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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 因为痛过,所以明白伤痛的人

因为痛过,所以明白伤痛的人

因为痛过,所以明白伤痛的人 ——回应如音《对教会的八个困惑》
http://bcl-chinese.net/node/272

卢洁香

如音:

你好﹗《举目》编辑将你的信转来给我。从你的8点困惑中,看得出您是认真追求信仰的人。

读了刘传章牧师对您的回应,我的补充是:

一问:教会与社会的异同

我也有过这样的经历:信主初期,被教会弟兄姊妹的爱所感动、震撼,后来却失望,想逃,怕受到伤害,甚至决定永远离开教会。但就在我做出这决定的时候,圣灵光照我,将神对我的拯救和爱,一幕幕浮现出来。我在嚎啕大哭中向主悔改……

基督徒生命的成长,有一个从婴孩到成熟的过程。婴孩时期,自然在摇篮中被百般呵护。我们当然很想停留在这享受中,不用面对困难,不需要经风雨。然而温室里的花朵,是没有生命力的。

我们不要将教会看成乌托邦和世外桃源,有人的地方就有问题和矛盾。而且很多时候,我们自己也是有责任的。在基督里里,这些都会成为我们走出温室、生命成长的契机。

例如我,正因为经过了熬炼,对苦难有了更大的承受力,所以,在过去11年的柬埔寨宣教中,才有力量学习将基督舍己的爱实践出来。

我非常喜欢意大利中世纪圣法兰西斯的祷文,愿和你共勉:

“主啊!求你使我成为和平之子,在仇恨的地方,让我播撒爱心;在伤害的地方,让我播撒宽恕;在怀疑的地方,让我播撒信心;在绝望的地方,让我播撒希望;在黑暗的地方,让我播撒光明;在悲哀的地方,让我播撒欢乐。

“不求人的安慰,但求能安慰人;不求人的理解,但求能理解人;不求人的怜爱,但求能怜爱人。因为在施舍中,我们有所收获;在宽恕他人时,我们也被宽恕;在丧失生命时,我们将复活而获得永生!”

二问: 教会的组织方式为何与共产党相像?

要知道教会有2,000年的历史,而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共产党宣言》,是在1848年2月,在伦敦以单行本问世。马克思出生于犹太人的家庭,他的父亲后来成为基督教路德派的信徒,所以圣经对马克思而言,是不陌生的,甚至是非常熟悉的。所以他借用圣经的某些形式,表达共产主义理念,也是很有可能的事情。可是,两者的内容,却是截然不同的。

在《出埃及记》里,第一次提到以色列民族领袖的设立:“并要从百姓中拣选有才能的人,就是敬畏神、诚实无妄、恨不义之财的人,派他们作千夫长、百夫长、五十夫长、十夫长,管理百姓﹔”(《出》18:21)。

在使徒时代的初期教会,因为事工发展、人数增多,设立了长老(《徒》6:1-6),教会的管理架构和行政组织按需要而产生。

按圣经所记,教会有不同的职分(《弗》4:11)。但目的是为了彼此配搭、同心事奉主,而不是为了掌握权力。圣经里也提到选执事和监督的标准(《提前》3:1-13),这都成为教会设立领袖的重要根据。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神在创造的时候,已经将秩序的原则给了我们。保罗也说,“凡事都要规规矩矩的按着次序行”(《林前》14:40),为的是荣神益人。

三问:有过问题的人,为什么被视为异类?

“康健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我来本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可》2:17)。我们如果确定自己是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就不需要活在别人的眼光中,也不需要拿别人的价值观,作为衡量自己的标准。

人对自己过去的创伤都是很敏感的,只有经历了主的医治以后,才能从过去的伤害中完全释放,并在主的爱里毫无惧怕。这是我有过的经历。

在我所服事的金边恩典堂,弟兄姊妹中有曾经是赌徒、妓女的。当他们在基督里得到真正的释放和自由后,就不再忌违过去不光彩的历史,因为生命的改变是圣灵内住的一个凭据。教会其他的弟兄姊妹,都以欢欣、感恩的心,与他们一同赞美主奇妙的大爱。以前认识他们的人,对他们刮目相看,“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罗》8:33)

至于要在什么场合分享自己的过往,教会应该尊重个人的选择,重要的是“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林后》5:17)

四问:为什么教会选同工时,要看这个人的过去?

教会选同工,重要的不是他过去的背景,而是他是否已经悔改,并且有从神而来的呼召。

在圣经里,被神大大使用的人中,有3次不认主的彼得,有迫害过基督徒的保罗……神要使用一个人,是没有任何势力可以拦阻的。

我在去年一个聚会中,听了袁幼轩弟兄(编者注)的分享。他曾是同性恋、毒贩,现在仍然是艾滋病带菌者。他重生之后,生命完全改变。目前他在慕迪神学院任教,神使用他影响了很多人,更带领了很多年轻人归主。

我还有一位宣教士同工,当年从中国到了柬埔寨,从流行歌手沦落到流浪歌手,抽烟、赌博……信主后,他借着祷告戒赌、戒烟,到神学院接受装备,最后走上宣教之路,在服事中常以自己过去软弱的经历去扶持人。

因为痛过,所以明白伤痛的人;因为软弱过,所以能体恤跌倒的人;因为有了基督的爱,所以愿意接纳不可爱的人……

五问:为什么没有人敢去纠正强势的人?

在教会里不应该有所谓强势的人,圣经的教导是:大的要服事小的。服事主的人,首先要存心卑微。如果有谁高人一等,甚至高过教会,神必然管教他,因为爱他。

如果你觉得在教会里有这样的人,你可以学习耶稣为门徒洗脚,用为对方祷告等方式帮助他。

在别人眼中强势的人,他们本人往往是不知道的,也许这就是他们的盲点。他们甚至可能是孤独和脆弱的,需要更多的弟兄姊妹去关心他、与他配搭。

主耶稣从来不怕得罪人,为什么要远远避开呢?或许神要透过你,用凭爱心说诚实话来帮助他,实践彼此相爱。

人到无求品自高,一个敢为主豁出去的人,是没有什么好怕的。

六问:为什么有个人崇拜?

在神的眼里,绝对不存在“论功行赏”,神看的是我们的心。如果在教会里,谁奉献得最多,谁的影响力就最大、地位最高的话,那无疑是赤裸裸的功利主义。

虽然教会是由不同背景的人所组成,但人并没有高低之分,神不喜悦重富轻贫或按外貌待人。所以教会不该偏袒任何信徒,更不可以有个人崇拜。个人崇拜只能使人败坏和跌倒。

我相信在教会里甘心乐意付出的人是不求回报的,更不会藉此要求人去跟随他。在教会里自然有团契生活,但不等同拉帮结派。虽然中国与台湾一直存在“国、共”之分,基督里却能除去这些门户之争,成为一家人。

我认识不少来自台湾的基督徒,他们对真理的渴慕,以及生命中流露出来的爱,造就了很多大陆人。10几年、20多年过去,他们仍在无怨无悔地为中国福音事工默默付出。

“我们若是靠圣灵得生,就当靠圣灵行事。不要贪图虚名,彼此惹气,互相嫉妒。”(《加》5:25-26)我们应该放下一切成见和不正确的心态,学习别人身上美好的品格。求主帮助我们突破狭窄的民族主义,建立合一的教会,将福音带给万邦万族。

七问: 信徒是否必须绝对服从牧师?

我们可以从摩西的身上,观察神的仆人的特点:清楚和顺服神的呼召(参《出》3:4);为了神子民的益处而弃绝自己(参《出》32:32);为人极其谦和(参《民》12:3);在神的家里全然尽忠(参《民》12:7)。

牧师的权柄是因上述特点而来,而且是靠着对神的爱来牧养教会,这是毫无置疑的。教会的牧者不是为了辖制别人或谋求私利,所以要避免一言堂、家长制,要彼此配搭、守望相助,也没有高低之分,大家同是主的仆人。

我们信徒则不可随便论断牧师。如果牧师在服事中违背了真理,或者犯罪了,在这种情况下,要有两、三个人一同作证,指出他的错处,为的是保护教会和挽救他。但如果仅是做事方法和观点不同,可以通过祷告、个别坦诚交流等,让神去带领。

如果到最后,牧师仍然坚持原来的决定,我们也应该顺服,因为不能越位,“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罗》13:1)。

万一牧师确实做出错误的决定,神也必然有办法。比如旧约中,扫罗对大卫手段卑鄙、狠毒,但大卫依然顺服,结果,圣经记载:“扫罗家和大卫家争战许久﹔大卫家日见强盛;扫罗家日见衰弱。”(《撒下》3:1)情愿吃亏不出手的,神自然会出手;甘心默言不语的,神一定用事实为他说话;存心降卑的,神一定让他荣上加荣。

八问:牧师的权柄是否太大?

牧师的权柄是用来保护会众,引导会众认识神和经历神。这当然也包括监督的职责。

牧师也要受教会执事的监督,特别是在教会金钱运用、个人生活作风、服事是否殷勤等方面。而执事一般是由弟兄姊妹提名推选的。

牧师教导弟兄姊妹,是根据圣经的真理,不可滥用权力去辖制人。

如果牧师犯了错误,整个教会自然会受到牵连。看旧约中的以色列历史,每个以色列王都给整个民族带来影响,或好或坏,或正面或负面,这是必然的。况且,我们在基督里属于一个身体,一个肢体软弱了,其它的肢体也会受牵连。所以弟兄姊妹要多为牧者祷告、守望,“击打牧人,羊就分散”(参《亚》13:7)。至于后果如何,深信神仍然掌管着,“洪水泛滥之时,耶和华坐着为王……”(《诗》29:10)教会是属神的,神掌管着教会的金灯台,祂是唯一的审判者。

当我们觉得教会、牧长有问题时,也要注意到一点:毕竟我们所知道、所了解的有限,所以,不要将相对的问题绝对化,不要将良好的关系对立化,不要将个别的问题普遍化,“用和平彼此联络,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弗》4:3)在同心建造教会中,我们也能一同得到生命的祝福和成长。

作者来自广州,毕业于加拿大维真学院。现为柬埔寨宣教士。

编者注:袁幼轩(christopher yuan)的博客地址:http://christopheryuan.blogspot.com/

本文选自《举目》5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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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意更新,靠信心得胜——回应《对教会的八个困惑》

http://bcl-chinese.net/node/274
刘传章

一问



从问题里可以看出对教会的两种看法:一是“教会和社会是一样的”,一是“教会是永生神的家”;一是“常听到有人说”,一是“圣经上不是说”。一是人说的,一是神说的。如果要听,我们当然要听神怎么说,圣经的记载是什么。当然基督徒在人世间,也不能不听到人的声音,甚至有时人的声音盖过神的声音,我们被“常听到有人说”影响,而忘记“圣经不是说”。说到教会与社会,两者不是敌对,而是互应,基督徒是天上的国民,也是地上的公民,教会在社会里,社会也会被带到教会里,意思是,社会的风气、习俗、时尚、衣着等,也会被不信的人或基督徒带到教堂里来(注意我用教堂不用教会)。因此,有人认为教会和社会是一样的。其实教会与社会是在两个全然不同的领域里,一是属神的,一是属人的。更要知道的是,教会不是教堂,教会是信主的人,教堂是地方,来教堂的人,不一定是在教会里。

二问



共产主义源起于基督教训─信徒凡物共用(《徒》4:32)。但因人的有限与软弱,自私,没有多久就出了问题(《徒》6:1),教会就不再实行凡物共用的共产方式。至于组织的方式,也曾听大陆来此信主的人说,参加教会的活动,就好像在国内参加组织学习班,只要把毛主席的头换成主耶稣就成。不过话得说回来,外表可能有些类同,内里却完全不一样,一是毛语录(还有人在读吗?),一是生命之道,历久常新的圣经。

看到教会的内幕而十分失望,这是正常的现象,不失望才令人失望。至于教会的组织方式与共产党的组织是完全不同的。所谓组织,其基本功能就是控制,共产党组织严密,控制周详。共产党组织分阶级,从党主席往下走,官阶愈来愈小。而教会的组织,职分只有两种─长老(牧师或监督)和执事(《腓》1:1; 《提前》3:1-13);职分不同,阶级一样。如果你去的教会有黑暗的内幕,那是那一间教会的黑暗,不是基督教会整体的问题。

三问



圣经说:“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壹》1:9)《以赛亚书》1:18 说:“耶和华说,你们来,我们彼此辩论。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成雪白,虽红如丹颜,必白如羊毛。”

我们过去所犯的罪,无论大小,其实罪无大小、等级,只要向神认罪,祂都赦免。问题是我们对人对我们的看法我们受不了。这有两种可能,一是真有人“歧视”别人,再就是我们自己以为人那样看我们。不论那一种,保罗在《罗马书》8:31-39节的话,应是我们最大的安慰与鼓励。

分享或认罪的基本原则是,在公开场合犯的罪要公开认,在私底下犯的罪要在私底下认。你的过去是你自己的,与别人无关。我们最好少知道别人的过去。我是不想知道别人的过去。

四问



教会选同工就像一个人选配偶一样,要知道他的过去。例如,如果不了解一下他的过去就和他结婚,结婚以后才发现他还有一个老婆怎么办?照样教会选同工也是一样,是为了慎重。我们若不做亏心事,就不怕鬼敲门,随便他们怎么看,看什么。

至于犯过罪的人有没有资格服事,爱主,要看这人对罪的处理。如果他全然悔改,从此不再犯那罪,他应像白布一般,谁也不能拦阻他服事。入党是要看背景、出身。服事是要看生命与灵性的成熟;前者是人看人─外表,后者是以神的话语作标准来看人─内心。共产党与基督徒看人是不一样的。可能你在教会里,看见人用共产党的方式看人、选人,那是很可惜与不幸的事啊。

五问



服事很多的人绝对不是虔诚,而是大有问题的人物。如果你在教会里到处都看见他/她们,这样的人也不少,他们都是问题人物。这样的人没有人能纠正他们,只有为他们祷告,让他们落在永生神的手中——甚是可怕。在此奉劝,读者若是该问题所论的人,请快悔改,以免落在神的手中,并拦阻别人的事奉。

教会的怪现象可见怪不怪。因为在教会中,不论有没有所谓强势的人,真正服事的人还是很少,一般是20% 的人服事80% 的人。问题中所提“许多爱主的弟兄姐妹无事可做”,这句话是自相矛盾的,爱主一定有事作,无事可作一定不爱主。服事不一定是作事,或在教会有一个头衔。无形的服事,都是真爱主的人作的。那些爱抛头露面的,做再多也不算虔诚,更谈不上爱主了。

六问



尊重与崇拜是不一样的。感激与盲从也不等同。中国人有深厚的皇帝观念,对上司,对领导,都有敬而远之的心态。这里所列举的教会现象,“和过去中国大陆的个人崇拜如此相似”,原因是,中国人就是这样,中国人在政治上这样,在教会里也有这样的,而这种现象多出现在大陆人较多的教会。从问题中,我们可以看出有两批人,一是要听,要尊重,要“崇拜”对教会有功的人。另一批就是此提问题者,这“和过去中国大陆的个人崇拜如此相似,”我们为什么要在教会里搞个人崇拜,像在大陆一样?其实,两者都没错,角度不同,一方认为是个人崇拜,对方是表示尊重劳苦功高的前辈。台湾背景的那些人,可能真的为教会付了不少代价,赢得尊重。后来的人,没有看见当年初创之苦,而有此意见。我们是跟从主,也要尊重人,感激人。但不要搞个人崇拜,要学彼得与保罗说:“我们也是人”。(《徒》14:15)

七问



圣经给牧师所列的条件或特质,记在《提摩太前书》3章1至7节及《提多书》1章5至9节。另一处经文可供参考的就是《使徒行传》20章17至35节。

牧师既是神的仆人自然就赋予他一定的权柄。若问牧师有很大的权柄吗?所谓很大是什么意思?关于权柄有两层意义,一是做权柄,另一个就是用权柄。牧师是有权柄的,但是,是做权柄,而不是用权柄。

做权柄是从生命里流露出来,令人心悦诚服的真、善、美、圣,无人不服。

用权柄是强势压制,发号施令,以“我是牧师,你们要听我的”来要胁人。当一个牧师用“因为我是牧师”来说话、行事的时候,他就完了。

信徒是否必须绝对服从牧师?从原则上来说,信徒必须绝对服从牧师,因为这是圣经的教导(来13:17):”你们要依从那些引导你们的,且要顺服”英文说Obey your leaders and submit to their authority. 顺服他们的权柄。顺服就是顺服,没有什么绝对不绝对。顺服一半不能叫做顺服。

如果对牧师的决定不认同,是不是就是犯了“不顺服神”的罪?

不认同并不构成犯罪。比如,若遇事不曾与牧师表态、交流,仅仅把问题写来《举目》,就是背后说人,就是犯罪。许多信徒与牧师之间的误解,若能多开诚布公的交流,教会的见证就漂亮得多了。

八问



关于牧师权柄的问题,要从整体和个体来看。本题与前题所问类同,并且是针对一个教会的牧师。这样,就应该与该牧师个别交流。

不过简单来说,教会在初创时期,牧师要一脚踢(一手包办),有的牧师不放心别人做的事。如果牧师选的人对教会事工大有益处,岂不很好,有何危险?如果他排斥异己,一意孤行,选来选去都没选上你,上帝也饶不了他,何必着急?

牧师本就是主教(长老、监督─主教、牧师),牧师要向上帝负责(accountable to God),也要向他所带领、服事的人负责(accountable to people)。一个不负责的牧师,上帝会把他放在抽屉里——被丢弃。虽然在教会仍占一席之地,也是白占地土,可哀可惜。若信徒和牧师都能做好他那一份儿,教会肯定和谐,兴旺。

作者为韩国华侨,19岁得救后即蒙神呼召,全时间事奉。曾在香港及美国数间神学院接受神学训练,自1982年迄今,任马利兰中华圣经教会主任牧师。

本文选自《举目》5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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