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尔文:福音之下的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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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尔文:“律法之下的悔改,即罪人被深深的知罪刺痛并惧怕受神烈怒的击打,且在这困境中无法自拔;福音之下的悔改,即罪人也一样痛苦地受击打,但却胜过它并投靠基督作为他惧怕时的安慰和痛苦时的避难所,作为医治他伤口的良药。”
加尔文:福音之下的悔改
by 加尔文《基督教要义》
当人开始真正认识罪时,他就在那时开始真正地厌恶罪。他从心底对自己不满,承认自己是可悲和失丧的人,并渴望重新做人。此外,当他对神的审判有任何知觉时(因意识到神的审判必伴有对自己的不满),他受击打以至于崩溃,他因被降卑和沮丧而颤抖,他变得灰心,至终绝望。这是悔改的第一步,通常被称为“痛悔”。他们视“慰藉”为信心所产生的安慰。也就是说,当一个人深深地知罪、畏惧神,并仰望神的良善——神在基督里的怜悯、恩典和救恩 ——他就会重新振奋并获得勇气,就如出死入生那般。他们所说的这一切,只要我们正确地解释,就能明确表达悔改的含义,只是当他们将“慰藉”解释为人心在受搅扰和惧怕平息之后的快乐,这我并不赞同。“慰藉”的含义反而是,渴慕过圣洁和忠心服事神的日子,而且这渴慕来自于重生,就如人向自己死,为了要开始向神而活。
另外有些人因看到这个词在圣经上不同的含义便提出了两种悔改。为了分辨这两者,他们称其中一种为“律法之下的悔改”。借着这悔改,罪人因被深深的知罪刺痛并惧怕受神烈怒的击打,而在这困境中无法自拔;他们称另一种悔改为“福音之下的悔改”。在这悔改之中,罪人也一样痛苦地受击打,但却胜过它并投靠基督作为他惧怕时的安慰和痛苦时的避难所,作为医治他伤口的良药。
一、律法之下的悔改
他们以该隐(创 4:13)、扫罗(撒上15:30)和犹大(太27:4)作为“律法之下悔改”的例子。然而,圣经对这三人悔改的记载是:他们承认自己罪的严重性,并惧怕神的愤怒,但既然他们只将神视为报应者和审判官,这种想法就占据了他们的心。如此,他们的悔改只是某种引他们进入地狱的通道。他们在今生已走上这道,并已开始承受神的威严所发的烈怒。
二、福音之下的悔改
我们在那些被犯罪的毒钩刺痛后,醒悟信靠神的怜悯并被更新,而至终归向主的人身上看到“福音之下的悔改”。当希西家王得知他即将死亡时,他颤栗不已,但他流泪祈祷,并因仰望神的良善就重新获得信心(王下20:2,赛38:2)。当尼尼微人听到他们即将被灭的警告时,便惊慌不安,但他们披麻蒙灰祷告,期望神转离他的烈怒并赦免他们(拿3:5、9)。大卫承认他在数点百姓的事上犯了大罪,但他求告神说:“耶和华啊,求你除掉仆人的罪孽。”(撒下24:10)当拿单斥责大卫时,大卫承认自己犯了奸淫罪,并仆倒在神面前,等候赦免(撒下 12:13、16)。那些因听彼得讲道而感到扎心的人也有同样悔改的表现,他们因信靠神的良善,接着说:“弟兄们,我们当怎样行?”(徒2:37)彼得自己也有同样的悔改,他的确痛哭(太26:75,路22:62),但他没有停止仰望神。
来源:加尔文《基督教要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