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爱》,爱情传奇背后的惊悚现实
http://mp.weixin.qq.com/s?__biz= ... e=0#wechat_redirect
闫红:《简·爱》,爱情传奇背后的惊悚现实
原创 2016-07-23 闫红 大家
文 | 闫红
在《小团圆》里,张爱玲写到她曾在胡兰成家留宿,看见胡那个已经登报声明离婚、但还住在他家里的“前妻”全慧文:“房门忽然开了,一个高个子的女人探头进来看了看,又悄没声的掩上了门。九莉只瞥见一张苍黄的长方脸,仿佛长眉俊目,头发在额上正中有个波浪,猜着一定是他有神经病的第二个太太,想起简·爱的故事,不禁有点毛骨悚然起来。”
张爱玲这么一说,我也觉得像,全慧文和《简·爱》里罗切斯特的妻子一样,都是被取而代之的人,都被她们的丈夫描述成“疯女人”。胡兰成说,他参加“和平运动”后办报,赶写社论累得发抖,对着桌上的香烟都没力气去拿,回家来全慧文发神经病跟他吵,瞎疑心。
张爱玲不太信胡兰成的说法,她亲眼目睹的全慧文,并不像有神经病。她怀疑这是胡兰成为自己迎娶下一个女人而找的借口:“她神经病发得正是时候。——还是有了绯雯才发神经病?也许九莉一直有点疑心。”
▲ 《上海往事》剧照,赵文瑄饰胡兰成
张爱玲真是清醒到极点的人,热恋中仍然不给对方足够的信用额度,但这怀疑很有道理啊,如若全慧文真是个“神经病”,像胡兰成这样热衷于将生活戏剧化处理后,再朝外界展示的人,怎能忍住不津津乐道?
胡兰成只说,全慧文的神经病是在香港得上的,那时胡兰成每每出门,总有邻家妖艳的妇人过来招呼,一边问好一边贴在他身上。全慧文从窗口看见了,心里很不舒服。她转脸去质问胡兰成,他说香港女人都这样。全慧文从此有了“神经病”,不许他出门。
这都是胡兰成单方面的诊断,全慧文始终沉默,最多只能从门口探一探头,没有给自己辩护的权利,难怪张爱玲要疑心。同人不同命,为什么我们会很轻易地相信《简·爱》里罗切斯特的说法呢?那个被关起来的“疯女人”,真的是个“神经病”吗?
所有关于“疯女人”的说法也都来自于罗切斯特,他跟简·爱形容当年的自己,如无辜小绵羊:“十八岁时我跟你一样——完全不相上下。造物主本来是想把我造成一个好人的……我深信,更多的是由于环境而不是天性,使我成了一个最平凡无奇的罪人,终日沉溺于有钱而无用的人想用来点缀生活的种种猥琐无聊的放荡生涯中……”看到这里不免好奇,生活到底对他干了什么,使他如此苦大仇深?
这个谜底到后来才被揭露,不过是他爸不愿意分割家产,全留给了他哥哥,本着对他负责任的态度,从西印度群岛给他找了一个自带三万英镑嫁妆的姑娘伯莎。这姑娘既美貌又风情,按照罗切斯特的说法,她和她的家人,几乎把远道而来的他,当成了《西游记》里的御弟哥哥:
“她家的人很想抓住我,因为我出身名门。她也这样想。他们让她衣着华丽地在舞会上跟我见面。我很少能单独见到她,和她个别交谈就更少了。她千方百计讨好我,拼命显示她的美貌和才情来讨我的喜欢。她那个社交圈的男人似乎都爱慕她,嫉妒我,我给弄得飘飘然了,激起了劲头,我的感官也兴奋了起来。由于幼稚无知、缺乏经验,我自以为爱上了她。社交界无聊的情场角逐,青年人的好色、鲁莽和盲目,会使一个人什么蠢事都干得出来。她的亲戚们怂恿我,情敌们刺激我,她又引诱我,使得我几乎连自己也未弄清怎么回事就稀里糊涂地结了婚。”
这段话让我想起什么?还是张爱玲,她曾引用一本主要是用来讽刺女人的《猫》里的句子:她们要人家把她们看得很严重,但是她们做下点严重的错事的时候,她们又希望你说:“她不过是个不负责任的小东西”。奔着三万英镑和伯莎的美貌而去,相貌平平还自称是英国侏儒的罗切斯特,此刻亦声称自己只负责懵懂。
似乎是这不谨慎惹的祸,婚后他发现自己从来没有爱过她,这当然是她的错,可是我并不知道这位伯莎女士到底做错了什么。罗切斯特说得很不具体:“我简直拿不准她的天性里是否还有点美德存在。无论从她的心灵上,或者是举止中,我都既看不到谦逊,也看不到仁慈;既看不到坦率,也看不到雅致——可我竟娶了她——我真是个又蠢、又贱、又瞎的大傻瓜。”
罗切斯特好像是在深刻地自省,但我们都知道,“我真是瞎了狗眼”这句话,可当语气助词用,只是将对方贬损得更严重点。
尽管如此,他说他依然不想拿这些来怪罪妻子,然后又滔滔不绝地对她进行看似有力其实空泛的指控:“我发现她的性格与我格格不入,她的志趣令我反感,她的心灵庸俗、猥琐、狭窄,奇特地怎么也引导不到任何高一点的层次、任何宽一点的境界。”我把这句话理解成自夸,跟这样一个人格格不入,当然他一定是不庸俗不猥琐层次高境界宽的了。
他发现自己不可能跟她舒畅地在一起度过一个晚上,甚至是白天的一个小时,“我们之间根本无法进行亲切的交谈,因为不管我谈起什么话题,马上就会从她那儿听到既粗俗又陈腐、既乖戾又愚蠢的回答……”
早年我看到这段时,犹如简·爱附体,对这个男人立即有了深刻的同情,如若我是简·爱,也会觉得头顶冒出神圣的救世主光环吧,前任的不堪,对应着自己的卓越,我应该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爱情,当成观音的甘露,滴到他头上。如今逐字看来,只觉得满满都是槽点,结婚会就发现一个小时都受不了,结婚前你干嘛去了呢?再说,看在那三万英镑的份上——别说我俗,三万英镑在这桩婚事里本来就是一个重要的筹码——也不用把话说得这么满吧。
另外,罗切斯特这口气,我听着也耳熟:我老婆很庸俗,我的老婆不理解我,她特别没见识,我跟她在一起真是活受罪……多少男人这么说。乍见之欢,终究要变成日久生厌,今昔对照,眼前人像是变了个人,这是人之常情,问题只在于,说这话的男人们,对于人性与自身都缺乏了解,眼看着红玫瑰变成蚊子血,便觉得,全是对方的错。
接下来,罗切斯特又指控她淫荡,而且是从她母亲那里继承来淫荡的天性。这种说法真是妙,既让伯莎显得不可饶恕,又不至于损害自己的男性魅力。只是这一节,罗切斯特说得很简略,这不符合他的习惯,他擅长表达,讲述他的法国情人偷情的场景就很有画面感,奚落英格拉姆时细节刻画得也很生动,此刻,面对他急需说服的简·爱,更应该援引哪怕一点儿例证,但他却匆匆带过,赶紧去说下一件事:伯莎疯了。
伯莎是在罗切斯特获得操控权之后疯的,他的父亲和哥哥相继去世,他获得大笔财产,然后,他说伯莎疯了。罗切斯特对她的忍耐到了极限——即使她已经被关了起来。他说他想要自杀,但是一场暴雨让他改了主意,他决定带她回英国,找个可靠的人看住她,他自己去浪游世界,结交各式情妇,再将她们一一唾弃。
罗切斯特对于女人的口味很相似,伯莎跟他后来遇到的英格拉姆都是丰满性感型,她们和法国情人的相似处是全部对他不忠诚。他总是先与她们逢场作戏,再与她们不欢而散,这不断重复的宿命,难道与他的口味没有关系吗。我没法说服自己不去猜想,曾几何时,罗切斯特对于肉感的女人别有偏好,肉欲的巅峰之后,那些不快乐的记忆,让他心灵的天平,又想去寻找灵魂的救赎者。白纸一张的简·爱因此进入他的视野,她清澈、单纯又好奇,就像一个刚踏上社会的女实习生,视野有限,经济困窘,不可能有过于芜杂的感情。
他跟她痛说革命家史,给予她物质上的馈赠,要带她去天涯海角,就是没法和她结婚。他希望这个情人装聋作哑,暗地里与他夫妻相称,他试图在妻子与情人之间形成阻隔,保持现状的平衡。简·爱和罗切斯特的故事,在如今也屡见不鲜。
但无奈简·爱并没那么容易被控制,她主意大着呢。首先她不愿意没有名分地和这个男人在一起,其次,我也怀疑,以她之机警,不见得看不出罗切斯特是一个怎样的人。他的每一位前任,都被他刻薄与凉薄地诋毁,而之前,他自己也不得不承认,他是爱过对方的,简·爱如何能确定,此刻貌似被深爱的自己,不落到那个下场?这也是很多婚外情的一个坎儿,背叛者恒背叛,既得利益者,也无法相信自己永远如此幸运。
罗切斯特赌咒发誓自己待她不同:“你身上的每一个原子,都像我自己身上的一样亲。即使有病痛,也仍旧一样亲。你的心灵是我的宝库,哪怕它破碎了,依然是我的宝库,要是你发了疯,紧抱你的将是我的双臂,而不是紧身背心。你的乱抓乱咬,即使疯狂暴怒,对我来说也别具魅力。要是你像今天早上那个女人那样朝我猛扑过来,我会用拥抱来迎接你,亲爱的程度至少和约束的程度相仿……”
罗切斯特一向善于抒情,用现在的话说,善于撩妹,但问题是,你信吗?感情如浮云,有聚有散,本性却坚如磐石,不易更改。
回望罗切斯特的情事,从来都是力量而非品性决定着他的走向。当他力量不够强大时,他忍耐伯莎,一旦获得加持,他就宣布她疯了;他讨好法国情妇的方式是给她钻石、马车、仆役、公寓,当他发现自己被背叛了,也可以果断收走感情,不再有牵连;对英格拉姆就更过分,就算英格兰姆虚荣势利,也是人家自己的事,他有什么权力,以自己的财产为诱饵,将对方误以为他要跟自己求婚而蠢蠢欲动?当她完成了刺激简·爱的历史使命之后,他又略施小计,将对方一脚踢开。他谈个恋爱,也太扰民了吧?
想让罗切斯特变厚道很难,但既然是力量决定他的走向,抽取这力量,就可以把他变得坚贞,以及,因为虚弱而显得相对温厚。接下来的情节,仿佛是围绕这个目的而展开,简·爱离开罗切斯特的庄园,获得遗产,还获得了英俊男子的求婚。她被注入各种新能量,罗切斯特的力量却在削弱,“疯女人”纵火,他的眼睛被烧瞎了,“疯女人”也死了,所有的障碍都被排除,简·爱可以高高兴兴地和罗切斯特在一起了,不再有任何疑虑。
说起来“疯女人”这一生也很惨,也就是婚前活得欢快一点而已,一结婚就被丈夫讨厌,发了疯,被囚禁,最后把自己给烧死了。在遥远的当年,我从未想过要同情她,在罗切斯特和简·爱的叙述框架中,她是罪有应得,是他们浪漫爱情的一个招人烦的绊脚石。但如今,我冷眼看过去,她的故事,不过是家底厚实的女人,投资了一个没有钱的男人,男人逐渐得势,看她百般不顺眼,她的挣扎更是被视为疯狂。他让她在家里呆着,自己去寻欢作乐,她怨恨日深,想要报复,最后却把自己给作死了。如果“疯女人”有机会写一本书,焉知真相不是这样?
可惜如是种种,全是我从字缝里猜到的,是从作者设法隐瞒,但还是破绽百出的叙述中猜到的,作者没有给“疯女人”一点儿话语权,她封闭“疯女人”,比罗切斯特更彻底。作者有失大家风范,你看《红楼梦》,就算作者最讨厌的赵姨娘,曹公仍旧借了尤氏的口,称她为“苦瓠子”,并且讲述了许多凤姐欺负她的细节。如果说,曹公写红楼,是为了还原旧日,让自己能够重回过去,夏洛蒂写这部小说,有点像曹公讽刺的“他也想一个佳人,所以编出来取乐”,《简·爱》里,有太多意淫的成分。
▲ 夏洛特·勃朗特
罗切斯特的原型,是夏洛蒂在比利时学习法语时的老师埃热先生,尽管埃热先生并不像罗切斯特那么热情,但夏洛蒂的主动已经令埃热夫人十分不快,夏洛蒂化失意为动力,写了这么一篇小说。“疯女人”比罗切斯特大五岁,埃热夫人也比丈夫大五岁,“疯女人”云云,淫荡云云,都是夏洛蒂口不能言的恶意吧,她到底有多恨埃热夫人?女人何苦为难女人。
把想象中的被爱写在小说里是很快乐的,还可以想象自己拒绝他,让他痛不欲生。最终的结尾是疯女人死掉,男人变得更容易掌控——我不还原了,不然显得我太恶毒。只是再精致的一面之词,若有心欺瞒,都会露出破绽,夏洛蒂想写一个爱的传奇,却不觉间让人从缝隙中窥见现实。也许,在每个厌倦了妻子的男人口中,在每个觊觎者心中,那个不够和气的原配,也许都是疯子。
但在许多年前,我并不这样看,《简·爱》的那段对白,多少七零后能出口成诵,“你以为我穷、低微、不美、矮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要是上帝赐给了我美貌和财富,我也会让你感到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这句话简直是我们的心声,在我们难免会感到自卑的青春期,总是以仰望的姿势面对暗恋的对象,这几句话荡漾在我们心里,简·爱就是我们的代言人,我们自然要站在她这一边,对她说的每一句话都深信不疑。
在我们年轻的时候,很容易被作者牵着鼻子走,迷信名著是其一,另一方面,也是我们自身弱小,很容易被迎合,被安慰,被作者催眠,循着他们的指引,一点点走入迷宫深处。无欲则刚这个词,其实也可以用到阅读里,只有欲望渐少,才能拉开距离,不会被作者欺骗,也才能从字里行间,看到更多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