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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 圣经为何需要解释?

圣经为何需要解释?

圣经为何需要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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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为何需要解释?

摘自《圣经导读:解经原则》第一章
我们时常遇见人满有自信地说:“不必解释圣经;只要读它,照它所说的做就行了。”通常这种话反映出一般信徒对“专业”学者、牧师、教师或主日学老师的抗议,因为后者似乎借着“解释”,使圣经远离了普通人。他们以这样的话来表明圣经并非一本晦涩难解的书。他们辩称:“毕竟任何人只要有半个头脑就能读懂圣经。太多的传道人和教师的问题在于他们往往挖得太过分,以致把清水搅浑了。我们读经时原本很清楚的东西反而不再那么清楚了。”

这样的抗议很有道理。我们同意基督徒应该学习研读、相信并服从圣经。我们尤其同意,只要研读得法,圣经不应是一本晦涩难解的书。事实上我们确信,一般人对圣经唯一最严重的问题不在于缺乏了解,而是对大部分的事太过了解!例如,“凡所行的都不要发怨言,起争论”(腓2:14)这节经文的问题不在于了解它的意思,而是在于遵行——身体力行。

我们也同意,传道人或教师时常先挖后看,结果往往把经文原本十分明显的意义盖住了。我们一开始就要说明——而且会在整本书中重复:好的解释之目的不在求见解独特;我们不是要努力发现从未为人看见的事物。

力求见解独特,或以独特取胜的解释,通常可归因于骄傲(试图“聪明过人”)、误解属灵之真谛(认为圣经中充满了深奥的真理,等待心灵敏锐、具有特殊洞察力的人挖掘),或既定的利益(需要支持某一神学偏见,特别是在处理与此偏见相反的经文)。独特的解释往往是错误的。这并不是说,对经文正确的了解很少会使初次听到的人觉得独特。我们要说的是,独特并非我们要追求的目标。

好的解释之目的很简单:找出“经文明显的意义”。实现此任务最重要的因素是开明的常识。好的解释之标准是,它把经文解释得合乎道理。因此,正确的解释会使人心灵得着激励,心思舒畅。

但如果解释只为找出明显的意义,那又何必解释呢?光读不行吗?经文明显的意义难道不是读出来的?就某种意义来说,对。但就更正确的意义来说,这种说法既天真,又不实际,原因有二:读者的性质及圣经的性质。

读者乃解释者

我们需要学习如何解释圣经的第一个理由是,不论我们喜不喜欢,每一个读者也是解释者。这就是说,我们大部分的人在读经时都认为我们理解所读的。我们也往往会认为,我们的理解就是圣灵或作者的意思。不过,我们必然会把我们所有的一切——我们所有的经验、文化、对某些文字或观念已有的理解——带入经文里面。有时我们所带入经文的——当然不是故意的——会使我们误入歧途,或使我们把各种与经文无关的观念读入经文之中。

我们若留意不时在我们周围发生的现象,也会察觉解释的需要。例如,我们只要看一下当今的教会,就可以看得非常清楚,并非所有“明显的意义”对所有的人都是同样的明显。……甚至本书的两位作者对某些经文“明显”的意义也有些不一致的看法。然而我们都读同一本圣经,都试着要顺服经文“明显”的意义。

除了这些“相信圣经的基督徒”中间可以看得见的不同之外,还有各种奇怪的事到处流传。例如我们通常可以认出异端,因为它们除了圣经之外,另有权威。虽然并非所有的异端都是这样,但每个异端都如出一辙,从圣经本身选择经文来曲解之。每一种我们所能想到的异端或仪式,从“耶和华见证会”和“道路”(The Way)的阿里乌主义(Arianism,否认基督的神性)、摩门教的为死人施洗,到阿帕拉契山教派(Appalachian sects)的用手握蛇,都宣称有经文的“支持”。

甚至在神学方面比较合乎正统的人之中,也有许多奇异的观念,希冀获得各方的接纳。例如,现今在美国的基督徒——特别是灵恩派——当中时兴的一股潮流,即所谓财富与健康的福音。这个“福音”说,神在你身上的旨意即是金钱与物质的丰盛!有一位鼓吹这种“福音”的人,在他所写的书中一开始即主张圣经“明显的意义”,并宣称在他的研究中始终以神的话为首要。他说,真正重要的并不是我们认为它所说的,而是它实际上说的。他所寻求的是“明显的意义”。不过,当他根据约翰三书第2节——“亲爱的兄弟啊,我愿你凡事兴盛,身体健壮,正如你的灵魂兴盛一样”——把钱财的富足说成是神的旨意,我们不禁开始怀疑“明显的意义”究竟是什么,因为这节经文所说的实际上与钱财的富足根本毫无关系。我们可以正当地质问他到底有没有寻求经文明显的意义;或许这明显的意义只是这样的作者要经文表达的意义,以支持他所中意的见解。

鉴于这种教会内外的分歧,以及理应知道“解释规则”的学者之间所有的争论,难怪有人会主张不要解释,只要读经。但我们已经看见那是错误的选择。坏的解释之解药并非不要解释,而是以常识原则为根据的好的解释。

本书的作者不会妄想人人读了我们的指导并照着做之后,对于“明显的意义”——我们的意思——终会意见一致!我们希望做到的,乃是提高读者的灵敏度,能够察觉每一种文学类型所蕴含的特别问题,知道“为什么”会有不同的选择,以及如何做有常识的判断,尤其是能够分辨好的解释与不够好的解释,并使他们晓得导致不同解释的原因。

圣经的性质

圣经需要解释的一个更重要的理由是在于它的性质。根据历史,教会理解圣经的性质,正如理解基督的身分一样——圣经既是属人的,又是属神的。诚如乔治·赖德(George Ladd)教授所说的:“圣经是神的话,借着历史中〔人〕的话而表达。”由于圣经有这种双重的性质,我们遂需要做解释的工作。

因为圣经是神的话,所以它有永远的适用性;它在每一个时代,每一个文化中向所有的人说话。因为它是神的话,所以我们必须聆听并遵行。但因为神选用历史中人类的话来传达祂的话,所以圣经中每一卷书都有其历史特性;每一份文本都受到原先写作时的语言、时代及文化的限制(在某些情况下也受它写成以前的口头历史之限制)。由于圣经永远的适用性与其历史特性之间有一种“张力”,遂有解释的必要。

圣经有属人的一面,这一事实不但给予我们鼓励,而且给予我们挑战,也是我们需要解释圣经的理由。在这方面,有两点应该说明。

第一,圣经属人的一面最重要的一点是,为了使处在各种情况中的人能晓得祂的话,神选用几乎每一种可用的表达方式:叙述史、家谱、编年史、各种律法、各种诗、箴言、预言、谜语、戏剧、传记、比喻、书信、讲道和启示著作。

为了正确地解释圣经经文“当时当地的原意”,我们不仅需要知道一些适用于圣经所有话语的通则,而且还需要学习适用于各种不同文学形式(类型)的特殊规则。神“此时此地”向我们传达祂话语的方式,经常会因不同的文学形式而有所不同。例如,我们需要知道诗篇——时常是向神说话的形式——如何成为神对我们所说的话,诗篇又如何不同于“律法”——律法时常是在已不复存在的文化环境中向人说话。这种“律法”如何向我们说话?它们与在各种情况中都有效的道德“律法”有何不同?这些是圣经的双重性质所引起的问题。

第二,神在超过1500年的时间里,在各式各样的环境中,透过真实的人说话;祂的话是透过那些人的字汇与思想方式来表达,而且受那些时代环境的文化所限制。也就是说,神对我们说的话,最初乃是对他们说的话。若要他们听见,唯有透过他们所能了解的事件与语言临到他们。我们的问题是,我们在时间上,有时在思想上,与他们相距甚远。这是我们需要学习解释圣经的主要理由。关于妇女穿男人的衣服或人在房子四围安栏杆,神所说的话若是对我们而说,我们首先必须知道它对原来的听众说了什么,以及说的原因。

因此,解释圣经使学者/读者参与两个层次的工作。首先,我们必须听他们所听到的神的话,必须试着了解神在当时当地对他们说了什么(解经)。其次,我们必须学习去听在此时此地那相同的话语(释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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