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 12
发新话题
打印【有10个人次参与评价】

再也不敢去新东方了

那么最后被撞着得到钱了吗

TOP

回复 51楼会玩的女孩 的帖子

我们是把钱给到这位屠同学了,其他几方有没有给就不知道了。
即使是他自己鼻炎引起的嗅觉障碍,也当是捐款同情他的十级伤残了吧。

TOP

引用:
原帖由 serena 于 2016-4-6 14:54 发表 \"\"
我们是把钱给到这位屠同学了,其他几方有没有给就不知道了。
即使是他自己鼻炎引起的嗅觉障碍,也当是捐款同情他的十级伤残了吧。
要是我是这个家长,也是不开心的。只是旁观,就要连带赔偿责任,这是什么道理啊。而且老师不在场,凭什么以她的证词为判决依据?你太好说话了,要是我就拖着不交,请那个家长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吧。不是钱的问题,太窝囊了,还影响了孩子的学习和心情,这些损失都是无法用钱衡量的。

TOP

回复 53楼linda73 的帖子

谢谢支持
其实,一开始我也是这么想的,所以在一审时掉以轻心,觉得没有必要请律师,说出事实就可以了。但是,最终因为我没有反驳的证据,虽然原告那位惹事者为了推脱自己的责任,几次地更改说辞,自相矛盾地把责任强加给我们,法院还是凭借所谓的自由心证作出了判决。
在二审,再审时都要求提供新证据。而我们是在事发后一年多才突然知道事情,那时早就离开了新东方,所以,很难很难。。。。。。
这次事件中,难以想象出作为上市公司的新东方在利益面前是多么丑恶的一副嘴脸。惹事者一开始是告新东方的,新东方硬把另一位同学和我们追加为被告,而且因为新东方内部管理混乱,搞丢了我的联系方式,还是通过法律途径找的,所以最终还影响到我孩子的学校印象。 在二审庭上,三方同意调解时,又是新东方仗着一审判决,得意地不同意调解,结果维持原判了。

TOP

回复 54楼serena 的帖子

赔了多少钱?

TOP

回复 55楼珺宝妈 的帖子

三万元

TOP

这真是无妄之灾!对楼主深表同情!

TOP

回复 57楼假居士 的帖子

谢谢同情!

TOP

 58 12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