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德对称义之信的看法(麦葛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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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不了解为何惟独信心可以称义,因为他们不了解什么是信心。”路德所写的这番话,让我们注意,必须更详细探讨“信心”这简单而易遭误会的词。路德对信心的观念,可以提出三点,与他称义的教义特别相关。每一点都被后来的作者大加发挥,如加尔文等人。由此可见,路德对于改教运动的思想,在这一点上立下了重要的基础。这三点为:
1.信心所指的不单是历史,更是个人。
2.信心即是相信神的应许。
3.信心使信徒与基督相连。
我们将个别来看这几点。
1.首先,信心不单是历史的知识。路德指出,只是相信福音在历史上的可靠性,还不是称义的信心。罪人也完全能相信福音的历史细节;但这些事实的本身不足以构成真正基督徒的信心。得救的信心包括:相信并信靠基督是为我们每个人(pro nobis)而生,并为我们完成了救赎之工。
2.第二,信心应当是“信靠”(fiducia)。信靠在改教运动的信心观中非常重要,路德用一则海上的类比来说明。“每件事都有赖信心。没有信心的人,就好像一个人要过海,但是他很害怕,不相信任何一艘船。于是他只好留在原地,永远不能得救,因为他不会上船渡海。”信心不是只相信某件事是真的,而是愿意照这样的相信而行,并且倚靠它。再用路德的类比:信心不单是相信船的存在,而是要踏上去,全人信靠它。
3.第三,信心将信徒连于基督。路德早在1520年就在《基督徒的自由》(The Liberty of a
Christian)一书中,清楚提到这个原则。信心不是同意一套抽象的教义,而是基督与信徒之间的结合。它是信徒对神全人的回应,结果基督便能真实地与信徒同在。“认识基督就是认识祂的恩惠”,路德在威丁堡的同事墨兰顿如此声明。信心使基督和祂的恩惠,即如:赦免、称义和盼望,都能临到信徒。
(节选自作者《基督教神学手册》P447-448,刘良淑、王瑞琦合译,校园出版社。)
转自圣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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