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中国家庭教会的属灵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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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中国家庭教会的属灵传承
2017-07-10 天明 我们合理的信仰
探讨中国家庭教会的属灵传承
天明
本文是从总结的角度探讨中国家庭教会的属灵传承,以及当下家庭教会在继承的基础上需要成长和突破的地方。笔者个人认为家庭教会属灵传承有七个方面:坚守基要信仰;持守政教分离;走十字架道路;注重内在生命;注重悔改、祷告及圣灵的工作;强调信心生活;特别注重传道。
一、坚守基要信仰
家庭教会所持守的是基要信仰。基要信仰是针对自由派神学而言的,它特别强调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圣经的绝对权威。圣经是神完全无误的默示,是我们信仰和生活的绝对权威和真理,无论从哪个角度都不可以削弱圣经的绝对权威。二是强调耶稣基督完全的神性。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是神在肉身的显现,他为人类的罪受死、复活,并且将来必要再来。三是基督的受死及复活是救恩的核心,它对个人灵魂的得救绝对地必要。家庭教会所持守的以上基要信仰,在抵挡错谬的自由派神学、建立纯正信仰根基上贡献良多。
不过,一些持守基要信仰的家庭教会,因为强调基要信仰,而排斥和批评所有的神学(以为神学会削弱信仰和真理的绝对性);重视个人的灵魂得救,而忽略了社会关怀(认为灵魂得救才是最重要的,因为这世界都将要过去),时间久了使信仰日渐远离尘世,教会与世界逐渐地隔绝而让自己封闭起来。这背离“道成肉身”的基督的信仰精神。这也是现在的家庭教会越来越少说自己是基要派,而开始说自己是福音派的原因。
二、持守政教分离
家庭教会一直非常强调耶稣基督是教会唯一的元首,强调教会不能与世俗政权联合,若联合或依靠它就等于犯属灵的淫乱。因此,在政教关系上家庭教会所持守的实际上就是政教分离的原则。但笔者发现,早期的家庭教会(后来的也类似)实际应用政教分离原则的时候,很少以政教关系的角度来处理,基本上是从个人信仰的角度来提出,回避教会与政权的直接面对面。为什么不参加“三自”?王明道提出、后来被家庭教会普遍应用的理由是:“信与不信的不能同负一轭”,我们与“三自”里面的人的信仰不同。然而,如果吴耀宗、丁光训所持守的不是自由派神学,而是基要信仰的话,那我们该怎么面对呢?这是一个关键问题。其实家庭教会不参加“三自”,不单单因为它是“不信派”,更是因为在“三自”之上或背后有政府的控制(领导);因此,可以说参加“三自”就是以政府为头,而不是以耶稣基督为元首,这样教会就不再是“童女”而是与世俗政权联合的“淫妇”。在家庭教会中也有过从教会自主权的角度勇敢提到此问题的(如袁相忱,林献羔等)。
我们充分理解当时高压政治下他们应对的智慧,也十分敬佩他们个人所表现出的信仰的勇气。但不可否认的是,家庭教会成长到今天确实仍然一直以信仰的名义来回避直面政权,很少正面表明我们与政府的关系是什么,认为这是政治问题而不予讨论。这样长期回避直面政权带来的结果是什么呢?教会放弃自己在社会中的一切权利,也意味着放弃社会的公共领域。“三自”运动之前,无论是王明道还是倪柝声,他们都还能够公开出版刊物和报纸等,发出自己的声音。但是当教会回避直面政权的时候,就失去了一切合法的权利,也失去了整个社会的公共领域。所以过去只要有基督徒进入公共领域,家庭教会就非常敏感和紧张。直到几年前一般的家庭教会都还非常敏感且有意地与那些维权的基督徒保持距离,怕“引火烧身”,但到今天很多家庭教会借着他们的帮助,进入法律这一社会的公共领域,以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随着教会的成长,家庭教会必将进入公共领域(去年全国的众家庭教会参与赈灾行动足以证明这一点)。有时我们也需要像当年的使徒保罗常用自己的罗马公民身份及当时的法律,保护自己的信仰及传道的权利一样,以对信仰的坚守以及借助法律来维护教会的自主权。
三、走十字架道路
家庭教会既然不跟政府妥协,在当时的环境下就必须走十字架道路,要为信仰摆上自己的一切,摆上生命和家庭,而且毫不犹豫地彻底摆上。因此受苦成为那段特定的历史时期基督徒的属灵印记。真正的基督徒,就是持守信仰、在真理上不肯作出妥协的基督徒,在那时候不受苦是几乎不可能的(除非有神特别超然的保守)。尤其是作为教会带领者的传道人,首先要面对为信仰遭逼迫走十架道路。
我们相信苦难炼净了传道人和信徒的生命,也炼净了教会,更是透过信仰先辈们的苦难,打下了不被阴间的权柄所摧毁的坚固的中国教会的根基。但长期的苦难也带来了另外一种影响,就是使信仰更加个人化,信徒们都被“分解”了,每个信徒必须个人性地来面对信仰。因为当时有一定规模的教会基本不存在了,传道人也被关起来了,弟兄姊妹只能自己悄悄地读经祷告(如果还有圣经的话)。苦难带来的信仰的个人化,削弱了信仰的教会性(群体性)特征,即强调个人的信仰及见证,却忽略了教会的建造以及整体教会见证的重要性。因此,长期遭受逼迫的家庭教会,既应寻求处在相对和平的年代当持有的平和心态及信仰形态,以防止将受苦经历变成属灵标签的危险,又要学会如何在相对平安的年日里舍己走十架道路。
四、注重内在生命
家庭教会属灵的特质是特别注重信徒内在生命,强调信徒个人与主的关系,并且以灵修追求属灵生命。无论是受到敬虔派影响的倪柝声,还是毕业于长老会神学院的贾玉铭,在这一点上都非常一致,而且这也是中国家庭教会一直以来特别注重的。因此笔者认为,这种注重内在生命的家庭教会的信仰形态,虽然有受到西方神学影响的一面,但更多是受到中国传统信仰的影响。中国的传统信仰,无论是什么宗教,大都注重个人的修炼及修养,并且以达到某种境界为目标(这样的境界一般没有客观的、可衡量的标准)。追求个人与主的关系,造就内在的生命,以此在我们的生命中反射基督的荣光,这本是好的。
不过家庭教会常用“属灵”来表达的内在生命,很难用客观的社会化的行为标准来衡量,其结果是属灵生命很容易与现实生活脱节。其实圣经讲的一个真正属灵的人(就是属圣灵——被圣灵充满的人)是有清楚的出于真理的行为标准的,不是以人的内在感觉或境界来衡量的,如一个真正属灵的人,作为丈夫,作为妻子,作为父母,作为儿女,作为主人,作为仆人,都有可衡量的外在标准(弗5:18—6:9)。撇开从真理来的行为规范,只注重内在生命的建造,很容易把人为的(甚至是属肉体的)标准当作其属灵的标准,如“越贫穷越好,越衣衫褴褛越表明不爱世界”等等。而且过于注重个人的生命,必然导致另一个极端,就是反对一切教会的组织。
反对教会的组织化其实有三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就如上面所讲的,信仰形态上本来就注重个人内在生命,强调个人与主的关系,因此认为教会的组织皆出于人意,是不属灵的表现。第二个原因是,教会因回避政教关系离开公共领域进入家庭后,规模都很小,无需建立任何外在的教会组织。第三个原因是,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下只要有组织,就被打击,因此不能有任何的组织,这是反对组织的客观原因。因此过去家庭教会强调的就是生命的侍奉,很少提按所得的恩赐彼此配搭服侍,就是如今所说的团队事奉,直到跨地区的团队型教会出现(教会到了一个规模不可能没有组织)。反对组织自然就淡化了教会群体性的信仰活动及事奉,只强调教会的属灵性(只要两三个人奉主的名聚会,那就是教会),这导致家庭教会过去缺乏整全的教会观。
家庭教会持守基要信仰而注重个人的灵魂得救,又因坚持政教分离的原则而在当时离开了公共领域,因而在事奉上必须走十架道路,又具有了注重内在生命的信仰形态,因此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下,教会进入个人领域的家庭而成为家庭教会,又在那样的环境中采取“化整为零、打游击”的策略(这是过去家庭教会的属灵法宝)来保守个人的信仰,并且力求教会在安全限度内仍能成长,就不难理解了。
家庭教会的这种“家庭”的特质,必然重视弟兄姊妹生命的相连和交通,就是今天教会所说的团契生活。
五、注重悔改、祷告及圣灵的工作
家庭教会特别强调悔改。这也与中国教会的信仰的先辈们有直接关系。比如,王明道就特别强调基督徒作为新造之人的圣洁生活,倒空罪恶更是宋尚节奋兴布道会的重点和高潮。现在如果一个人愿意信主,我们就带领他做接受的祷告。至少在二十年前一个人若要信主,一般都被老弟兄或老姊妹带到一个房间,要把从小到大所犯的一切罪都认掉,这样倒空完罪恶,才被认为获得重生了。家庭教会也非常注重祷告及圣灵的工作,因为家庭教会注重内在的生命,而且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下,除了祷告确实不能做什么,只能以祷告来仰望倚靠神,因此也经历了圣灵大能的工作。注重悔改、祷告及圣灵的工作,形成家庭教会的这些属灵特质,这也与宋尚节在全国甚至全华人地区的奋兴布道会带来的属灵影响是分不开的。
中国家庭教会过去确实经历了从圣灵来的信徒内在生命和教会外在的复兴,也许基于此原因,过去中国家庭教会谈救恩论的时候,强调的往往不是“因信称义”中从圣灵工作来的信心,而是个人生命的经历,如强调那些得救和重生的经历,或倒空罪恶被圣灵充满的个人经历,缺乏从圣经和神学的角度对此进行全面诠释和界定。
六、强调信心生活
强调传道人过信心的生活,并且一切事奉皆以单纯的信心倚靠主而做。这样的“不是倚靠势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神的灵方能成事”的对主的完全信靠实在非常宝贵。
强调传道人要过信心生活,无可非议,因为传道人确实需要在自己的生存上表现出对主的信心(如果在自己基本的生活上都对主没有信心,怎能教导弟兄姊妹真实地来倚靠主呢?),并且在过去的那种艰苦环境中(尤其在农村)需要像保罗那样自己“制帐篷”,避免给生活艰困的弟兄姊妹再带来经济负担,因此不叫福音阻隔是好的,传道人在这方面首先舍己并且过信心生活是应当的。但过去家庭教会的弟兄姊妹只强调传道人要过信心的生活,却忽略了教会供应传道人生活的本分,这是不应该的,甚至教会有了供应传道人的经济能力却仍然认为传道人拿工资就不属灵(不要忘记,“工人得工价是应当的”[提前5:18])、拿钱多就容易在信心上堕落,这些错误观念是必须在神面前反思并纠正的。而且在传统的家庭教会中避谈钱的问题,认为谈钱是不属灵的。
既然对传道人的供应上如此,又不能谈钱,因此过去我们很少看到会众以大力投入金钱来积极支持教会某项事工的现象。当然这也与当时因安全原因不能设立奉献箱有一定关系。另外,以单纯的信心倚靠神的时候,容易忽略在事工开展前做充分的策划及预备,一般都按当时的感动。这在当时的世代是非常适合的,因为首先环境很特殊,实在需要圣灵清楚的引导(不然会带来风险);而且教会规模都很小,随时可以通知并作出调整。所以过去如此以信心单纯倚靠神的做法是很宝贵的,但也不能因此忘记了圣灵另外一方面的工作,因为圣灵也是谋略的灵,是聪明和智慧的灵,而且随着教会的成长及基督身体团队事奉的开展,现在越来越需要在圣灵里祷告的基础上事先做出周密的筹划。
七、特别注重传道
70年代末80年代初起,农村家庭教会受逼迫,传道人不得已离开本乡到各处去传道,这也掀起了在全国各地传福音及宣教的一个高潮。“三自”下的教会在“三定政策”的辖制下不能出堂点、跨地区去传福音之时,热心传福音宣教(这里指的“宣教”是广义上的),却成为了家庭教会一直非常注重的、也是蒙神喜悦和赐福的工作。
家庭教会一直以来非常注重传道的工作,不过因没有整全的教会观而忽略了教会的牧养及建造。早期面对着广大的禾场,感到的是传道人的缺少;今天又面对传道而建立起来的如此众多的教会,越来越感到教会缺乏牧者,就是有良好的真理装备、在生命的品格上有好的见证,又有足够的见识和智慧能够牧养信徒的牧者;随着教会的成长,我们又越来越发觉教会的建造及同工团队建设的重要性。
在神的赐福下,近些年城市家庭教会成长明显,并且随着成长,教会规模不断扩大,从原先的“家庭型”的教会,逐渐转型成“堂会型”的教会。因此,教会无论在外在的形态上,还是在各样事奉的观念上,逐渐突破了家庭教会传统中的一些局限。在这样的历史处境下,探讨中国家庭教会的属灵传承显得更为宝贵。
本文作者为北京守望教会牧师,原文刊载于《杏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