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给人自由,到底是“相对自由”还是“绝对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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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有上帝的自由,人类有人类的自由。上帝的自由是完全自定义的自由,所以我们称其为“绝对自由”。
现代流行的自由观,以个人的无条件主权为前提。这种自由观视自由与必然为截然对立的,认为自由就是摆脱必然。其实这种自由属于否定的或消极的自由,真正的自由并非必然的对立,而是必然在主体里的实现。自由不是绝对的个人意志。如果自由就是个人的任意妄为,癫狂就是最高的自由状态。
而圣经的自由观,则是“行在真理中”,一个人行在上帝的真理中,那么他就是自由的。如同耶稣说的:“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约翰福音》8:31-32)如果他不行在上帝的真理中,那么他就是不自由的,因为所有犯罪的人就是罪的奴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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