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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镇反:政府认为杀的不够

广东镇反:政府认为杀的不够

广东镇反:政府认为杀的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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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09  叶曙明

编者按:本文原标题为:1951年广东镇反


1950年3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要求“对于一切手持武器,聚众暴动,向我公共机关和干部进攻,抢劫仓库物资之匪众,必须给以坚决的镇压和剿灭,不得稍有犹豫。”[1] 广州市军管会随即颁布《关于特务分子登记自新的布告》,限令所有国民党特务在10月11日之前,前往公安部门登记自新。在限期内,有两千多特务向主管部门登记。这些人基本上得到宽大处理。12月,市军管会又公布《关于反动党团分子限期登记自新的布告》,登记范围包括:国民党、三青团、青年党、民社党区分部委员以上或小队长以上人员,以及在国民党军政机关中任同等职位的党团分子。





(据统计,直到1951年3月为止)在省、市机关及铁路自首登记的特务共有1013人;另有反动党团分子登记,在市机关有10669人;铁路系统职工总人数9000人,其中已登记的反动党团分子就有5054人。




在省、市机关,企业,学校,根据所掌握的材料,还有特嫌分子及反动伪军官15577人(铁路系统不在内),其中市机关即有11326人,并有很多窃居了重要职位。




镇反以来从省,省机关,企业,学校审讯假自首之特务起出电台六部,内有敌人潜藏的侦察电台一部;1951年发现中统特务潜伏五个组;粤汉铁路广九各站站长十分之四、五是反动党团区分部委员或特务。省直财经系统单位总人数8118人,其中反动党团分子即占2366人。[2]



广州市公安局长谭政文指出:“解放初期敌特活动那样猖狂,抢劫如此严重,我们仅处决了15人。‘三·三’轰炸前后,特务到处放信号,打黑枪,配合空袭,而我们则一个未杀。至三届各界代表会议(1950年11月——引者注)时全市仅处决反革命首恶分子47人。”[3]这成为广东镇反“宽大无边”的证据。


然而,这个数字未必准确,华南分局的文件披露了另外一些数字。从1949 年10月至1950年10月,一年期间,新生的人民政府,已把3437名反革命分子投入大牢(不包括治安案件在内,其中广州市1263人),杀了1465 人(其中广州市67人)。[4]以中国的政治传统文化而言,社会处于改朝换代之际,天下纷纷,非用重典,不足以治乱世。


1950年6月之前,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破获特务潜伏组织和特务武装组织案件共计278起,逮捕了1581人,“其中站、组长以上特务及校级以上匪特首要分子136人……缴获特务电台67部,特务武器:炮36门,轻重机枪211挺,长短枪3216支,各种子弹8.1795发,特务证件765件”。[5]朝鲜战争爆发后,形势急转直下。中央在10月作出派志愿军入朝作战的决定。加之美国第七舰队驶入台湾海峡,更使东南沿海形势,突趋紧张。中央、中南要求尽快完成两广的剿匪和镇反。


10月10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要求坚决纠正镇反中“宽大无边” 的偏向,全面贯彻党的“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这就是促使全国镇反形势,急剧升温的“双十指示”。


11月16日和17日,两广和广州市分别召开专区处长、分局长、科长以上干部会议,传达中央对两广镇反、剿匪“宽大无边”、迟缓落后的批评。叶剑英时任中共中央华南分局第一书记、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席兼广州市市长。会议“检讨了过去一年中各地执行镇反政策上右的‘宽大无边’与镇压不及时等偏向及暴露与基本纠正了执行中央中南镇反指示的思想顾虑,并研究了指示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确定镇反对象及具体执行步骤”。[6]


11月 22日,毛泽东命令中南局和华南分局:“在时局紧张的情况下,必须限期剿没股匪,加速进行土改,发展地方武装和坚决镇压反革命活动,我党我军方能取得主动,否则有陷入被动的危险。”[7]


广东决心急起直追。至1951年1月上半月以前,再逮捕了1340人(不完全统计,其中广州市300人),杀了1308人(包括军区10、11两月处决的478人,以及广州市的34人,但准备处决的65人未计在内),在押1.5322万人(剿匪中的俘虏未计,其中广州市322人)。这时,乱捕乱杀现象,若隐若现地,在各地已开始发生了。





部分地区已发生左的乱捕乱杀现象,如海丰未掌握材料,一举逮捕百余人;连平县不经请示,擅自杀死2人,不顾影响,让群众割人肉回家;民兵也产生乱抓现象,紫金县长未经请示即自行杀人,中山县不经公安局即布置区委一次逮捕60余人,且乱押关在区政府,既不送公安局又不加处理。[8]



但中央认为这还不够,主要是杀得不够,毛泽东多次指示中南军区、华南分局和广东军区领导,国民党进攻厦门、汕头的可能性很大,广东、福建要加强剿匪,大胆处决一批罪大恶极的恶霸匪首。“广东必需有计划地处决几千个重要反动分子”,[9]所谓“宽大无边”,不过是妇人之仁,不足为训。


中央派公安部部长罗瑞卿亲自到广东坐镇督战。1月下旬以后,广东再加快捕杀的进度。为了提高效率,政府决定把杀人批准权,下放到地委一级。




过去一年中为了防止杀人草率从事,规定杀人批准权于省,对广东这样的新区和干部政治水平低,无肃反经验且基层严重不纯的情况下,在当时是完全正确的,但另方面也形成了缺点,使之批准慢和不及时。如目前而(还)不改变,那就会犯严重错误的。故为了贯彻中央大胆放手镇反的方针,抓紧时机适时的处理一批反革命分子,我们确定将杀人权暂时委托地委会(不是委员个人)和军分区党委,并认为不会出什么乱子。[10]



步伐果然大大加快了。据广东省公安厅2月份的公布,从11月会议之后,至翌年2月,“根据初步统计,全省处决反革命分子2831名(其中军区1406,地方1425),破案180件。另外仅潮汕、珠江、西江三个区和汕头湛江二市的统计,已抓7270中,现在全省统计共押犯人40486名,其中公安系统28575名,法院11911名。”[11]


与1月中旬公布的数字相比较,可以得知,在1月下半月至2月期间,广东再杀了1500多人,比前三个半月杀的总数还多。在押人数更是当时的几倍。但与完成“处决几千个重要反动分子”的任务,距离尚远。


当反革命一批批押赴刑场时,公安系统内部,也在酝酿着一场风暴。罗瑞卿在来广州之前,对广州的公安工作,已表示出很不满意,包括对公安局第一副局长陈泊和第三副局长陈坤,也有诸多批评。1949年的赣州会议,在讨论接管广州时,决定由陈泊担任广东省公安厅长兼广州市公安局长。陈泊在延安时代一直负责中央及地方治安保卫工作。


陈泊和陈坤上任以后,为捕捉盗匪,利用各种社会关系,将一些旧人员组成工作队,开展“以毒攻毒”的斗争。罗瑞卿对此不以为然,在北京的侦察工作会议上,曾当面斥责陈泊“违反政策乱搞,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会后,他派了原北京市公安局长谭政文到广州,接替市公安局长的职务,陈泊降为第一副局长,陈泊这个1926年加入中共的老党员,开始了他倒霉的日子。


1月 27日晚上,陈泊奉召到华南分局开会。罗瑞卿亲自主持会议,宣布陈泊的罪状,随即被秘密软禁起来。1月29日,陈泊被押往北京,从此成为囚犯。他并不知道,就在他被囚禁那天,大规模的逮捕已经开始了。“文革”期间,公安系统造反派的两陈专案组有一篇文章写道:





几天之内共抓了四百余人,株连千余人(有说数千人),真是风声鹤唳,满城风雨。在所捕人员中,既有我国政府党、政、军各界人员和公安干部,也有国民党军、警报、宪、特中的起义人员和被我利用对象,还有被牵连的亲戚朋友,以及一些毫不相干的人。有的父子同监,夫妻同监,也有妯娌同监,还有妇女带婴儿小孩坐牢的。[12]



官方事后公布的数字,受株连者为263人,陈坤也锒铛入狱。[13]案件在4月12日向社会公布,轰动了全国公安系统。陈泊直到1953年3月才被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军法处判处10年徒刑。当初逮捕他的时候,是以“国际间谍案”的罪名,指控他是“长期混进我党的大特务”,但在判决书中却变成了“丧失革命立场、包庇反革命”。过了将近30年后,即1980 年,“两陈案”才宣布为冤案,公开平反。但陈坤已病故于牢狱之中了。


1月29日,华南分局向中央作了检讨,承认在镇反工作中,不少区党委领导重视不足,抓得不紧,分局有时对此大力推动不够,实际支持不足。宣传部门对反特宣传很不重视,对中央关于镇反宣传工作批示未作动员布置。公安部门具体组织力量也缺乏主动。同时,也承认有些干部对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仍认识模糊,不根据具体情况周密布置,便轻率盲动且又不及时请示报告,造成某些地区的紊乱现象。毛泽东对检讨作出批示:“请分局将这个报告发给粤桂两省所属各地委,市委,县委,有关剿匪工作的军队党委,及政府党组,引起大家注意。”[14]


但与此同时,叶剑英仍然坚持镇反必须“稳、准、狠”,不可有任何偏废。他在布置1951年工作时强调,在土改中要坚决加强镇压反革命, “但我们要注意贯彻中央指示,必须做到稳、准、狠。‘稳’就是要在群众坚决拥护的基础上镇压,要打得策略。‘准’就是不要杀错。‘狠’就是要杀得坚决。只要我们杀得准,不怕资产阶级叫。现在正当抗美援朝和土改的高潮,我们要坚决而又小心地进行这项工作。”[15]



2月17日,毛泽东在一封给中央人民政府委员的信中,对两广在剿匪和镇反中的“宽大无边”政策,再次提出严厉批评,并明确批示:“不杀匪首和惯匪,则匪剿不净,且越剿越多。不杀恶霸,则农会不能组成,农民不敢分田。不杀重要的特务,则破坏、暗杀层出不穷。总之,对匪首、恶霸、特务(重要的)必须采取坚决镇压的政策,群众才能翻身,人民政权才能巩固。”[16]


随着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的批准和公布,广东各地,再次掀起镇反高潮,成批镇压反革命分子。镇压对象,以“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反动会道门头子”五种人为主,“杀、关、管”三管齐下,并定下指标,在大城市须按0.5‰比例杀,在农村须按1‰比例杀。





镇反运动之所以有较显著的发展,关键是在于罗部长对我们作了关于大胆放手坚决镇反的直接指示,与叶主席3月初自京回穗后对此问题又作了更深入的全党动员。[17]



城市到农村,四乡八镇,三街六市,到处是抓反革命的怒吼;大大小小的会场,杀声四起,震天撼地。那些在民国时代,当过乡镇长、区长、国民党县党部书记长、县参议员的旧党政军人员,为霸一方、鱼肉人民的土豪恶霸,公开搞爆破坏、暗杀的特务,首当其冲,纷纷落网。卡车满载被判死刑的反革命分子,在群众排山倒海的口号声中,一辆一辆驶往刑场。



4月份的时候,叶剑英站在广州市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主席台上,神情严肃地说:“纠正过去镇压反革命的‘宽大无边’的偏向,人民都拍手称快。”“不要怕杀得太多或是太少,而要看该不该杀来决定。如果该杀,杀一千也不多,不该杀,杀一个也是错的。”[18]


这时,在广东杀掉的反革命,已经不是一千多,而是一万多。





按3月份一个月统计,全省处决反革命分子8039名,超过了解放后至1951年2月的14个月内所处决的总和(5218名)。现在(截至3月份)全省共已处决13257名,关押49281名。[19]



但政府认为杀得不够。据公安厅的一份报告称,“杀、关、管诸问题,目前的情况是:杀得少,关的多,准备要管的面大(但因主观力量弱与群众尚未完全发动,故实质上没有管起来),因此目前第一要强调的是‘杀’ 字,正如叶主席所说的:‘杀下去,只要不杀错自己人。’至于关押的数目是已经相当多了,仅至3月份的统计已达49281名,预计4月份可能还会增加一、二万(仅高雷区的报告他们便准备关押一万人左右),因此各地都不仅先后发生了监狱不敷,看守人员不足等等困难,而且由于关押过多,一时无法清理,再加上目前的严厉镇压,各地的在押犯人均感恐慌,企图越狱暴动或自杀事件,在有的地方时有所闻。”[20]


3月9日、11日,广州市连续召开公审大会,杀了两批反革命分子共96人(一批45人,一批51人)。




当时全市统一部署,事先由各街组织居民在规定路线的马路边观看,由军警严密戒备、维持秩序,被执行枪决的反革命分子共45名,分乘若干辆卡车在全市游行示众,然后押赴刑场。当时观者甚众,可称万人空巷,而秩序井然。这些反革命分子的罪行材料都通过报纸、广播、公告等公布于众,广大群众对这些反革命分子都表示非常愤慨,对政府处决这些反革命分子表示拥护。[21]



自此以后,“才开始有些镇反空气,才开始引起了广大市民的注意”。[22]群众聚集在街头,围观布告,议论纷纷,报贩也沿街高叫:“请看看大镇反消息呀!”茶楼食肆,街头巷尾,不时听到人们眉飞色舞,谈论着“杀、关、管”的新闻。



4月17日,中南局作出关于镇反工作的补充指示,要求各省、市、区党委,地委,县委统限于电到7日内成立镇反宣传工作委员会;镇压反革命应成为“五.一”劳动节前各群众团体(工青妇文等)主要宣传内容之一。


广州市人民政府委员会和第四届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4月20日在市府礼堂举行扩大会议,讨论有关镇压反革命问题。各民主党派都以极其高涨的热情,争相表态支持政府采取严厉镇压措施,他们庆幸自己和政府站在同一战线上,庆幸自己站在审判席上,而不是被审判席上。





会上,各代表对镇压反革命分子提出了很多意见,一致表示对罪大恶极怙恶不悛的反革命分子,要坚决镇压。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代表秦元邦控诉了蒋匪特务曾于1948年将他逮捕,并举出他在牢狱中所见的特务毒刑残害大批青年的罪恶。民盟代表张文着重指出,我们要克服温情主义,站稳立场,坚决的帮助公安机关揭发和检举反革命分子。无党派民主人士张醁村也说:姚宝猷、周东……那些特务头子,是用无数青年的血做成他们的“官位”的。代表们一致表示,对于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的容忍,就对不起人民,对不起无数的烈士。[23]



会议一致通过了在近期举行镇压反革命控诉大会,并发动各界人民分别蒐集事实材料,广泛推动控诉运动。


4月25日,广州市举行声势浩大的各界人民控诉反革命罪行大会,宣传工作,果然令人改变观瞻。除到会群众三万多人外,还有73万人,在收音机旁收听实况转播。广州的舆论工具(一份《南方日报》和广东人民广播电台、广州人民广播电台、工商台、时代台四个电台)牢牢掌握在党的手里,大张旗鼓地配合镇反宣传。市政府作了周密的安排:




一、各公私工厂,应组织所属单位内全部人员并尽量动员其家属收听广播。


二、各公私中等以上学校,应组织所属单位内全部学生教职员及工友,并尽量动员其家属,收听广播。




三、各机关、公安部队、各团体、企业及驻市各有组织的单位,除留下必要人员支持工作外,应尽量组织所有工作人员并尽量动员其家属,收听广播。




四、一切有收音机的市民及个人,除自行收听外,均望动员亲友邻里,前来收听广播。全市有收音机的商店,届时应尽量在门口开放,以供行人及顾客收听。




五、无收音机及不属任何单位的个人,由区人民政府及公安局尽量动员到预定的转播站收听。当天市内全部街头喇叭均开放,附近居民及行人,可集中收听。并由区府及公安局派人主持会场,统计人数,收集反映。[24]



大会宣布判处198名反革命分子死刑,其中包括 1927年率队捕杀苏联领事及领事馆内苏籍、华籍工作人员24人,又在南石头捕杀中共党员萧楚女等40余人的国民党分子周东。群众的情绪,和一个月前相比,高涨了何止千倍。


经过近半年来政府的反复动员,所有舆论工具——包括报纸、刊物、电台、街头布告、居民委员会逐家逐户的宣讲,以及诗歌、小说、电影等等——铺天盖地的宣传,已经成功地在群众的大脑里,产生了新的兴奋灶。仿佛人们体内的某种激素突然释放出来,或是某种压抑已久的情感猛烈爆发,在一种集体意识朦胧状态的驱动下,人们狂热地推波助澜,同时也被自己制造的波澜卷走。这种情形,在历史上并不鲜见,不仅1927年的大革命是例证之一,10年后发生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是例证之一,而且在1950年代,这种情形,也还将发生多次。


华南分局社情委员会记录了当时群众大会的场面:





当姚匪宝猷等被押在汽车上游街示众时,群众掌声雷动,指着匪特大声喝骂:“杀他!”“枪毙他!”特别看到周东和陈家庆二匪,表现与人民为敌至死不悟的凶恶面目,群众更是愤火中烧,恨恨地骂道:“他妈的!看这般匪特胆都生毛了,硬要把他一刀一刀割死才痛快!”枪决以后,群众在匪尸堆中,逐个去找姚匪宝猷的尸首,说:“我们要看清楚他确实死去才放心。”



姚宝猷在抗战胜利后曾任广东省教育厅长。当国民党仓皇逃离大陆时,他却从香港返回内地。镇反开始后,以“文化特务”的罪名在广州被捕处决。





控诉开始前,就把案犯带到台前,随即又押走,群众没有看清楚,很不满足。有的离场去看犯人,影响会场秩序。有的说:“最好将犯人留下来由控诉人指骂!”“押到会场的犯人为什么这样少?只有15个。”而伫立马路两旁的群众直站到下午3点钟,警察劝他们不必等了,但群众仍不满足,还是不肯走。



由于一次处决犯人太多,名单分成几张布告张贴。但许多地方都贴不齐全,有的市民便四处奔波,把布告收集齐全,看看还有什么人该杀而没有杀。社情委员会说,“过去杀的几批45名、51名,及71名,群众还有些反映杀得太多,可是这次大张旗鼓的杀了将近二百名,反而很少听见说杀的多了。” [25]不仅如此,会后三天之内,政府收到群众投寄的拥护信和检举反革命分子信件,竟多达三万多封。


大批审判案卷,像雪片似地呈报到军管机关、公安机关和党政机关。不仅法院有权判案,地委、省府、军队也都有权参与判案。他们经常要在 “杀”与“不杀”之间定夺。有一个广西人被判处死缓,他是广州市副市长、代理市委书记朱光的小学、中学同学。朱光问公安局副局长:“可否改为无期徒刑?”



副局长说:“不改为好。以后他表现好,可改为无期徒刑。”


朱光当即同意:“好吧,按你的意见办。”[26]



湛江市军管会主任刘田夫,公务繁忙,终日奔走于各乡之间,他不得不在路途上审案,考虑这人或那人“该不该杀”的问题。他回忆说:“因为是成批镇压,任务重,工作量大,所以为抓紧时间,我有时出差坐在车上,不顾颠簸,披阅案卷,并考虑该不该杀。如认为该杀者,下车后即批准同意执行”。他认为“这本是很正常的事情”。后来,有人向罗瑞卿告了刘田夫的状,说他在车上批阅杀人案件。



(刘田夫说)有一天,在会上,见到公安部长罗瑞卿同志,他问我是否在汽车上批阅杀人案件,我回答说:“在车上看案卷是有的,批杀人案就没有。车上那么颠簸,怎么能拿笔写字,批杀人案啊!”他听了点点头,就没有再说什么。[27]



刘田夫解释,在车上批阅,和在车上阅,下车批,是有很大区别的,因为在车上无法拿笔写字。



广西5月传来捷报。大瑶山和十万大山这两个广西最大的匪巢,终于被彻底荡平了。广西剿匪奏凯之日,也正是广东镇反步入高潮之时。“反革命分子虽然已被我们捕了一批,杀了一批,但总的说来,我们对反革命的打击还不够沉重”。[28]因此,还要继续捕,继续杀。在华南分局召开华南镇反会议上,来自镇反第一线的代表们,纷纷汇报了各自所在地区的镇反情况:


西江地区,杀人权下放到县,捕人下放到区,人们抓得兴起,有50%的犯人,没有任何材料,也锒铛入狱,或送上断头台。


粤中地区,2月份杀大头,3、4月份杀中头,5月份杀小头,一气杀了600多小头。“可杀可不杀的杀了一部,因怕上面批评”。


高雷地区,全区抓了2.1万人,一半没有材料;“捕的人多,成了负担”;当地公安机关说,公安厅强调狠,因此执行时也特别注意狠,在分配杀人数字时,他们要求1000个名额。在讨论杀人名单时,“读一读就通过了,一天晚上地委通过300人,到后来打瞌睡了还在读”。幸好这批人后来没有马上杀掉,因为地委没有签名。


东江地区,“只贯彻了杀,对关、管重视不够,不全面。可杀可不杀的估计杀了不少。捕人有些嫌疑的也捕了”。据说有一名犯人叫李其昌,杀的时候找不着,就把一名叫李亚昌的拉去顶数杀了。


湛江地区,“杀得老百姓串门子都不敢串,怕出事”。


北江地区,你也杀,我也杀,杀到最后,已经弄不清到底杀了多少人了。“统计杀人批准不统一,有十多个机关,如地委、法院、省府、县书兼地委委员、军分区委员、大军、地委书记、军分区党委,等等。现在统计数字都很困难”。


海南地区,有六个县杀人超过了1‰,有四个县不到1‰。全区已杀了3010人,占270万人口的1.14‰。当地党委和政府解释说, “原因是海南解放较晚,许多特务、地下军等都集中到海南来,虽是1.14‰,但有很多是外来的。海南人民斗争20多年,有血债的很多,各县杀的大部是有血债的。逢当乡长的杀了没有错,当班长的都有血债。区党委认为杀1.14‰不解决问题。过去说杀2‰,即5000人。”


可杀可不杀的人,各地都杀了不少。会议列举了一些例证,可杀可不杀表现在:同案同罪的一批,不分轻重,通通干掉(如北江地区);同案同罪的一批人,第一次杀主要的,第二次杀次要的,第三次杀更次要的(如珠江地区);地下军中队长以上的全部干掉,有的过去当过土匪,有血债,但现在已无活动的也杀掉。[29]


置身于狂风暴雨的群众斗争之中,并不是人人都可以熬得过去的。对于一些走投无路的人来说,死也许是解脱的唯一办法。因此,镇反运动以来,广东各地自杀的人数,急骤飙升。一份内部材料,披露了触目惊心的情况:





广东各地自杀现象很严重,自解放以来至今年(指1951年——引者注)7月15日,自杀者共6772人。以时间分:解放至双十 128人,双十至八字(退租退押清匪反霸)运动1908人,八字运动至7月15日4397人,时间不详者180人,海南未分时间159人。以性质分:主要(与)八字运动有关4042人,其次与镇反运动有关1007人,再次一般社会性质888人,性质不详者676人,海南未分性质159人。以自杀者的阶级成份看,据高雷的统计,自杀470人中,地主占282人。自杀原因:一、在农民运动及镇反运动的威力下畏罪或企图逃避斗争和惩办而自杀者3881人……二、农民运动及镇反运动执行政策上偏差,大张旗鼓宣传不够,因不了解我政策而自杀者693人,如河源多采取非法斗争,普遍使用吊打、灌水、灌狗尿等肉刑,对地主不分大中小,不区别反动地主与一般地主,一律强斗,仅柬埔、古云、仙塘三个乡5月份自杀38人中,有地主25人,其中14人受过肉刑。中山管制面过宽,如八区白蕉乡三个行政村仅3000人口而管制了400余人,有的甚至连伪更夫、家庭妇女、小孩子也管制起来,管制的办法有集体睡觉,并有的在管制户门上写明“全家管制,严禁出入”,连公共场所及商店都不准坐。三、九、十三个区管制分甲、乙、丙、丁四级,穷追材料,无材料就升级,升至甲级就关起来,并有杀的可能。十区某村有三个人在汇报中升了级而自杀,亦有因缴枪不出而自杀者。[30]



纵观3月以后,雷霆万钧,高潮叠涌,各地都有不同规模的公审大会、控诉大会。在如此猛烈的暴风骤雨的斗争中,人民似乎没有感到恐惧,似乎并不担心革命对个人自由、家庭和传统的伦理产生的冲击,相反,他们热情高涨,愿意付出最大的代价来支持国家。这个新生政权以极大的活力和朝气,使他们对国家前途充满一种惊人的信念。


在报纸上,人们常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报道:“我检举了我的爷爷”,“我不承认他是我的父亲,我要控诉他”,“我的丈夫是特务,现在人民政府枪决了他,我很欢喜”。有一个“反革命分子”被捕后,她的女儿在报纸上发表文章说:“我坚决要求人民政府枪决(我的父亲)反革命首恶分子×××,枪决还是便宜,遍身浸透人民鲜血的特务匪徒,千刀万剐也泄不了我们内心无比的仇恨。”


但广东军区党委的工作组,在珠江、北江等地检查时,仍然认为镇反过于右倾,他们以英德为例,那里有53名在押的罪大恶极者,未加处理,其中一匪首曾杀害中共党人及革命群众,拘押年余,仍未处理,群众提出控诉,也被置之不理,后经人民代表在县人代会上提出控诉,始批准处决,但仍未执行。


毛泽东阅后批示,要求省军区派遣工作队,对各区各县“加以检查和帮助当地的镇反工作,坚决而正确地执行镇反任务”。[31]



刑,百姓之命,自古皆然。由于在全国各地,杀人权都下放了,因此到处出现乱捕、乱杀现象,社会呈现紧张不安和动荡的迹象,而且日甚一日。5月,中央开始意识到事态严重。5月9日,中共中央西南局第一书记的邓小平,写了一份关于土改、镇反、抗美援朝的综合报告,给中央和毛泽东。而毛泽东则把报告转发到中南、西北华北各局,并请叶剑英等人转分局、省委、区党委和大中市委领导。


邓小平在报告中指出,在镇反和惩治不法地主两个问题上,有些地方发生了控制不严的毛病,领导决定收缩,下面继续杀人。毛泽东在这里批了一句:“中南区也发生此种现象,也是控制不严的结果,必须记得这个教训,千万不可重复。”当报告写道,这种现象,经过西南局几次指示,特别是毛主席的几次指示,4月底都已停止下来时,毛泽东批示:“请中南华东各省坚决一律都停止下来,方能控制。”在谈到杀人批准权的问题时,毛泽东批示:“必须无例外地一律收回到省委或区党委。”[32]


5月 10日至14日,罗瑞卿主持召开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毛泽东在修改会议决议时,以斩钉截铁的措辞指示:“为了防止在镇压反革命运动的高潮中发生‘左’的偏向,决定从6月1日起,全国一切地方,包括那些至今仍然杀人甚少的地方在内,将捕人批准权一律收回到地委专署一级,将杀人批准权一律收回到省一级,离省远者由省级派代表前往处理。任何地方不得要求改变此项决定。”[33]


全国的镇反运动,在经过一轮摧枯拉朽的扫荡之后,开始转入收缩期。


但广东与北方的情况,略有差异,因这时广东才刚刚扭转“宽大无边”,刚刚学会放手放胆,群众的情绪才刚刚鼓动起来,马上又要收缩,许多地方的党政领导,都觉得无所适从,左右难办。


5月12日,华南分局召开第34次常委会,研究镇反问题。叶剑英、方方、古大存、易秀湘出席了会议;赵紫阳、安平生、萧向荣、林平、田星云、李凡夫、李明、区梦觉等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首先由分局社会部秘书长田星云报告两广镇反情况。他说:“华南至4月底,已扣188679名,处决57032名(其中广东2.3万多人,广西3.2万多人,广州市600多名)。”





(田星云说)运动基本正常,在某些地方有严重偏差,广西偏差大,广东少,广州市更少。广西据省委材料,3.2万多人中有30% 是可杀可不杀的,如这数字正确,这是很严重的……根据中央、中南最近指示,广西应收缩。广东的北江、潮汕、高雷、汕头、湛江等地方应收缩,不然要犯错误。而有些地区,如沿海、沿边及一些三、五万人口的城市则镇压得不够。



会议指出,广东镇反以来,发生了47次越狱事件,67次犯人逃跑,八次暴动。“不清理是很危险的”。虽然经过一年多的镇压,广东的 “反革命”,仍然极多。华南分局社会部的一份材料称,在华南军区,每10个指战员之中,就有一个是可疑分子。必须说明的是,所谓“华南部队”,并非指驻扎在华南的野战军,而是指由地方部队(如两广纵队、粤赣湘边纵队、粤中纵队、琼崖纵队等)改编而成的队伍,在大军眼中,他们一向只是偏师的角色。材料列举了一串骇人听闻的数字:





广东军区内部不纯情况是非常严重的,根据华南军区保卫部的报告看来,目前全军区各种复杂成份共9834人,占全数部队总数的十分之一。其中做过特务的413人,自首叛变的152人,参加过反动党团者803人,匪霸分子52人,伪尉(区)级以上军政人员及来历不清者539人,在军区直属机关,仅司、政两部门排以上干部共约700人中,即有百余人值得严格审查。



材料还声称,“部队中叛变事件屡有发生,去年4月以前,团及县区武装叛变达23次,4月以后仍有发生。”[34]如此夸张的数字,几乎可以肯定是不确实的,现在再来看看华南分局组织部提供的另一组数字:





在清理中、内层中干部暴露出来的问题是十分严重的。其中以北江、珠江、潮汕、东江、兴梅、西江等六个地委与华南财委、省府、广州市等三大系统的材料统计,共清查出有:特务及反革命分子共2170人,政治嫌疑589人,重大血债334人,阶级异己分子469人,严重政治问题120人,历史关节105人,社会关系复杂政治面目不清297人,严重贪污腐化的1073人。” [35]



因此,镇反并未结束,还必须深入进行。


“广东虽然杀了2.3万多,”叶剑英在镇反会议上说,“但杀得不够准。即不是说已杀得差不多了,而是要杀得准。镇反中央看得清楚,要收缩,把大张旗鼓宣传搞起来,如中山纪念堂控诉恶霸大会,只杀了一个女恶霸,但效果很大。现依靠大军,马跑得快,缰就要紧,并非不放手,而是要加强掌握、领导,多宣传,重点的搞(沿海、沿边),清理犯人。”[36]


5月19日,华南分局继续召开第35次常委会,议题仍然是镇反。田星云报告了各地的杀人数字:“目前镇反方面湛江已杀到2.4‰,李小峰说他们已决定再杀200(已令其停止);北江计划杀到2.5‰;潮汕已杀2500 人,但报1500人。”


关于劳动改造问题,“现华南在押的约20万人左右,各处都关满了,监狱里,天气一热就很臭,死了不少人(广西100多,广东70多)。这次清匪、反霸一搞起来,一定还得逮捕一批,监狱是个大问题。”


紧接着,在5月27日的镇反会议上,各地集中研究了收缩的问题。在讨论大原则时,人们都认为应该收。“该不该收缩?应该。过去宽大一年多,积下来该杀的杀得差不多了,群运开展后必然还要杀一批,现在该停一停。同时关的人很多,珠江统计有13万人,房子挤得满满的,死、病、逃跑、暴动的不断发生。”


但在讨论具体地区的情况时,人们又纷纷表示杀得还不够。粤中代表提出了一串疑问,“收缩是否会使土改队束手束脚?土改中现行犯是什么?捕人6月停止捕,是否公安局也包括在里面?开明、高明、鹤山、江门、三埠、赤溪已杀得差不多了,阳江、台山、新会还要杀,7月再收缩。”


西江代表则反映,“有400 多人送到地委未批,电报(指停止捕人,收回杀人权的指示电报——引者注)来了,下面埋怨说为什么不早批?收缩地委无问题,县还有问题。”


有人质疑:城市杀人比例小,是正确的,但中、小城市有许多农村特点,是否仍和大城市一样,不超过0.5‰?显然还是想突破这个比例,或者已经突破了,希望得到支持。各地都不想减慢杀人的进度。珠江地区提出,“1‰的控制,应抓紧,但超过1‰的,仍要杀一些。珠江恐怕要1.3‰才能解决问题”。而兴梅地区则认为他们杀得少,必须在土改中再杀一批。海南要求在土改中再杀1000。有人在字迹缭草的会议的记录中,留下了这么一句言简意赅的话:“沿海杀人不够,希分配数字时照顾。”





(据会议记录)传达中有一点必须强调:收缩不是停止,同时过去偏差并不是严重,这是为了运动更健康的发展和发动群众结合起来。




下面左的情绪在增长,工人、农民都认为杀得不够,问外国人、女警察怎么不杀?我们初期主要考虑基本群众意见,不应考虑资产阶级意见,但后期就要适当注意,不然会成为群众的尾巴。



叶剑英在会上告诫人们:“镇反上有几条必须注意:一、掌握运动规律,就像撒网一样,1、抓紧网纲,2、坚决展开,3、适时收缩。我们也是:依靠群众(反神秘,大张旗鼓),展开捕杀,适时收缩。没有开就没有收,有些地方已达到1‰,该收了;个别未达到的,细致进行,没有开的, 当然不会收。二、掌握工作方法,要如毛主席说的:严格审查名单,大张旗鼓宣传。”对于人们的强烈要求,他认为有些地方可以“特殊照顾”。




(叶剑英继续说)三、照顾特殊情况。农村一般是1‰,有特殊的,要经中央批准。我们刚开始,全国就收,是特殊,可以请示报告。镇反要收缩,八字要展开,大批不行,小批还可以,但要搞精细一点,有些城市还不够的,拿数字来批。四、坚决执行决议,1、确实控制比例(1‰)。2、立即收回大权(任何地方不许改变此项决议)。3、遵守判罪原则(可杀可不杀的,一律不杀)。[37]



这次会议结束不久,心力交瘁的叶剑英便病倒了。


6月5日,广州市军管会召开省、市政府委员和协商委员联席会议,叶剑英扶病作了目前广东、广州镇反工作报告。会议通过成立了广州市清理积案委员会、劳动改造委员会、镇压反革命宣传委员会、清查工作委员会、肃清外国反革命分子委员会等组织机构。



中央要求坚决、彻底地镇压反革命。但怎样才算彻底呢?广东省公安厅制定了两条标准,作为判断一个地区运动是否彻底的依据,供各地“验收”之用:





镇压反革命彻底的地区,必须具备有如下条件:



一、五方面敌人,即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反动会道门头子及其它半公开的反革命分子,在乡的应该杀的已经杀了,应该关的已经关了,应该管的也基本上管起来。逃亡的除确实证明已经逃亡海外和个别的确无法查对,不能捕回者外,应该杀的已经全部捕回杀了,应该关的其中必须捕回,不捕回处理不足以平民愤者,已经绝大部分捕回作了处理,因而民愤平了,社会秩序已经安定,基层组织已经纯洁。




二、群众已经充分发动,在镇压反革命当中,群众已经普遍受到了教育,觉悟程度及政治警惕性已经提高,绝大多数群众敢于检举、控告、管制反革命分子,生产情绪已经提高,在镇反运动中已经涌.出一定数量的积极分子,并建立了治安保卫委员会,管制工作中的混乱现象已基本上纠正。[38]



如果已经达到这两条标准,就可以填写由公安厅编制的“对五方面敌人打击情况登记表”,呈报上级,经审核批准,才能宣布镇反结束。


广州地区的镇反运动,在1951年底,告一段落,但各地结合土改进行的镇反,仍然方兴未艾。1952年1月华南分局常委会确定,“还有一万个人头(即镇反控制数),拿4000来归地委掌握,搞土改时杀”。[39]1953年又进行了大规模“水上镇反”,追捕逃亡反革命分子。在历时三年的镇反运动中,全省共逮捕了12.4万人,处决了三万人。


南路的剿匪,则在1951年夏秋之际,进入高潮。一方面对股匪活跃地区,进行重点进剿,对散匪地区,进行驻剿,全年歼匪6538名(除钦廉地区)。同时针对广东“无霸不通匪,不为匪亦资匪”的情况,组织了13个工作队下乡,普遍成立联防区,建立民兵队伍,村村放哨,乡乡联防,把清匪与反霸结合起来,收缴民枪、匪枪。据当时在南路指挥剿匪和镇反的刘田夫回忆,从1951年6月至1952年3月,南路剿匪的战果,可谓显赫骄人,再歼灭匪众4530名,并从县政府、法院及基层政权中,清出匪特分子140多名。不久,连残余散匪,亦澌灭无闻了。



[1]中共中央《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1950年3月18日。

[2] 1951年3月谭政文在分局以上干部会议上关于目前肃特情况报告提纲。引自《关于干部工作干部政策问题》,中共广东省委整风办公室编,广东历史问题材料之三,1957年11月15日。

[3]谭政文《在广州市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关于镇压反革命工作的报告》,载《南方日报》1951年4月12日。

[4]《关于双十指示前后镇压反革命之情况》,1951年2月5日。

[5]谭政文《关于八个月来的公安工作和明年任务的报告》,1950年10月。载《广东政报》第一卷第六期。

[6]《关于双十指示前后镇压反革命之情况》,1951年2月5日。

[7]毛泽东《转发福建省委关于剿匪和土改报告的批语》,1950年11月22日。载《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一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87年11月第1版。

[8]《关于双十指示前后镇压反革命之情况》,1951年2月5日。

[9]毛泽东《关于对反革命分子判刑问题的电报》,1951年1月22日。载《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一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87年11月第1版。

[10]《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综合报告》,1951年2月。

[11]《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综合报告》,1951年2月。

[12]《多年沉冤,一朝泛起!》,载广东专揪彭罗谭战斗队、双陈专案组合编《揪彭罗战报》第二期:双陈事件专刊,1968年1月16日。

[13]《广州大事记》,广州出版社,1996年12月。

[14]毛泽东《中央转发华南分局镇反工作报告的批语》,1951年2月7日。载《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一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87年11月第1版。

[15]叶剑英《有关工作部署和领导群众运动的几个问题》,1951年1月20日。载《叶剑英在广东》,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 3月第1版。

[16]毛泽东《给黄炎培的信》,1951年2月17日。载《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一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87年11月第1版。

[17]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广东目前镇反运动综合报告》,1951年4月11日。

[18]叶剑英《在广州市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的开幕词》,1951年4月1日。载《叶剑英在广东》,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 3月第1版。

[19]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广东目前镇反运动综合报告》,1951年4月11日。

[20]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广东目前镇反运动综合报告》,1951年4月11日。

[21]潘励予《在社会主义大路上》,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委宣传部,1994年7月。他在书中称这次公审是在1950年10月10日,是误记,应为1951年3月9日。

[22]《广州市大力镇压反革命中各方面的反映》,载华南分局社情委员会编《华南社情》第一期,1951年。

[23]《广州市人民政府委员会、各界人代会协商委员会联席会议号召展开控诉反革命运动》,载《南方日报》1951年4月22日。

[24]《广州市组织收听镇压反革命分子控诉大会实况广播》,载《镇压反革命》(第二辑),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编。1951年10月26日。

[25]《广州市大张旗鼓镇压反革命各方面的反映》,载华南分局社情委员会编《华南社情》第二期,1951年。

[26]陈恭《忆念朱光》。载《回忆朱光市长》,广州文史第四十七辑。广东人民出版社,1995年2月第1版。

[27]《刘田夫回忆录》,中共党史出版社,1995年6月第1版。

[28]《发动群众坚决镇压反革命》。《长江日报》社论,1951年5月6日。

[29]以上各地杀人情况见《华南镇反会议小组讨论会报》,1951年5月27日。

[30]《南社严重自杀现象》(5日简报第10号),1951年8月15日。

[31]毛泽东《转发广东军区党委关于派遣工作组检查和帮助镇反工作的指示的批语》,1951年4月3日。载《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一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87年11月第1版。

[32]毛泽东《转发邓小平关于土改、镇反、抗美援朝综合报告的批语》,1951年5月16日。载《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一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87年11月第1版。

[33]毛泽东《镇压反革命必须实行党的群众路线》,1951年5月。载《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一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87年11月第1版。

[34]中共华南分局社会部《南社,华南部队内部不纯情况》,1951年9月14日。

[35] 1951年5月华南分局组织部关于广东干部不纯情况的综合报告,引自《关于干部工作干部政策问题》,中共广东省委整风办公室编,广东历史问题材料之三,1957年11月15日。

[36]华南分局第34次常委会会议记录,1951年5月12日。

[37]《华南镇反会议小组讨论会报》,1951年5月27日。

[38]广东省公安厅《镇压反革命彻底程度判定书》。

[39]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办公厅《联合办公厅会议记录》,分局第60次常委会会议记录。1952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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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镇反,政府认为杀的不够》引发当事人回应

《广州镇反,政府认为杀的不够》一文推出后,引发了数位当事人的回应,摘录如下:


@如斯之宝:我父亲叫梁其鹏,受双陈事件影响,被打成大右派在劳改农场含恨去世,我当时还不懂事,有人知道情况吗,谢谢!


@雨乡朗清:呵呵,我叔公就是属被镇压对象。好在有“老毛”看到被镇压名单中有我叔公,于抓捕前一天晚上9点多钟找到我叔公,于是我叔公漏夜一人抛妻弃子逃往香港。解放前我叔公乃江湖中人,素与东江游击队有交集,救过一些游击队员(俗称“老毛"),听说其中救过的人中后来官位最大的是司今员邬强。我没见过我这个叔公,他80 年代后才敢回乡(而且有过管理区的干部专程到香港邀请他回乡的),那时我离乡读书了。倒是我那个叔婆,因丈失逃跑,她就成了替罪羊,经常被批被斗被打,最后不堪折磨,上吊自杀,可怜她的儿子即我堂叔那时才9岁。


@陈仆射:任职国大代表的祖父于福建镇反中遇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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