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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 “逼迫同性恋”的行为,基督徒有沒有?

“逼迫同性恋”的行为,基督徒有沒有?

“逼迫同性恋”的行为,基督徒有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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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迫同性恋”的行为,基督徒有沒有?


基甸|文




知乎网友问:

“有没有基督徒逼迫同性恋的社会或历史事件?如何看待基督徒鼓励或逼迫同性恋使用电击和化学阉割等方法进行“治疗”?如何看待基督教教义的字面引导结合有限的科学和社科认知水平造成的有害行为,特别是圣经条文在历史上发生的恶行中所起的看上去的负面作用?”



基甸回答:

基督徒有没有“逼迫同性恋”的行为?基督徒反对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很多,认为同性性行为是“罪”(sin)的也很多,这是事实。但这跟“逼迫”同性恋者肯定不是一回事。实际上,我相信绝大多数基督徒都会同意基督徒应该“反对同性恋行为,但爱同性恋者”。(我自己当然也是这么认为的。【1】)

但世界上有数以亿计的基督徒,在这个问题上肯定也有个别极端的言行,比如在奥兰多同志吧恐袭事件后拍手称快的“牧师”【2】(当然这显然是极少数的孤例)。历史上,也确实有一些比较奇葩的“治疗”同性恋的方法,对同性恋者应该说是造成了伤害,要说是“逼迫”也可以,我不会为之辩解。(具体到“电疗”、“化学阉割”等等,也许在影视、文学作品中较多,实际有多少,我怀疑也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广泛。)但有这类行为的人也不一定是基督徒。(就像有些中国家长把有网瘾的孩子送去“电疗”,其中应该也有基督徒吧,但那跟基督教真的没有关系,对吧?出于“爱”或者以“爱”的名义伤害他人,是人类很普遍的现象吧。)

同性恋是“天生”还是后天形成,或者两者兼有,这个在学术界也还是有争议的,并没有很确定的定论。但过去一些“治疗”同性恋行为的“疗法”,有很多在今天已经被推翻,很多人相信它们是建立在伪科学之上的错误的方法。包括很多基督徒也同意,也承认。比如著名的“脱离同性恋”(基督教)组织Exodus International曾经积极使用“修正疗法”(reparative therapy)来“治疗”有同性恋倾向的人【3】,但2012年该组织公开承认此类“疗法”是错误、无效的,决定不再使用这类“疗法”。2013年,该组织宣布关闭,退出历史舞台。



今天,至少在美国,这方面的现状已经跟几十年、甚至十几年前的情况有很大不同。大部分的美国人都支持同性恋者应该拥有包括结婚在内的各种权利,同性恋行为不再被大多数人视为不正常。连美国的“主流”(多数派、自由派)教会都已经完全站在争取同性恋者权利的一方,把同性恋视为“天生”的行为,认同同性恋者应该享有平等的权利,包括在教会可以担任牧职或领袖的职位。同性恋权利活动家多年的抗争逐渐扭转了美国的人心和社会、文化。这跟他们策略的成功是分不开的。他们成功地把同性恋权利变成了跟黑人民权一样的“天赋人权”,并直接等同于进步、爱、正义、平等、宽容等等普世价值。【4】

美国最高法院(以5:4的多数)认定同性婚姻在全国各州合法,被很多人认为标志着包括福音派基督徒在内的反同人士在这场“文化战争”中已经被打败。反对同性恋婚姻和认为同性恋性行为不正常的人越来越少。当然,在今天,这样的人是被大多数美国人视为落后、仇恨、偏狭、不公平、不宽容的。他们甚至可能受到主流社会的歧视、逼迫。(如买蛋糕的基督徒被剥夺拒绝给同性婚礼做蛋糕的权利。【5】虽然我也不认同一些基督徒失实地夸大这样的逼迫。)这一“少数族群”里确实包括一些福音派(神学上的保守派)的基督徒,但也包括有其它宗教信仰的人和没有宗教信仰的人。在亿万基督徒当中,当然难免也真有极端的,有的可能真的只是出于厌同(“我生理上就会恶心”)或恐同(“性变态要入侵我孩子的厕所了”)。但我相信多数福音派基督徒并非如此。

基督徒是否应该反对同性恋?我认为这得看我们怎么反对,反对的理由是什么。纳粹、穆斯林、佛教徒、专制主义者……也反对同性恋,我们跟他们有什么不同?很多时候,我觉得我们可能在政教关系上搞乱了。基督徒反对同性恋,在信仰上当然要坚持,但在政治、公共领域,有时候我会觉得反而一些非基督教(但有“普遍恩典”)的理由(如美国九个大法官里面那四个反对者的理由,纯粹从法律角度)更有效、更有说服力。(顺便说一下,我认为把同性恋权利跟黑人民权视为一样是不合理的。种族没有道德性,而性行为涉及道德。同性婚姻更牵涉重新定义婚姻。)

我更同意提姆-凯勒牧师说的,没有人能够仅仅因为是一名异性恋者就上天堂。同性恋性行为是违反圣经的罪,很多异性恋的性行为也是(婚外、婚前的性,看色情的东西……),贪婪、嫉妒、纷争、拜偶像……都是。这并不表示基督徒一定要迫使国家立法禁止色情,更不表示基督徒应该去砸华尔街公司、烧异教庙宇。【6】“反对同性恋”如果变成歧视甚至迫害同性恋者,我相信肯定是违背圣经、违背基督教信仰的。

所以我自己的观点和立场是:作为一名福音派基督徒,我也认为同性恋性行为是违反圣经、违背上帝的创造旨意的罪(sin)。但同时我也反对歧视(当然更反对逼迫)同性恋者。对于一些(主要是历史上的)同性恋倾向”治疗“方法,我持否定或者至少是怀疑的态度。我不反对基督徒用示威抗议等行动反抗同性婚姻合法化(基督徒有权用这类“非暴力抵抗”表达良心自由、参与政治,就如当年马丁路德金带领的民权运动一样),但我也愿意倾听(像康来昌牧师那样)不一味反对同性恋者权利的基督徒的意见。我同意康牧师所说,归根到底这是人心的问题而不是法律(政治)的问题。基督徒首要的使命不是用政治的手段去挽法律的狂澜于既倒,而是用传扬福音、领人信主来使人心归正,进而积极地影响(不断堕落的)文化。

另外我比较不认同基督徒把同性恋权利视为唯一的重要政治/文化议题(single issue)。而在基督徒反同性恋的做法里面,我觉得最不靠谱的,可能就是“捏着鼻子”投川普的票,把希望寄托在他(或他将任命的大法官)身上。

(End)
註解:
【1】    基甸《基督徒如何看待同性恋者?》https://www.zhihu.com/question/19741018/answer/13741467
【2】     基甸《如何评价加州牧师对于奥兰多夜店枪击的评论:“死得好,死太少”》?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7476727/answer/106367374
【3】    百度百科“去同性恋”词条  http://baike.baidu.com/view/1127256.htm
【4】    德杨牧师《同性婚姻的论证为何有说服力?》https://zhuanlan.zhihu.com/p/24101484
【5】    基甸《卖蛋糕的自由与宽容 》  http://ocfuyin.org/mdgdzy
【6】    康来昌牧师《基督徒如何看待同性恋》https://zhuanlan.zhihu.com/p/23996813
作者简介
基甸
资深网络作家,基督徒。
旅居美国已有四分之一世纪。曾多年在美从事化工科研开发和管理,现在福音媒体机构工作。1995年开始在中文网上写作,其后创建网站、新媒体,主持“基甸聊天”音频节目,开设知乎专栏。著有《追寻与回归》和《穿越网络的信仰思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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