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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已经认证通过的进项增票能退回对方吗?

已经认证通过的进项增票能退回对方吗?

事情是这样的:
我1月份收到供应商的进项发票,当月去税务局认证通过,我也正常入账,作为应付账款,进项税金。准备2月份支付的。
结果对方在没有通知我们的情况下,直接作废了(发票联和抵扣联都还在我这里)。等我知道,已经是2月份了。此时帐结了,但是还没有报税。

于是,我2月份报税的时候,没有把这笔进项报上,2月份把这笔税金从账上转掉了。
后来,对方财务找我,要我退回发票和抵扣联原件,我觉得我已经把发票抵扣联认证了,也入帐了,原件是不能退回他的呀。他那里只要直接重新开张新的给我就可以了呀。
所以,我没退回,也没付款。后来,对方财务好像换人了,新发票也没给我,此事就拖了下来。我想,反正你没发票,我也自然不能付款。
当然,后面的款该付的我都正常支付的。
这个月,我们税务局专管员找我,问这张发票的情况,我解释了,还把发票原件给专管员看了,专管员说,你没抵扣就可以了,填个表格,写个说明,没事了。

结果今天接到对方税务局的电话,叫我把发票和抵扣联原件退回去,他才能开新的发票给我。我很奇怪。我说我都认证了,入账了,难不成把发票从凭证里撕下来啊?
再说了,他要重新开一张新的给我,应该没啥问题呀,原来那张他不是已经作废了吗,何必一定要我这里的发票原件呢?
还有,这个事情怎么会是对方税务局找我呢?这关税务局啥事呀?说实话,我有点怀疑这个电话的真实性的。虽然对方的口气有那么点象,但感觉也是有点问题的。

大家提提建议吧,我应该退回给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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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已经认证了 ,购买方开个红字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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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浮萍 于 2012-5-21 12:29 发表 \"\"
你已经认证了 ,购买方开个红字就可以了
谢谢,我们是购买方。
红字发票对方是不能开的,因为原来那张已经被他作废了,他开张红字,再开蓝字,等于没有销项了。
再说,我没有报税,也不需要红字发票冲帐,转出进项税就可以了。
账上是没问题的,关键是发票究竟要不要退回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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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浮萍 于 2012-5-21 12:29 发表 \"\"
你已经认证了 ,购买方开个红字就可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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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斐斐宝宝 于 2012-5-21 13:18 发表 \"\"
请问,我是购买方,怎么开红字呢?发票不是应该对方开给我吗?我付款给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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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操作的 ,你虽然没做帐 但是认证了 你购买方开个红字 给他  他就可以重新开给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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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浮萍 于 2012-5-21 14:41 发表 \"\"
是这样操作的 ,你虽然没做帐 但是认证了 你购买方开个红字 给他  他就可以重新开给你了
哦,有点明白了,对开发票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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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这样认为的,你要把一月已入账的税金做进项转出,把这笔帐冲回,然后把发票退回给销售方,复印件留存。对方如果要重新开发票,一定要三联才能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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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楼浮萍 的帖子

不好意思,我还有一点不太明白。
对开发票,税务上双方都没问题,但是钱怎么办呢?
我开红字给他,是应收的借方(红字),也就是说应该是我付钱给他。
他开蓝字给我,是应付的贷方(蓝字),又是我要付款给他。
这不是变成我要付他两次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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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8楼interest_fl 的帖子

对方其实就是在金税系统里作废了这张发票,实际上并没有收到全部发票联数。
对方不用开红字发票,也开不了红字发票。原来那张作废了,现在再开一红一蓝,等于没开,没有销项的。是不对的。
实际上只要重新开张蓝字给我,就OK了,我搞不明白为啥一定要把已经认证的原件拿走呢?我可以复印后盖个章给他呀。他啥损失也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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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妈,我的客户遇到过你类似的情况,唯独和你不同的是,发票联和抵扣联当时客户认证后对方说作废,我的客户就寄回去了,所以当时没过账,没申报抵扣(认证清单和申报表数据能显示未抵扣),过了一个月专管员也来电询问,也要求写情况说明,还好没抵扣,专管员强烈要求日后不可以将认证后的发票交对方作废.
所以,我觉得你不要再纠结那作废的发票联和抵扣联是否要寄回去,建议要求对方出具证明,写明在没有收到发票联和抵扣联的情况下也没有和你联系,就先行作废发票,现提出退回发票要求,并保证收到作废的发票后立即开具新发票给你入账.实在不放心,你可以问问专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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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楼兔子妈 的帖子

如果是我做,就退回给他,因为他在系统中已经作废了,按理是要收回抵扣联和发票联之后才可以作废并加盖作废章,既然系统中已是废票,你认证了又不能抵扣,你留着废票也没用不如退回给他,款先不付,等他新票开来再付。如不放心你可以在发票上加注作废并复印留底,再要求他写份说明给你留底,原件还是退回给他。

否则他是违规了,表面看上去好像废票给了人去认证并抵扣了,他对他的税务局就说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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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楼兔子妈 的帖子

这个没有明确规定的,我们碰到过N此了。看责任在哪方。我是不还的,因为责任在对方误操作在3联不全时误作废了,你要做的是让对方写情况说明,自己做进项转出凭证敲红章,作废发票复印件敲红章给税务专管员报备以备协查通报。然后就是让对方重开发票,因为对方在当月就作废了,不存在销项税的问题,你只要跟对方说你只有收到新开发票才安排付款,如果对方不要钱可以不开发票,但那张作废发票你是不还也不会付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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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分两个情况说明
1.国家税务系统里面,该张发票是不平账!作废且认证
所以你们专门要你写情况说明是正确的
2.对方财物事先违规,把没收回的发票作废了。这个方面要他自己向专管提出,然后自行处理。你的税金是转掉了,但不是从你账本上消失了,而且你公司的验证发票系统数据里面是有这张发票的。
所以可能你还需要做的就是对方开出红票,你把这个红票验证,在税务验证系统里面,你就平了。
但具体问题,你还是要问专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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