9#芸芸妈116 的帖子

问得好!
某种原因吧,也许被封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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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哦,至少该“案件聚焦”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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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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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这件是学校和教育局都不管!
昨天来了警察还动手了,对小孩的爷爷和奶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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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源源妈 于 2008-4-15 08:51 发表
就此次事件来说,我个人认为媒体更大的错误在于,没有进行跟踪报道,还公众一个真相,而是统统失声
媒体也不是想说就能说的吧。

[ 本帖最后由 lp1204 于 2008-4-15 18:5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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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lp1204 于 2008-4-15 18:42 发表


媒体也不是想说就能说的吧。
这就是媒体该深思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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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0#源源妈 的帖子

媒体都是政府的喉舌, 大家也领教西方所谓民主国家的一边倒的歪曲报道了吧, 还不一样为政府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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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有了“封口令”不然媒体早就发声音了。

期待着上海的媒体能够像“当阳市长撞死11岁的女孩子一事,将此事有始有终地进行报道”,给学校、社会、家庭一个透明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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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1#william@2000 的帖子

那是两码事好阀?一个是民生民计的问题,一个是国际形势的问题。难道你希望看到这样的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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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芸芸妈116 于 2008-4-15 12:14 发表
楼上指的媒体是指网络么? 请问事到如今除了网络还有哪一家新闻社,电视类的媒体进行过报道,跟踪过。各位家长最不认同的就是这次事件的透明度不够,学校的回避。学校是社会机构,社会机构不需要给社会一个态度么?哪 ...

说的太好了!!!
事发到此有哪家媒体公开报道过???大家应该换位思考,要知道在人格上老师和学生都是平等的。
至于“田鼠”说的媒体报道简直就是“子虚乌有”。
什么是“牌坊”?谁是“牌坊”?是老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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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田鼠 的帖子

如果没有互联网,没有媒体的监督,这事还不被红头文件通报为:小孩失足,老师见义勇为,记田林四小大功一次.
就这样愚弄百姓吧!
如果网络媒体报道失实,就电视上聚焦一次,报纸上报道一次,还原事实,敢吗?如果学校没错,老师没错,为什么不出来亮亮相?!
七八十岁的老人失去了孙女,四十岁的父母失了女儿.这个家庭里的人再会有欢乐吗?
孩子的承受力不好?想想吧,小学读了五年,现在教育体制下,哪个孩子的承受力不强.平时每月老师要叫她们家长去3-4次告状.孩子在这种情况下,承受力不强,才怪呢?如果老师不狠毒对孩子,这种阳光的孩子会失去生存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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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幸福家庭 于 2008-4-15 10:00 发表
最近发生在田林四小的事件,虽然是一个偶发事件,但偶然性背后所隐藏的必然性是什么,值得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我们引起深思。我们学校的使命是:为每一个学生创建一个安全的、充满爱心和彼此尊重的学习环境,促使每一个 ...
都是这样的老师,大家就高兴了.教育局能不能为此事让所有学校的校长和老师学习一下,不期望那些缺德老师改改,也至少让他们有顾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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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howdoyoudo 于 2008-4-15 16:59 发表
听说这件是学校和教育局都不管!
昨天来了警察还动手了,对小孩的爷爷和奶奶!
太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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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howdoyoudo 于 2008-4-15 16:59 发表
听说这件是学校和教育局都不管!
昨天来了警察还动手了,对小孩的爷爷和奶奶!
太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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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howdoyoudo 于 2008-4-15 16:59 发表
听说这件是学校和教育局都不管!
昨天来了警察还动手了,对小孩的爷爷和奶奶!
早上看过这照片,我就想到他们会用这招的,已经死了一个,还要把处在深渊中的家人往死里整,反正没人需要对生命的逝去负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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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田鼠 于 2008-4-15 08:42 发表
田林四小发生的事,本人以为媒体做的过了.诚然,我们在工作中是老师,在家中是父母.当能感同身受.媒体这种貌似正义(就像金庸笔下的那些名门正派),陷教师们于千夫所指的境地,无非就是借这件事来树自己的牌坊,为自己撇清. ...
请素质差的人不要再误人子弟了,请素质差的人珍惜他人的生命,请素质差的人自动下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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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什么原因?我认为学校和教育局应该尽最大的努力去善后,都不问不管,不作为,怪只怪我们都是LB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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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爱伦妈妈 于 2008-4-15 12:53 发表
问题是大众没看见后续应有的报道。
同意 就想无声无息的将事情隐瞒,多卑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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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源源妈 于 2008-4-15 08:51 发表
就此次事件来说,我个人认为媒体更大的错误在于,没有进行跟踪报道,还公众一个真相,而是统统失声
严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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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3#我们仨 的帖子

当然谁都不希望看到这样的媒体, 可是我们有得选么? 天下乌鸦一般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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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田鼠 于 2008-4-15 08:42 发表
田林四小发生的事,本人以为媒体做的过了.诚然,我们在工作中是老师,在家中是父母.当能感同身受.媒体这种貌似正义(就像金庸笔下的那些名门正派),陷教师们于千夫所指的境地,无非就是借这件事来树自己的牌坊,为自己撇清. ...
真卑鄙!!!!
逼死了人,还不准大家出声.你是秦始皇吧!!!!
不是媒体做的过了,是正义的声音太小了,太小了.正义的媒体人,请为弱势群体多呼喊吧.
你看,他们自已做的事,面对这些报道,面对大家的谴责害怕了.
将1楼这种黑心老师,赶出教育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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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 有做叛徒,汉奸的潜质。今年清明没去拜拜秦桧吗?
再借用 LZ 的话,蝼蚁尚且贪生,请问那么那个孩子到底承受了多大的压力才会选择跳楼?为何到现在没有老师,校长,教育局出面说明一下呢?到底那个老师说了什么?

[ 本帖最后由 adamyu 于 2008-4-16 20:1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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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4#william@2000 的帖子

如果没有舆论监督,你以为他们会自我检查啊?上次那个市长压死了小男孩已经有后续报道,这次为什么就不可以报道?谁对谁错已经无关紧要了,重要的是学校的态度。不对我们表态,至少要对得起田四现在的在校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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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7#我们仨 的帖子

我只是就事论事, 目前的社会到哪儿都没那么透明, 只期望能有所发展, 无意跟你起争执的, 呵呵,你好象激动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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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8#william@2000 的帖子

我也无意针对你,只是就是论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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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howdoyoudo 于 2008-4-15 16:59 发表
听说这件是学校和教育局都不管!
昨天来了警察还动手了,对小孩的爷爷和奶奶!
太可恶了,学校和教育局不解决问题,媒体也没有后续,竟然还公然对这孩子的爷爷奶奶动手,难道现在都是政府一手遮天了吗?应该象对付“虐猫”事件的虐猫者一样,把校长和那个班主任找出来晒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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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的媒体是被政府管制得最严的,如果没有后续跟踪报道,那一定是被宣传部门要求封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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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冷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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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欺骗全上海小朋友的人。。。
时间: 4月14日晚
地点:新西兰奥克兰机场及飞机上

当天,我和婆婆带着6个月大的宝宝准备乘飞机回上海。 我的票子是在新西兰直接买的,而且当时都定好了第一排的位子(因为带宝宝,所以都保留位子的)。  当天check in的人很多,但是大家都很安静。 就听到外面预称行李的地方十分呱噪,一行人在讨论行李重量,我远远瞥了下,就看到有人抗着摄象机的,所以估计是什么拍摄队伍。 check in的队伍很长,我转身看到刚才的队伍中有个身穿绿衣的女的,就跟婆婆说,这个人长的有点象“小荷JJ”的么,但仔细看看么,又觉得比电视里小荷老,而且没电视的好看。也就没注意,就直接去柜台了。
由于婆婆的票子是当时上海买的,所以没办法跟我选一起的位子,因为电脑显示我旁边的位子被保留了,然后地勤就说,如果我旁边的不是带小孩的乘客,上飞机,空服会帮忙调节的。
上了飞机,果然空服帮我们调节了,然后中间有3个位子,我是靠走廊的,我婆婆坐中间,另一个靠走廊的位子,来了个男人,我一看,就是欢乐蹦蹦跳的眼镜GG。反正也84什么大明星,我们也8care。
过了会,小荷上来了,那时候我宝宝要喝奶,那么我婆婆正好拿着毯子帮我遮着。小荷没说话,那时候个男人要求我婆婆离开。我婆婆说空服已经安排换位子了,因为我们有宝宝,所以2个人坐一起比较好。他们当场就8同意来,个男人立刻不高兴要找空服来。正巧刚才安排位子的女的不在,然后来了个洋人男的,知道情况后,就跟他们解释,说一般前排位子本来就是优先给有宝宝的人,而且我宝宝小,希望他们配合。 好来,小荷看来是听8懂英文的,个男人开始显摆来,弄的来好象英文好死了,说他们等会要拍片子的,所以一定要2个人坐一起。这个就是我火最大的地方,不肯就不肯,撒什么谎拉。 空服立刻问他,如果要在飞机上拍摄,必须新西兰当局同意,他们有没有证明。 结果他就憋了,说让他去联系他们的负责人。后来上来个年轻男人,金玮就跟他套词叫他说要在飞机上拍摄。靠,当我们旁边都死人啊,所有人都听的懂中文的啊。   
那时候,宝宝还在吃奶,他们2个人就一定要我婆婆走。我婆婆没办法,就被赶走了哦。 那个女的空服来了,请他们配合,他们就是不肯。男空服去调查他们到底有没有许可了,结果过来以后再次问他们,他们还是坚持不同意,个死男人还说" She prefer sitting with me"。 然后空服实在没办法了,跟我商量,即使他们可以安排,但是还是要尊重其他客人的意见的。但是他们帮我再想办法。 老天有眼,女空服跟我旁边过道的个洋人商量,他立刻就同意了。 我谢谢那个女空服,她回答也很有意思的“ we just do  what we can do, we are lucky to find a wonderful passenger",呵呵,说的很响的,个死男人,你84稀饭英文么,就说给你听。   
我就是要上来发泄下,什么人么,还主持小朋友节目。那么没有爱心还算了,硬要撒谎。BS, BS, 再BS.  还84个腕来,拽的跟什么似的。 看来我的眼光还满准的,从N年前,个JP男人上相约星期六就觉得怎么看怎么怪,原来老天就是在埋下伏笔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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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四小刘凌波事件列表——请大家一起来祝福这位可爱的小女孩一路走好
请访问:
http://hi.baidu.com/xiaozhaotaitai/blog/item/e5512beecd9d4cfeb3fb95d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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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huaxu 于 2008-4-16 09:48 发表
回复 1#田鼠 的帖子

如果没有互联网,没有媒体的监督,这事还不被红头文件通报为:小孩失足,老师见义勇为,记田林四小大功一次.
就这样愚弄百姓吧!
如果网络媒体报道失实,就电视上聚焦一次,报纸上报道一次 ...
你一定不是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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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把思路理一理吧?
1、老师为什么留学生?
2、学生有没有不诚实的行为?
3、老师是否对学生进行谩骂、侮辱、殴打?

先证明这个老师的关于“不诚实”的批评是错误的,再对她进行网络围攻也不迟。
“诚实”是一个孩子必须具备的品质,如果在孩子身上出现了某些苗子,及时与家长沟通,共同教育,这是一个老师的职责所在。
错在老师没有发现这个孩子居然会走这条路,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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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去了,大家都表示出了对逝去生命的惋惜和怜惜。可是,有人想过珍惜活着的人的生命吗?人死不能复活,但是活着的人应该有权利好好的活下去。我想老师是尽责的,出了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能让小老师一个人扛吗?
舆论是很可怕的,国人们啊,请大家口中留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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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1、及时和家长沟通是否就意味着必须当天完成,无论多晚都必须当面沟通?
2、多大的人才算大人呢?27、8岁都是小的话,那么11、2岁的孩子又有多大?
3、整个学校也没有几个人的情况下,把一个11、2岁的小学生留在学校有这个必要?
4、认真尽责是否就意味着不要考虑方式方法?
5、人死不能复活?家长应该有权利知道孩子在什么情况下有了这条路的吧,老师说了什么?做了什么?应该向家长说明吧。否则人家家长如何好好活下去?难道他们没有这个权利。
6、好象没有人说要这个老师负什么责任吧,难道连反思一下有没有避免这件事发生的可能都不可以吗?一味地强调孩子的错、家长的错,自己没有错就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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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上下左右 于 2008-4-24 20:19 发表
先把思路理一理吧?
1、老师为什么留学生?
2、学生有没有不诚实的行为?
3、老师是否对学生进行谩骂、侮辱、殴打?

先证明这个老师的关于“不诚实”的批评是错误的,再对她进行网络围攻也不迟。
“诚实”是一 ...
这三个问题都需要当事老师出来说明,因为当事的另一方已经没有办法来解释这一切了。
可是老师在哪里?校长凭什么依据说学校没有责任,老师没有责任?

你也应该先理一理思路,老师叫孩子自费淘钱布置学校这件事对不对?
“尊重”是一个老师必须要具备的品德,每个月要把家长叫到学校三四次,不把爷爷当家长,非要妈妈放下工作从大老远赶过来接受老师的训话,哪怕妈妈求情都不绕,这就是一个老师的职责所在吗?
这家家长错就错在没有为女儿转校,仅此而已。

让你的孩子在学校关3个小时后,你再来为这位老师开脱也不迟。

田四有你这样的家长一点都不奇怪,你们助纣为虐,出事只是时间问题。

[ 本帖最后由 我们仨 于 2008-4-25 22:2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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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哦,至少该“案件聚焦”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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