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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 神的杰作 杨腓力

神的杰作 杨腓力

神的杰作
身体奥秘的发现之旅

杨腓力

出版说明
  古今中外,人类不断寻求一种超越此岸世界的精神生命,渴慕并孜孜以求地实践敬虔的道德生活方式,在笃信某种信念或理想的同时,以真实的生命将这种笃信彰显出来,落实在日常的经验世界之中。世界各个宗教或文化均对这种追求和实践提供了具体多样、颇具特色的路径。就中国传统语境而言,儒释道或修身达及内圣而外王,或退隐山林求成佛,或修炼己身以得道。而在缘起上同为东方宗教文明之一部分的基督宗教,自诞生以降,甚至在诞生之母腹的犹太教中,就开始回答人类面临的一个普遍难题:如何在罪恶、苦难、“空虚的空虚”(传道书)的人生之旅中陶造生命并臻至圣洁?两千年来,无论在东方世界,还是在西方(欧美)世界,大批陶造生命的圣人贤徒涌现出来,并留下卷帙浩繁的“陶造生命”类文库,旨在帮助人度过仅有的此生。
  本丛书取名“陶造生命”,典出圣经,在圣经中耶和华神被勾画为一位陶匠,亲自用地上的尘土造成人形,把生气吹进他的鼻孔里,使之成为有生命的活人(创世记2:7,参见诗篇2:9;以赛亚书45:9,64:8;耶利米书第18-19章;罗马书9:21)。贯穿基督教两千年历史的线索之一,从使徒教父、沙漠修士,到教改运动、奋兴运动,再到后现代的灵恩运动,除了信经、神学、教义、解经、礼仪等之外,就是如何在信心中塑造、更新、打磨出新的生命。基督教的“陶造生命”的本意在于,人生在世界上须破碎自我、重建自我,但凭借一已之肉身无法成就这种目标。基督教的陶造生命之路从否定人自身的意志而诉求超越的他者,透过先由外而内、后由内而外的路径达及成圣,活出生命的至美,形成别具一格的精神追求之旅。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们在取得举世瞩目的经济成就之同时,正处在深刻的道德和信仰危机之中,活出一种真、善、美生命的样武是极难的事,生命的塑造已经成为一个迫切的问题。从上世纪80年代人们惊叹道德沦丧、道德滑坡,到90年代学界感叹人文精神的失落,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耳闻目睹到人生的各种生命撕裂的悲剧:良知泯灭、自我和肉欲泛滥、解构一切的超越、媚俗和恶俗流行、金钱至上……我们如何在寻常的行卧起坐中显明出完美的生命品格面对未来而活在当下?这种难题迫使我们在承继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道德资源之同时,关注并引介圣经中丰富的精神生命传统,以期帮助我们理解、完善、丰富自身的精神生命。
  自利玛窦来华近四百年来,在中西文化交融的大背景之下,基督教文化已经逐步成为中国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从内在关系上说,研究和吸收基督教的思想和观念,离不开基督教文化的道德和精神品格;如果说前者是基督教的“体”,那么后者就为基督教之“用”,“体”要由内而外、由外而内地转化为“用”。从现代学术机制来说,引介基督教中的道德与精神遗产,已是中国学术界的一项重要任务。21世纪之初,这种工作不仅可以弥补基督教在中土发展中的薄弱环节,而且契合时代之需,回应时代对中国人精神文明建设的迫切要求。
  本系列致力于推介当代东西方文化中关注生命问题的精品书籍。我们遴选的图书,都是以圣经文本为基础,并通过作者的深入解读,生发出有助于陶造人类的生命品格的好作品。实际上,这些书以活泼的语言、精辟的分析、生动的见证,已在东西方读者圈子中颇具声望,并产生出深远的影响,相信也定会赢得国内读者的喜爱。
  本系列以“陶造生命”为关注点,为读者提供另外的生命视野,我们期待志同道合者一起吸纳赏鉴,并伴随21世纪中国文化进入“流着牛奶与蜜”的精神迦南美地。在这种上下探索的目标之下,我们大力邀请国内外从事相关研究的资深学者在选题、翻译和述介上提供咨询意见。我们在此深深希望这种工作既可以拿来为我中华文化所用,也可以与中华文化相互激荡,开拓出21世纪中国崭新的精神生命风貌。
  刘平 博士
  2009年1月于复旦大学宗教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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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当一个声音太大时,我们往往反倒听不清楚,这时候就可从回音中找出原先听不清楚的音节。但在上帝和自然界里面,我们却能同时听清楚声音与它的回响。
  亨利·杜端蒙
  
  除了序文外,本书中所用的第一人称——“我”——都是指班德医生而言。本书是按他的观点写成的,但与其他由两位以上作者合作的书不同,本书不是以“某某人口述,某某人笔录”的形式写的。
  我第一次遇见班德医生,是正在为《有话问苍天》这本书收集资料时。他所作有关“疼痛”方面的医学研究,其成就是不容置疑的。除了在印度作研究麻风病的开路先锋18年之久,他也是施行手掌手术的世界权威和康复专家。因着他的贡献,他得到最有名的阿伯特·拉斯卡奖(Albert Lasker Award),并受英国伊丽莎白女王封为爵士。他一生的事迹都记载于他的自传——《献给上帝的十指》(Ten Fingers For God)一书中。
  在我到美国路易斯安那州,去他工作与生活的卡维尔麻风病院拜访他之前,我已略知前文中所提到的他的各项成就。但我当时并不知道他的信仰融化在他生活和思想中的程度。身为一个勤奋的科学家,他不仅是个喜欢赏鸟、爬山和爱用有机肥种菜的人,他更是一个努力把自然次序与属灵次序融合起来的人。
  当我第二次拜访他时,班德医生颇迟疑地拿出一份九十页的手稿,一部分是打字的,另一部分则是医师的手记,里面包含着许多他对人体的想法。这份手稿是从他在印度维罗医学院发表的谈话中收集来的。他说: “有时候我们医生就像是在大百货公司中,专门听顾客抱怨的雇员一样。等我们听多了人们的埋怨后,自己也往往会先入为主地认为产品的品质的确有问题。但在这份我保存了很久的手稿中,我试着停下来,想想上帝所创造的一切。我从新约圣经中找到一个古老的类比,然后把它拿来与今天我们从近代科学所得到的知识比较。很奇怪,每一种医学上的发现似乎都能应用在这个类比上,没有任何一个医学上的新发现会削弱使徒保罗最初的看法。”
  用身体的类比作为一本书的主要概念,这一点很能吸引我,因为我自己也很欣赏自然与属灵世界之间的和谐性。
  英国小说家切斯特顿(G.K.Chesterton)在他所著的《亚阿西西的圣方济》(St. Francis of Assisi)一书中提出一个很有趣的理论,他认为中古时期的黑暗时代之所以会产生,乃是由于异教与神话的思想深深地污染了自然次序,以致人看不出自然乃是上帝启示的一部分。切斯特顿说:“劝这些人去信一种充满星星与花朵的自然宗教是没有用的;因为没有一朵花,或一颗星是未受污染的。他们必须到沙漠里,那里看不到花朵;甚至到洞穴里,那里看不到星星。”结果在这个时期的文化中,几乎各种形式的艺术水准都降得很低。对这时期的基督徒而言,自然与超自然是分离的。
  今天,同样的事又发生了,创造的世界已失去了它的神圣性。我们遗弃了这个世界,把它丢给物理学、地理学、生物学和化学。我们也同样把自然从超自然中抽离了出来。
  我从班德医生身上看到,他虽拥有无与伦比的科学专长,然而他也有一种谦卑的认知,看得出自然界如何响应它的造物主。我们一起合作,在这方面找出很多医学能应用在信仰上的地方,我同时也花了好几个月时间,研究每一个类比的医学背景。经过长时期的会谈,我开始了解班德医生的谦和及英国人保守的个性,因此尽量设法挖掘出他那不肯轻易表现,却颇具深度和戏剧性的个人经验。
  班德医生和我都希望本书能够填补长久以来隔离受造世界和造物主之间的鸿沟。上帝创造了万物,他把他伟大的、创造性的自我,投资在这世界,特别是在人体的设计上。我们能做的不多,但我们至少可以感激他。
  在我们之中,也有一种神秘的有机关系存在,但愿本书能提供大家一些洞见,使我们了解彼此间的关系。保罗一再提到用来表明这种关系的一个比喻——“基督的身体”。在这本书中,我们会一起讨论人体和它的四个器官,我们希望能在日后出版的续集中,继续讨论更多的问题。
  有人想对一个生来瞎眼的人解释深红的颜色,他说:“深红色就像小喇叭的响声。”从某方面来说,隐喻也往往是让我们能领悟属灵真理的唯一方法,这正说明了为何圣经会这么常用到它。象征性的比喻一向具有某种说服力,就如泰勒主教(John V.Taylor)所说:“没有人是一座孤岛。”这种比喻的说法要比说“没有人是真能自立的”更有力。当大部分的书籍都在讨论神学内容和个人经验时,我们盼望本书所用的这种类比法能帮助读者用另一种方式,领悟出实体的真相来。
  如果你认为我们探讨身体的类比超过了你所能接受的,使你感到困扰,那就请你把书合上。我们不希望弯曲真理,以适应这种类比。但另一方面,你可能也会像我们一样,发现人体居然能如此真实地表明属灵的事实,这些平凡的材料竞越来越与实体的影子没有差别。
  杨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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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肢体
  我曾试着把地球想成是某种有机体,但这种揣摩总是行不通……一天晚上,开车经过美国新英格兰区南边多树的丘陵地带时,我又在想:假如不能把它比作一个有机体,它像什么呢?它会最像什么呢?就在那一刻,我想出来了:它最像一个单细胞。
  ——路易·汤姆士
  
  我还记得第一次在显微镜下观察一个活生生的细胞的情景。那时我年方二十一岁,正在英国李文斯顿大学参加热带卫生学的短期讲习班。我们在课堂上研究寄生虫,所用的标本都是死的,而我却巴望能看到一个活生生的阿米巴!一天清晨,在实验室尚未挤满学生之前,我偷偷溜进那座红砖的旧科学馆,手里捧着一杯才从科学馆旁边池塘里舀出来的池水。腐烂的叶子漂浮在混浊的水面上,一路散发着腐朽与死亡的气味。
  等到我把一滴池水放上显微镜片时,整个宇宙在刹那间活转了过来——显微镜下出现了成千成百的微生物——这些纤细的单细胞晶球体,受到显微镜灯光热力的刺激,正在那儿不停地呼吸、伸展、左右游移着。我稍稍移动镜片,匆匆瞥过那些快速活动着的有机体,继续地寻找……啊哈!果然让我找到了一个阿米巴。原先肉眼勉强能看到的,不过是一个半透明的蓝色小片,显微镜却进一步显示出它内部的功能和作用。
  这个阿米巴似乎在喃喃地告诉我们,它是所有生物中最基本、也最原始的一个细胞。它不知用了什么方法聚合成千上万个旋转的原子力量,产生了生命,使自己有别于其他任何最基本的无生物。它虽然只是一小撮胶液,却也能完全表现的一切基本功能——呼吸、消化、排泄、分泌,以及繁殖。它甚至可以用一种很特殊的方式挪动自己——先把自己向前凸出一小块,然后像油滴在桌面上散开一样,毫不费力地朝前移动。这样不断地操作一两个小时以后,这颗湿嗒嗒的小不点竟也能移动三分之一英寸呢!
  这个忙碌、悸动的小东西,使我第一次对生死的错综复杂留下了鲜明的印象。依我看,阿米巴正如一个全然自立的单元,带有强烈的求生欲与繁殖欲,这种体认引发了我日后探索生命细胞的兴趣。
  许多年后的今天,我仍在从事研究细胞的工作。唯一不同的,我是站在一个医生的立场,专门探讨人体内细胞分工合作的情形。在美国南部路易斯安那州卡维尔城外,密西西比河畔的沼泽地,有我工作的麻风病院,这里我有自己的实验室。一个寒冷的早晨,我再次趁着无人搅扰之前,赶到实验室去。整个房间里只有头上日光灯所发出低微的营营声打破满室的寂静。
  但那个早晨我不是来研究阿米巴的,而是要来查看一只正在冬眠的白肤变色蝙蝠——它正在实验室冰箱中的一个盒子里睡大觉呢!我要用它来模拟人体对受伤和感染的反应。我小心翼翼地把它提起来,打开双翼,让它呈十字形地平躺着。它的脸极像人脸,好似博物馆里陈列的枯干人头一样。我一直担心它会张开眼来对我尖叫,但它却毫无动静地继续沉睡着。
  当我把它的翅膀放在显微镜下时,我好像找到一个钥匙孔,透过它,一个崭新的宇宙展现在我眼前。蝙蝠翅膀下变色的皮肤显得苍白而透明,我可以透过表皮直接看到输送血液的微血管,它们都在不停地搏动着。我把显微镜对准一条青蓝色的微血管,调整后我可以看见每一个血球在微血管里推挤、碰撞及冲刺的情形。其中数目最多的是红血球,它们个个都像平滑光亮的圆盘,中间凹进去好像油煎甜圈饼似的。每个红血球的大小和形状都一样,仿佛都是从一个模子里压出来的。
  但更有趣的是白血球,它们是生物体内抵挡外来侵略者的武装部队。它们的形状与阿米巴完全一样,也是一团臃肿、不定形的液体,当中有一粒深暗色的核心。它们先把身体收缩成像手指般的一根长条,然后就奋力向前游动。有时它们贴在静脉的管壁上蠕动;有时则悠哉悠哉地顺着血液漂浮;有时为了流过较细的微血管,白血球不得不拉长自己的体形挤过去,这时排在它后面的红血球,就会不耐烦地你顶我撞个没完。
  看看这些白血球懒散的样子,你不禁会觉得,它们在巡察自己领土这件事上,实在显得太迟缓而缺乏效率了,那还能谈得上抵御外侮呢?不过,这只是在大敌未临之前。我试着不弄醒蝙蝠,同时用一支钢针刺透它的翅膀。当我戳破一条微血管时,马上好像警铃大响似的,受伤的微血管壁周围的肌肉细胞立刻全部紧缩,筑成一道堤防,不让宝贵的血液流失,同时血凝素也马上起来工作,防止血液流出皮肤表面。再过一会儿,负责打扫的细胞来了,很快地清除了所有的渣滓。而成群的纤维细胞,也就是体内的编织细胞,也都集合在伤口的四周开始工作。但最具戏剧性变化的还是那些无精打采的白血球,它们仿佛生有某种嗅觉似的(至今我们仍不知道它们是如何“感觉”到危险的),突然之间,所有在伤口附近的白血球,立刻停止漫无目的的游荡,好像猎犬看见兔子般,从各方全对准攻击的目标冲了过来。这时它们个个显出自己独特的变形本领,从血管壁重叠的细胞中,选择最直接的捷径,穿过肌肉挤向伤口。等它们一到,战争立刻开始了!
  瑞士摄影家蓝纳·尼尔逊(Lennart Nilsson),一向以善于拍摄体内各种活动的放大照片闻名。他曾通过电子显微镜,拍摄白血球的防御战。远远望去,一个无定形的白血球很像科学怪谭里的主角“小不点”,它们朝着一群发光的绿霉球菌蹒跚冲去,顺着菌体的形状,用自己的身体把绿霉菌密密地盖了起来,仿佛用毯子罩住一具尸首一样。起初,这些菌体在白血球的包裹下,还能闪出惨淡的绿光,但因白血球含有带化学性炸药的颗粒,一旦罩住那些绿霉菌后,这些颗粒就炸裂开来,摧毁了所有的侵略者。只需三十秒到一分钟的时间,余下的就只是一个个发涨的白血球了。通常,白血球的任务都是带有自杀性的,战争的结果往往是自己也跟着捐躯。
  就整个身体来说,损失一个白血球算不得什么。多数的白血球只能活几天到几个星期,而且人体内,除了五百亿现役的白血球在每天来回做侦查工作外,骨髓中还贮藏了一百倍于此数的后备生力军。在细胞层内,大规模的战事更是体内每天在进行的例行公事。因为我们平日所用的玻璃杯,杯口上就可能潜伏着五万个侵略者;而在半茶匙的唾沫里更含有十亿以上的细菌。细菌隐藏在我们身体的各个地方——每洗一次手,我就可以从皮肤的褶缝里冲掉五百万个细菌①。
①当第一架显微镜显示出细菌的众多时,科学家从此就对“细菌”非常留心。许多机灵的商人开始大力推售消毒剂,却不知这些杀菌剂不过是杀细胞剂,对好、坏细菌都一视同仁格杀勿论。其实我们也需要多宣传一下人体的防御系统,不必对细胞抱着“触菌惊心”的态度。今天的美国社会受化学杀菌剂之害,远比受细菌之害为甚,我个人倒是宁可靠自己的细胞来打这战仗的。
  
  为了抵挡这种种威胁,血液里就产生一些专门对付某种特别菌体的专职白血球。身体一旦遭受像天花疫苗一类的严重危机,这些白血球就负有特别的使命,抱着必死的决心,专门对抗某种特别菌体的危险分子。这类白血球一辈子就在血液中巡猎、侦候。通常它们是不蒙征召的。但一旦面对那种会摧毁人体内所有细胞的侵略者时,它们身上所带的能力足以瓦解一切的敌人。
  我常常想到阿米巴和酷似它的白血球,两者间所呈现的一种矛盾现象。阿米巴是个完全自立的有机体,独自可以发展生命中一切的基本功能,它只有在摄取其他细胞作为它的食物时,才需要用上其他细胞,而白血球虽有同样的造型和结构,却远不及阿米巴来得自由,因为它的责任是由另一个更大的有机体来决定,有时它甚至必须为了那个有机体而牺牲自己的生命。固然它自我表现的机会受到限制,但白血球却比阿米巴担负有更重要的功能。阿米巴一味躲避危险,白血球却总是勇敢地朝着危险迎去。一个白血球能保护一个像贝多芬、牛顿、爱因斯坦……或如你我一样的人平安地活下去!
  我有时把人体设想为社区,社区中的个人则有如白血球一样的单细胞。细胞是一个有机体中最基本的单元,它可以只为自己活,也可以与其他细胞协力组成并维系一个较大的有机体。这使我想起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2章中所用的比喻,他把基督的教会比作人体。因着显微镜的发明,带给我较广的视界,保罗的比喻也对我变得更有意义。保罗的比喻启示出上帝创造时所用的一个基本原则,我也许可以根据保罗的话,另加一些补充:
  
  身子是一个,却由许多细胞所组成。细胞虽多,却仍是一个身子……设若白血球说,我不是脑细胞,所以不属于身子,它不能因此就不属平身子。设若肌肉细胞对视神经细胞说,我不是视神经细胞,所以不属于身子,它也不能因此就不属于身子。若全身都是视神经细胞,人怎能走路呢?若全身都是听觉神经,人又怎能看呢?但如今神随自己的意思把细胞安排在人身上。若都是一样的细胞,身子在那里呢,但如今细胞有许多,身子却是一个。
  
  这个比方对我来说,还有更深一层的意义。因为一只手、一只脚、或一个耳朵,一旦离开了身体,并不能单独活着,但一个细胞却能。细胞可以忠心地成为身体的一部分,也可以固守一己的生命为自己活。有些细胞的确选择了在人体内发展自己独立的生命,它们享受住在身体内的各种好处,却又同时坚持自己完全的独立性——但这样的细胞不是成了肿瘤细胞就是演变成了癌细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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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各有所司
  身为一个肢体的意义,就是舍弃它自己的生命、本性和行动,只受身体中灵的支配,单为身体服务。
  法国物理学家 帕斯卡尔
  
  无论是专门收集标本和编目的科学家,还是赤足在树林里游荡的孩子,同样都会因见繁殖在这世上的生物种类之多,而生肃然起敬之心。孩子醉心于蝴蝶身上各色的花纹;他追捕点水的蜻蜓;也会因一只吱吱叫的甲虫阵阵的纵跳而欢呼;他更会屏息专心抚摸一只兔宝宝。至于科学家的观察,则要深入多了。随手从树林里抓取一团一尺见方、一寸来厚的泥土,他就可以开始数点起来。在这块我们毫不在意、任意践踏的泥土里,他可以找到“1356个小生物,包括865个小虱子,265只弹尾虫,22条百节虫,19只大甲虫,以及其他12类无以计数的小虫。”一则由于手边少了一架电子显微镜,再则大概也没有那种无穷尽的耐心,土中其他的20亿微生物,和几百万个菌类、藻类等,他就顾不得了。
  在他的实验室里,这位科学家会从我们熟悉的阿米巴开始,由“低”而“高”地依次分类,但所谓“低等的”生物究竟是什么呢?为什么我们爬一次山,践踏了亿万的小生物,却能心无歉疚地回家?向来吃素的人,在痛饮清凉的泉水后,也不会因喝下了成堆的微生物而感到遗憾。为什么我们见了路边血淋淋的死猫会闪躲,却无视于翻土机从路基掀起来亿万的小生物呢?
  原来影响我们分类时价值观的关键在于“专业化”——就是细胞轮流分工,而使它们的反应局限在单一功用上的那个过程。我们认为猫具有较有意义的生命,因为它是由许多低等细胞集合、同工而形成的一个高等动物。在我显微镜底下的阿米巴则是动物梯次最低层的动物,它虽然会动,但一天只不过移动个把寸而已。它一辈子可能只是在一个铁罐、或是一个旧车胎里度过的。它不像人类,可以游历欧洲、参观印度闻名的泰姬马哈墓园,或攀登美国西部的落基山。因为要能这样邀游,一定得有像麦穗一样紧密排列的专职肌肉细胞。低等生物只能像毛虫一样爬行、蠕动,一天最多前进几码而已,但高等动物却能跳、能蹦、又能跑;有翅膀的更能高飞、低翔、随意冲刺,这都是因为不同细胞“各有所司”的缘故。
  就拿视觉器官来举例吧!阿米巴也有粗略的视觉——它能朝光的方向移动,然而仅此而已。但专业化的细胞却使人能够在显微镜的这一端,用视觉观察出那几乎毫无知觉的阿米巴的细致色彩。阿米巴是单细胞生物,但在我这个朝它凝视的眼珠里,却有一亿零七百万个细胞。其中七百万个是锥状的,当一些光子穿过它们时,每一个视锥细胞都能向我的大脑发射出一种讯号,使我对所收到的色彩有全盘的认识,就这样我才能轻易地分辨上千种的颜色。另外一亿个视杆细胞,则是供我在光线微弱时备用的。单靠杆状细胞的操作,我分辨不出颜色来,每样东西都像沉浸在月夜里,蒙在一片淡灰色中;但是视杆细胞却使我能敏锐地分辨一个极广的光谱,明暗差距可达十亿倍以上。
  阿米巴与我的眼细胞之间最大的不同,就是一种惊人的专业上的差别。在意大利的那波里湾,长着一种叫寇比利亚的动物,它只有一个受光器——一个长在一束肌肉顶端的锥形细胞;这细胞好像一个电视摄影机会转来转去,虽然每次只能接受一种光的信号,但人们相信,它的脑神经能汇集许多信号,而使它对周围环境构成一幅概略的图画。
  但人的大脑可以从眼细胞同时收到数以百万计的信号。当某一种波长的光波出现时,每一个视杆细胞和视锥细胞就因受刺激而向大脑输送一个电波;大脑从所有视觉细胞吸收了这种复合着“是”与“否”的讯号后,就将这些讯号重新清理、组合,然后提供给我一个阿米巴在显微镜片上游动的影像。比起阿米巴那单细胞的独立自主性来,我眼珠里这些静止的视杆细胞和视锥细胞的确显得单调多了,但是,我们有谁肯和阿米巴对换一下处在镜片两端的地位呢?
  谈到有效地工作,每一个细胞都必须放弃它大部分的能力,而仅仅保留一两种功能;譬如,我的视杆细胞和视锥细胞不能随意移动,而阿米巴却能随意作一连串微小的动作。然而人的细胞却因肯扮演一个受局限的角色,使得人体能成就更高、更有意义的功用。一个视杆细胞能使我对光波波长产生反应,因此我能尽情地欣赏一道彩虹,一只一头扎入水中捕鱼的鸟儿,也能观察出好友脸上最细微的表情变化。它同时还能保护我躲开高速公路上迎面飞来的石子。
  每个细胞这样自我牺牲,所换来的是我所谓的“集体共存的乐趣”。至今,科学家还不能确定安全、喜悦等类似的感觉,是如何传递给身体各个细胞的;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在我们任何一种情感反应中,每一个细胞都是有份的:经过荷尔蒙和酵素的滋润,它们能引起急促的呼吸,肌肉的颤抖和胃的抽动。你若想试着在人体里找出一条快感神经来,必会大失所望,因为人体内根本没有这样的东西。感觉痛楚、冷热和触摸的神经是有的,但是,却没有任何一条神经是专门用来让人感觉快乐的。愉快感似乎是许多细胞共同合作之下才有的副产品。
  那么性快感又是怎么回事呢?它也并不如你所想象的那么明确和具局部性。性器官一带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快感神经;集中在那儿的细胞,也只不过会感受触觉和疼痛而已。除了肌肤相接的刺激外,“性”事实上还包括了渴慕的感觉、眼目的喜悦、一些回忆,甚至背景音乐所引起听觉上的刺激;性活动更包括一种复杂的爱情——自爱而又同时爱人的情绪在内。再进一步,就细胞方面来说,每个细胞与生俱来都秉赋了繁衍生命和确保生存的欲望。在所有这一切因素互相配合之下,人体才有产生性快感的可能。
  我非常喜欢聆听交响乐,它能带给我极大的快乐。在听音乐的时候,我的耳朵会产生愉悦的感受。借着耳朵,我能分辨各种振动我鼓膜的频率——即使它微弱到仅有十亿分之一公分强(约是氢原子直径的十分之一大小的振幅);这种振动借着我们熟知的那三块耳骨锤骨、砧骨和镫骨,传至内耳。当钢琴上弹出中央C键的音频时,就会使我内耳骨的塞瓣每秒钟振动256次;再往里则是一根根的纤毛,它们好比眼睛里的视杆细胞和视锥细胞,能把声音的讯号传递到我大脑中。然后掺合了一些其他因素,诸如我喜欢古典音乐的程度,我对这首曲子有多熟悉、我胃里消化的情形、以及我的同伴是谁……等等。我的大脑对这一连串刺激所生的反应组合成一种冲动,对我来说,那就是快感。
  在自然界里,也有一些有机物能合作,但却不能达到这种“集体共存的乐趣”。例如有一类阿米巴,为了繁殖的目的,也会聚在一起;这些群居的阿米巴,从十几个到五十万个,暂时有秩序地聚合成一个黏液菌团——就是一堆光亮,状似子弹头的小黏块(当这堆小黏块缓缓向前移进时,会留下一条黏液的印子,因此被称做“黏液菌团”)。位在前面的细胞会合力叠成一个向上高起的塔状物,塔顶则是许多新生的阿米巴所组成的球状芽孢,整个小堆看起来就好像一朵毒草菇;突然间,这个芽孢爆炸开来,借着爆炸力,这些新生的阿米巴被播散到周围各处。这整个现象前后只延续八小时,可算是细胞之间一种很简单的合作。但是在这种黏液菌团里面,却少了一样东西:这许多黏液菌细胞只是为了“繁殖”才合作的,它们中间缺乏一个有机体细胞所含有的相同基因,也没有相同的效忠情操,因此,任务一旦完成后,群体就立刻解散,每个阿米巴又我行我素去了。
  相反地,人体是从一个卵子受精而长成的。在《水母与蜗牛》(The Medusa and the Snail)这本书里,作者路易·汤姆士(Lewis Tbomas)想不透,为什么一般人对英国的第一个试管婴儿会那么大惊小怪。他认为人体借着一个精子和一个卵子的结合,而能产生出一个生命来,才是真正的奇迹!“光是这样一个受精卵的存在,就该叫世人惊讶不已,”他这样写道,“人们理当整天彼此奔走相告,不住叹为观止地谈论那个细胞……。若是在我有生之年,有任何人能把这个现象解释清楚,我一定要包一架,甚至一大列在空中喷烟写字的飞机,要它们在满天画上成串的惊叹号,直到我的钞票用完为止。”
  在怀孕的九个月当中,这些细胞借着无比巧妙的方式,划分出它们个别的功能来;数以亿万计的红血球和百万个锥状及杆状的细胞出现了——从一个单独的受精卵开始,最后形成了总计多达一百万亿个的细胞群!!最后,一个全身光滑湿溜的婴儿诞生了!在诞生之时,他体内的各类细胞都早已开始分工合作地配搭起来。他的肌肉像是做体操似的,开始笨拙地活动着;他的脸面因为新环境中的强光和干燥的空气而收缩;在吸进一口空气后,他的肺配上声带的作用,发出了第一声的啼哭……
  就在这一团土色多皱的细胞堆里,蕴藏着一种集体共存的乐趣。这婴儿的小生命中,将要经历种种的欣喜——当他发出第一个含糊字母时,他母亲的赞许所带来的喜悦;当他发现自己特有的天分及恩赐时而有的惊喜;当他与他人同事而得到成就后的欣慰。他虽是由许多细胞组成的,合起来却是一个单独的有机体,他全身中一百万亿个细胞,都同时能体会到这一点。
  我闭上眼睛,踢掉鞋子,轻轻蠕动着我右脚的小骨节;这个小骨虽然只有半枝铅笔宽,但在走路时,却能支持我全身的重量。我再合拢手指,拱起来捂住我的耳朵,立刻,我就听到那熟悉的,有如贝壳里发出的海涛声,其实,那不过是血液冲过我头部微血管的声音罢了。我又伸出左臂,试着想象那百万个肌肉细胞,如何迫不及待的同时在有规律地膨胀、收缩着。我再用指头揉擦我的手臂,马上能清楚感觉到每平方寸的皮肤上,四百五十个触觉细胞所受到的刺激。
  是的,在我这个身体里,我的胃、脾、肝、胰和肾脏,各个器官都是由数以万计忠心、勤奋的细胞组成的,它们的配合和功能是那么有效,使我丝毫不觉得它们的存在。甚至我内耳里的纤毛,也不断在监督耳中的流体,以防万一我失去平衡时,能随时对我发出警告。
  当所有的细胞都能合作无间时,我几乎不会意识到它们的存在。我唯一能感觉到的,只是它们一切活动的大集成——就是这个名叫保罗·班德的人。我的身体虽然是由许多肢体合成的,却仍是一个身体。这个道理十分重要,也是我们再继续研究下去时的一个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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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分化
  我们往往以为只要研究了“一”,就能完全了解“二”,因为“一加一等于二”。却忘了还必须研究那个“加”字。
  ——史丁顿勋爵
  
  我的医学实验室里所收藏着的,并不只是阿米巴与蝙蝠而已。在我另一个抽屉里,整齐地排列着一系列人体细胞的标本。这些从人体中抽离出来的细胞,没有生命,染上色后,我将它们框在玻璃片里,乍看之初,简直看不出它们与这时正在我体内活跃搅动的活细胞有何相似之处。但如果放在显微镜下检视一番,有关人体的一些形象就会浮现出来。
  首先令我感到惊奇的,是这些细胞种类的繁多。从其化学组成上来看,我的细胞几乎个个都一样。但若按外形及功能来比较,它们就像动物园中的动物一样,各有不同。红血球细胞是圆盘状的,像个薄荷糖片,带着氧气在我的血液中游行,供应其他细胞所需要的养分。肌肉细胞则是光滑、柔软的,因为从红血球摄取了相当多的营养,它充满着尚未发挥出来的能力。软骨细胞带有闪亮的黑核,看起来就像有黑点的豌豆束,凝聚在一起,形成坚固的力量。脂肪细胞则是一副慵懒、沉闷的样子,好像是一堆塞满了垃圾的白色塑胶袋,挤在一起。成骨细胞的结构粗糙,看起来很坚固。由其横切面来看,骨头就像树轮,层层重叠,形成坚固、强壮的结构。表皮细胞则完全不同,它具有柔软的图案,上下起伏的结构,造成身体的外形与美。它们弯曲与突出的程度令人难以预料,这才使得每个人的指纹都很独特——更不用说每个人各不相同的脸部轮廓了。
  细胞世界中的贵族,是生殖细胞与神经细胞。女人所特有的卵子乃是人体中最大的细胞之一,其外形可以靠肉眼辨识。人体中所有其他的细胞都是由这颗高雅的、原始的构造衍生而来。与恬静的卵细胞大不相同的是男人细小的精子,它好似长有满身鞭毛的蝌蚪,带着膨胀的头和细长的尾巴,争先恐后地游向有利位置,似乎知道在十亿精子中,只有一个能享有使卵子受精的荣誉。
  细胞之王——也就是我大半生所研究的——乃是神经细胞。它似乎带有智慧的气息,而且相当复杂。它像蜘蛛一样,分布出一种令人目眩神迷的电脑网状系统,将身体联合起来。它的轴突,也就是将远方的信息从人脑带进带出的“电线”,可以伸展到一码的长度。
  当我浏览着这些不同的细胞样本,或翻阅有关细胞的书籍时,我从不会感到厌倦。个别来看,它们似乎微不足道,样子也很奇怪;但我知道就是因着这些不起眼的细胞联结在一起,它们慷慨地将生命现象赋予我。每一秒钟,我的平滑肌细胞就会调节我血管的宽度,会温柔地将东西推进肠子里,会打开又关闭我肾脏中的管子。如果一切都顺利——心脏有规律地收缩、脑子转动着各种知识、淋巴洗掉疲倦的细胞——我是很少会去想到这些细胞的。
  但我相信体内的这些细胞还可以教导我有关更大机体的事:家庭、社团、群体、村落、国家等——尤其是关于一群特别的人所形成的共同生活团体;新约圣经中超过三十次以上用身体来比喻这个团体,我所指的这个团体乃是基督的身体——教会。这些人所形成的网状系统分布在整个地球上,他们之间唯一的共同点,就是他们都是跟随耶稣基督的群体中的一员。
  我的身体有如一座使人迷乱的细胞动物园。其中没有任何一个细胞长得像身体。基督的身体也是这样,它是由不同的人种所组成。我们彼此都不相同,也与我们所跟随的那一位不同。是谁的设计,使这些可笑的人类形象能模糊地反映出整个基督身体的理想来呢?
  小说家布希南(Frederick Buechner)幽默地描述上帝如何在圣经中,拣选各式各样的人来完成他的工作:
  
谁能预料上帝不拣选既诚实又可靠的以扫,而看中诡计多端的雅各?他居然选召了喝醉酒的挪亚,又选召因为在埃及打死了一个人,而跑到米甸去逃避刑责的摩西,摩西还表示,如果不是为了面子问题,他就让亚伦一个人回去面对那些困难了;他又选召先知们,这些人都是平庸之辈,大部分都像疯子一样……
当然,这当中最有趣,也是无法预先知道的,就是拣选的本身。在所有人当中,他可以选一些人出来作为他圣洁的子民,他却选择了犹太人;这些人就像某些人所说的,与其他人完全没有两样——当他们要表现宗教虔诚时,他们比谁都虔诚;当他们表现世俗化时,世上也没有人比得上他们。还有立约也是一件有趣的事——上帝说:“我要以你们为我的百姓,我也要作你们的神”(出9:7)他这句话是对一群把他的话当作耳边风的人讲的;当神的话还没说完,他们就好像原始土著,愚蠢地拜着从山上带下来的各种农业之神和繁殖之神,围着金牛犊跳舞去了。”
  
  例外成了常规。第一批上帝创造的人所做的,正好是上帝要求他们唯一不要做的事。他选召出来立为开国之父的人,居然因为惧怕而在毫不疑心的法老面前,把自己的太太当作抵押品。而这位太太,当她到了九十一岁时,上帝告诉她他已经准备好要把所应许的儿子赐给她时,她居然在上帝面前爆笑出来。喇合原是一个妓女,却由于她的信心成为人人所敬重的女人。而所罗门——这位有史以来最有智慧的人,居然所作所行完全不符合自己精心写下的每一句箴言。
  即使在耶稣来了以后,这种模式仍然在继续下去。约翰和彼得,这两位在耶稣离世以后最努力传道的人,曾是耶稣最常因为他们的钩心斗角、不明是非,而加以责骂的人。使徒保罗,这位写过最多卷圣经的人,乃是在他风尘仆仆逐城逐户地捉拿基督徒、把痛苦加在他们身上的时候,被神拣选出来为他工作的。耶稣实在很大胆,竟把一个融合着高度的爱、团契合一的理想,寄托在这样一群人身上。怪不得那些冷嘲热讽的人看着教会,会发出这样的叹息:“如果那群人就代表上帝,我一定马上反对上帝。”又如尼采所说的:“如果要我相信他们的救主,这些门徒必须看起来更有得救的样子。”
  然而当我们细看基督的身体时,我们必须容许这个不可能的梦想实现。因为我们这一群人聚在一起,正好像人体内各式各样不同的细胞聚在一起一样。我想起我所见过的一些教会:城里有哪一个机构像教会成员那么不同的吗?穿着牛仔裤的年轻激进分子,与西装笔挺的银行家们一起崇拜;坐立不安的青少年,与挂着助听器、热心传道的阿公阿婆们坐在一起。有些会友是规规矩矩地聚在一起,然后就很快地分散,各自归回各人的工作和家庭去。但有的信徒则希望有更亲密的共同生活,他们移居在一起,好像群居的阿米巴。
  看到这种荒谬的组合,我不禁暗自好笑,这原该注定是成不了事的。耶稣祈祷要我们“合而为一”,好像他和父神合一样(约17:11)。在任何一个组成分子都如此大不相同的机体里,如何才能有合一的样子呢?
  就在我心中发出这些疑惑时,一个严肃、安详的声音回答我说:“不是你们拣选我,是我拣选了你们。”我对基督身体的嘲笑一下子的。那些跟随他的人之所以能聚在一起,是因为他们都是他所呼召的。教会(ekklesia)这个字的意思是“呼召出来的人”。我们这一群可笑的人实在是上帝所拣选的。
  我在印度当过医疗宣教士,如今又是卡维尔麻风病院地区一间小教会的会友,在我一生中,我见过太多大不相同的人在一起追寻上帝了。我必须承认,过去三十年来与我一同敬拜上帝的人,都不是与我在音乐、讲道,甚至思想上有同样嗜好的人。但从过去这些年日中,我已经深深地,而且谦卑地学习到:我可以与那些和我完全不同的人,借着一起的敬拜,而从他们的脸上找到上帝。
  路易斯(C.S.Lewis)回想当他第一次上教堂时,他不喜欢圣诗,他认为那是第五等的诗配上第六等的音乐。但当他继续上教会后,他说:“我体验到这些圣诗,即使是第六等的音乐,却是由对面那排座位中一位穿着塑胶靴子的老圣人,带着虔敬和感恩唱出来的。想到自己连洗他的靴子都不配时,我就能脱离自己这种孤独的自负了。”
  油画上的某种色彩本身可能很漂亮,但是,艺术家并不是只应用一种色彩,他是把这种色彩放在对比或互补的色彩之间。如此,原始的色彩才可以在不同颜色的背景下,表现出他的丰富和深度来。
  我们在基督身体里合一的基础,并不是从我们的相似性开始,而是从我们的相异性开始。我们说上帝喜欢有不同的变化,而且不只限于细胞方面,这种说法并不为过。他并没有在造了一千种不同的昆虫后,就停了下来;光是甲虫类和象鼻虫类,他就神奇地造了二十万种之多。在约伯记里,上帝在他一段有名的谈话中,也曾得意地指出一些奇异的创造:诸如山羊、野驴、鸵鸟和闪电等。他以丰富的颜色、样式、结构来点缀这个世界;他创造了中非洲的小黑人、高大的蒲隆地人、金黄发的北欧人、黑黝黝的意大利人、骨头粗大的俄国人,也造了娇小玲珑的日本人。
  按照他的形象所创造的人,这种个别化的过程仍然持续着,人按着不同的文化群聚在一起。我们可以把亚洲想成是一个五味杂陈的沙拉:在古中国,女人穿长裤,而男人穿长袍;在赤道带的亚洲,人们喝热茶,嚼一种胡椒来对抗炎热;日本人烤冰淇淋;印尼男人当众与别的男人跳舞,以证明他们不是同性恋者;西方人嘲笑一般亚洲人由父母所安排的婚姻,亚洲人受不了西方人靠模糊的爱情来决定婚姻;巴厘男人蹲着小便,而女人却站着;很多亚洲人吃饭时,先吃一道冷盘,最后才喝汤;当英国人在一百年前将小提琴带入印度时,当时的印度人是坐在地上拉小提琴,将小提琴夹在肩膀和脚底之间演奏,但这又有何不可呢?
  每一次当我旅游海外,我总会重新被世界上令人难以置信的相异性所震撼。海外的教会现在开始在文化上有自我表达的机会。长久以来,他们一直受西方模式的束缚(就如早期教会受犹太模式束缚一样),无论是教会中所用的诗歌、服饰、建筑和教会的名称,全世界几乎都一样。如今,土生土长的教会开始用他们自发的方式来表达对上帝的崇拜。我必须要小心,不要将基督的身体看成只能由美国或英国细胞来组成;基督的身体比这个还要宏伟、丰富得多。
  我是在一个严格又特殊的浸信会教派中长大的,我从其中学到信靠上帝、爱上帝、爱圣经。不幸的是,教会的教导,也使我们认为自己的教会比其他教会要好得多。我们甚至不愿和其他浸信会教派的人一起领受圣餐。我的曾祖父曾经在法国受到天主教的逼迫,因此我们从小所受的教导,就是神父和修女好像魔鬼一样地可怕。从那些日子以来,在我基督徒生命成长的过程中,我经常在观念上要作一些意想不到的调整。
  我现在知道当上帝看见他的身体好像岛屿分布在全地上时,他所看的乃是整体。我相信他了解不同的文化背景和敬拜者真正的动机,我也相信他一定很喜欢他所看到的这种多元性。
  在北卡罗莱纳州墨非城的黑人以大声呼喊来赞美上帝;奥地利的信徒用宏亮的风琴伴奏吟唱诗歌,用彩色玻璃窗来装饰教堂;有些非洲人随着有技巧的击鼓声,跳舞赞美上帝;安详的日本基督徒借着创造美丽的东西,来表达他们向神的感恩;印度人合掌向上,躬腰作揖,表示崇敬,这是源自印度教的观念——“我崇拜我在你身上所看到的上帝”;印度基督徒用这种姿态来承认自己从别人身上看见上帝的形象,将过去的观念赋予新的意义。
  基督的身体就像我们自己的身体一样,是由许多个别、互不相同的细胞联结在一起所组成的。基督是那个整体,当个别的细胞体验到自己在基督的身体里不必变成孤立的哨兵,而仍然可以有各种不同的分化功能时,身体的喜乐也就会随着增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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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价值
  当美国人的母亲用镀铜的方式,保存下他们孩子的第一双鞋——为的是庆祝孩子的自由与独立;日本人的母亲则小心地保存一小段孩子的脐带——为要纪念孩子对母亲应有的依赖和忠贞。
  ——史蒂文·富兰克林
  
  我是一个在印度长大的男孩,从小我就十分崇拜我那位作宣教士的父亲。在我记忆里,每逢遇到任何人有需要,他无不随时伸以援手。但只有一次我看到他对帮助别人感到为难,那是在我七岁那年,有三个奇怪的人,艰苦地跋涉过泥土路,来到我们山上的家里。
  第一眼望去,这三个人与其他成百位涌上来接受医疗的陌生人没有什么两样。每个人都束着腰巾,头上戴着裹头巾,外加一条毯子披在一边肩上。但等他们走近时,我就看出他们的不同来:他们的皮肤呈现杂色的斑点,前额和耳朵鼓胀得厚厚的,缠在脚上的布条染有血迹。等愈走愈近时,我更发现他们缺小手指头,其中一个连脚趾也不见了——只剩下圆形的残肢。
  我母亲的反应也与她平日慷慨好客的表现大不相同,脸上现出一片苍白、紧张的表情。“快!叫爸爸来!”她小声对我说道,“把妹妹带走,你们两个都待在屋子里,不许出来!”
  妹妹乖乖地听了,但我把父亲叫出来以后,就立刻爬到附近一个有利的地形上观望——一定有某些不寻常的事要发生了,我岂可错过!当我看到父亲脸上也同样现出不知所措,几乎是害怕的表情时,我的心激烈地跳动起来。他又紧张、又害怕地站在那三个人面前,似乎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我从来没有看过他这个样子。
  那一个人俯伏在地下,这是印度人很平常的举止,但父亲一向不喜欢。“我不是上帝——他才是你们应该崇拜的那一位。”他通常总会这么说,然后扶他们站起来。但这一次他没有这么做,只是呆呆站着。最后,他用很微弱的声音说:“我很抱歉,恐怕帮不上什么忙。请你们在原地等一等,不要走开,我尽量想想办法。”
  说完他跑到诊所里,任凭他们三个人蹲在地上。很快父亲带着一卷绷带和一瓶药膏回来了,外加一双外科手术用的手套。他费了一番劲才把手套戴好,这实在是最不平常的事——戴着手套他怎么治疗这些人呢?
  父亲先洗净这些陌生人的脚,在伤口敷上药膏,然后给他们扎上绷带。奇怪的是,当他碰他们的伤口时,他们并没有因疼痛而畏缩,连叫都不叫一声。
  父亲在忙着为这些人打绷带的时候,母亲则选了一些水果放在柳条编的篮子里,她把水果放在这些病人身旁的地上,告诉他们,可以连篮子一同带走。他们拿走了水果,却留下了篮子。当这三个人消失在山边时,我跑过去要拿篮子。
  “不行!”母亲很严厉地叫了起来:“不要碰它!也不要走近他们刚刚坐的地方。”我安静地看着父亲拿走篮子,将它烧掉,然后又用热水、肥皂,擦洗着双手。虽然我们并没有直接与这些访客接触,母亲后来还是为我和妹妹洗了个澡。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麻风病人。麻风病是有历史记载以来最古老的一种疾病,也可能是历史上最可怕的一种疾病。对一个七岁的孩子来说,我若知自己日后会变成一个专门医治麻风病的医生,一定会畏缩,但后来我觉得上帝呼召我,要我把一生的时间花在麻风病人的身上。过去二十年来,我不仅天天与他们生活在一起,我甚至与这些勇气可嘉的病人,建立起既亲密又持久的友谊来。就在这三十年里,医学界也证明了很多对麻风病人过分夸大的恐惧和先入为主的观念都是错误的。有一部分原因要归功于某些有效药物的发明,如今麻风病已被视为是可以控制的,而且几乎不会传染的一种疾病。
  然而,世界上大多数地区,真正有机会接受任何治疗的麻风病人还不到患者总数的四分之一。因此,对很多人而言,它仍然是一种会导致严重损伤、瞎眼、使病人失去手脚的疾病。麻风病怎么会产生这么可怕的结果呢?
  根据我在印度研究麻风病的经验,有几项发现驱使我归纳出一个相当简单的理论:会不会是因为麻风病人丧失了痛觉,才使得这种病产生如此可怕的后果?这种病根本不像嗜食肌肉的霉菌,它主要只攻击一种细胞,也就是神经细胞。经过几年的试验和观察之后,我感到这种理论是说得通的。
  由于渐渐失去痛觉的缘故,导致病人误用那些绝对需要倚靠痛觉来保护它们的肢体。一个病人会因使用把手上有倒刺的锤子,不感觉到痛而继续用下去,直到他的手磨破发炎为止。另一个病人踏错路边的石阶扭到足踝,因为不感到痛,就会继续走下去。有的病人因为眼皮神经失灵,无法促使眼睑每隔几秒就眨一下来滋润眼球,于是眼睛干掉,成了瞎子。
  手脚上成千上万的细胞,或眼球中活跃、敏感的杆状、锥状细胞,都是由于少数几个神经细胞的失灵而变得毫无用处,这就是麻风病人的悲哀。
  类似的例子也可以在其他疾病中找到。以镰状细胞贫血症或白血球过多症为例,它们都是由于某种细胞的功能失调,而很快地摧毁了一个人的生命。又如,当维护肾脏过滤功能的细胞失效时,一个人可能很快就会因无法排出血中毒素而死亡。
  各器官的重要性,以及它们必须彼此配合才能使人体发生正常功能的这件事实,很容易由类似麻风这类的病症中看出来。某种型态的细胞一旦失去功用,立刻就会为全身带来悲剧性的后果。一个人在研究过大量的细胞和它们令人咋舌的多样变化后,很容易会以为一个小细胞算不得什么,失去它不会有什么大不了的后果。其实不然!人身上每一个肢体都有它特殊的价值,而且往往也是生存所不可少的一环。
  更有趣的是,圣经也常用各个肢体的价值与功能来描述基督的身体(参看罗12:5;林前12;弗4:16)。请听听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中如何用调侃的方式表达他的看法:“身上肢体,人以为软弱的,更是不可少的。身上肢体我们看为不体面的,越发给他加上体面。不俊美的,越发得着俊美。我们俊美的肢体,自然用不着装饰。但神配搭这身子,把加倍的体面给那有缺欠的肢体,免得身上分门别类,总要肢体彼此相顾。若一个肢体受苦,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受苦。若一个肢体得荣耀,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快乐。”(林前12:22-26)
  保罗说得很清楚:基督拣选每个肢体,为要使他对他的身体有独特的贡献。若没有那一部分的贡献,身体就会产生严重的功能失调症。保罗强调说,愈是不容易让人见到的肢体(就像胰脏、肾脏、肝脏、脾脏等),可能就是愈重要的器官。虽然我很少意识到要感激它们,但也正因为它们肯忠心执行每天的功能,我才能继续活下去。
  我以后还会再回过来说到身体的比喻,因为在我们西方社会里,人的价值是按社会愿意对他们的服务付出多少代价而定的。比如,飞机驾驶员在驾驶商业航线之前,必须先承受严格的训练和考验,然后他们才有资格享受奢侈的生活方式,得到社会人士的尊重。在商业世界里,一个员工的价值是用一些看得见的象征来表达的,比如办公室豪华的摆设,薪资、红利的多寡等。一个人愈往上爬升,他或她的头衔就愈动听。(美国政府出版了一本头衔目录,收集的头衔竟有一万种之多!)
  在军队里,一个人的价值是按他的军阶来定。对上级长官必须敬礼,对下级的士官可以随意发令,一个人所穿的制服,所佩戴的臂章,都令人对他的相关地位有所警觉。在政府机关做事的,他的薪俸等级是按一个数字标签来区分,由此反映出他的地位。
  我们的文化是由评分系统串连起来的,从孩子们上一年级开始,就被分数来评定他们的学业表现了,除了读书的成绩外,再加上其他因素:诸如长相、讨不讨人喜欢,运动的本领等,这些因素的总和就足以决定这个人对自己的价值观。
  住在这样一个社会里,我的眼光逐渐变得模糊起来。我开始视清洁工是比飞行员低一等的人。当这种看法一出现,我就必须回到基督身体的比喻上重新检讨自己。因为这正是保罗所反对的一种看法,人不该用无可救药的争竞方式和划分等级来评定人的价值。在人类社会中,清洁工的地位很低,因为他的工作很容易由别人取代。因此,我们只要付给他较少的薪金,而且会有看不起他的倾向。但是人体内工作的划分并不是以地位作基础的,事实上,地位与所要作的工作并不相关。身体里的清洁工是不可或缺的。如果你还对这一点有疑问,只要去问问那些必须每周洗肾两次的人就知道了。
  圣经用很严厉的话责备那些势利的人。雅各把我们的光景一针见血地说得很明白:“若有一个人带着金戒指,穿着华美衣服,进你们的会堂去,又有一个穷人,穿着肮脏衣服也进去,你们就看重那穿华美衣服的人,说:‘请坐在这好位置上。’又对那穷人说:‘你站在那里,或坐在我脚凳下边。’这岂不是你们偏心待人,用恶意断定人吗?”他的结论是:“你们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被律法定为犯法的。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便是犯了众条。”(雅2:2-4,9-10)
  保罗则用积极的口吻说明同样的真理:“在此并不分希利尼人、犹太人、受割礼的、未受割礼的、化外人、西古提人、为奴的、自主的。唯有基督是包括一切,又住在各人之内。”(西3:11)
  在我们这个充满等级观念的社会里,从足球队到“纽约最好的辣椒酱”都要划分等级,这种价值观也很容易渗入基督的教会里。但跟随耶稣的人,他们的团体就不应该像军队或世俗的商业机构一样。基督所建立的教会应该像个大家庭,在这家庭中,生下来就残障的孩子与他那些了不起的学者兄弟具有同等价值!这就像人的身体一样,它虽由很多大不相同的细胞所组成,但因为他们的相互依存,它们才能发挥出最大的功效。
  上帝对他的“细胞”只要求一件事:就是每个细胞都必须忠于头的指挥。如果每一个细胞都肯把整个身体的需要当作它存在的唯一目标,这个身体必然是活泼健壮的。这是很有智慧的一个要求,在我所见过的所有社会中,这也是唯一导致真正人人平等的方式。他已经赋予每一位住在基督身体中的人,都有同样回应他要求的能力。在基督的身体中,教三岁孩童的主日学老师与一位大主教有同样的价值,这位老师的工作,也许与主教所作的同样重要。寡妇所捐献的一块钱,也可能相当于一位百万富翁所捐出的大笔养老金。不论是羞怯、美貌、口才、种族、教养——这一切都无所谓,只要忠于元首、透过元首彼此以忠诚相待即可。
  在我们卡维尔的小教会里,有一位名叫陆的虔诚信徒,他生在夏威夷,由于患有麻风病,畸形的身体十分惹人注目。他的眉毛、睫毛都不见了,脸上光秃秃的,很不协调。他的眼皮麻痹,眼泪经常往外流,总像在哭泣一样。因为眼睛表皮上少数神经细胞失去功能,他几乎已全盲了。
  由于逐渐意识到自己被世界所隔绝,陆一直很痛苦。他的触觉如今也已经消失了,再加上几乎瞎眼,他变得既害怕又畏缩,而他最恐惧的是他的听觉有一天也会离他而去,因为陆生命中最喜爱的是音乐。他除了来参加崇拜以外,只有一样“恩赐”是可献给教会的:他能弹竖琴唱诗赞美神。我们的复健医生为他设计了一只手套,使他可以继续弹竖琴,而不致伤害到他那只没有知觉的手。
  但在陆的身上却正表达出基督身体的奥秘:在卡维尔没有一个人能像陆一样,借着弹竖琴而对我们教会的灵命有那么多的贡献。他以他那有限的、不完全的音乐作为贡物,献上对神的赞美,他所带给我们深刻的影响,与其他会友没有不同。大家心里都明白,有一天一旦陆离开了我们,势必会在教会中造成一个空缺,是没有其他人可以填满的——即使是从闻名的纽约茱丽亚音乐学院毕业,手指灵活的专业竖琴家也不足以弥补。教会中每一个人都知道陆是一个有活力、有所贡献的会友,就像任何一个别的会友一样重要——这就是基督身体的奥秘。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学会尊崇这样的事实:认清除了自己与基督身体的关系以外,其他都无关紧要,并且每个人都能确认其他会友的价值,那么,也许基督身体中的细胞才会如神所愿的开始活跃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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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相属性
  我们无法单单为自己而活。我们的生活是由千百条看不见的线率连起来的,就在这些互相感应的线之间,我们所发出的行动成为因,我们所收到的反应就是果。
  ——马维尔
  
  生物学家从孵卵器取出一个蛋,蛋中含着一只发育完全的小鸡。十四天之前,这个蛋不过是一个单细胞(世界上最大的单细胞是未受精的鸵鸟卵),如今它已发育成一团含有好几千万个细胞的细胞块。流动的原生质很快地分裂又重组,预备迎接外面的生活。生物学家打破蛋壳,小鸡成了祭品。
  这时胚胎虽然死了,但有些细胞却仍然是活的,要所有的细胞死光,还得好几天的工夫呢!生物学家从这个小心脏中抽出少数的心肌细胞,泡在盐水里。在显微镜下,这些细胞看来是细长、纺锤似的圆锥体,成十字交叉型,好像铁轨一样。它们存在的目的就是要作有规律的跳动,即使离开了小鸡的身体,处在混乱的世界中,它们仍然坚持着自己的工作。每一个细胞都照着不断的韵律跳动着——因为已经与小鸡分离,它们的鼓动显得格外可怜与无济于事。但若能好好培养,这些单独的细胞倒是可以活下去的。
  这些细胞因为缺乏调速器的联络,因此跳动得并不规则,断断续续地,每个细胞的律动大约是每分钟三百五十次,这也是小鸡正常的心跳速度。但观察过一段时间,大约几小时之后,却有一个不寻常的现象发生了。五个不同的心肌细胞本来都是按着自己的步调收缩的,但慢慢的先是两个,然后二个,最后五个细胞都会同时收缩,这时不再是跳五下,而是一起跳一下。在盐水里这五个细胞如何沟通这种律动的感觉呢?为何会有这种现象发生呢?
  有一类萤火虫的行为也是如此。一个在丛林中漫步的人发现,一群萤火虫在断断续续地闪着荧光。但当他继续观察时,这些萤火虫会渐渐地一个个开始互相调和,很快所看到的不是很多步调不一致的闪光,而是同一个闪光,人约在五十根不同的树枝上,一同一明一暗地闪动着。这些心肌细胞和萤火虫似乎感受到一种出于本能的节奏,即使没有指挥在场,它们也能在同样的时间里,弹出同样的音符来。合作——这种细胞在体外所表现出的奇特现象,也止是控制内在生命的主要体制。在体内,每一个心肌细胞都必须按照同一个速度跳动,否则动物就只有死路一条。每一个细胞也都能与身体的其他部分有密切的沟通。在蝙蝠翅膀中漫游的白血球,怎么分辨出哪些细胞是侵略者,要加以攻击,哪些又是朋友,要表示欢迎呢?没有人知道,但细胞问的确有一种错不了的相属感。
  所有的生物在本质上都很相像,动物血液和植物叶绿素的区别,只在于一个原子的不同,然而身体却可以毫无错误地感觉出最细微的差异,它甚至可以叫出身上一百兆个细胞的名字。第一批接受换心手术的病人死了,并不是因为他们的新心脏失职,而是因为他们的身体不肯受愚弄。虽然新的心脏在各方面看起来都与旧的没有两样,它也能按正确的韵律跳动,但它们毕竟不属于这个身体。自然界有关会员资格的法规被破坏了;病人的身体对这新输入的细胞大叫:“外人来也!”进而想办法排斥它们,这种免疫反应之谜使得今天器官移植的科学仍停留在幼稚园的阶段。
  我还可以将这种辨明身份的程序说得更复杂一点,比方说,今天组成我这个人的成分——包括骨骼细胞、脂肪细胞、血液细胞、肌肉细胞——早已经和十年前的成分完全不同,过去所有的细胞都已经被新的细胞所取代(除了神经细胞与脑细胞从不被取代之外)。因此,要说我的身体像一座雕像,倒不如说它像一道喷泉:形状一直不变,但却又不断地被更新。无论如何,我的身体却总是知道这些新细胞是属于它的,会欢喜地接纳它们。
  是什么东西促使细胞一起工作呢?是什么东西透过百兆个细胞的合作,而导致高度专业化的功能呢?
  
  这种彼此相属的密码是存在于每一个细胞核里,通过化学作用盘卷在成串的DNA中。当卵子和精子结合后,DNA的化学链就会从每一个基因的中心分裂,就像拉链被拉开了一样。DNA本身又再生,每一次细胞都带着相同的DNA,分裂为二、四、八、十六、三十二个细胞。尽管细胞愈分化愈专门化,但每个细胞都不忘带着十万个基因所组成的整套指导手册在身。据估计,若将DNA所包含的所有指示记录下来,它可以变成一本一千六百页的书。神经细胞也许是按着第四册书中的指示来操作,而肾脏细胞则可能听令于第25册的命令,但这两种细胞都会拥有整套的摘要(DNA本身既狭窄又密集,若把我身体细胞内所有的基因都集合起来,它们可装进一块小冰块内;但如果把DNA解开,再把它们头尾串连起来,那么整个长度将可从地球到太阳来回绕四百次),它供给体内每个细胞一张秘密的会员证。每个细胞都拥有一个完全的遗传密码,因此,整个身体都可按任何一个身体细胞带来的讯息而重新聚集,这也因此形成有关繁殖之推测的基础。
  DNA的设计者又进一步对人类应当达到一个更新、更高的目标提出挑战:他要每个人成为它身体中的一员。这个会员资格是由基督身体内每一个新细胞内质开始更换时开始的,这与DNA的输入很相似。基督的身体与其他任何团体都不同。它不像一般的社团或政治团体。一个人要想成为这团体的会员,必须经历一种极端性的改变,好像在每一个细胞中印上新的密码一样。实际上,正因为我属于基督的身体,因此,从遗传的角度来看,我该像基督。
  我愈多思想这个类比的应用时,就愈多了解这方面的属灵真理,这个真理是圣经常常提到的,但所用的字眼也常令人感到困惑。
  保罗说:“你们岂不知耶稣基督在你们心里吗?”“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耶稣说:“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林后13:5;加2:20;约14:20;约15:5)
  我只能用世界的例子来描写复活的基督与我之间的关系,比方说:生命的奥秘就在于DNA会把一个毫无错误的身份证传递给每一个新的细胞;同样的,基督已经将属灵的生命灌输给我们,这属灵生命就像自然生命一样地真实。也许有时我会怀疑自己的身份,或觉得我还是老样子,但圣经记得很清楚,耶稣说:“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约3:36)一个联结于基督的人,与一个未联结于基督的人,其间的差别,就好像一个死的细胞组织与我身上活着的有机体一样不同。DNA将化学物质、矿物质组合起来,形成一个会成长的身体,而其中的每一部分都拥有该身体独有的身份。同样的,神使用自然人的物质和基因,先将他们分开,再借着他自己属灵的生命把他们重新联合在一起。
  耶稣使这种相互的改变成为可能:童女生子表示耶稣的DNA既完全属于神,又完全属于人,两者联合为一。如今,透过与耶稣的联合,我身上也可以拥有神的基因。
  这种实际身份的改换是在我们悔改信神的那一刹那发生的,这也是件叫人很难想象的事。耶稣总是试着用他听众能了解的字眼来说明这种过程。他对尼哥底母说,这种过程就是“重生”或是“从上头生”,这些名词正说明了要得到这种属灵的生命,过程是相当激烈的,正如一个婴孩进入世界一样。
  由于这种内在素质更换的结果,我们内在的生命,不仅只是带有神的形象,或具有神学思想,也不只是对神有信心而已,而是拥有神实际生命的本质。有了基督属灵的基因,我们就敢面对一个使人战栗的后果:一旦我们站在神面前受审判时,神是按着基督的完全,而不再按着我们的不配来审判我们。“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5:17—21)保罗也说过:“你们的生命与基督一同藏在神里面。”(西3:3)我们“在他里面”,他也“在我们里面”。
  正如我身体中完整的身份密码存在于每一个细胞中一样,上帝的基因也渗透在他身体中的每一个细胞里,将我们这些肢体联结在一个真实的、有机的链环中。当我在印度、非洲或加州遇到一些陌生人时,因为他们与我向同一位元首效忠的缘故,我就可以感受得出这种紧密的联结,我们立刻就成为弟兄姊妹,同是属于基督身体的细胞。我可以在宇宙性的大身体中享受到整个共同生活团体的喜乐,每一个有上帝住在他们心中的男女都包括在这大身体中。
  我们身份的转移,不仅给我们带来无法想象的好处,同时也带来严肃的责任。当我们在世界中活动时,我们实际上就是要上帝与我们一同参与那些活动。保罗用身体作比喻,来提醒那些乱来的哥林多人,要他们注意新的身份所代表的真正意义。他警告他们说:“你们的身子是基督的肢体,我可以将基督的肢体作为娼妓的肢体吗?断乎不可!岂不知与娼妓联合的,便是与他成为一体吗?”他的结论是:“你们不是自己的人,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林前6:15-16,19-20)
  我想不出还有什么方法比这种说法更能证明信徒对罪恶应有极严肃的看法。保罗并没有用“上帝在看着你”来防止信徒犯罪;他要我们明白,我们是道成肉身之上帝在世上的代表,这实在是一个严肃的担子。
  加入基督身体的过程在乍看之初,好像是要否认自己,不再有完全的自主权。然而,奇怪的是,我若肯否定原有的价值体系——不再一味地在权势、财富、才干上与别人一较短长——而肯将自己奉献给元首基督时,我却能从此享受到真正的自由。我那种与人竞争的意识消失了,我不再需要战战兢兢、千方百计地证明白己是有价值的。有了新的身份,我只想活出一种新生活来,让周围的人都能因我而认识耶稣基督和他的慈爱,而不是要证明自己多么有本领。我的价值和领受都藏在他里面。我自己已经经历过,这种自我否认及奉献的过程是健康的、是能令人心旷神怡的,也是绝对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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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服务
  在施予中,我们有所得;在饶恕中,我们得到饶恕;在死亡中,我们重生,得以进入永生。
  ——圣方济
  
  我闭眼回想自己的一生,试着在记忆中搜寻人生少数几次极度喜乐和满足的时刻。令我惊讶的是,我想到的不是那一顿大餐、那一次难忘的假期,或那一个颁奖典礼。我的思想反而停留在我过去有机会密切合作的一个团队上,因着合作我们有机会去服事别人。有时,我们的工作是帮助病人改进他们的视力,有时是防止麻风病继续恶化,或挽救一只腿免被切除。遇到那种时刻,我们总要作些明显的牺牲。手术通常是在极原始的状况下进行的,我唯一有的是一张可以搬动的桌子,一百一十度的气温和一个年轻的助手拿着手电筒站在我旁边。即使工作情况不甚理想,这些必须叫我集中所有精神帮助别人的时刻,总会闪耀出不寻常的光辉,令我难忘。
  我特别记得一个病人,撒答郭番,他的朋友都叫他撒丹。他出生在南印度一个艺术家的家庭,世袭阶级地位很高,受过良好教育,有很好的教养,但麻风病使他成为被社会所遗弃的人。路上行人一看到他的脓疮,就会大声叫骂,带着厌恶的表情避开他。餐厅他不能进去,公共汽车也不准他,上车。
  撒丹满怀沮丧地来到我们在维罗的医院。虽然他的脸看来很正常,但他的手指已缩短瘫痪了。他的脚上生疮,凡他走过的地方,地上总会留下湿漉漉的一滩痕迹。因为麻风病已经感染到骨头,他的脚也短了半截。撒丹的麻风病已严重到失去应用手脚的阶段,这个阶段是我们医疗队费尽心力,想尽办法要加以扭转的。
  我们相信他的脚如此恶化,都是由丁没有痛觉,一直走路以致脚部承受太大压力所造成的。简单观察就可以看出这一点:因为我们在病人鞋罩找到钉子和粗糙东西的地方,也正是他们脚上长烂疮的地方。我在想如果我们能把压力平均分散到整个脚底板,也许表皮就能承受这些压力,我们的病人也就可以走路,而不致使脚部遭到损伤了。
  撒丹是个理想人选,正可用来试验我们的理论。他迫不及待地同意住进我们的“新生命中心”,这是一间用泥土、茅草搭成的小屋,他愿意做任何事,只要我们能改善他的病况。我们先叫他睡在病床上,等到生疮的脚痊愈,然后替他做上一双柔软的便鞋。他很兴奋地开始走路。但不到一个星期,他脚上又会出现红色的脓疱,撒丹只得再回到床上去。然而我们总是很乐观,因为这种设计是实验性的,我们只需要继续找出最适合他脚的鞋子即可。
  但接下来的三年,我们的情绪却是在频繁的希望与失望中交织度过的,用几行字来表达这种情绪的波动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我们试过石膏模型、木屐、用蜡模做成的塑胶鞋等。我还特地到加尔各达去学如何合成氯化聚乙烯化合物,也到过英国学如何用喷洒上去的塑胶做鞋子。
  我觉得自己是在尝试拯救两个好友的生命,却又一再失败。一个好友是我的理论,因我心中一直相信因麻风病所引起的畸形是可以没法防止的。我相信这种病主要是攻击神经,只要我们能想出办法防止病人自我摧残,病情必会好转。我们已经收集了很多支持这种理论的证据,而且在比较不严重的个案中,也都尝试成功了。这个观念不只是一套冷冰的科学理论,它也几乎变成我们自己心爱的孩子。在比较年长有经验的医生们反对之下,我们这一小群在维罗的医生,仍然为着一个理想在努力奋斗,我们盼望能够扭转世人对麻风病人的古老偏见。但经过了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时间,就在撒丹试一双又一双鞋子的期间,我们看着脓疮消失,治好后又会再长出来,这种熏复的过程使我们对自己理论的信心慢慢死去。
  但我们还要支持另一个朋友,就是撒丹自己。毕竟,我们所研究的是他的脚,我们将自己的观念拿来做实验,而撒丹却是把自己的身体和希望都献上了。我甚至到了一个地步:无法再面对他,给他脱袜子;虽然我知道,撒丹从来不会抱怨。我已经爱上撒丹,我也知道他爱我,把我看作是他最后的希望。我有时不禁会想,为了他的缘故,我是否应该放弃自己的理论,锯掉他的脚,这样做至少他还可以装上木腿,回去与家人团聚。
  每一次失败后,我们总又从头开始新的设计——是一只高的、坚固的靴子好呢?还是一个可伸缩的、有弹性的鞋底好呢?每一个晚上,我们带着新出现的希望,一起讨论。
  有时候一个月过去了,当我看到他的脚没有感染的迹象时,就会开心地人叫:“撒丹,我们终于找到合适的鞋子了!”但最后总免不了,失败的迹象又会再度出现。
  我常试着在那些经常出问题的地方减轻压力,结果却发现自己不过是把磨损处移到新的地方去。我们的医疗队鼓励撒丹,他也鼓励我们。如果要哭泣,每个人就独自哭泣,但大家总是尽量不把自己的沮丧显出来。
  除了设计鞋子外,我还要做粗手工。在一天的教学和手术结束后,我总会走到“新生命中心”,重拾起木匠的手艺。用一套凿子、半圆凿和锉子,先把一块木头刻成木屐,然后削扁,做成撒丹脚的形状。他坐在板凳上,我就用木屐去合他的脚,凡是脚上有肿块的地方,我就在木屐上挖个洞加以配合。最后,再用砂纸把成品磨光,以免伤到他的脚。绑上皮带以后,我就带着撤丹,开始另一阶段实验性的步行。
  接下来的几个星期,我经常要检查他脚所承受的压力,看看有没有发炎的迹象,然后调整木屐。但最后撒丹总会带一只边上染着血迹的木屐来,“真抱歉!”他会这么说,我也一样会喃喃自语:“很抱歉!”然后我们又要重头开始。
  然而,在这一切的沮丧中,我们也有过一些美好的时光。我们发现所有最成功的鞋子都是可以摇摆的——鞋底下装一根粗糙的棒子,使得脚可以前后摆动,好像装在定轴上的中中跷跷板一样,用不着弯曲。最重要的是,我发现我学会预测脚快发炎的迹象。即使撒丹感觉不到痛苦,我的手还是可以察觉到,只要发现脚上哪些地方是热的,我马上就知道那地方已经受伤了,再过一、两天,邡地方一定会破皮。能及早发现这些快受伤的地方,我就可以改变鞋子的形状,或让脚休息一阵,使肌肉可以复原。
  发现这一点以后,能够好好走路的时间延长了,撒丹的脚皮也比较不容易破了。一种几乎令我们窒息的希望渐渐地取代了失望。撒丹可以走好几个月的路,而没有任何问题,而且与过去几年比起来,他也能走得更好。
  之后,我又发现了一个令人无法相信的心得。有一天,在我摸着检查他的脚时——如今我对他的脚,比对自己的脚还要熟悉一我感到很兴奋,因为他的脚是凉的,完全没有发炎,我觉得他的皮肤不同了。过去撒丹的皮肤很硬、温温的,而且绷得很紧,而现在是松软、凉凉的,并且缩小了些。我突然领悟过来——这才是撒丹正常的脚,它第一次复原过来了。我认识他这么多年,由于长期发炎所堆积下来的废皮,加上反复地受伤,他的脚一直是肿的,而且一直在发炎。如今.因为几个月没有再受伤发炎的缘故,细胞中的蛋白质液已经开始能被皮肤吸收,使皮肤和骨头不再肿大,因此能够移动,并且能适应外在的压力。
  我们早期的问题至少有一部分是由于撒丹的脚从来没有恢复止常过而引起的。他的身体为了要抵抗感染,而发展出来的表皮组织,并不能承受外表压力的磨损。在每一次的痊愈后,我们总是太快要他起来走路。由于神经已呆滞了,撒丹无法注意到自己的新皮肤还太嫩。于是用几个月的工夫,我试着学会去感受他所感受不到的痛苦。
  今天,每当我有机会再到印度时,我总会绕道去看看我亲爱的朋友撒丹、他的太太和他们的家人。他现在显得自豪而独立,在一家医院当档案管理员,自力更生。他靠着一种会摇摆的靴子走路,现在世界上有很多地方的麻风病人、糖尿病患者和其他脚部没有神经的人,都在使用这种靴子。
  当我们见面时,撒丹总会脱下靴子,热心地展示他的双脚,它们已经有好几年不再生脓疮了。他的皮肤是松软、自由的,他的脚是冰凉的。我用手去抚摸他脚上每一个熟悉的轮廓,当我们目光相遇时,我们都会想起过去那段失望和流泪的日子。但我们记得更清楚的是,当我们知道他的脚真止复原的那一天那种狂喜的情形。如今我称呼撒丹的脚是我的脚,撤丹也说我的手是他的手,因为只有通过我的手,他才能有所感觉。
  当耶稣谈到基督徒生活时,他所发出的邀请听起来往往像是一种警告。他说人若想过基督徒的生活就要“计算代价”,要肯变卖所有的,“背起十字架”跟随他。过去他的这种态度常常令我深感困惑,如今我才知道原来他是为了强调忠诚之必要才这样说的;从生物学的观点来看.每一个细胞都需要肯为全身献上自己。有时候跟随一个元首也要这样地弃绝自己,有时更要肯为元首之故忍受某些痛苦。通过像我和撒丹这种少有的经历,我才知道原来服务别人可以开拓一些令人满足的生活层面,这实在是远超过我的想象。神呼召我们舍已,其实不是要我们为达成舍己的目的而舍己,实在是为了要我们享受真正的满足,这种满足是那些不肯舍己的人永远享受不到的。
  我们的文化鼓吹自我满足、自我发现和独立自主等观念,但按照基督的说法,只有当我肯舍去生命时,我才能得回生命;只有借着奉献自己为“活祭”,透过向他效忠,把自己奉献给在基督里那更大的身体时,我才能明白自己真正存在的理由。
  对于这种服务的人生,我们总带着殉道者的精神,希望能满足自己的感受。其实,我们蒙召否认自己,为的是能开拓出一个更丰盛的生命。在两相权衡之下,显然得好处的是我们自己:一面得以脱去自私的外壳,一面透过我们自己的手表达出上帝的爱,使我们能重新被塑造成他的形象。杜端蒙(Henry Drummond)说:“拒绝否认自我,留下来的就只是未被否认过的自我。”
  要了解服务的观念,最好是透过个人的榜样,而不是靠抽象的理论。留给我相当深刻印象的是一个长相很奇怪的法国人,名叫皮埃尔(Abbe Pierre)。他来到维罗的麻风病院时,身上穿的是修道士的大袍子,肩上披一条毯子,毡制的旅行袋里则装着他所有的行李,我请他来与我们同住,就在我们家里,他告诉我他的故事。
  他是天主教的修道上,二次世界大战后被指派在巴黎的乞丐当中工作。那时,巴黎的乞丐没有地方去,冬天一到,很多乞丐就冻死在街道上。刚开始时,皮埃尔想办法要使整个社区关心乞丐们的情况,但并不成功。后来他决定,唯一的办法是要乞丐们学会如何自力更生。首先,他教导他们营生的方法。过去他们只是偶尔出来捡捡瓶子和破烂,现在他把他们组成队,分头去清扫城市。下一步,他要他们利用别人丢弃的砖头,建造一间货栈,把从大旅馆和商店里捡来的大量瓶罐分类储存,开始做生意。最后,皮埃尔鼓励每一个乞丐,要负起责任去帮助其他比自己更贫穷的乞丐,这个计划果然成功了。后来,有一个叫以马忤斯的机构成立了,继续皮埃尔的工作,同时在其他国家也设立了许多分支机构。
  皮埃尔告诉我,等他在巴黎工作了几年以后,在这个法国城市里再也找不到乞丐。皮埃尔相信他的机构已面临一次严重的危机。
  “我一定要找出一群我的乞丐们可以帮助的人来!”他这样说,他也开始到全世界其他地方去找这些人,就是在这样的旅程中,他来到维罗。他最后用他所面对的难题作了结论:“如果我找不到比我的乞丐们更惨的人,这个运动就会转而对内。他们将会成为一个强有力、富有的机构。那么,一切属灵的影响力都会消失!他们没有一个人肯再去服务别人!”当我们走出房子,到学生招待所去用餐时,我的脑子里一直回响着皮埃尔热切的恳求:“我需要找到一些我的乞丐们可以帮助的人!”
  我们在维罗的医学生有一个传统,是我一向要事先警告来访的客人的。凡是来吃中饭的客人都必须站起来讲几句话,介绍他们是谁,为什么而来。我们的学生像其他地方的学生一样,对这种事一向漫不经心,他们之间也有个不成文的规定,他们只肯忍受三分钟的演讲,如果那位客人讲话超过三分钟(或时间还没有到,已令人厌烦),学生们就会跺脚,要那个人坐下来。
  皮埃尔来访的那一天,他照例站起来,我把他介绍给大家。我可以看出这些印度学生用迷惑的眼神瞪着他——这个大鼻子的小矮个,不但貌不惊人,身上还穿着一套奇怪的修士袍。皮埃尔开始用法文讲话,我和一位叫汉兹的同事则十分辛苦地替他翻译。我们两人的法文都不好,但在这个地区没有人讲法文,我们只好结结巴巴地把一些概要翻译出来。
  皮埃尔刚开始还讲得比较慢,但很快速度就加快了,好像录音带突然转快一样,一句接着一句,有时还比手划脚。我非常紧张,因为他开始长篇大论地从整个事情的发展史讲起,而我知道学生们很快就会把这个伟大而谦卑的人给轰下台去。更糟的是,我根本翻不出他那十万火急的句子。他才到过联合国总部,听到一些大人物如何用好听的声调、优美的词句侮辱别的国家。皮埃尔则说,语言只能用来表达恨,真正的爱不必用口来传达,爱的语言就是你肯为别人做什么。然后他愈讲愈快,汉兹和我面面相觑,无助地耸耸肩站在一旁。
  三分钟过去了,我稍往后退看着整个房间,奇怪的是没有一个人动。这些印度学生用锐利的黑眼珠瞪着皮埃尔,脸上充满陶醉的表情。他一直往下讲,竞没有一个人出声。二十分钟以后,皮埃尔坐下来,学生们马上爆出最热烈的喝彩声,这是前所未有的事。
  我完全不懂,不得不去问一些学生,“你怎么听得懂?这里没有人会讲法文啊!”
  一个学生回答我说,“我们用不着语言,我们感受到爱和上帝的同在。”
  皮埃尔已经学会忠诚服务的功课,这是维持基督肢体全身健康的唯一方法。他来到印度的麻风病人中间,寻到一些比他的乞丐们更可怜的人;一旦发现他们,就充满了爱和欢欣。他回到法国的乞丐们当中,他们和以马忤斯机构共同捐赠了一幢病房给维罗医院。他们找到了需要他们帮助的人,这种属灵的动机,使他们的生命能持续下去。以马忤斯运动因而成长,成为基督身体中服务别人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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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叛变
  伟大的科技似乎使得人类自足于每天的生活,不再需要求助于他人。我们愈来愈需要隐私权,于是我们也就变得愈来愈孤立、愈来愈寂寞。
  ——史拉特
  
  在印度马德拉斯的中央车站,躺着一个女乞丐,是我看过那一带乞丐中最可怜的一个。她躺在那些川流不息、赶着坐火车的人群当中;夹着公文包的商人、有钱的观光客,以及政府官员都会从她旁边走过。
  就像很多印度乞丐一样,这女人面容憔悴,双眼、双颊都陷了进去,并且骨瘦如柴。但奇怪的是,从她身体的一边长出一大块圆胖、滑溜溜、像腊肠一样的肉团,由一片宽大的皮肉牵连着,挂在她的身上,好像一个未成形的婴孩一样。这女人将她那奇形怪状的腰窝露在外面,期望能在众多乞丐中争取到更多的同情。虽然我只大略看了她一眼,我就可以确定那一块长出来的东西是脂肪瘤。它看来是她身体的一部分,但好像又不是。它像是一些外科医生从一个三百磅的人身上割下一大块肉,用活的皮肤包起来,再巧夺天工地把它缝在这女人身上一样。她很饥饿,虚弱地伸出像蜘蛛脚般的手向人求乞。但是她的瘤却长得很好,几乎与她身体其他部分的总重量相等。这块瘤在阳光下闪烁着,消耗她的健康,吸取着她的生命。
  脂肪细胞——在马德拉斯市乞丐身上长的瘤就是由它们组合而成的有机群体。在西方注重外貌的文化中,“脂肪”这个字眼带有缺乏纪律的含意在内。对一般人来说,这是一种无用细胞的集合体,应该予以削减。
  不过,从外科医生的观点来看,当他拿起手术刀划开皮肉,露出油质的脂肪细胞层时,他却马上可以感受到脂肪的价值,医学观念可以平衡一般人对“脂肪”一字的误会。因为脂肪可以隔寒,这就是为什么十亿脂肪细胞都集结在表皮之下的原因,也正因此之故,胖的人比瘦的人更能忍受寒冷的天气和冷水。脂肪细胞只要找得到空间,就可以生长于内脏四周、肌肉与身体内的表层下。因它们的存在,重要的内脏得以免受激烈的冲击。
  没有一样东西比脂肪更能影响人的外表。为什么少女会那么悦人眼目呢?因为有丰富的脂肪细胞充满在不规则的骨头和肌肉之间,使她们的皮肤显出细嫩、光滑的轮廓。
  但脂肪除了御寒和形成美丽的轮廓外,还有更多的功用。每一个脂肪细胞都是一个储藏室,包含着一颗黄色的油球,压迫着细胞核。如果身体能吸收到足够的食物以供消耗,脂肪细胞就不会起什么作用。饥荒一旦来到,脂肪细胞多的人将会在别人都饿昏了的时候,还能忍受得住,这就是脂肪最具策略性的功能。
  如果一切正常,身体会摄取够用的食物,维持本身的成长,并更换坏死的细胞。但如果供应量减少,譬如一个人为了把握夏天的日光割草,而延误晚餐时,那么体内的脂肪细胞就会收到警报。对于缺乏肝醣元的肝脏和缺乏葡萄糖的血液,脂肪细胞会很慷慨地献出他们的油性宝藏,因为它能扮演身体储藏室的角色。脂肪细胞使得其他细胞能更自由、更有效地做成它们该做的工作。想想看,如果每一个肌肉细胞都必须携带一个囊状的能量储藏室,那么,我们的身体岂不会变得东凸一块、西凸一块,而成了奇形怪状的怪物吗?
  有些脂肪是马上可以消耗的,只要人一开始节食,它就先被消耗掉。其他的脂肪,譬如在肾脏四周和手掌上的脂肪,因为有重要的次等功能,因此不会轻易被消耗。但是如果身体处在饥饿状态太久,那么即使这些有高度优先权的脂肪细胞,也必须放出它们重要的脂肪存量。
  我喜欢把脂肪细胞想成是身体细胞中的银行家。当富足的时候,它们就尽量储存;好像身体内的存款超过提款。当有需要的时候,他们又能把化学财富轮回血流中。
  但有时身体内会发生可怕的事——叛变——脂肪瘤形成了,好像长在马德拉斯乞丐身上的那个瘤一样。脂肪瘤是一种低级恶毒的瘤,它是由单一的脂肪细胞演变而来的;它一面是个最会把脂肪储存起来的懒惰家伙,一面又与身体的领导阶级对抗,不肯放弃它所储存的脂肪。换句话说,它只接受存款,却对提款单不屑一顾。一旦那个细胞开始繁殖,与它同类的细胞就会很快地跟从它的领导,而长成一个像赘肉的瘤,充满在体内的空隙,压迫肌肉和体内其他的器官。有时脂肪瘤会挤住眼睛,而影响到眼球整体的运作,它也会压住感觉神经,这时候病人就需要动手术了。
  我曾经切除过这种脂肪瘤。在显微镜底下,它们看起来就像健康的脂肪细胞,充满着亮晶晶的油脂。这些细胞都有很美好的功用,可惜只有一项缺点——他们不肯向身体效忠,完全不关心身体的需要。这就是为什么马德拉斯的女乞丐正在慢慢饿死,而她身上的脂肪瘤却愈长愈漂亮的原因。
  如果一个瘤的成长只局限在一个地区,且不超过细胞膜的范围时,这种瘤就是良性的。但当不忠诚的细胞破坏这个禁令时,体内就会出现极可怕的情况;它们会拼命繁殖,很快遍布整个身体,把正常的细胞挤死。只知对付外来侵入者的白血球,不会想到要攻击身体本身的叛变细胞。医生最怕的就是这一类的功能失调——这就是所谓的癌症。一些神秘的理由,促使这些细胞快速蔓延,无法控制,而这些细胞可能来自脑部、肝脏、肾脏、骨头、血液、皮肤或其他组织。每一个细胞都是健康、功能良好的细胞,它们的问题就是不忠诚,只知自顾自的行动,不再把身体的其他需要列入考虑范围,于是身体就出了毛病。
  即使是白血球——这个不可或缺的宫廷守卫者,也会因为叛变而破坏整个身体。有时候他们任意繁殖,冻结了血流,使淋巴系统负荷过度,因而扼杀了身体的正常运作——这就是血癌,或称白血球过多症。
  由于我只是外科医生,不是先知,我很怕拿身体上的癌症来与基督属灵身体上的叛变作类比,但我还是必须谈到这一点。基督对于外来恶势力加诸他身体上的冲击和鞭打,一点也不在意,他曾平静地应许教会说:“阴间的门不能胜过我的教会。”(太16:18)他能很轻松而不受威胁地在罪人当中行走。但对于从内部而来的不忠贞,他却声色俱厉地予以警告。
  身为一个个别的细胞,我必须集中精力,看看我自己应该如何关心到世界其他地区肢体的需要。至于其他基督徒对教会应该作何反应,我不能也不该下任何断语。
  但我也必须指出,像我这样一个在世界上最穷的国家中工作了18年的宣教士看来,基督教财源分布的差异实在是太大了!在维罗,我们用在一个麻风病人身上的钱是每人每年三块美元,然而还是有很多人因资金不足而得不到照顾。反过来,让我们看看美国的情形,许多教会热烈地讨论该如何花费百万元美元建一座体育馆,商讨如何美化教会庭院、为教会的草地买肥料和改建教堂尖塔等事……甚至举办讲座,教导会友如何省税,以便守护他们堆积的财富。当我看到那些教会对国外和大城市事工所定的预算时,我禁不住从心底浮出一幅活生生的图画——那位马德拉斯的女乞丐终于因为脂肪瘤愈长愈大、愈圆,慢慢地饿死了。
  这并不只是美国人的问题,也不止是西方才有的问题,每一个社会都有囤积财富的例子。这种警告是针对我们每个人而发的,我只是站在一位医生的立场,发出一个警告:请记住,只有当每一个细胞都关心到整个身体的需要时,身体才会健康!
  我在想,会不会是因为我们西方人太专注于与我们周围的“细胞”竞争,而因此无视于世界其他地方那么庞大的需要?在基督的身体中,拥有财产与金钱并不是罪,这正是某些肢体应有的重要功能。当我把富有的人与脂肪细胞联想在一起时,我所应用的是积极的形象,好像一个医生赞赏脂肪在身体内所扮演的角色一样。有了财富,就容易行好客、慷慨的事了。身上多些储藏可以帮助身体更便于照顾自己。然而别忘了,脂肪的控制也是个困难的问题,不论是在生物学方面或在宗教方面皆然。
  请试着把整个世界想象成一个只有1000人的社区:
  在我们这1000人的城市中——
  180人住在所谓已开发世界的高岗上。
  820人住在其他未开发世界的岩石低地中。
  住在高岗上那幸运的180人拥有整个城市80%的财富,拥有整个城市半数以上的房间,而且每人都有两间以上的房间,拥有85%的汽车,80%的电视机,93%的电话机,每人每年平均收入5000美元。
  住在低谷中没有那么幸运的820人中,每人每年只得700元美金,很多人甚至少于75元,平均五个人挤在一个房间里。
  住在高岗上那幸运的一群怎么使用他们的财富呢?整体来说,他们用还不到百分之一的收入来帮助住在低谷中的人。(以美国来说,每100元的收入里,有18.3元是用来买食物;6.6元用在度假与娱乐上;5.8元买衣服;2.4元买酒喝;1.5元买香烟;1.3元捐给宗教及慈善机构,这些捐款中,只有一小部分用在美国以外地区。)
  住在拥挤平地上的那些人——大约有三分之一要受营养不良的苦——他们会怎么想那些住在高岗上的家伙呢?
  我知道这些问题背后还隐藏着很复杂的经济和文化因素。但我对于早期教会义不容辞地帮助那些有迫切需要的人,留有深刻的印象:使徒保罗在百忙中抽出几个月的时间,从希腊基督徒那里收集捐款,用来救济帮助那些在耶路撒冷贫穷的犹太基督徒。
  我们需要停下来仔细看看自己。上帝需要各种类型的细胞在它身体中:肥的、瘦的、富有的、贫穷的、简单的、复杂的,但它更需要忠心的细胞。在使用资源的范畴中,我们的头——耶稣,还有很多未完成的事要指示我们。愿上帝拯救我们,使我们不要成为他身体中的一颗癌细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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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骨架
  骨头就是力量。因着骨头,柔软的部分才有所依附:否则它们只能无助地在阳光下飘荡,而人就成了另一种蠕动的生物。
  ——理查·薛哲
  
  这里的布局真像恐怖电影中的一个镜头。每天早上,我要穿过幽暗、狭窄的甬道,爬上螺旋形的阶梯,来到这间古老的阁楼上。这里有一排排的盒子,上面满布灰尘,其中存放着大约六百具骨架。每天我都在这间轧轧作响的阁楼里,借着昏黄的灯光,蹲在箱子旁做骨头分类的工作。我在哥本哈根这间老旧带有霉臭的阁楼里,总共待了七天。
  这房子是一个药学史家——穆勒·柯群生(Moller Christiansen)博士的私人博物馆。他之所以会邀请我去,因为那六百具骨架曾经一度都是属于麻风病人的。他在丹麦海岸外的一个小岛上发现这些骨头,经过细心研究之后,柯博士写了一本很了不起有关麻风病的书。我们这些实际上从事治疗这种病的人,简直不敢相信柯博士一生,还从未见过一个活的麻风病人。他一切有关这种病的真知灼见,都是从阁楼里那些五百年前的骨架中归纳得来的。然而他却教导我们很多有关麻风病的事实;而且对如何治疗这种病也提供了很多宝贵的意见。
  柯博士拿起那些格格作响的骨头时,真像孩子从箱子里找出心爱的玩具一样。他会找出一些他最喜爱的骨骼,骄傲地将它们的特征指给我看。譬如,有很多骨架前排的牙齿已经掉落或不见了,这是由于麻风病往往是先攻击身体中较冷的部分所引起的。我们也一起榆视了一些手脚的骨头,看是何种伤害导致他们身体畸形。
  一天早上,当我单独在阁楼里检视这些骨头时,找到几箱从一个修道院里挖出来的骨架。我马上就想起人类学家米德女士(Margarer Mead)给我上的一堂课,她大半生都在研究原始文化。她问过一个这样的问题:“什么是文明最早的迹象?”一个陶土罐?铁器?工具?农业?不!对她而言,真正最早文明的证据,乃是一根得到医治的股骨。“就像这一根腿骨!”在课堂上,她会把一根腿骨高高地举给我们看。她解释道,像这样的医治在其他充满竞争、野蛮的社会里是永远找不到的。在一个野蛮的社会里,我们只能看见大量暴力的端倪,被箭所穿透的太阳穴、被棍棒所击碎的头骨,只有这根得到医治的股骨显示出,必定有人在照顾这位受伤的人——为他去猎食,带东西给他吃,牺牲个人来服侍他,野蛮的社会付不出这种同情的代价。从修道院后园所挖出来的那些骨头中,我同样找到病人得到医治的证据。后来我又从柯博士那里得知,有一群修道士曾经在这群麻风病者当中工作,他们所付出的关怀,直到五百年后才被人发现,只要从那些一度发炎、碎裂或腐蚀了的骨头中,看到它们后来又长回连在一起的情形,我们就可以知道。
  一星期后,我离开了那个可怖的阁楼,感觉上我好像看过一套有关古代文明的幻灯片。帮助我了解古代文明唯一的线索,就是这些从历史灰尘中所挖掘出来,表面稍带皱褶的骨头,但它们却能使我学到许多东西。脸庞、毛发、衣服,这些最会消耗文化能量的东西,如今都已腐朽了,只留下骨头成为唯一可辨认的纪念品。
  譬如,靠一个笨重的骨盆,我们可以很快地看出那个人的性别:宽而浅、里面带着一道光滑轮圈的,显然是属于女人的;椭圆形的开口正好配合一个婴儿的头挤出来的大小和形状。旁边一个骨盆比较窄小,呈心脏形,且由较重的骨头所组成,那必是属于男人的;内圈上坚硬的像结疤一样的突出部分,显示出肌肉和韧带曾经连在一起。(女性赛跑者一直赶不上男性,这都要怪骨盆的结构。男性骨盆的突出部分使他能支持更强壮的肌肉,但如果女性也是这样,她就无法生孩子。同样的,男性臀部的凹处比较窄,比较靠近全身的重心,这使他能跑得快些。如果女性的臀部也是如此设计的,那么,她就没有地方让婴儿的头挤出来了。可见骨盆之结构所以不同,因为人所需要的装备不同。当女人希望自己能跑得更快、走路时不摇摆得那么厉害或臀部能小一点的同时,她也该知道,人类的生存就是靠她现有的这个样子,才能延绵下去。)
  仔细观察那些在哥本哈根的骨头,我们会发现这些骨骼表面并不平滑,上面有布满血管的沟槽,也有供滑动的筋腱摩擦用的光滑面。骨头的厚度往往会泄漏它原来的功用。掷铁饼和举重选手因为运动的缘故,其骨头必须吸收更多的钙质,以供身体所需的能力,因此这些人的骨头很重。如果用显微镜仔细观察各个骨头中所呈现的压力线,那么我们甚至连骨骼主人的职业都可以猜得出来。骑马的人可以由其腿骨和骨盘的改变看得出来。一个惯用右手提重行李的搬运工人,他的臀部和肩膀上必会显出承受过压力的迹象。
  莎士比哑说:“人的善行往往是与他们的骨头一同埋葬的。”其实与骨头一同埋葬的不只是善行而已。法医学就是专门在骨头中寻找隐藏的线索,专家们能够由软骨的硬度或“钙化”程度看出骨骼的年龄。譬如,15岁的人其脚骨已完全成形;25岁时,锁骨与胸骨会融合在一起,到了50岁,头盖骨中的接缝处有四分之三会合并起来。
  简单的实验则能显示出骨头的成分。若把骨头放在火中烧,就可以烧掉所有的有机物质,留下来的东西虽然外表、形状与骨头没有两样,但却只剩矿物质。如果烧得更久一点,人用手指头就可将骨头掐碎。
  盐酸的作用正好相反:它可以溶解骨骼中所有的矿物质,却留下一堆有机物质,形状仍然一样。经过处理后,它看起来还是一样,但已不再是骨头了;它已丧失了它的硬度,无法再承受重量。这样的骨头你可以把它打成结,但结一解开,它又会恢复原状(骨胶质甚至会使未经过处理的骨头变得非常具有弹性,阿拉伯小孩玩的弹弓,就是由骆驼的肋骨做成的)。砂砾和胶水——这是骨头的主要成分,我们两者都需要。
  还没有任何一位科学研究员,能找到比骨头更能配合身体需要的物质,而骨头却只占全身重量的五分之一。1867年,有一位工程师证实,骨头细胞的排列乃由最小的物质组成,形成最轻的结构,却又能支持全身的重量,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人能对他的这项发现提出挑战。作为人体中唯一坚硬的物质,骨头拥有令人无法相信的力量,它足以保护并支持全身的每个细胞。有时我们会把骨头压在一起,好像压弹簧一样,当撑竿跳选手落地时,情形就是如此。有时我们又几乎要把骨头拉散,譬如当我们用手臂举起笨重的手提箱时。
  比较起来,木头不及骨头那样能承受较大的张力;骨头能负荷的压力,木头可能就负荷不了。撑竿跳选手所用的木条会很快折断。钢铁能同时承受张力与压力,但它的重量却是骨头的三倍,足以把我们压垮。
  我们的身体是最经济的一种设计,它知道如何使用节省重量的原则(这项原则是人类花了一千年才发现的),它将能承受压力的骨头挖空,在其中设立起红血球细胞的制造工厂,每天生产一兆个新细胞。骨头扮演的是保护生命的角色。
  在所有的骨骼中,我认为最引人入胜的设计是脚骨,这些细小、珠宝似的象牙薄片真是令人叹为观止。26块骨头排列在每只脚上,与每只手的结构相同。一个足球队员若集中全力,一场足球赛下来,他的每只脚要承受一千吨左右的压力,然而他活动的骨头却承受得了这么多激烈的压力,且依然能保持它们的弹性。我们并非每个人都会跳、会踢,但我们一生中每个人大约都要走六万五千里的路,也就是要绕地球两圈半以上。我们全身的重量很平均地分配到这些结构完美的弧形构造上,就好像弹簧的作用一样;膝盖和足踝的弯曲处也能吸收压力。不幸的是,我们诱导我们的脚去适应市面新流行的鞋样形状,有时候会因为把脚跟垫得太高,而抹杀了脚部平衡设计的效果。
  
  骨头的力量是安静、可靠的。它不亢不卑地为我们效劳,只有遇到粗鲁的、几欲折断它的压力,超过它的高度容忍极限时,它才会引起我们的注意。
  为了使我们更能欣赏每个人体内那看不见的骨架,我们有必要停下来想一想自然界中骨骼的进化,这其中包括很丰富的变化。大部分坚硬的地球表面,冲积岩,都是由死去的微生物其骨骼联结在一起而形成的。在这些简单的生物中,也许最精致的是栖居盐水中的原生动物,放射虫,学名叫Radioluia。
  回想一下你曾经见过最完美的一片雪花,在一个寒冷的日子里,一大片完美无瑕、轻如羽毛,漂浮在空中的雪花,呈六边形,但因为富有匀称的设计,使它显得备加美丽。现在再想象一个三度空间的雪花,从中心发射出来成百个水晶状的东西。这就是放射虫的骨骼,成亿地飘浮过我们的海洋。
  海洋是一个饥饿掠食的地方。在那里,生物不只为了运动而需要骨骼,更是为了保护自己。因此,对放射虫、软体动物、干贝、鹦鹉螺、螃蟹、虾子和海盘车这一类生物来说,骨骼也是它们的避难所。
  可是在陆地上,由于受地心引力的影响,生物要生存就只有靠运动。最快的兔子可逃避土狼,最敏捷的非洲豹能掠食羚羊,有几百万种地上生物效法海洋中的弟兄们,身上都穿着外骨骼,这就是闻名且庞大的昆虫世界。但这些生物只能长那么大,否则它们自己就无法承受本身盔甲的重担。最大的昆虫,加上他们的外骨骼,其大小只不过与最小的鸟或哺乳动物相近。
  所以我们还是要回到古老的分类法:高等动物与低等动物。最高等的动物即所谓的脊椎动物,即使在海洋中,也是它们在掌权。因为它们有内在、活动的骨骼,使他们能在进化上占优势。这类动物不必怕自己的壳变得太小,也不必冒险度过一段易受攻击的蜕皮期,它的骨骼是与动物本身一起成长的,再加上有成百条肌肉依附其上,前所未闻的技艺也就有办法表演出来了。
  昆虫和蜘蛛会跑、会跳、会飞翔,但唯有具有内骨骼,才能使大如燕子的动物亦可傲视地心引力,飞向高空;使兀鹰可以支撑起十尺长的翅膀,在高热的天空中翱翔数小时;大象因为具有内骨骼,才能惊天动地地横越草原;也只有麋鹿能举起它的角,骄傲地指向天空。若没有骨头,则一切动作只能同复到最原始的型态:像蚯蚓一样爬行,或像蜗牛一样地慢慢滑动。
  骨头并没有成为我们的重担;骨头使我们享受到活动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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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硬度
  一个人可以从无限多的角度落地,但只能用一个角度站立。
  ——切斯特顿
  
  没有一个人生下来是没有骨头的,但有些人生下来骨头就有缺陷,比如有一种病,就是医学上所谓的脆骨症。这种情形之所以会发生,是因为受害者的骨头中只有钙质,却缺乏有机物质把它们调和在一起。换句话说,它光有沙砾,却没有黏胶。这种不正常的胎儿,虽然可能承受得了生产的压力而生出来,但却有一半的骨头都会脆裂。光是替这种孩子换尿布,你就可能弄断他那双易脆的腿。不小心让他跌倒,则会跌断成打以上的骨头。
  在我们卡维尔医院里有一个病人,在治疗麻风病期间,因为服用大量的类固醇,骨头变得很柔软。如果走路太快,她就可能折断腿。每次当我从X光片检查这个女病人骨折的情况时,我就不禁想起,骨头最重要的特征乃是它的硬度。这项特质使骨头能与体内其他组织分别开来,如果没有硬度,骨头就失去了他的功用。
  像前进、活泼的身体一样,跟随基督的人所组成的身体也需要有一副坚硬的架构,才能成型;我认为教会的教义就是这样一副骨架。基督的身体里面必须有一个永不改变的真理核心,统管着我们与神、与别人之间的关系。
  我听到叹气的声音么?我们的时代微笑地点头接纳有关合一、分化、个别细胞之贡献的观念,但激动教会长老会草拟教条的动力却已停止了。骨头布满灰尘,不是碎了,就是死了,被人装在博物馆陈腐的展览箱里。其他部分的肢体倒还有人纪念:情人节的心、借杂志与服装广告所展示的胴体、雕像上的手;骨架却被贬为万圣节的装饰品,是逝去幽灵的遗物,没有人肯多看一眼。
  今天人们很容易对耶稣所说的一些伦理教训拍掌叫好,却忘了当他说到爱、敦睦邻舍等道理之间,他也夹入许多有关天国、地狱、信徒应尽的责任等严厉、毫不妥协的道理,但我们却对它们置之不理。
  现代的世界仍像古人所描绘的一样,是一幕法庭的景象,是专门定出条规和调解纠纷的地方;不同的是,法官不是上帝,他反而成为被告。检察官在舞台上昂首阔步,指头指向上帝,要他回答,为什么他容许这个可怕的世界继续存在下去,他有什么资格为他的独生子作如此伟大的宣告,所有的宗教最后不都是要引入归向上帝吗?信仰难道不是个人对终极意义的追求,每一个人都必会找到他们自己的信仰方式?他有什么资格说“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和“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这类的话呢?
  当我遇见基督的身体时,我总会碰到坚硬的组织,也就是那套无法改变的原则。要加入那个身体,必然牵涉到一种心志的降服,那是违反我的本性的;我必须肯承认有人——那人却不是我已经决定了我生活的方式。在我生活的某些层面里,我必须甘心接受一些限制我的律法;譬如,交通规则会阻碍我的自由(当我不想停车时),然而我仍必须接受这种导致我不方便的法规。我猜想有些专门的工程师已计算好单行道和红灯的数目,即使我怀疑他的能力,我还是会自动自发地遵守交通规则。但我心里很容易对别人告诉我该如何过道德的生活起反感。
  当第一次有人把有关上帝的事告诉我时,我立刻就感受到这种真理的硬度。他们告诉我,上帝是完全的,无法容忍罪恶。按他的本性,他一看到罪就要加以毁坏;这么说来,我注定是上帝的仇人,这也是整本圣经所强调的。上帝不能忽视人的悖逆,他的本性就是要彰显公义。我无法软化神这种不肯妥协的个性。我必须按他所定的方式来朝见他,而不能用自己的方式。
  以后我又学到,上帝如何达成他的公义。他为了我们的缘故成为人,承担了我们所有敌对他的罪和悖逆,借此而满足他公义的要求。人的罪债还清了,而上帝是这位清偿罪债的人。对那个欠了三百万元债务的仆人,耶稣说:“你蒙赦免了,你不再欠我任何东西。”对那位归家的浪子,他说:“宴席已经摆好了,进来享受吧!过去的事我都已经赦免了,现在就看你如何回应上帝所赐给你的一切。
  信仰的核心是硬的,是永不改变的,因此更叫人听起来像童话一样。“那里有这么好的事,不会是真的,”有人就曾这样向乔治·麦当奴(George MacDonald)提出异议。“不!”他答道,“这件事这么好,必定是真的。”回到上帝面前的道路是很硬的,但因为只有这么一条路,我们非走不可。
  
  其他比我更精通神学的人才能向我们说明、阐释一些特别的教义。今天教会里有些人攻击律法与教义。处境伦理学提到,我们对是非的看法应当按事情发生时的需要与情况而定。我只想简单地提到上帝律法的一方面:它必须是连贯一致的,好像骨头一样,神若要我们信任这些律法,它就必须是不能变的。
  谈到信任,我想到几年前碰到的一件事。在我接受外科手术训练之前,我曾在伦敦附近,我岳父的诊所中工作。有一天来了一位妇人,从她一大堆的诉苦中,我知道她一定患了胃炎。大略地检查过后,我把我的诊断告诉她,但她眼睛睁得大大的,惶恐地望着我。
  我重复地安慰她说:“说真的,这并不是什么严重的病。几百万人都有过这种情形,只要小心治疗,你会好转的。”但她脸上的恐惧并没有消失,她的前额、下颚甚至痉挛起来,显出紧张的线条。对于我那句“你会好转的”,她感到畏缩,好像我是在说“你的病永远不会好了”一样。
  她问我问得很仔细。我向她保证,我会再做进一步的检查,以证实我的诊断没错。她一直反复说到她的症状,而且一直问:“你确定吗?你确定吗?”我不得不为她准备做进一步的X光透视。
  检查结果果然确定是胃炎没错。这位妇人最后一次来看我,当我对她讲话时,她有一点颤抖。我尽量用最温柔,也是最具权威性的医生口吻告诉她:“结果非常清楚——不容怀疑——你的确患有胃炎。你第一次来我就认为如此,现在这些检查结果也证实了。这种情况是慢性的,你需要改变饮食和药物,但这种病是可以控制的,绝对不必大惊小怪。”
  这位妇人用锐利的眼光死盯着我大约有一分钟之久,好像要看透我心灵的深处。我也尽力瞪着她,恐怕我如果转眼看别的地方,她就会怀疑我的诊断。最后,她深深叹了一口气,脸第一次松弛下来。她很快地吸了一口气说:“好吧!谢谢你,我一直以为自己得了癌症。我必须听听一些我可以信任的人的诊断,我想我信得过你。”
  然后她告诉我她母亲的故事;她母亲得了一种痛苦的病,拖了很久。“在一个痛苦的夜晚,母亲呻吟得很厉害,一直用手按着胃部,我们紧急地把家庭医生找来。母亲正发着烧,显然很痛苦。当医生抵达时,母亲说:‘医生,我真的会好转吗?我觉得自己病得很厉害,体重减轻许多……我想我快死了。’
  “医生把手搭在我母亲的肩膀上,用温柔的表情看着她,回答道:‘我知道你的感觉,很痛苦,是不是?但我们可以战胜这一关——这不过是胃炎罢了。加果你吃下这些药,过一会再吃一些镇静剂,很快你就可以站起来走路了。在你还想不到的时候,你就会觉得好过些了,不要担心,相信我。’我母亲微笑着,满心感激他的鼓励,我也深深被医生的仁慈所慑服。
  “但在走廊上,我母亲听不到的地方,医生转向我很严肃地对我说:‘恐怕你母亲再拖也拖不过两天了,她的胃癌已到了末期。如果我们让她安静,她可能会死得很安详。如果你需要通知什么人的话……’
  “我忍不住打断他的话:‘可是大夫,你刚才告诉她她会好的!’
  “‘不错!那样做好多了,他答道,‘她不知道,就不会担心,也许她就在睡梦中死去。’他说的一点也不错,我母亲当天晚上就去世了。”
  这位妇人自己现在也是个中年的病患,当她第一次因为胃痛去找以前那位家庭医生时,他也把手搭在她的肩膀上,温柔地对她说:“不要担心,只不过是胃炎,只要吃下这些药,很快就会好的。”然后他同样对她露出像当时对她母亲般慈祥的微笑。结果她眼泪汪汪地逃出了他的办公室,再也没有去找过他。
  当人们向我抱怨上帝不妥协的严格律法时,我就会想起这个妇人。她的家庭医生已经丧失了所有帮助她的可能性,因为他对真理表现出妥协的态度。只有一件事可以减轻她的焦虑和绝望:她必须信任一个肯相信不能扭转、不能歪曲真理的医生。
  有些时候不诚实会比较方便行事,比较不冒犯别人。但我们对真理不能等闲视之,也不能像穿夹克一样,爱穿则穿,爱脱则脱;它不能像肌肉一样地伸缩。真理要就是严肃的、可靠的,像健康的骨头一样,否则它就是完全没有用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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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自由
  顺服是获得喜乐的特殊方法,也是获得特殊喜乐唯一的方法。
  ——查理·威廉斯
  
  他是我在英国的病人:一个粗壮、魁梧的威尔士工人,带有抒情的腔调,与工人特有的简单的词汇。一天他来到我的诊所:“大夫早!”当他脱掉方格的毛夹克时,我知道他为什么来找我了。他右手臂的上半部并不是粉红色的皮肤,而是一层污秽的钢条和皮革——一个笨重的钢套架在他的手臂上,上面布满着黑煤灰。我把铜套拿掉,这并不是人造手臂,他的前臂还很完整,但是手肘与肩膀间的肌肉却松弛无力,有一片骨头不见了。如果说是矿坑出事打断了他的上臂,他的前臂怎么还能留得住呢?
  我查了一下这位矿工的病历,给他的手臂照过X光后,谜团终于解开了。几年前,他上臂生了骨瘤,导致严重的骨折,该处的骨头大部分都破碎了。在明亮的手术室灯光下,他的医生巧夺天工地取出一段八英寸长的骨头,然后再把肌肉、皮肤缝回去。当这位矿工躺在床上养病时,他那没有骨头的手臂看起来还是完整的,但有谁知道内部的情景已经完全改观了呢?
  当这位矿工在开刀后第一次使用这副看来健壮的上臂时,人们马上就发现了他手臂有毛病。人手臂上的骨头与肌肉是按照三角原则来操作的:关节提供杠杆支点,两根骨头与一块肌肉一起合作;当手向上举时,依附在上臂的二头肌就拉起前臂,手臂由手肘处弯曲,完成三角作用。但单靠一块肌肉和一根前臂骨头并不能形成一个三角形;这个矿工缺少的正是第三项——上臂的骨头。
  前几年,当他动过手术之后,这个矿工只要收缩他的二头肌,他的整个上臂就会缩短,好像蚯蚓缩起身体蠕动一样。原存在他的手肘与肩膀之间那根固定的骨头,变成一段柔软、有伸缩性的空间,抵消了应该能够把力量转移到前臂的三角作用。他那位很有本事的威尔士医生为他装上一副粗糙的外骨骼,就是由皮革和钢条做成的混合装置,固定架在手肘与肩膀之间。当他的二头肌收缩时,因为这些钢条阻碍了他上臂的缩短,因此前臂就能向上拉,医生用他手臂外面的铜架取代手臂里面那根失踪的骨头的功能。
  我曾经动手术取出这种上臂骨,今天我们可以借骨头移植的方式装入新的骨头,来避免使用那么笨拙的外骨骼。新骨头的移植手术可使新骨与其上下残余的骨头连结起来,慢慢地手臂也能学会适应这根新肢体。这个矿工使用粗重的钢条与皮革装置已经好几年了,他也能像其他生龙活虎的矿工们一样地工作,但他还是希望能装配一副新的骨头,因为每天都要把这副外骨骼装上,他觉得很厌烦。
  因为骨头很硬,有时又会折断,许多人以为它是人体活动的一大阻碍。因为骨头的缘故,我们挤不入小的空间。睡在坚硬的地板上,骨头会使我们觉得很不舒服。是什么使得滑雪跳远者不能多跳二十米?是什么使得弯道滑雪竞赛场只是少数人的天下?就是断腿女神的拦阻。一个因滑雪而摔断过腿的人,也许会盼望自己能有副更强壮的骨头,但要知道更强壮的骨头也会变得更笨重,滑起雪来将受到更多的限制,甚至变得不能再滑雪。
  我们体内的骨头绝不是用来限制我们,而是要使我们自由的,就像这位威尔斯的矿工一样,只有当他拥有合适的骨架,不管是外在的或内在的,他的手臂才能移动。我们所有的活动,几乎都要靠骨头——就是那些僵硬、不能伸缩的骨头——来执行。
  在基督的身体里,严格的性质也不是故意设计来增加我们重担的,相反的,它能使我们得到自由。支配行动的规则之所以会生效,因为它们与骨头一样——都是硬的。
  道德律、十诫、顺服、行正直的事、“不准如何如何”等的规定似乎使得这些名词带着消极的色彩,我们也往往把它们看作是拦阻我们自由的东西。当我还是一个年轻的基督徒时,我听到这些字眼就害怕。但是后来,特别是在我自己做了父亲之后,我开始对律法的本质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律法在本质上岂不是那位创造律法者对现实的诠释吗?他用规则支配着人类行为,岂不是为了使我们能在地上活得更好吗?
  但我并非一下子就得到这样的推理;律法受到太多文化包袱的牵累,因而显不出其真正的本质。一提到律法,我就想起小时候父母不许我做的许多事,我渴望另一种自由——一种脱离律法的自由,而不是借律法得到的自由。
  但现在我慢慢可以透过十诫“消极”的表象,看出律法真正的本质。规则其实是使我们能在社会中更自由地活动,如同骨头能使我们肉体自由活动一样。
  十诫中的前四诫是规范人与上帝之间的关系:“除了我以外,不可有别的神”,“不可拜偶像”,“不可妄称我的名”,“记得分别出来敬拜我的日子”。这些过去我以为是消极的诫命,现在听起来却愈来愈像是积极的肯定。上帝也可以用以下的方法来说明同样的原则:
  
我爱你,甚至愿意把自己给你,我是绝对的真实,是你所需要独一的上帝,只有在我的里面,你才能完全。
我渴望一件事:就是你们每一个人能与我建立起个别的关系!你们不需要用次等的赝品,如那些木雕的偶像来取代我。你可以得到我,不要轻看这件事。
我爱你,甚至愿意把自己的名字赐给你,人会知道你们在地上是“神的子民”。看重这项特权,不要亵渎你们的新名字,或过着与这名不相称的生活,而妄用这名。
我已经给你们创造了一个美丽的世界,供你们工作、游戏和享受。但在一切的活动中,要分别一天出来,思索这世界是从哪里来的。你们的身体需要休息;你们的心灵需要回想。
  
  接下来的六条诫命是用来管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其中第一条是一个积极的宣告——“要孝敬父母”,这是地上每一种社会都会响应的诫命。接着五条如下:
人的生命是神圣的,是我所赐的,因此它极有价值。要珍惜生命、尊重生命,那代表上帝的形象。凡是忽视生命、犯杀戒者,必受惩罚。
人类间最亲切的关系是婚姻。我创造婚姻,为要解决人心中最基本的孤单问题。如果将婚姻中独特的关系与多人同享,就是贬低婚姻的价值,足以破坏那种关系。把性和亲密关系放回婚姻中应有的地位上。
我把财产托付给你,你可以拥有东西,你也应该好好使用这些东西。拥有权是很大的一种特权,如果要它生效,你就必须尊重别人的拥有权,偷盗正侵犯了那个权利。
我是真理之神。只有在真理的旗帜下,人与人才能维持良好的关系。谎言破坏契约、应许与信任。你是值得信任的,不要让说谎破坏了自己的可信性。
我已给了你美好的事物让你享受:牛、粮食、黄金、家具、乐器。但人往往比事物更重要。要学会爱人,也学会用物,却不要因为爱物之故而利用人。
  
  这样解释清楚了,我们就可以看出十诫乃是我们基本信仰的骨架,联系了人与人、人与神之间的关系。上帝是一位好牧人,他宣称已赐下律法,这些律法是帮助世人达到美满生活的途径。但自伊甸园以来,我们的悖逆常常试探我们,要我们相信他是坏牧人,他的律法使我们享受不到美好的事物。
  人们也许会说,不错,你是可以用这种方法解释十诫中积极的一面,但上帝为什么没有这样做呢?为什么他要说“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
  我想出两个答复。首先,消极的命令通常能比积极的命令提供更多的自由。“除了这棵树之外,园中其他任何树上的果子你都可以吃”比起“你必须吃园中每棵树上的果子,从西北角那一棵开始,一直沿着果园外围吃”要自由得多。“不可奸淫”比“你必须每星期两次,在晚上九点到十一点之间与配偶行房”更自由。“不可贪恋”比“我现在规定拥有权的界限,每个人可以拥有一只母牛、一只公牛、三个金戒指……”要自由得多。
  第二,人们还不能接受积极的命令。十诫所代表的是幼稚园层面的道德,是社会运转所需要的基本律法。当耶稣来到世上时,他成全了律法更积极的一面。他引用旧约,把整个律法归纳成两条积极的命令:“你要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你的上帝”和“要爱邻舍如同自己”(路10:27)。不贪恋、不偷盗邻舍的财产是一回事;爱他、照顾他的家庭,好像爱我自己的家庭一样,则是另一回事。因为人子的降世,道德从禁止的层面跳到爱的层面(保罗在罗马书13章8-10节也曾肯定这种思想并加以发挥)。
  耶稣的登山宝训说明了他对律法的态度。在那一篇讲章中,他将十诫看成是最基层的律法,为的是要介绍另一套更深入的原则:谦逊、尊重、非暴力、分享等类的道理。然后耶稣提出最理想的社会伦理——社会应当是靠爱的律法来管理的。
  他鼓励我们朝这个理想努力,为什么?是不是只有当我们肯这样去做后,上帝才能因自己在地上小小的实验成功了,而享受到为父的骄傲?当然不是!这些律法不是为上帝设的,而是为了我们的缘故。“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人不是为安息日设立的”,他又说:“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可2:27;约8:32)耶稣来,是为着我们的好处,他要从我们里面除净暴力、贪婪、淫欲及各种有害的争竞,使我们能有一天变得像上帝一样。
  十诫不过是骨头发展的初级阶段,是软骨硬化的第一道过程;爱的律法才是发育完全的骨架,坚固却带给我们十足的自由。它可以使基督身体熟练地运转,因为它正处在具关键性的地位上。
  如果你单查看某一条律法,这就好像从一堆骨头中随便抽出一根来查看一样,它看起来可能很奇怪,也解释不通;因为律法就像骨头一样,是一种整体而复杂的设计,能将整个身体的需要联系起来。譬如,骨盘的结构就十分奇怪,这表示它所面对的需要不只一种:我们靠它坐下、靠它走路、保护腹部器官,也靠它支持背部;女人还要靠它来生孩子。它的形状之所以特别,是为了服事身体,而不是要控制身体。同样的,管理我们的律法显出人类欲望与需要间的冲突,神用它来帮助我们活出更完全、更健康的生活。上帝知道我们的弱点及人性的脆弱,因此设计了信仰的教义和律法,希望带给我们所需要的能力和稳定性。
  婚姻中需要性生活的忠贞,这条律法对许多人而言,似乎是奇怪,而且是不必要的一种限制。为什么不能互相变换伴侣,使男男女女彼此自由享受性生活呢?我们生理上不是具有这种装备吗?但是性不单只是生理上的一种本能反应,性往往是与浪漫的爱情交织在一起,再加上人需要有稳定的家庭,以及许多其他因素,这些都是与性生活有直接的关系。如果我们破坏了这条律法,享受性生活上的自由,我们就会失去夫妇长期亲密的关系,而这种亲密关系只有忠贞的婚姻关系才能提供。正如那位威尔士矿工的例子所展现的,拿掉一根骨头往往会毁坏整体综合的行为。
  我知道有些人总觉得必须尽力挣脱每一种可能的限制,他们就像宠坏了的孩子,玩具一个一个拿起来摔,不顾一切地寻求更大的刺激,却不知道他们的寻求,事实上乃是一种逃避行为。他们什么时候才肯停止逃避呢?什么时候才会向被蒙在鼓里的配偶坦诚自己的不贞呢?要继续说多少谎,才足以使他们的孩子不再怀疑他们所说的话?他们的生活变成一个由欺骗和恐惧盘错交织而成的网。这样的一个人自由吗?
  我愿用切斯特顿(G.K.Chesterton)的话来作结束:“我愈思想基督教,就愈发现它是在设立一套原则和次序,来帮助我们有机会尽量做美善的事。”他曾用性来作例子:“我简直想不通新生的一代对一夫一妻制所发的怨言,因为对性生活不加限制,使得性本身好像是一种突兀、无法预期的事一样……,终身守住一个女人所付的代价和单与一个女人约会一样;抱怨我只能结一次婚,就好像抱怨我只能出生一次一样。这与一个人说这类话时而有的极度兴奋是不相称的,它所显示的,并不是对性夸大的敏感,反而是对性奇怪的不敏感。抱怨自己不能同时由五个门进入伊匈园的人,其实是个傻瓜。赞成一夫多妻制的人缺乏对性的体认,这就好像一个人心不在焉地摘下五颗梨子一样。”
  骨架并不美;它主要的贡献是在它的力量与功用。我不会去检查我的胫骨,希望它能再长一点、短一点,或更融合在一起。我只心怀感恩地用它来走路,我只会想到要往那里去,而不会去想到底我的脚能不能承担我的重量。对于管理人类本性的律法,我也应该持同样的看法。能把这套律法应用在当用的原则上,它们就能维持人际间良好的关系。当然,我们也可以破坏它:从历史上看来,奸淫、偷盗、说谎、拜偶像、欺压穷人等类的事已侵入了每一个社会,结果呢?就是造成骨折,使得全身都动不了。骨头是为要使我们得自由的,只有当骨折的时候,它才会奴役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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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成长
  宁可赢得一点信心,宁可独自航向真理缥缈无垠的海洋,而不愿在丰富、多彩多姿的信条中灭亡。
  ——杜端蒙
  
  她是躺在担架上抬进医院来的,呼吸很大声,喘着气,并不时地啜泣着,显然她恨自己的无助;几个抬着担架,气喘吁吁的印度人似乎也感染了她的怨气,因为她身躯庞大。燥热和焦虑使得她全身衣服都被汗湿透了,她右脚踝怪异曲扭的角度显示她有严重的骨折。她告诉我,几个月前在一次意外中,她摔断了股骨。山上一位医生替她接好骨头,但到目前为止,她的X光片上显示骨折仍未完全痊愈,因此他把她送到我们医学院来检查。
  这位善良的女人,很有礼貌地坚称她必须回到乡间去做宣教工作。一位陪着她来的朋友对我耳语道:“安女士在山道上走路时,连地都会震动,她非要有副强壮、健康的腿骨不可。”
  当我为安女士骨折的地方照X光时,我期望能看到骨头愈合的迹象。骨头一向被万圣节和博物馆用来代表死亡,但外科医生却知道,这种象征性的说法是错的;骨骼是种不断在生长的器官。我如果把骨头锯断,它会流血,最奇妙的是,当骨头断裂时,它有使自己痊愈的本事。也许有一天某位工程师会发明一种像骨头一样强壮、轻巧而又有效率的物质;但有哪位工程师能发明出一种像骨头一样会不断成长,使本身得到滋润的物质?如果受伤了,它不但不需要休息,还能自己复原呢!
  骨头断裂时,一种复杂的程序立刻就展开了。兴奋的修复细胞会成群地拥入伤口。在两周内,一个像软骨一样的骨痂会长出来,包围住整个受伤的部分,产生凝结物的细胞则进入固结的伤处开始工作,这些细胞是造骨细胞,专门填补骨头破口的。它们会慢慢地拨开骨痂,制出新的骨头来取代它。两三个月后,骨折的部分就会有一块很明显的新骨长出,突出破骨的两端,好像接合起来的水管一样。以后过剩的物质会被清理掉,最后受伤处会长出几乎与原来的骨头一样的新骨来。
  这是骨头正常的复原过程,但使我不解的是,从安女士的x光片上,我看不出这种过程。有一条干净的线一道可怕的沟痕——出现在断裂骨头两端之间,其中并没有任何修补的物质把它们接合在一起。
  我把她的腿割开,以便能看个清楚,结果发现她的腿骨的确没有复原的迹象。退而求其次,我用无生命的科学器材,也就是用钢板接在骨折的地方,上下用螺丝钉闩在两片骨头上。在断裂的另一边,我移植了她的一部分胫骨接在上面,以便加速新骨头的形成,然后把伤口缝了起来。
  用了几个星期的轮椅和拐杖后,安女士又来接受X光检查。结果显示移植的骨头产生效果了:新长出的骨头有如乳状的云彩,包住了移植的新骨片,与原来的股骨接合在一起,但是两块破骨之间的裂缝还是张开的。我知道事有蹊跷,细读安女士的病历,这才发现早在二十年前,一位医生为了治疗一个小小的软瘤,曾用放射线照射过她大腿骨的中间部分。显然放射线不只杀死了瘤,也杀了那地方所有活的骨头细胞,从此断骨的两头就永远不会再长在一起了。
  行动不便简直要把安女士急疯了:“如果我的骨头好不了,干脆把腿锯掉,装一只木腿,我还是可以走路!”
  不过,我还是看到一线希望:移植的骨头一直在正常地生长着。于是我又为她动了一次手术,我发现断骨两端之间的空间很清楚,甚至可以把手术刀插进去,在里面摇动。我先检查钢板,离骨折地方最远的两根螺丝钉已经松了,很容易拿下来,同时她的身体也已经开始排斥它们。但最靠近骨折地方的四根螺丝钉却很牢,好像钻入桃花心木一样,因为那里的骨头是死的,我要使劲才能松动它们。
  我又做了两个骨头移植手术,从安女士的另一块胫骨和骨盆中分别移植一块骨头来;我用这些活骨头围住断裂的骨头,好像把它包在冰块里一样。然后把伤口缝合起来,耐心地等待。
  
  安女士终于复原了,又回到山上的宣教中心。她活得很起劲,终日跋涉于山间小径,她那一只补好的腿骨也很管用。七年后,我要她回来作检查,X光显示最初骨折的地方一直没有痊愈——在移植的骨头间有一小块地方,我还是可以看到透光。但是活骨头长成的硬壳,就像树上一个巨大的结痂,把两片骨头连在一起,形成一个畸形的突出骨头。她完全靠移植的骨头走路——原有的骨头在上面,中间是移植的骨头,下面又是原有的骨头。
  肉体骨头与属灵骨架的类比,我们可以在以西结书37章那一段戏剧性的章节中看到。在那里我们看到先知来到一个超现实的平原中,其中堆满了“极其枯干的骸骨”(第2节)。上帝对那些骸骨说:“我必给你们加上筋,使你们长肉,又将皮遮蔽你们,使气息进入你们里面,你们就活了。你们便知道我是耶和华。”(第6节)。
  以西结所看到的骸骨象征一个大国——以色列,它已退化成一堆古老的死骨骸。以色列人对上帝的信心和顺服,如今只变成一堆枯干毫无生命的回忆。然而即使一堆老骨头,也有其价值。以西结屏息静气地看着这些骸骨嘎嘎作响地凑在一起,形成新身体的骨架。这个新的国家将会恢复生气,重建以往的产业,认识上帝。
  这一段漫长的,与上帝有点关联的历史可以保存在律法、圣经和礼仪中,就如以色列人的情况一样;也可以保存在信经、艺术和教堂建筑中,就如今天的西方文化一样。有些人因为骨架的古老而尊重它,就如购买宝贵的莫扎特的弥撒曲和宗教艺术品一样。但很显然,骨架真正的价值,只有在它用来支持一个成长的有机体时,才能显明出来。虽然我们的律法、圣经、传统和信经本身都能显明真理,但是它们的存在是为了服事一个有机体,也就是基督的身体。
  安女士腿上的移植手术,很优美地展示了活骨头正常的生长程序。当骨架逐步硬化时,它本身也同时在成长、更新。骨头是活的,它每天都在改变、流动、纠正、转化——既像河流,又似岩石。
  在安女士移植的骨头所显现的成长阶段,同样也可以在小孩身上看到。新生儿共有350根骨头,它们会慢慢地融合在一起,等到变为成人时,只剩206根骨头。婴儿的骨头是很柔软,容易弯曲的,几乎显不出骨头的性质。但如果婴儿不是这么有伸缩性,他们又怎么可能出生呢?
  当我从X光片中看到骨头逐渐硬化的过程时,就不免联想起自己信心的骨架来。当我还是个新生的基督徒时,我的信心是柔软的,很容易弯曲,只模糊地略知有关上帝的事和我对他的需要。渐渐地,上帝用圣经和别的基督徒来帮助我坚硬我信仰的骨架,正如造骨细胞在骨头上制造新而坚硬的矿物质一样,我信仰的本质也愈变愈坚固,愈来愈可靠。上帝成为我个人的主;原先看似冰冷、公式化的教义,如今逐渐演变成我信仰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信仰,特别是在传福音的时候,很容易倾向一个极端,信徒以为只要好好整理,我们所信仰的教条足以回答所有的问题,而那些怀疑基要教义的人,很容易就被我们视为外邦人,在基督肢体中无分,这些人只好屈服在罪恶感之下,在受排斥的环境中苟延残喘。因此之故,在福音派圈子里,心存怀疑的人往往只好把怀疑隐藏起来。我们当中若有人有这种僵硬的观念,他就必须回到活骨头的类比中。初信的人需要给他们时间,让他们信仰的骨骼有变硬的机会。
  我也曾多次怀疑过。在印度我曾受其他宗教的吸引,因我周围有好几百万人加入这种宗教。在医学院,我经常碰见一些假说,认为宇宙的形成是出自偶然,并不是出自一位智慧的设计者的手笔。当我为“基督的位格”、“圣经可信吗?”这一类问题所困时,我同时也学会,有时候坚持接受一些理智上无法肯定的生命原则是有益的。换句话说,我已学会相信基本的骨架,并加以应用;即使我无法了解不同的骨骼如何会凑在一起?为什么会长成那个样子?我还是甘心地接受这些道理。
  在医学院时,我在一些生物学家下受教,譬如何代恩(J.B.S.Haldane)和吴拉德(H.H.Woolard),他们都是进化论的先驱。我注意到有些教会在这种问题上,助长了理智上不诚实的心态。在大学里,他们的学生考试时引用进化论;但进到教会后,却以一种与他们考试答案相互冲突的方式来宣扬自己的信仰,到头来,这种二分法就会导致理智上的精神分裂症。
  经过很多的研究和长时期的反省后,我最后才有办法把在教会和在学校所学到的东西融合在一起。但同时我也下定决心,相信自己的信仰是建立在本身就站得住脚的事实上,不需要依附于任何科学的解说,我认为继续的研究不是证明进化论可以与我的信仰并存,就是进化论本身是错误的,我还是保存了我的信仰,这假设我用了好几年,虽然它一直无法填补有关创造论与进化论如何结合在一起的空白。(近年来,对DNA新的理解已经使机遇进化论站不住脚;对于相信有一个“超自然理智”存在的人,他们的立场已大得巩固。)
  在南美,有一种由盘错的蔓藤支搭的桥,架在河面上几百尺高的地方,摇摆不定的桥面看来十分危险。我知道这座桥已存在了好几年,也支撑过几百人过河。当我站在深渊的边缘,可以看到人们信心十足地过桥。但我有着工程师的本性,看见这样一座桥,就拼命试着估出它所有危险的因素——这蔓藤能承受多少压力?木头上有无白蚁?又想调查一下周围有没有比这个更坚固的桥。我可以用一生的光阴来决定这座桥是否完全可靠,但是最后,如果我真想过河的话,还是必须踏出第一步。当我把全身重量放在那座桥上,一步步走过桥时,虽然我的心狂跳,我的膝盖颤抖,但我还是向人宣告了我的立场。
  在信仰世界中,我们有时也必须这样过生活,在不确定的情况下作一选择。如果我要等到所有证据都齐全,每一件事都安排好,那我大概永远也动不了。我常常在信仰的骨骼尚未完全在我里面成形时,甚至在我还不了解它们存在的理由之前,就必须站在这些信仰骨骼的基础上采取行动。骨头是硬的,但也是活的。如果信仰的骨骼不继续成长,他们很快就会变成死的骨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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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适应
  如果我以最响亮的声音、最清楚的解说,宣告上帝每一部分的真理——却漠视世界和魔鬼正在攻击的那一小部分真理——那么不管我多大胆承认基督,我仍然是不认识基督。
  ——马丁·路德
  
  骨头是隐藏的,不会对旁观者展示其生命的流动,只有靠显微镜,我们才能看到它活动的轨迹,如果显微镜的倍数够大,则我们可以认出骨头里有两种细胞活动着。
  前文中我们已经看过其中的一种——造骨细胞,也就是填补破口的修复细胞,它们会依附在骨折的地方,产生骨骼晶体。但造骨细胞并不只专门等候意外的发生,好几十亿的造骨细胞正在我里面辛勤地工作着,忙着将超龄的骨头换新。当我年轻时,我体内百分之百的骨头每年都会换新一次。因此,我四岁时的下颚骨与三岁时的成分完全不同。感谢骨头DNA的智慧,使更新过的骨骼保持一样的形状,只不过大了一点。
  如今我体内大约只有百分之十八的骨头每年在换新,但老骨头不会那么轻易地就放弃地盘,它必须要先被炸开,再清除干净;因为有这份差事,体内就需要有破骨细胞,这是个爆破团。破骨细胞很大,平均含有十到三十个细胞核,似乎需要得到一切可能有的指示,才肯从事这份敏感的工作。
  如果我要翻新一座砖墙,而按水平的方向拿掉一排砖头,整座墙就会很快地倒下来。但我若换一种方式,先拿掉靠近左手肘的一块砖,换上新的,然后再换靠近膝盖的那一块,然后换掉头上的那一块,那么,我就可以很安全地把整座墙翻新。破骨细胞也是这样一点一滴地翻新骨头,每次只破坏一个细胞。它们很容易掘穿骨头,好像地鼠掘穿草地一样,先将骨头掘穿,使造骨细胞能填补进去,造骨细胞再生出新的骨骼细胞来,使骨头填上新的、健康的纤维。
  粗鲁的破骨细胞过的是一种像日本神风突击队员的生活。它们精力旺盛、刚烈、容易烦躁,因此,四十八小时后就会爆发开来,本身则像废物一样被排掉。这种细胞在鸟类当中应用得最为美妙,在某一段关键性的时期,破骨细胞会温和地侵入鸟的骨头,松散其中的钙质,然后利用这种矿物质来硬化即将生下的蛋壳。
  造骨细胞和破骨细胞在人的一生中不断地竞争工作,造骨细胞倾向于支配人的上半生,在固定成长的阶段中,产生新的骨头。但破坏性的破骨细胞最后会胜过疲倦的造骨细胞,因此人到了老年,牙床形状会缩小,下颚凸出,老年人的脸会变得更严肃,轮廓更尖锐。这也就是为什么老年人一骨折就很严重之故;因为他们的造骨细胞几乎已失去正常修复的活力,使得老年人骨伤复原得很慢。
  当老骨头被更新时,造骨细胞会针对骨头所承受的压力,在设计上作必要的调整。所有骨头的组成成分都安排得很完美,承受压力的线呈交叉状出现,好像铁桥上的梁一样。如果我摔断了腿,医治期间的痛楚会使我调整走路的样子,步伐小一点。慢慢地,那些在脚后跟骨头上承受压力的线就会改变,最后形成新的角度。造骨细胞颇知道如何调整自己,以面对新的挑战。
  如果我开始举重,那么像股骨这种支撑体重的腿骨,就理所当然地可能变弯,同时会变得很厚,在承受压力的那一边会生出额外的支柱。事实上,压力会刺激骨骼成长。如果长时期躺在医院休养,也许你骨骼中的钙质会丧失至百分之五十。在外太空的太空人,因为脱离了地心引力,他们的钙质会丧失百分之二十。走路、举重、弯腰——任何一种活动都会向骨骼输送电流,引起成长。
  
  当我想到基督属灵的身体,特别是支配人类行为原则的骨架时,我很清楚知道它也需要一套相同更新、适应活动的形式。上帝所立下的原则,有时可浓缩成像十诫、登山宝训等,是不改变的,但当基督的身体面对新的压力时,它们在特殊情况下的应用方式就当有所改变。有许多律法和圣经的条文,是针对与我们完全不同的社会和文化而说的,因此我们不断需要先知和教条,阐释这些圣经中不改变的原则,好能用在我们这时代特殊的情况下。
  想一想下面一系列直接的指示;这都是在新约时代写给当时的人,记载在圣经中,如今传给我们的。大多数人对其中某几条仍然遵守,至少也都赞同,但也有少数宗派努力按字面遵守新约中一切的命令。然而,我知道没有一个团体是完全遵行下列所有圣经中的指示的:
  
一、用圣洁的亲吻彼此问安(罗16:16)。
二、禁戒拜偶像之物(徒15:29)。
三、要受洗(徒2:38)。
四、女人要蒙头(林前11:10)。
五、彼此洗脚(约13:14)。
六、女人在教会讲道不合宜(林前14:35)。
七、用诗章、颂词、灵歌称颂神(西3:16)。
八、禁吃血(徒15:29)。
九、守主餐(林前11:24)。
十、纪念穷人(加2:10)。
十一、用油抹病人(雅5:14)。
十二、女人不准教导男人(提前2:12)。
十三、两个两个出去传道(可6:7)。
十四、凡摆在面前的都可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林前10:27)。
十五、禁止女人编发、以黄金、珍珠和贵重的衣服为装饰(提前2:9)。
十六、禁止性方面的不道德行为(徒15:29)。
十七、不要想娶妻(林前7:27)。
十八、不在公众场合祷告(太6:5-6)。
十九、私下说方言,公开作先知讲道(林前14:5)。
二十、作安静人,办自己的事,亲手作工(帖前4:11)。
二十一、举起圣洁的手祷告(提前2:8)。
二十二、有求你的就给他(太5:42)。
二十三、只登记六十岁以上,一直对丈夫忠实,又有行善名声的寡妇,为要救济她们(提前5:9-10)。
二十四、妻子要顺服丈夫(西3:18)。
二十五、不要偏待富有的人(雅2:1。7)。
二十六、不要欠人任何东西(罗13:8)。
二十七、禁戒勒死的牲畜(徒15:29)。
二十八、如果有人不工作,就不得吃(帖后3:10)。
二十九、每逢七日第一日要把给穷人的钱分别出来(林前16:1-2)。
三十、欠税的要纳税(罗13:7)。
  
  圣经学者可以研究那些他认为是应时的命令,并解释为何圣经作者会用那种特殊方式去强调应用那些原则。譬如,使徒保罗写了很多有关吃肉的指示,却是今天西方国家并不常碰到的。那是与当时异教庙宇祭典有关的问题。同时,在当时像哥林多这样的教会,妇女是受严格的社会习俗批判的对象。如果妇女在公众集会的地方发言,群众会自然地认定她必是个妓女或异教徒的女祭司,女人编某种发式也是如此。
  保罗体认到按照他所面对的不同团体,有调整强调重点之必要。他拒绝让犹太基督徒强迫外邦人受不情愿的割礼,然而他自己还是在耶路撒冷圣殿行洁净的礼仪(徒21),为的是赢得犹太基督徒的信任。
  今天我们也会面对自己要特别强调的地方。当人类尚年轻,地球上有无穷大的空间,而人口又很稀少时,“要生养众多”的律法显然很合适。不幸的是我们一直很专注地服从这律法,以致人类面临人口爆炸的威胁。也许今天我们需要把重点放在人类对土地、野生物所应负的责任上面;而把人类繁殖的速度减慢下来。
  今天因为科学的进步,我们已经可以把享受性的乐趣和必须冒险生孩子分成是两件事。因此我们需要用新的方式来强调基督徒的性观念:性是达到一个目标的方法,性的本身并不是目标。既然性行为不一定是制造孩子的步骤,我们要如何来重新肯定性仍是联系婚姻和爱情的象征,而不是满足可怕淫欲的工具呢?
  教会中有些人试着适应医生们所带来的压力。过去当主要的疾病攻击健康时,人们发现了很多延长寿命的原则。但今天,科学已有能力无限地延长人的寿命,即使那生命本身已经毫无意义和知觉,也不再有复原的盼望。
  面对这些问题时,我们不一定要马上对信条和教义提出修正,但他却表明一种需要:教会需要有一些信徒起来思考这些问题,研经、祷告,然后重新诠释上帝在他们的时代所定的旨意是什么。这些人——先知和教师们——其功用就像基督身体中活的骨头细胞,把无机的矿物质放进我们的骨架中。他们应有谦卑和奉献的心志,设法保存基督信仰的伟大原则,然而他们也应当同样考虑到使这些原则切合时代需要,在最需要的地方发挥它们的能力。
  1892年,吴尔夫(Julius Wolff)首先注意到人类骨骼在细胞排列上,所显示的压力线条,结果发明了Wolff定律,这是每个医学生都知道的。吴氏从此满腔热诚地宣称,骨骼一直处在一种极大的流动状态中,随时预备配合环境和功能的改变作调整。事实上,当我去参观博物馆,比较几世纪以来所留下来的骨架时,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骨骼的一致性,而压力的调适,只不过在骨头上形成小结痂或轻微的隆起部分,对骨头本身固定的长度和形状并没有太大的影响。
  在每一次为了圣经中的某种特殊文化,而必须对神圣律法加以凋适的背后,都存在着一个基本的原则。虽然我们今天在新的医学进展,生命已有了新的定义,但我们仍须尊重生命。正如我们要拥护谦逊的态度,但今天妇女留短发并不表示她不谦逊。骨头很耐久,倒是身体必须学会适应新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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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里外颠倒
  你的骨无髓,你的血冰冷。
  ——麦克白
  
  每年两次,总有一阵奇妙的狂热,像雾一样,从河岸开始,扩散到路易斯安那州的全平原。破旧的餐馆外,纷纷竖起手写的广告牌:新鲜小龙虾上市!赤着脚、汗流满面的小学生爬上沟渠,拖着水桶,里面有不少看来像史前生物的东西在爬行。每个桶子里都挤满了一大堆盘绕的触须,弯曲的虾脚和嘎嘎作响的骨架(壳)。
  在路易斯安那和其他大多数州,几乎每一条河流、水塘或壕沟中,你都看得到小龙虾。那些横贯东西、堤岸高高的壕沟里,是最容易找到小龙虾的地方;因为小龙虾怕见炎热的阳光,那些高高的堤岸正好提供所需的阴影。无论是一大早或是傍晚,只要蹲在河边等待,你的眼睛很快就会适应波光闪闪的水面,看到水底的世界,也许你不会马上发现小龙虾,因为它们很聪明,知道怎样巧妙地借绿色或棕色伪装自己。
  但只要你仔细寻找,慢慢就会看到一只怪物。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两只穿着甲胄的钳子,钩在肘上,看起来很可怕。小龙虾的钳子占其身长的一半,好像炮艇上突出船头的两副榴弹炮,使它看起来很不平衡,一副军事武装的样子。两颗闪亮的黑眼球突出于两钳之间;它们生在会转动的茎柄末端。如果小龙虾想换一个更好的角度来看你,它不必转头,只要转动眼球的茎柄,这和你抬一下眉毛一样地容易。
  如果说鲶鱼是池塘收垃圾的工人,那么小龙虾就是垃圾车。任何东西都进得了它的口:蜗牛、别的小龙虾、植物、青蛙、鱼——不管是活是死,是新鲜或腐败,都能照吃不误。它们的长兄,大龙虾,则醉心于咀嚼更硬的螃蟹、蛤蚌和蚝。小龙虾这种吃硬东西的本事是由于它们具有一副天生的装备,包括两只节状的前短足,即所谓的足钳;任何东西被钳进去,都有被压碎的可能。小龙虾的胃里,还有三只坚硬的牙齿,会继续咀嚼的过程。
  小龙虾身体的其他部分则与海中的大龙虾大同小异:一片片的甲胄,一直盖到宽大扇形的尾巴为止。
  1879年,赫胥黎(Thomas Henry Huxley),写了一本有关小龙虾的书。他说到某一种小龙虾具有卑鄙的习性,它会攻击自己的子女,或者在生龙活虎的交配期后,吃掉自己的配偶。他也报道了奇异的再生过程:断了一只足钳的小龙虾,会奇妙地长出一只新的足钳来。他更描述过小龙虾血液的特性——无色,且会随着周围的水温调节体温。从一只受伤的小龙虾身上流出来的透明液体,很难使人相信它就是生命的水流,但对小龙虾而言,红色的血看起来才奇怪。
  我之所以谈到小龙虾,不是因为它们的血液、坏习性或再生的能力,而是因为它们的骨骼。敲开一只小龙虾,你会看到柔软、白色的肉,好像期待着你来饱食一场,饕餮者不用担心肉中会有骨头鲠住喉咙——外壳就是它全部的骨骼。当路易斯安那州的小龙虾上市时,当地的餐馆会给你一盘三十只左右、煮好的小龙虾。它们的壳经过烹煮后,呈现出一片绚烂的红色。经过一小时的剥皮、刮肉、挖肉之后,食客的桌上只会剩下满盘薄壳,如果把这些骨骼拼起来,你又可组合成一只完整的小龙虾。
  小龙虾有一副外骨骼,它的肌肉被骨骼包围着。在一个竞争的世界中,小龙虾的坚硬外表成为它主要的攻击和防御武器。
  在用好几章篇幅谈到基督身体骨骼中不可缺的坚硬度,如教义和原则之后,为了平衡起见,我必须再插进一段强烈的警告。当我们拿小龙虾或螃蟹家族来与人类相比时,我更感到提出这项警告的重要性。这两者之间的差别是很明显的,特别当你试着比较与两者握握手时:人的手让你感觉柔软、温暖、有反应,如果与小龙虾握手,你会觉得没有弹性、冷酷、可能还会痛,一只大龙虾更可能用它的钳子一下子钳断你的手指。
  当我读教会历史时,我看到许多的失败——这是因为人们对基督身体中骨骼所应占的位置有所误解,才导致这类失败。有些基督徒体认到律法、操练的重要,但很不幸的是他们却把骨骼穿在外面。当你碰到这些人时,他们的教条突出,好像小龙虾的硬壳突在外面一样。
  我立即想到的例子,是那些公开表示将自己身心奉献给上帝的修道士们。死于公元后459年的“柱上的西门”(Simon Stylites)是首开其端者:他栖息在安提阿东边一根柱子上,有36年之久;而且连续用前额触脚,超过一千二百四十四次之多。有的修道士只靠吃青草维生。西肯的提奥多(Theodore of Sykeon)是第7世纪的圣人,大半生都住在悬在一块岩石上的窄笼里,暴露于冬天的暴风雨中,一边挨饿,一边热情地唱着赞美诗。
  这些修道士们,有的只是想用个别的方式来证明愿把自己奉献给上帝,但也有一些人努力在公众面前表现他们的热心,为的是让旁观者对自己留下深刻的印象——这却正是被耶稣责骂的法利赛人所犯的错误(看马太福音23章和路加福音11章)。
  今天,宗教信仰最激烈的表达方式可以在东方宗教中看到:热心的信徒走在火热的煤炭上,躺在钉床上,基督教虽然没有这么极端,但也有一套巧妙展示外骨骼的方法。
  在你所居住的城里,随便在街上找一个非基督徒,拉他到一旁问问,他对于真正奉献的基督徒有何印象——不是那种只在主日上上教会的,而是那些热心的、重生的基督徒,他会很快想到什么呢?他可能会提到世界末日的漫画;提到身上挂着海报板、成为新闻题材的先知;他也可能提到收音机中的传道者,大声用地狱的恐怖来威胁世人信主。他也许是用某一种生活方式,或不作某一类的事,例如抽烟、喝酒、发誓、看电影、跳舞等,来辨认他周围的基督徒。
  今天世人如何认出一个福音派基督徒呢?他们往往被认为是一群严守教规的人。心理医生责怪他们是引发罪恶感的人,宣称他们的病人当中,有一半以上是在教会中变得精神错乱的。总之,还是有很多像住在木柱顶上的圣徒一样千奇百怪的基督徒出现。我们倾向于缩在外骨骼里面,借着与世人不同的行为,来界定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
  我常常只想把律法主义当做是真道信仰中一个无害的分支。如果有哪一个教派决定禁止某种单纯的活动,那又何妨呢?有些教派的会友又喝酒、又抽烟,却对基督徒穿牛仔裤、嚼口香糖的事无法接受,这不是很好笑吗?也许我们文化中的某些花样只是无害的分支。
  但律法主义本身却包含了某些危险性,促使圣经发出最强烈的警告。没有任何一个问题——如色情、淫乱、暴力,或今天最令基督徒心痛的事情——会像律法主义一样,那样让耶稣愤怒。
  奇怪的是使耶稣气得脸色发青的,也正是今天新闻界所谓“圣经带”的基要派信徒。这一群法利赛人奉献他们的生命跟随上帝,忠心地奉献十分之一财物,一文不少,他们服从旧约律法中的每一项细节,也差派宣教士出去领人归主,在法利赛人当中,我们几乎看不到性犯罪或暴力的事件,然而耶稣却当众责骂这些标准公民,为什么?
  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要重新回头谈到那些沿着路易斯安那河底爬行的小龙虾。拿它们的外骨骼与我比较进步的内骨骼来比较,两者间有几项不同点,正好说明耶稣借马太福音23章和路加福音11章所论律法主义的危险性。
  首先,小龙虾几乎完全靠它的骨骼来保护自己。它那副可靠的甲胄可以击退人。相反的,人类的外表是柔软的,易受到攻击。上帝赐下使他的身体得自由的原则,但当这些原则开始钙化时,我们就很容易改用这些原则来保护自己,而发展出一副防卫性的外骨骼。路易斯(C.S.Lewis)在《致一位美国妇女的信》中说道:“没有一件事比遵守规则更能提供人虚假的良心,即使这些人心中完全没有慈悲和信心。”
  律法主义者会玩弄你,好像法利赛人和那些“为上帝作秀”的人一样,他们借着自己毫无保留的奉献精神,使人对他留下深刻的印象,使人以为他们对上帝有很崇高的看法。但由于我是在一个律法主义的环境中长大的,我知道律法主义事实上会使我们低看神。它说明了一个人必须做哪些事,才能得到上帝的赞许。在如此做的过程中,律法主义很可能反而看不见最重要的一点:救恩是上帝白白赐下给那些不配得的人的礼物。
  有一个人名叫史笃门(Merton Strommen),是位非常细心的研究员,最近调查过七千位来自不同教派的年轻人,问他们是否同意以下的声明:
  “蒙上帝悦纳的途径就是要努力活出良善的生活。”有百分之六十以上的人同意这个看法。
  “如果一个人能活出最完美的生活,上帝就会满意。”几乎有百分之七十的人同意。
  “福音最主要的内容强调上帝对正当生活所定的规则。”有一半以上的人同意!看到这个统计数字,你可能会以为使徒保罗和马丁·路德从来没有开过口,或耶稣从来没有来到地上受死。基督徒——大多数年轻的基督徒——仍然相信只要遵守一套规则过生活,就必能蒙上帝悦纳。
  除了我们不懂怜悯,只坚持严守教条外,还有什么会导致这种现象呢?我们是不是应该奉献同样的时间,来解释那些规则不过是关节和骨头而已,为的是使我们的身体能更有效地运作,它们并不是通到上帝面前的阶梯。
  律法主义的第二种危险是:它使得一个原来可以互相接纳的团体长出一层坚硬的外壳,而限制了我们的成长。
  一只长成的小龙虾一年只有一次机会成长,它是借着一种激烈而痛苦的蜕壳过程成长的。这种过程使小龙虾全身暴露在致命的危险中,固定的外壳必须脱落,为了迎接这种可怕的经历,小龙虾必须将足肢互相摩擦,一个个摆动,然后倒躺下来,尾巴上下弯曲地摇着,这些动作能使它的身体在壳里多有一点空间。
  经过几次突然的抖动后,小龙虾用力推,上层的甲胄就会脱落下来,单与嘴部连在一起。然后它又很谨慎地把头部脱下,它知道要特别小心保护自己的眼睛和触须;因为有时候这些器官会在蜕壳过程中受伤。接下来,它会用力把腿拔出来,但有时因拔得太用力,它很可能就折断了一条腿。最后,它会突然向前一弹,将腹部弹出壳,小龙虾就赤裸而虚弱地躺在那里。
  因为脱了壳,小龙虾躺卧休息过一阵后,会潜到一个可以保护自己的地方。此时,它的身体不再是坚硬像上了漆似的壳质,而是像被润湿的纸张包裹着一般。蜕壳的小龙虾往往把脱下来的壳当作第一餐,吸收其中的矿物质,以长成新的外壳。
  在接下来几个星期中,小龙虾必须完成一年所有的成长工作。趁着新的外壳硬化及大小固定之前,它的身体通常会多长一寸左右。
  
  我也经过类似的蜕壳过程。我是在一个组织严密的团体中长大的,我们坚持一些严格的观念,告诉我基督徒应该是怎么样,哪些人值得我们与他来往。当我到处旅行,见识更广之后,我才知道并不是所有的基督徒都与我一样,有同样的崇拜形式,强调同样的教义。因此,我长出了一个新壳,直到又遇到另一个新的经验为止。我错误地以为基督徒大家庭就是把一群像我一样的人圈在一个硬壳内;里面温暖而舒适,外面有硬壳,保护我们远离“世界”。
  但耶稣从未说到任何把所有基督徒划分出来的外骨骼。他一直指向一个更高超的命令,他用的字眼是爱、喜乐、生命的满足——这些都是用来形容内在生命的字眼。当有人向他问起某项旧约律法特殊的解释时,通常他都会指出其背后的原则。
  耶稣知道规则和行为控制都是为了使人能自由行动,好像脊椎骨促使人成长一样,而不是要像外骨骼,阻碍信徒的成长。
  律法主义最要命的影响,也许是对于那些守律法的团体之外的人的影响。螃蟹和小龙虾因为有坚硬的外壳,很少人会把它们当作宠物来饲养。如果我们把教义和规则穿在外面,为的是借此显示出自己属灵的优越感和骄傲,这些外骨骼就会抹杀上帝的恩典和慈爱,使基督福音变得丑陋而无法吸引人。
  上世纪初期在印度和亚洲国家,宣教士倾向把教会两化,结果造出一层坚硬的外骨骼,触犯了当地的社会,而限制了教会对当地的影响力。
  在美国,这种例子也屡见不鲜。找一个曾经热心参与教会,后来却决定离开的人谈谈吧,你就会听到是一些很严酷的事情阻碍了那个人的信仰。也许是有些基督徒对某种婚姻状况定罪的态度,使离了婚的人觉得自己好像教会中的二等公民,而黯然离开;也许是对某一种习性的定罪,像抽烟,使抽烟的人无法进入教会。我曾经医过肺气肿,开刀切除过有癌细胞的肺,我讨厌抽烟;我恨离婚所加给人的伤害,尤其是对孩子们。但我不能让自己对抽烟或离婚的看法影响我对人的态度,把人赶走。我必须学习耶稣当年的榜样,他恨罪,却爱罪人。虽然他公开宣扬上帝的律法,但是他总是以爱来表达神的心意,因此人家都知道他是罪人的朋友。
  我们是否因为划定了一套行事为人的标准,而把人吓跑,使他们看不见上帝丰富的爱呢?行为的准则有它一定的功用,圣经中充满了各种的律法,但神要我们把这些规则穿在里面,而不是露在外面,用以展示自己比别人优越。
  在完整的家庭及健全的教会中长大的年轻基督徒,常会有一种令人困扰的现象产生,他们在早年往往是很有信心的模范基督徒,但有很多在后来却成为属灵的离经叛道者。他们是不是因为只知专注在外表看得见的行为上,所以失败了呢?是不是因为只学会模仿某种行为,学会说某种术语和情绪的反应,而无生命的实质,所以离开了早年的信仰呢?他们是不是像小龙虾一样,只学别人的外表,发展出一个坚硬的外壳,而误认这就是上帝的国度;但实际上他们里面却很脆弱,很易受攻击?
  当基督教变得不过是一种外在的表现时,我们就可以把它像小龙虾蜕下的壳一样,丢在一边。事实上,有很多小龙虾是在蜕壳时灭亡的,有的是因为精力耗尽,有的是由于很容易受外在敌人的攻击所致。
  外面的壳可能看起来很吸引人,很可靠,又有保护作用。它比那些死的、无用的骨架,或根本没有骨架要好得多。但上帝却要我们具备一副更进步的骨架,隐藏在体内来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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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可见性
  这一副完美的身体到底是什么?外表约有两平方米,会变红、变白、流汗、闪烁发光、起皱纹、感觉刺痛、发痒;在一生中使我们感到快乐,也使我们感到痛苦;一方面保护内在的器官,同时又敏感地探测外在的世界;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谢尔哲
  
  在印度,当我的时间都用来研究麻风病时,我太太玛格丽特则利用这段时间接受了眼科医生的训练,成为眼科手术专家。因为很多有需要的病人都不能到医院来,她与一组协助她的人就乘着一部装备齐全的车子,每个月到偏远地区巡回一次。每个月的某一天,在某一幢建筑物里,也许是学校或旧的碾米厂,总会有一大群眼睛有毛病或瞎眼的印度人来求医。工作是在很艰苦的环境下进行的,他们有时必须在令人窒息的热度下,从事一连串的医疗工作。如果找不到可用的建筑物,他们就会在榕树下就地摆起轻便的手术台。有时两个医生一天要做一百次以上的白内障手术。
  1956年,玛格丽特的医疗队在印度某一个受到干旱肆虐的地区搭起帐篷,停留了几个星期。这个地区已经有五年没有收成了,可以饮用的井水都已干涸,人们从四面八方涌来。他们以为一定要留在帐篷里才能得到食物,因此很多人做不必要的手术——甚至请求挖掉他们的一只眼睛——为要得到一些吃的。
  有些小男孩志愿在热腾腾的帐篷里帮忙,玛格丽特叫了一个害羞、大约十二岁的黑发男孩帮忙,她给他裹上一件医用长袍,虽然松弛垂到地上,却也满神气的。她要他站在一只箱子上,给他严格的指示后,要他拿着一个靠三个电池发电的闪光灯,让灯光能直接照射在病人的眼角膜上。玛格丽特心里却很怀疑:一个乡下小男孩,从来没有看过任何手术,会受得了看见人的眼睛被割开又缝回去的那种震惊吗?
  然而,这个男孩子倒是相当沉着地执行他的任务。最初五个手术他都小心翼翼地按照玛格丽特的指示,随时变换灯光的角度,稳定而自信地把灯光对准目标。但到了第六个手术时,他就有一点不稳了。玛格丽特一直很温柔地对他说:“孩子,把灯拿稳。”他暂时可以稳住,但很快又会偏离她正在动手术的地方。玛格丽特看得出他是受不了了,于是停下来,问他是怎么回事。
  眼泪从他的脸颊上滚下来,他结结巴巴地说:“噢!大夫!我……我不能看,这个女人是我妈妈。”
  十天后,小男孩的痛苦结束了:他母亲的眼睛拆了线,医疗队给她戴上眼镜。起先她还想逃避刺眼的光线,但最后慢慢地适应了,她终于在一生中第一次看见自己的孩子。当她伸手去抱住他时,微笑绽放在她的脸庞上。“我的孩子,”她说,“我以为自己认识你,但今天才真正看到你。”说完她把他抱得更紧了。
  这位印度妇人以生动的方式表达出她的感受——他的儿子终于以她能辨认的形象出现在他眼前了。在这之前,她只能借着触摸或听觉来感觉他的存在,如今却看得到他的体形与长相。如果他出现在她的梦里,她一定会认得出他来。然而她却是凭她身体上的一种器官——皮肤来辨认他。我们对彼此的印象和记忆,也都是靠这一个可见的器官来决定,我们借他来判断人,并传达我们自己的看法。
  有时候我会嫉妒我太太,她的医疗范围只局限在两颗不会被不透明的皮肤挡住的圆形眼球里。她可以不用动刀就看清眼球里的情形,即使需要开刀,她也很容易看出眼球里复原的情形。只有眼睛会将体内潮湿的、活的细胞暴露给医生看:看出血球在微血管中疾驰的情形,也看得出细菌和癌细胞的形迹。
  然而皮肤也像眼睛一样,可以成为人体之窗,只是方式要隐蔽多了。从皮肤我们可以看出体内的健康情形。贫血症可以从指甲和皮肤上看出来;患者的指甲和皮肤会显得特别苍白。黄疽病会使皮肤变黄;有一种糖尿病会使皮肤变成青铜色;有些药物会使皮肤变成闪亮的剌青色,在卡维尔我们就有这样的病人;血中缺氧皮肤会呈紫色。当患有坏血病、脚气病、内分泌腺失调等症时,皮肤会显示这些病症的存在和它所缺乏的养分。
  除了各种颜色变化外,皮肤还会显出其他征象:当病人的神经末梢停止活动时,这就显明他得了麻风病;当皮肤出现红疹或黑痣扩大时,它表示病人得了癌症。过敏症患者只要在背部划出方格,用一点点样品刺入皮肤内,马上就可显出身体所喜好、所厌恶之东西的密码——是狗毛?是花粉?是贝壳类动物?你的皮肤会解开令你呕吐或打喷嚏之谜。
  皮肤也会反应内在的感情世界。比较起来,我们皮肤上的自主肌肉相当少——我们无法像马一样,靠意志来扭转肌肉,但我们可以控制脸部的诸多表情。童年的痛苦有时会表现在脸部的轮廓上,好像刻在树干上的草书一样,不易消失;夫妻一方的嘴唇若稍往下拉,另一方就要提高警觉了。
  有时候身体会反抗,不理我们而把真实的情感显示出来。马克·吐温说:“人是唯一会脸红的动物——或必须脸红的动物由”脸红表示突然有一阵热,像蒸汽一样充满血管,不由自主地,甚至反抗性地,有五十倍以上的血液冲向皮肤(想象一个城市的供水系统,要应付突然增加五十倍的需要量)。青年人比老年人容易脸红,而女人又比男人容易脸红。没有人例外:瞎子也会脸红,所有的种族都会脸红,包括最黑的种族在内(他们的白化体可资证明)。脸红使别人可由皮肤看到一个人潜藏的感情。
  没有任何器官像皮肤一样,平均只有九磅,却能在关节四周、头部、多节的脚趾和多肉的臀部,呈现变曲、重叠和卷曲的形状。有的地方很圆滑,好像婴儿的肚子,有的地方又像鳄鱼一样粗糙。一个砌砖工人的手也许像角一样硬,绷得紧紧的,好像砂纸一样,但他肚子上的皮肤却是松软、柔顺的。
  取下一小部分头皮、嘴唇、乳头、脚跟、肚皮和指尖,透过显微镜的观察,它们好像许多种不同的皮肤,有如一块拼补起来的布,实际上却全都长在身体上。皮肤表面有高低不平的纹沟,以提供摩擦力,就像雪胎一样。奇怪的是,没有任何理由,我们每个人却都有一套不同的纹沟,这就是美国联邦调查局能设立指纹档案的原因。这些皮肤隆起的部分,正好帮助我们抓取光滑的物体。
  人人都爱自己的皮肤,而我们对它的反应就是加以装饰。男人每天早晨的例行公事,就是剃掉昨晚长出来的胡须,梳理头发,也许为少数几颗青春痘忧虑,并仔细检查脸上的那一两颗痣。女人比较麻烦,要把鼻梁上渗出的脂油用粉擦干,卷睫毛、拔眉毛,再为眼睑涂上一层亮丽的颜色;有的人更像涂油画一样,把脸上的皮肤抹上厚厚一层色彩。大部分女人都会涂口红,以配合当天的衣饰。然而,地球上的动物也只有人会这么作,就是把全身大部分的皮肤用布包起来。这个过程,每年支持了几亿万美元的时装行业。
  在研究地球上几百万种动物之间的竞争后,我似乎更能了解人为什么急着要打扮。随便找一种动物——蛇、昆虫、鸟、哺乳动物——翻翻这些动物的彩色照片,所看到的都是光彩夺目、美好的造型。似乎造物者兴致勃勃地开始创造,用尽心思在鹦鹉、杀人鲸、珊瑚蛇身上,喘一口气后,他又开始造灰色蜥蜴、雀鸟和鱼;然后又用刚发明的颜料造豪华的热带鱼。在开始设计更复杂的爬虫的鳞片、斑马的条纹和猎豹的斑点之前,他会先泼上一点深红,再一点中蓝。然后,创造力用得差不多了,颜料也快用完了,他才开始用一致的颜料创造人类——当然他不忘加些黄、褐、红色的变色。但一般来说,人身体上除了嘴唇和乳头外,其他肤色都是一致呈肉色的。
  创造主的手艺有多高明?想想自山顶洞人以来,人类针对皮肤所画的线条、网画、雕刻及所拍摄的相片,就能看出人对平凡的皮肤多么感兴趣了。
  研究皮肤的生化学,我可以探究何以某些分子与阳光交互作用后,会改变颜色(黑人只因有三十分之一盎司的黑色素,就变得那么黑);我可以了解潮湿、黏胶似的细胞跑到表皮,会失去颜色,干燥、角质化后,变成一层保护性的薄膜,脱落下来;我也可以了解复杂的角质化,如何产生粗糙的指甲和马蹄。但没有一种训练会降低我对造物者的惊奇,当我看到一根角质冲出滤泡,笔直而骄傲地成长,丝毫不弯曲,像孔雀羽毛一样笔直,化学变成美丽的事物;这就好像岩石中突然展现出一幅闻名的阿帕拉契山区,所出产绚丽的棉被般的喷泉;又好像沙漠中突然跳出一群跳跃的海豚一样。
  
  与其他打扮漂亮的动物比较,人类似乎是赤裸、易受伤的,也是不够完全的。但比其他的动物进步的是,我们的皮肤并不是单为好看设计的,更为了与外界有联系,为了能被触摸。在这方面,皮肤正好能归纳出基督身体内的基本功能,在这个身体内,皮肤变成基督同在的象征,它变成分别基督徒社群的薄膜,为基督的身体裹上一层衣服,使它与世界分别出来。我们已谈到基督徒常常在世界面前展露教义的骨架,基督对这种倾向加以定罪;他把爱的原则摆在我们面前,说:“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约13:35)
  用皮肤来作类比,它的柔软、温和、可亲近,正好能传达上帝迫切要在爱里,与他的创造物亲近的信息。基督对我们说:让世界先看到基督徒社群的美丽、感受它的柔和与温暖,然后再慢慢让它体验到重要的内在结构。
  当世界遇到基督的身体时,它的结构是什么?它的外表和给人的感觉是什么?它的皮肤像什么?人们有没有看到“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加5:22)?我们凭外表来判断人,看人的脸部表情来研究他们内在的情感。同样的,基督的身体也是这样被人判断、评估,别人是从我们的外表来认识基督的,教会的气氛会像皮肤一样,显出其潜在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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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知觉
  人体最伟大的感官是触觉。我们之所以会有感觉、会爱、会恨、会感动人与被人感动,乃是经由皮肤的触觉微粒而来。
  ——泰勒
  
  1953年,我以洛克斐勒基金会的名义到了美国,在许多著名的手掌外科医生和病理学家手下学习,为的是要探讨麻风病之所以引起瘫痪的原因。纽约是我旅程的终点站;我要到那里美国麻风传道会演讲,同时拜访几位外科医生。在聚会当中,我开始觉得想吐、头晕。我勉强发表完演说,但在我走向地下铁路车站途中,我身体的热度不断向上升,到后来我甚至站不稳,跌落在地下车厢的地板上;头晕眩到一个地步,坐也不是,站也不是。车上的乘客也许认为我是喝醉了酒,根本不睬我。
  我总算摇摇晃晃地走回旅馆,迷迷糊糊中觉得应该打电话找医生,但旅馆房间没有电话,我又病昏了头,只好蜷缩在床上呻吟。有好几天我一直如此,每天由一位侍者带些橙汁、牛奶和阿司匹林给我。
  我总算在船要开回英国南安普顿之前复原了,虽然人还很虚弱、不稳定。在南安普顿登陆后,我搭火车回伦敦,一人蜷曲坐在一个车厢的狭小角落里,盼望这一趟似乎没有尽头的旅程能赶快结束。
  最后我终于身心俱疲地到了姑妈家,我好像一袋马铃薯似的,塌陷在椅子上。脱掉鞋子,我突然面临到生命中也许是最黑暗的一刻。当我将身子往前倾,脱掉袜子时,我开始意识到一件恐怖的事实——我的脚跟没有感觉。
  一种比作呕更糟糕的恐惧感控制了我的胃部,在麻风病人当中工作七年之后,这事终于发生了吗?难道我自己也要成为一个病人?
  我僵硬地站起身来,找到一根针,又坐了下来。我轻轻地戳脚踝下的一小块皮肤,竟无痛觉!我把针刺深一点,期待会有反应——还是没有,只有一丝血渗了出来。我用两手托住脸颊,全身颤抖起来,希望会痛,但痛却不出现。
  七年来,我们加入了对抗已有好几世纪传统的麻风病阵线,希望帮助麻风病人重享自由。我们试着战胜恐惧,帮助拆除了围绕维罗麻风村丑陋带刺的铁丝网。
  我也曾向新进职员保证,麻风病是所有传染病中最不容易感染的疾病,只要清洁卫生做得好,他们保证不会受感染。如今我——他们的领导人——竟然成了一个“麻风病人”。这个可怕的字眼我是从来不用的,如今却像妖怪一样,带着新的意义出现。我曾能言善道地鼓励病人,要他们学会克服过去的羞耻,超越社会上的偏见,为自己创造出新生活。
  我心乱如麻。如今我可能就必须与家人隔离;理所当然地,病人的子女是最容易被感染的一群,也许我应该留在英国。但如果这个消息走漏出去呢?我几乎可以想象得到报纸上的大标题。这对我麻风病的工作会有什么影响?还有多少人肯再冒成为社会所遗弃的一群之险,帮助那些不幸的受害者?
  我整个晚上躺在床上,除了鞋袜,其他衣物都还穿在身上,人因紧张呼吸急促,汗流不止。一幕幕的景象掠过我的心头——残酷无情地提醒我,身为麻风病人会失去的东西。虽然我知道有些药物,如砜(Sulfone),也许很快可以控制病情,但我还是难免想到麻风病蔓延到我的脸、我的脚,甚至我的手指头。我这双手是我的注册商标,如果没有纤巧的指头控制和对压力的反应,我怎么还能在活的器官上操作手术刀呢?我外科医生的生涯马上就会寿终正寝。
  很多美好的事物也会消失。我一向觉得最能使我身心放松的就是园艺,我喜欢用锄头捣碎泥块,然后弯下腰来挤捏泥土。让泥土从我的指间挤过会带给我很丰富的感受:土块的硬度、草上的露珠、泥土湿黏黏的感觉;这些感受我也许都会失去。
  我可能再也感受不到拍小狗时柔软的快感,觉不出六月小甲虫从我手心鼓翼而去的感觉,或毛毛虫要挣脱硬茧时的悸动。羽毛、田蛙、花朵、羊毛——我的世界一向充满触觉的亭受。由于我工作的对象是那些失去大部分感官的麻风病人,因此我比一般人更能欣赏这些感受。
  黎明终于来到,我下了床,没有休息,满心沮丧。我对着镜子凝视一会,再度鼓起勇气,拿起针来想知道受感染范围有多大。做了个深呼吸,我一针戳下去——结果人痛得大叫起来。当那活动的、电流般的剧痛惊动我全身时,我从来没有尝到如此甜美的感受——我跪下来感谢上帝。
  事后我大笑出声,为自己前一晚的愚蠢摇头叹息。当然,我现在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当我坐在火车上时,因为太虚弱,因此肌肉痉挛时:我也没有力气调整,以致脚上的一条神经完全麻木了。身心俱疲使我夸大了自己的恐惧感,因此太快作出错误的结论。我根本没有染上麻风病,我只是一个累坏了的、神经兮兮的旅者。
  那一次凄惨的经历,使我很不好意思,多年来一直不肯向任何人透露,它留给我很深的有关痛苦和感觉的功课。从那次以后,我总是故意去感觉,“真正”去感觉环绕在我四周数不尽的事物,树林、动物、衣服、雕像、绘画——这一切东西都会使我禁不住要用渴望有感觉的指尖去触摸,看看是怎么回事。
  皮肤的存在不只是为了给躯体一副外表,它也是不断向我们提供外在环境资料的充沛来源。我们身体上大部分的感官——如耳朵、眼睛、鼻子——都只限制在某一点,皮肤则像饺子皮一样,压得薄薄的,布满五十万个小型发报机,好像一大堆电话,随时将重要消息通知大脑。
  想想皮肤每天所接收到的各种不同刺激:风、微粒、寄生虫、压力、温度、湿度、光线、辐射的改变。皮肤的韧度足以承受在柏油路上跑步的剧烈冲击;然而其敏感度却能使赤裸的脚趾因微风的轻拂而感到瘙痒。“触觉”这个字眼有那么丰富的意义,代表那么多形象,因此有很多英文字典,包括牛津英文字典在内,它的定义总是占最长的篇幅。我几乎想不出任何人类的活动——运动、音乐,艺术、烹饪、机械操作、性活动——是不靠触觉的(也许纯数学例外?)。
  当我们睡觉时,触觉是一切感官中最灵敏的,并且似乎是最能引起我们情绪激动的工具:想一想爱人的拥抱、按摩之后满足的叹息、搂抱着小婴孩、热水澡的刺激等。读一读海伦·凯勒的思想——她以优异成绩从学校毕业,又是十二本书的作者——你就会看到大脑只要触觉提供资料,就能成就何等伟大的工作。
  虽然科学家们对于触觉如何产生作用的看法不完全一致,但他们知道触觉的功用有多大。用指甲轻轻敲就能知道我所接触的是纸张、纺织品、木头、塑胶,还是钢铁。一只正常的手可以分别出光滑面的玻璃和以二千五百分之一英寸深度刻划出线条的玻璃的不同。一个摸惯纺织品的人可以靠摩擦马上认出粗麻布——这还算容易;但他也可以蒙着眼睛,从丝料中把缎子挑出来。用手揉一揉合成纤维,他可以知道尼龙混成物是否增加了百分之五。
  覆盖身体的毛发看起来似乎没有用,却能像杠杆一样,加强触觉。在半英寸毛发的顶端,我们可以感受出千分之一盎司的压力。(我的好朋友柯博士曾经对一群妇女进行试验,要找出敏感度的正常开端,因此而对毛发的敏感度获得第一手的资料。他发现那些不常剃腿毛的妇女在剃掉腿毛接受试验时,那些剐剃毛的地方都很不敏感,简直像麻风病人一样,但慢慢她们的皮肤就适应了。皮肤有发展更大敏感度的潜能,但如果有毛发存在,这种潜能就受到抑制。当毛发剃掉后,身体注意到腿上有一片“听不到声音”的区域,因而把那地区感觉细胞的开关开大一点,使声音传出来。)
  
  皮肤具有传送消息的能力,正可以帮助我们了解作为基督身体前线精兵的人的主要责任:他能敏感地察觉他所接触到的人。初学辅导的人,因为急着要帮助人,都会受到这样的警告:“首先,你必须聆听。除非你开始小心聆听人们的需要,否则你睿智的劝告产生不了作用。”皮肤则提供了一种更基本的聆听方式,从成千个传感器中产生灵敏的知觉,爱别人就是从这种最基本的接触开始。
  如果空气压力、所穿的衣物或温度有所改变,皮肤的传感器就会马上把消息发射给大脑。同样的,基督的教会就如耶稣所说:“在这世界,但不属于世界”,常会收到有关外在环境的光景和需要的信号。身体是大的,普世性的,其传感器可以同时由不同的地方发报,有从芝加哥的马里纳塔、纽约哈林贫民区、秘鲁和斯里兰卡的原始森林,以及俄罗斯和阿拉伯沙漠而来的消息。
  在基督的身体里,有些肢体是特别为收听世界不断改变的需要而设计的。譬如,今天许多基督教差会,对人们物质和社会性的需要愈来愈敏感,而不只看到他们灵性上的需要。
  但早期的差传工作经常是靠一些对环境没有反应的人去从事的。他们感受不到已存在于陌生文化中的价值和美丽,他们视裸胸、敲鼓的非洲人犹如未开发的欧洲人一样,一定要想把他们包裹在一个并不合身的外衣中,教他们唱马丁·路德喜欢唱的圣诗。
  他们设计出一种圆滑的解决方式,把带着优越感的爱心强加在别人身上,完全不适合当地人的需要,其实最有效的爱是由安静的聆听开始,这是一种敏感的认知。
  
  在所有感官中,触觉是最值得信赖的。婴儿最先就是透过触觉与世界产生关系。给他一件东西玩,他会先抓住它,然后往嘴巴塞、咬。对他而言,听觉和视觉是次要的,总要等到稍长,他才会体会到视觉的价值。即使我们成人,有时候也会比较相信触觉。“可触摸”的证据较易接受。多马怀疑别人眼见基督复活的报告,宣称道:“我非看见他手上的钉痕,用指头探入那钉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总不信。”(约20;25)。
  小孩子要摸摸魔术师的魔杖,要看看是不是真的——他不信任自己的眼睛。海市蜃楼可以愚弄眼睛和大脑,但却骗不了皮肤。
  我想起当我女儿三岁时,她一直努力要克服对暴风雨的恐惧感。她知道住在房子里很安全,但当闪电愈来愈近时,她就会跑到我身边,把她的小手放在我的手上,说:“我们不怕,对不对,爸爸?”但语气却不很肯定。
  正在那时,雷电就在附近造成轰然一声巨响,所有的灯光都熄了。玛俐的呼吸急促,怕得哭出声来,但她仍是说:“爸爸,我们不怕,是不是?”她的话很勇敢,但我可以从她那双因害怕而僵硬及颤抖的手了解她的感受。皮肤可以对皮肤说话。
  我们接下去会看到皮肤对环境改变能很快地适应,但如果皮肤的接收器麻木了,这种皮肤的品质就毫无用处。上帝自己选择要在世上与人同在,他就像人一样,要透过皮肤来感觉——会疲倦、痛苦,最后死亡,除了他的独生子,我们找不到更实际可触摸到的爱的模范。而如今,我们也被呼召成为他在世界上敏感的“皮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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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适宜性
  除了国王和王子以外,没有人应该生癣,因为抓痒的感觉太美妙了。
  ——英王詹姆士一世
  
  我在伦敦当实习医生时,很荣幸能在威廉姆斯(Gwynne Williams)医生手下受训练。他是一位一向很强调医药之人性面的外科医生。每次在暖气设备很差劲的病房中巡视时,他就像拿破仑一样,把右手藏在外套里面,其实他身上藏着一个热水瓶,不让病人知道。
  “不能听信病人告诉你他们的肠子有什么毛病,”威医生会这样劝诫我们这些实习医生,“让他们的肠子自己说。”热水瓶会使他的手成为更好的倾听者。他教我们要跪在病人的床边,温柔地把温暖的手由床单下面伸到病人的肚子上。“如果你站着,”他解释道,“你就只能用向下的指尖来感觉;但如果你跪着,你的整个手掌就可平放在他肚子上。不要太快移动,先让手放在那里。”
  我们学会感觉出病人肠胃肌肉的紧缩——这是一种保护性的反射作用。如果医生的手是冰冷的,那些腹部肌肉会一直紧缩着,但是一只温暖的手,会诱使它们放松下来。我们柔和地抚摸病人的肠胃,先赢得它们的信任,一旦肌肉缓和下来,我们就可以感觉到肠子的蠕动,与简单的呼吸动作相呼应。
  戚廉姆斯医生说得不错:不用问问题,一只温暖而有经验的手,就能查出肌肉紧张、发炎的情况;也能肯定其他医生要靠过程才能测出的瘤的形状。触觉是我最珍贵的诊断工具。
  
  我们把触觉叫作“基本的”感官,这个形容词往往会使人产生误解。事实上,触觉是我们最复杂的感官中的一种。
  人体的每一平方英寸对触觉都有不同的反应。科学家如范福瑞(Maximilian Von Frey)曾巨细靡遗地绘出人体神经分布图,好像马雷利(Rand McNally)绘世界地图一样。范氏还算出触觉的开端,需要有几克重量才能让一个人感觉到有东西与他的皮肤接触。例如,脚掌因为经常受折磨的缘故,非到每平方厘米承受二百五十毫克的重量,否则它是不会有感觉的。前臂的背部施加三十三毫克的压力就会有感觉,手背则需要十二毫克。人体最敏感的地区是指尖(三毫克)和舌尖(二毫克)。
  与眼角膜比较起来,其他所有神经似乎都算是迟钝的;眼角膜是透明的,不含血,因此极易受伤,只要施加十分之二毫克的压力,它就会产生激烈反应。一根无意中掉人眼中的睫毛,足以使棒球投手无法继续参加比赛。相反地,一根睫毛掉到手臂上,他根本毫无所觉。同样的,聪明的蚊子不会去停在敏感的手上,而是停在人的前臂,这样才不会被发现,只有笨头笨脑的昆虫才会想秘密地停在柔软的嘴唇上。
  触觉的分配并不是出于偶然的(爱因斯坦说:上帝不会玩骰子),每平方英寸的敏感度都是出于精心的设计,以配合那一部分身体的功能。我们的指尖、舌头、嘴唇,乃是全身最敏感的部分。
  科学家根据人体对刺激的“正常”反应,做成一张表,其实,触觉常随环境的改变,譬如,皮肤就是根据适应力来反应。将一百毫克的重量放在我前臂上,蒙起眼睛,我会感觉有东西触摸我:但这种感觉只会持续四分钟,以后就消失了,我的神经系统已经适应了,我不会再去注意那些重量。我的身体将前臂末端神经所传来的讯息加以过滤,觉得它没有任何危险性,不需要再让有关我手臂上有重量这件事,阻碍神经网路的通畅。很自然地我不再注意到重量的存在,直到重量挪去了,那时我的大脑才会清楚地报告我前臂的情形有所改变。如果不是因为我有这样一个奇特的开关,我就无法穿毛料或其他粗糙的衣服,因我的身体会不断提醒我,身上有东西在刺激我,这么一来我那还可能集中精神做其他事?
  每次浸入热水浴缸时,我就经验到皮肤适应的能力。我用很热的水,几乎到我无法忍受那么烫,然后慢慢地把身体浸入水中,最初的反应就好像躺人一堆毛刺刺的荨麻上一样。十秒钟以后,我的身体已经适应了,同样的热水,现在却令我觉得又松弛又舒适,我可以继续将水温升高,身体还是一样会适应——可以一直升到华氏一百十五度,超过这个限度,我就会感到持续的、无法适应的痛楚。
  
  是什么原因激起如此复杂的知觉系统?是不是头脑渴望有所感觉,盼望充满来自外在世界的报告?身体的感官是出于好奇才收集资料的吗?不,这一切都是为了使身体上的肢体能有明智的反应。
  譬如,产生触觉的精致机械结构,是为了使皮肤能适应不断改变的外界。生物工程师用适宜性(Compliancy)这个字来表示这种反应。适宜性说明了皮肤能适应所接触任何东西的能力,这也是皮肤所特有的一种能力。适应使身体得到自由,能在任何环境中自由活动;虽然本身暴露在改变的情况中,然而还能保住一张不破又具保护性的表皮。一般人对皮衣、皮鞋都有很高的评价(价钱也高),因为它们是动物的皮,不但具有伸缩性和柔软性,而且还有“呼吸”的本事。杜邦公司花了几百万元想设计出一种人造皮代替皮革,最后还是失败了,只好取消计划,他们的发明甚至还比不上死皮(皮革)的适宜性。
  过去几年,当我试着为缺少基本触觉的麻风病人设计鞋子和手工的工具时,我曾经花了好几百个小时研究生皮的构造。在手掌皮肤下面有一些看起来像木薯粉制成的布丁一样的一种脂肪球,这些脂肪球很柔软,呈液体状,因此必须靠骨胶质盘错的纤丝包围着,好像气球被装在一个支持它的线网一样。在最需要的地方,譬如手掌等,脂肪则紧紧地挤在一起,受纤维的组织包围,形状就像出名的比利时花边一样。
  当我手掌握住一把铁锤时,每一团脂肪细胞都会因承受压力而改变形状。它会向后缩,但不会被挤到一边,因为有坚固的骨胶质纤维包围着。因为不停地移转震动,结果组织为了适应的缘故,止好变成与铁锤把手的形状和压力点完全相符的形状。工程师分析这项奇妙的特性时,都会惊讶不已,因为他们永远无法设计出一种物质,能如此完美地保持弹性与黏性之问的平衡。
  如果我的皮肤组织再硬一点的话,我也许会掐破一个握在手上的水晶高脚杯,如果再软一点,东西就抓不紧。当我的手握住一样东西——一颗熟透的番茄(番茄证实了人类皮肤超越的品质。市场上卖的番茄皮是厚的,因此可以用不具备适应力的机器手去采摘,而不致损坏它。我则推崇自己种的,在枝条上成熟的番茄,因为我的皮肤有适应力,因此我知道何时是它们汁液最饱满的时候,才去摘它,皮既较薄,尝起来当然更好吃。)握住一只滑雪杆、一只小猫或另一只手时——脂肪和骨胶质都会重新分配,形成一个与所握住物体形状配合的形状。这种反应会扩散接触的范围,避免高度压力集中在某一点上,既能抓得紧,又可减低压力。
  拿起一副嘎嘎响的乎骨——譬如在生物学教室展示的那一种人的手骨骼——把它包在铁锤的四周。面对这么坚硬的表面,铁锤把手只能接触到四个压力点。如果没有我手上那种高度适宜性的皮肤和支持它的组织,只要我敲几下铁锤,这四个压力点就会开始发炎、生疮。但由于适宜性之故,我整个由皮肤覆盖的手臂就把这些冲击全吸收了。
  适宜性,这个对我的工程师同事有特殊意义的字眼,也是生物学上一个很好的字眼,它更是属灵方面很重要的一个字眼。我需要骨架的不可伸缩性来保持身体的正直,并在不同环境下维持我的意志力;但在我抓东西时,幸好我的骨头不必接触到物件,覆盖在我骨头上的柔软组织能配合物件的形状——不管形状古怪或圆滑,我都不需要物件来配合我的手;我的手会自然去适应,去分配压力。
  我相信这个适应的观念也可以应用在基督徒生活的艺术上。在每天的活动中,当我的形状与别人不同的形状相接触时,我的皮肤会有何反应?谁的人格要适应?我是否像要去抓东西的手掌一样,对圆的物体我就变成圆的,方的物体我就变成方的?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前49章19—22节为这个类比作了结论:“我虽是自由的,无人辖管,然而我甘心作了众人的仆人,为要多得人。向犹太人,我就作犹太人,为要得犹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虽不在律法以下,还是作律法以下的人,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向没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没有律法的人。其实我在神面前,不是没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向软弱的人,我就作软弱的人,为要得软弱的人。向什么样的人,我就作什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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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传达
  当乌干达落在阿敏血腥的统治下时,英国一传道会写信给当地的一位主教问道:“我们可以送什么给你们?”回信说道:“不要食品,不要药物,只要二百五十条牧师的衣领。”他们这样解释说:“你们西方人的偏见认为这是奇怪的请求,但你们要了解:当我们的人被围起来要被枪毙时,他们要能认出哪些人是牧师。”
  ——西贝利
  
  何乐(Harry F.Harlow)医生喜欢站在威斯康辛大学实验室的动物笼旁边,看里面的小猴子。由于好奇心的驱使,他注意到这些猴了在情感上,似乎很依附于放在笼子内的布垫。它们抚弄着布垫,身体贴着布垫睡觉,待它们就好像小孩子对待玩具熊一样。结果他发现,住在有布垫笼子里的猴子,要比关在铁笼里的猴子强壮得多,布的柔软性和可触摸性是不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呢?
  于是何乐用毛巾布做了一个猴妈妈,里面装一盏灯泡以发散热气。他又在布妈妈身上装上塑胶乳头,直接与奶源相连,用来喂小猴子。这些小猴子非常欢迎这位后母,有何不好呢?她总是随侍在侧,也不会像真妈妈那样,对它们动粗、咬它们,或把它们推到一旁去。
  证明了小猴子可以靠代理妈妈来喂养后,何乐医生下一步又想估计母亲可亲近性的本质到底有多重要。他把八只小猴子放在一个大笼子里,里面除了布做的猴妈妈以外,他另外又放一只用铁丝做成的猴妈妈。何乐的助手控制着每一只猴妈妈奶的流量,并且教会四只猴子从布妈妈吸奶,另外四只从铁丝妈妈吸奶,而且每一只猴子都只能从指定的妈妈那里得到奶吃。
  一个令人惊讶的现象几乎是立刻出现的,八只小猴子清醒时(每天约十六到十八小时)都会挤在布妈妈身旁。它们抱住她、拍她、骑在她身上。指定要喝铁丝妈妈奶的小猴子,只有在喂奶时才肯去,吃饱后又会马上溜到布妈妈那里,寻找舒适和保护。
  何乐医生结论说:“接触的快感,是一项重要而基本的情感和爱的变数,对这个发现,我们一点也不惊奇;但我们没有想到这项变数会完全超越喂奶的变数;这其中的差异竟然这么悬殊,致使我们不得不假定,喂奶的重要功能是为了确保幼儿与母亲的身体能有经常而亲密的接触。的确,婴儿光靠奶是活不下去的。”
  存另外一些实验里,小猴子被养在只有铁丝妈妈的笼子里,它们也只存喂奶时才肯就接近她,而且其中有很多小猴予都没有活下来。它们对危险所采取的反应是抖缩在一个角落、尖叫或用手捂住脸。
  
  人类学家满大古(Ashley MonLagu)在他有名的《触摸》(Touching)一书中,也报道过这一类的实验。他发现小动物要有正常的发育,就必须与妈妈有亲密肉体的接触,除了人以外,所有的动物都会花大量时间用舌头舔自己的幼儿,如果生下以后不被妈妈这样舔,小动物往往会夭折;它们绝不会觉得这是浪费时间。满大古的结论是:舔幼儿不是为了清洁,主要是得到触觉的刺激。
  喜欢养宠物的人都知道,小动物一生下来就喜欢有人摸它。小猫会拱起背米,轻轻摩擦主人的腿;小狗会在地板上打滚,希望你在它肚子上抓抓痒;猴子会小心翼翼地梳理同伴的毛发。
  满大古甚至提到,人的胎儿需要在生产时得到大量的接触的刺激;只有人类必须经过如此漫长、辛苦的生产过程;他相信,十四小时左右的子宫收缩对胎儿某些身体功能的成熟可能是很重要的刺激,但我们往往是从母亲的观点来看这件事,从来不从胎儿的观点来看。他还说,这一点是否足以说明,为什么剖腹生产的婴儿死亡率较高,而且出现透明软骨膜病症的机会也比较大。
  虽然生产时接触刺激所扮演的角色还无法证实,但生产后需要抚摸,这一件事实却已得到戏剧性,甚至悲剧性的明证。1920年代后期,美国某些弃婴养育院的死亡率高达百分之百。当时波士顿的达波特(Fritz Talbot)医生就从德国引进一种听来不很科学却很有效的“温柔抚爱”的观念。他在拜访杜梭朵夫儿童诊所时,注意到有一位老妇人常在医院巡回,身上总是摇弄着一个生病的婴孩。他的向导告诉他:“那就是老安娜,当我们尽一切努力还治不好一个婴孩时,我们就把他交给安娜,她会有办法!”
  当达波特把这个奇怪的观念带回美国时,一些机构的行政主管嘲笑他,他们认为这种又古老、又简单的抚触不可能帮助治疗,但很多统计数字就使他们无话可说了。当纽约的贝尔夫医院规定,婴儿室所有的婴儿每天都要抱起来几次,走一走,好像被妈妈抚弄一样时,幼婴的夭折率立刻从百分之三十五降到不到百分之十。
  即使有这些发现,今天“抚触”仍被人看成是在喂奶、洗澡等重要、且是不能少的工作中不得不做的一部分而已,很少人会认为这是婴儿的基本需要,也很少人相信少了这些,婴儿也许永远不会成熟。犹太人是最懂得抚触的,拉丁民族也是如此,盎格鲁撒克逊族和德国人在这方面最差。然而一般来说,社会阶层愈高的父母,愈不抚触他们的幼儿。也许美国已走到极端,母亲往往把婴儿放在塑胶座椅上抱着,而父亲每天平均只花三十秒钟与孩子有亲密的接触。
  在一些心理失常的孩子中,譬如有自闭症的孩子,也许唯一能治好他们的方法就是不断给予强有力的抚触,这些自闭症的孩子需要常常被人抚摸,才能使他从自我孤立的心态中释放出来。
  满大古肯定地结论说:皮肤是所有感官中最重要的,甚至比眼睛或耳朵还重要。皮肤不单只传达外界的信息,它也能感受到一些基本的感情。我是否被爱、被接纳?这世界是安全的,或是充满敌意的?皮肤会慢慢地领悟这些观念,而产生对世界的看法。
  在我们的字汇里,“抚触”已渐渐变成表达我们与别人关系的字眼。我们说“安抚”某人,或“触怒”某人;“脸皮薄”、“厚脸皮”可用来形容一个人;易怒的人要“少碰”;我们说与某人的关系“亲密”或“疏远”等。
  性行为带给我们最多肌肤接触的经验。我们热切地抚触,以致两个个体合而为一。在西方注重视觉的文化里,有的人就借着暴露大幅度的皮肤来表达性的需要(且常常误以为性就是爱),用大胆的穿着来表示自己渴望被人触摸。
  当我们年长了,皮肤就成为我们沟通基本感情最自然的媒介,譬如用来表达爱意。它是我们与别人接触的最主要器官,皮肤细胞提供了通往人类内在感情储藏室——“人心”——的途径。
  抚触包含着冒险。对一个不肯接受安慰,心灵受伤的配偶,或是孤僻冷漠,坚持“不要管我!”的小孩子,抚触会激起他们冷冰冰的反抗。但它也可以引发做爱时像电流一般的激动。在脸颊上的一个吻或一个巴掌——两者都是触摸的形式,两者都可用来传递信息。
  
  基督身体上的皮肤也是一个沟通的器官,是我们表达爱的工具。
  我想到耶稣以肉身出现时他的种种行为,他伸手抚触瞎子的眼睛、麻风病人的皮肤和瘸腿的人的腿。当一个妇人在人群中挤向他,希望摸着他身上医治的能力时,他觉得有能力流出去,于是止住喧嚷的群众,问道:“是推摸我?”他的抚触可以传递能力。
  我有时会想,耶稣为什么要常常摸他所医治的人,这当中一定有很多人长得不好看、有很明显的病症、不干净且有怪味道,凭他的能力,他可以轻松地挥一下魔杖就够了。事实上,一根魔杖比手能接触到更多人。他也可以把群众分类,按部就班地行神迹一瘫痪的人在一处,发烧的人在一处,麻风病人在一处——只要举起手来,就可以有效地大批治好他们,但他没有这么作。耶稣的使命主要不是医病(如果是,他何以还在这世界上留下那么多人没有得医治,或总是告诉被治好的人不要透露医病的细节?)他关心个人的需要,而这些个人碰巧有病,于是他就医治他们。他要那些人个别地感受他的爱和温暖,以及他对他们完全的认同。耶稣知道他无法马上向群众证明他的爱,因为爱往往离不开抚触。
  在第七章中,我提到身为基督的身体,我们需要借着奉献资源,分配食物和药品到全世界,以帮助基督整个身体。多年在海外最前线从事这类活动,使我确信这种爱心最好的表达方式,就是经由个人与个人的接触。我们愈不与有需要的人个别联系,我们就愈远离耶稣为我们立下服事的榜样。
  在印度,当我看完一些严重的病例,开出药方后,病人的家属会去买了药拿回来给我,要求我用“我这双慈手”喂病人吃。他们相信如果药是由医生手中分出来的,就会更有效。
  我住在美国唯一的一所麻风病院里,这间麻风病院有一段生动的历史。它是在美国内战之后,为了表达这些修女们服事麻风病人的特殊呼召,由一个天主教修道会创立的。因为没有人肯住在麻风病院附近,她们只好在密西西比河旁偏远地方买下一小块沼泽地,假装是要盖一座养鸵鸟的农舍。早期的病人都是在半夜全身涂黑,藏在运煤船的防水布下偷运进来。
  可是消息还是走漏了,建筑工人马上辞职不干,对这种病的错误观念使人害怕,没有人敢冒险接近这个地区。但呼召就是呼召,这些修女已下定决心。在坚定、勇敢的领头修女的指导之下,她们亲自拿起锄头、圆锹,挖出一条运河,输导沼泽的水流。过去从来没有建筑经验的修女们,穿着僵硬、不透气的修女服,挖出地基,建造起房子,只有她们关心那些半夜送到的畸形病人,抚摸、医治他们。
  如今,一个世纪过去了,我也在同一个医院医治麻风病人。对他们而言,任何东西——不论是家具、纺织品、青草、柏油——摸起来都是一样的,当我看到他们把手放在热炉灶上面,还以为那是冷的,我就必须医治他们受伤的手。
  我恨恶麻风病,没有接受医治的病人,会觉得病慢慢蔓延到手上、脚上,最糟糕的是:他们从此完全丧失与人接触的能力。很多病人甚至感觉不到别人握他们的于或抚摸他们。无知和迷信更破坏了病患与他们的朋友、同事、邻居之间社会性的接触。麻风病实在是一种可怕的孤独病。
  在卡维尔因为基督徒的行动,特别是麻风传道会和相关的美国麻风传道会的努力,使麻风病的研究有很大的进展。我有时候会想,为什么麻风病值得成立专门的传道会,我不曾听过有“疟疾传道会”或“霍乱传道会”,我想是因为麻风病人对人类的接触有迫切的需要,这是一种独特而可怕的需要,只有靠基督徒的爱心和敏感的心,才能满足这种需要。
  类似印度维罗地方和医疗队,的确能为麻风病人做很多伟大的事。他们以移植筋腱和整型外科手术来医治麻风病人,辛苦地恢复他们的手脚。他们也移植眉毛,修补无用的睫毛,有时甚至使瞎眼的重见光明,他们更训练病人从事创造性的工作,带给他们新生。
  但我们能给予麻风病人最大的礼物就是握住他们、抚摸他们,不在他们面前畏缩,而是用我们自己的皮肤,借着抚触来表达对他们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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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爱心
  基督教对生命的看法不是按统计数字来衡量的。
  ——马加力奇
  
  一位名叫特蕾莎修女的简朴妇人,因为在印度加尔各答最低阶层的人当中服务,而获得诺贝尔和平奖。她救不了全印度,因此她就专门服事那些最无可救药及快死的病人。一旦在加尔各答路边的水沟或垃圾堆里找到他们,她就把他们带到自己的医院,用爱来围绕他们。医院里笑容可掬的妇女用药抹他们的伤口,除掉污垢,给他们盖上柔软的床单。这些乞丐往往虚弱得连话都讲不出来,只能睁着人眼,观望着在他们生命中,这么晚才临到他们的爱心,事有蹊跷,他们是不是已进入天堂?为什么突然有这么多的关怀——为什么有人温柔地把热腾腾的肉汤送到他们的嘴里?
  纽约的一个报人,穿着笔挺的两装,遵照电视演讲提示机的指示,对特蕾莎修女问了一些同样的问题。他似乎对自己寻根究底的发问颇为得意,为什么她一定要把有限的资源用在那些没有希望的人身上?为什么不去找值得救治的人?大部分的病人最多只会活几天或几星期就要去世,她的医院还提得出什么值得夸口的成功率呢?特蕾莎修女安静地看着他,思考他的问题,想透过事物的表层,来看问这些问题的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她想不出任何对他有意义的答案,因此她柔和地说:“这些人一生都被人当作狗一样看待,他们最严重的病就是觉得别人不要他们,难道他们没有权利像天使一样地死去?”
  马加力奇写了一本介绍特蕾莎修女的书,他在书中也绞尽脑汁想回答这些问题。他观察了加尔各答的肮脏与穷困之后,回到英国,满怀热情与愤慨地写成了这本书。但是,他说道,他与特蕾莎修女不同的是,他回到英国……而她却一直留在加尔各答。他承认从统计数字上来看,特蕾莎从人类需要的污水池中拯救出来的,不过是少数的漂泊者,这算不得什么成就。但马氏又用结论说:“然而基督教对生命的看法并不是按统计数字来衡量。”
  基督教的确不是。一个牧羊人把里面有九十九只羊的羊门关上就立刻心痛地冲出去,跑得上气不接下气,要救一只迷羊。才被雇用一小时的雇上,所接受的工资与整天工作的人并没有两样(太20:1-16)。可恶的罪人一旦悔改,不管九十九位义人的反应,天上就会开出庞大的宴席庆祝(路14:4-7)。
  基督教的爱(希腊文agape)是一种给予的爱,也不是可以用统计数字计算出来的。由皮肤得到的知觉,比由眼睛或耳朵得到的知觉更重要,当感受到一种需要时,它立刻以个别的方式,本能地予以回应。
  我不相信宣教工作愈发展得专门化、愈不讲人情,就会愈有效果。科技的发展是免不了的,正如基督教医学院发展的情形。但我也看到在印度很好的基督教医疗机构,当他们慢慢走向组织化,有了宏伟的建筑,及大量工作人员有待支持时,他们就逐渐失去了最初的使命感。他们服务的“品质”提高了,但经费的需要也跟着提高。为了使本身的经济更独立,他们发展出一些只能吸引付得起医药费病人的技术。至于那些付不起医药费的穷人、没有人爱的人,就只好转向政府设立的诊所求助。
  相反,我看到我父母所带给我的深刻印象。虽然他们到印度的目的是去传福音,但因为与当地人朝夕相处,深深知道人们的需要,他们开始在各个层面展开行动。几年的工夫,他们开始涉及医疗、农耕、教育、传道、语言翻译等工作。他们对需要的认知,决定了他们表达爱的方式,这就是适宜性。
  我父母辛苦工作了七年,才带一个人信主,而这第一个信主的人还是靠他们在医病时,所显出的爱心所带来的直接效果。印度的村民经常把快死的病人遗弃在户外,我父母就去照顾这些病人。有一次一个印度教祭司得流行性感冒,快死时,他把自己体弱多病、才九个月大的女儿送来给我父母扶养。没有一个祭司肯接容她,但我父母收留了她,把她养得很健壮,而且领养为自己的女儿。我因此多了一个妹妹,路得,我父母也得到很多意想不到的信任,这些村民深受基督徒爱心榜样的感动,以后有少数人很快就接受了基督的爱。
  许多年以后,我母亲年高85岁,父亲已去世很久,她还帮忙寻找到一种医学上的突破。她常常医治山地人脚上一种可怕的脓肿,她先把脓排掉,再切掉上面扁长的珠鸡虫。因为这些脓肿经常出现,令她很沮丧,于是处开始研究这个问题。她发现珠鸡虫的生命环中,有一个幼虫期是在水中度过的,如果她能破坏这个生命环,她就能扑灭珠鸡虫。因为很了解当地人的生活习惯,她很快就想起这些人经常涉水,也许这种病是这样传染来的。基于几十年来个人工作所建起别人对她的爱与信任,她就骑马从一村走到一村,劝人赶快在浅池塘四周围起石墙,并避免脚部与水接触。几年以后,这位老太太竞单枪匹马地消灭了两个山区内所有的珠鸡虫,以及它们所引起的脓肿病。
  
  我太太玛格丽特对于儿童的眼病也有过类似的经历。从当天晚上她脸部沮丧的表情上,我就可以看得出来,我总是很同情地看看她,喃喃地说一声:“又是角膜软化症?”她就会点头说是。
  这种病是一至二岁的小孩子,由于缺乏维生素A和蛋白质所引起的。一个婴儿若是还在吃母奶,营养都很好,但一旦新的小弟妹出现,母奶只好让给他们。一成不变的米食无法供给孩子身体所需要的维生素,这些小身体特别容易受感染。最后,结膜炎出现了——这种感染在营养良好的人身上,原是很容易医治的——开始侵蚀营养不良的孩子的眼睛。观察那些受感染的眼睛,你会看到一团软软、湿湿的东西,好像有一阵奇热的光线把整个眼睛都给融化了。每次与这些眯着眼睛、怕光的孩子接触,总会使玛格丽特深受挫折——不论她当天做了多少成功的治疗手术。
  因为受玛格丽特感到需要的策励,有些医学院的研究生发现了一种很普通的绿色药草,在那个地区,这种药草长得到处都是,这种药草含有高浓度的维生素A。他们又发现当地用来做花生油的花生,含有孩子们所需要的蛋白质。通常搅碎花生榨出油后,村民一直用花生渣来喂猪。
  现在最需要的工作就是教育村民。玛格丽特和卫生局的人把这个消息传出去,很快孩子的母亲们就很兴奋地告诉左邻右舍,绿药草和花生可以防止孩子瞎眼。这个消息如野火般地传遍了各个乡村,很快,孩子们得以免受可怕角膜软化症的侵害。
  当然,以上两个都是不寻常的例子。很多宣教工作费心费力,却少有这么戏剧性的结果。但这两种情况都能证明基督徒亲密的爱心所能产生的果效。政府、进步的医院、农业专家都有足够的知识,知道如何对抗角膜软化症和珠鸡虫,但他们得不到村民的信任。医药发展的原动力,反而必须靠那些与受苦的群众有接触,并已建立起村民足够的信任和尊敬的人,这些人能带出医治的果效。
  中国谚语这么说:“除了施予的人的爱以外,没有任何东西能弥补捐赠带给人的侮辱。”如果我走到一个穷人面前,塞一张十元钞票在他手上,然后走开,我实在足在侮辱那个人,我的行动似乎在说:“你照顾不了自己——让我捐一点钱给你。”但如果我肯把自己投入他的生命中,认识他的需要,与他站在一起,与他分享我所有的,他就不会感到生气。
  我怀疑如果我的母亲从飞机上丢下单张,告诉村民要用石头墙围着池塘砌起来,这样作会有多少效果。
  每星期我的信箱都会塞满基督教机构求援的信件,要我帮助他们给饥饿的人吃、给赤身露体的人穿、探访囚犯、医治病人。他们向我解说这个受伤世界的可怕状况,要求我捐钱帮助减轻这些痛苦。我也经常捐钱给他们,因为我就住在世界上正受苦的人当中,并在其中工作,同时我也知道这些机构都能善尽职责,把爱和同情播散到海外。但令我伤心的是,把这个痛苦的世界与几百万奉献的基督徒牵连在一起的,只有那些来自远方、脆弱的信件。在信纸上盖个印信,收集一些真实故事,而期望能借此达到最好的募捐效果——其中完全没有皮肤亲密的接触。
  如果我靠一张支票表达爱心,我就会失去体会由亲密相爱所能引起令人难以想象的反应。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到人类需要最多的第三世界中去工作,但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去监狱探访,带东西给囚犯吃,照顾未婚妈妈,哺养幼儿。如果我们只愿意以长途方式表达我们的爱心,我们会损失许多感受。皮肤要想保持敏感、有反应,就需要有经常性的接触。
  最能说明这个真理的是耶稣基督,上帝借他道成肉身住在这地上。希伯来书总结他在地上生活的经历,说:如今我们的引导者,他能触摸到我们软弱的感受(来4:15)。上帝看到我们的需要,就亲自来到我们身旁,而不只是以保持距离的方式来爱我们。除非自己成为人,他怎能将自己的爱表达完全呢?耶稣乃是“因所受的苦难学了顺从”(来5:8)这里有一个令人震惊的观念:连上帝的儿子也要透过在地上的经历来学习。在尚未以肉身出现时,上帝没有肉体痛苦的个人经验,也没有与需要的人相接触的经验。但上帝住在我们当中,触摸我们,他花在我们身上的时间,使他更能认同我们的痛苦。
  最理想的是把你的爱给一些你触摸得到的人——邻居、亲戚、你周围有需要的人。我在印度就能做到这一点,如今回到卡维尔,我也在寻找一些可以借触摸表达我的爱的人。当然,我还是很关心印度人的需要,我也在找一些能通过触摸去爱印度人的人。我用捐献、祷告来支持这些人与他们的机构。
  不论是身体的接触还是教会的接触,都有可能是第二手的。触感的血球微粒深藏在皮肤的下层,而表面的活动的确可以由其他细胞来反应,以传达触摸的感觉。我通过在庞贝的女儿,或在卡拉几里外麻风病院的朋友傅力奇医生,以及其他像他们一样的人,送东两给印度人。他们个别地应用了我的爱心,而我也期待从他们那里知道这份爱所带出的结果。我的责任是深入他们的工作中了解他们,看他们的报告,为他们祷告。当我为那些在前线工作的细胞祷告时,我感受到他们的痛苦与挣扎。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与海外作的肢体保持联系,利用他们作为我们与当地人接触的触感血球微粒。
  
  这世界的需要正像快要爆发之火山口上的岩浆一样,在不断增加。每一天我们都看到饥荒、战乱、流行病的报道,我们甚至可以一边看,一边还在享受我们丰盛的饮食。我们漫不经心地翻阅一些宣传单,上面的图片是因营养不良,肚子胀得好大的婴孩。这些需要这么惊人,不但不使我们采取行动,反而会使我们的心愈来愈刚硬,变得毫无感觉。
  在某些方面,我们也开始背负起令人无法忍受的罪恶感,担子重得甚至使我们不能动弹。我又想到耶稣的工作。他医治人,但只限在一个很小的地区。在他的一生中没有影响到塞尔特人、日本人或墨西哥的印第安人。然而他引起向全世界宣教的基督教传道运动,回应各处人们的需要。我们必须从我们的资源、我们的邻居、我们的服事范围开始,虽然我们不能单枪匹马改变整个世界,但大家一起来,就能完成上帝的命令,使世界充满他的爱与同在。当我们伸出援手时,我们就是伸出基督身上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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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面对
  人为朋友舍命,人的爱心没有比这个更大的了。
  ——耶稣
  
  如果我带给大家的印象是:皮肤唯一的功能就是传递我们外在环境的消息,并借着触摸和外表与环境取得联系;那么,这就是我的疏忽。自然界绝不会这么奢侈,皮肤的存在主要功能是形成一道障碍,一道马其诺防线,使得内外分明。如果没有皮肤,我们身体上的某些肢体就会像果酱一样,混在一起,我们也就失去了一个生物体应有的定义。
  如果要我说出皮肤最重要的贡献是什么,我要说是保水。人体百分之六十是由液体组成,如果没有皮肤提供潮湿、保护的环境,则这些液体很快就会挥发掉。如果没有皮肤,一个热水澡就足以使我们丧命;液体会像水溢出泄洪道一样,冲进体内,使身体涨满液体,稀释血液,同时肺部会被水灌满。皮肤细胞严密的防线则可防止这种可怕的事发生。
  近代文明却加重了皮肤的负荷量:我们用厉害的清洁剂和肥皂擦洗皮肤(很讽刺的是,这种清洁法会改变皮肤的酸性基础,而加速细菌的成长);每逢周末,我们会到氯化的游泳池中游泳,使皮肤饱受虐待;烤肉时,任凭煤油溅到手上;我们拿着松节油清洗油漆刷子,又用腐蚀性的清洁粉和粗糙的垫子洗手。即使如此,皮肤还是可以活得好好的。
  皮肤也提供一道防卫线,抵挡密布在它表面上的成群的细菌和霉菌。由尼尔逊(Lennart Nilsson's)所拍摄精巧的人体表面显微照片中,可看到一排排的汗腺和油管好像巨大、锯齿状的洞穴一样,形成进入表皮更深处的通路。在这些洞穴的进口,潜伏着发光的绿色细菌和蔓生的霉菌。单独的一个细菌虽只能活二十分钟左右,却能在八小时内繁殖到一百万个。我们每个人的体表所携带的这些生物,其数字有居住在地球上的人口那么多。皮肤会防备一些化学药品、电极,而且有成队的防卫细胞,使侵犯者不敢越雷池一步。
  较大的动物也会爬到这些裂缝中。直到本世纪,在发展中国家中,蛆、蚤、臭虫、虱子都还是皮肤上常见的东西。
  即使今天,有一种只有三分之一毫米长的八脚生物——皮脂腺虫还是常潜伏在眉毛的毛孔里,满足地在那里过日子。这种幼虫形状像香烟,看起来似乎无害,几乎每个人身上都找得到。公的、母的快乐地在毛发间交配。如果有二十五只,就可以在温暖的脂肪腺上聚成一团。
  皮肤也必须对抗较大生物的攻击,诸如葡萄牙虫、蝎子、壁虱、跳蚤、庖甲虫和刺蝇等。有些臭虫嗜食人的体液,会跑到人体因肌肉收缩的压力,使皮肤很接近血管的部分,以每分钟三英寸的速度刺人体内,很快穿过血管薄弱的表皮,饱餐人血。
  像拳打、鞭笞等的冲击会很快散布到成千的皮肤细胞上,然后这些细胞又像蹦蹦床一样弹回来,以吸收足以伤害内在器官的冲力。
  外面的世界是严酷的,而表皮正好供应不断牺牲自己的细胞。这一层粗硬的外皮就像干燥卷曲的玉米片一样,随时准备脱落,让下面潮湿、新鲜的细胞上来顶替。有些人很注意这种事,他们估计我们每天大约失去十亿万个皮肤细胞。光是握握手或开个门就会牺牲好几千个皮肤细胞,我们甚至不能计算打一场桌球赛的后果。
  死去的细胞会依附在打石膏的手臂上好几个星期之久,但其他的细胞又都到那里去了呢?有一大堆会留在躺卧的床单上,有些会随风飘失,但大部分还都是掉在家里。家里的灰尘有百分之九十以上是由死细胞组成的——这就是你和你的家人、访客身上掉下来的友善的皮肤屑,在那里等待着被人用抹布抹掉,然后抛到室外;对于皮肤所作的牺牲,没有人会表示一丝感激。取代它们的细胞主要是在晚上十二点到凌晨四点之间,当大多数身体都在休息时长出来的。
  
  有一次有位正在热心学吉他的年轻学生跑来看我。他带着忧虑的神情,要我看看他的手指尖。它们都已红肿,有时候弹吉他时还会流血。他忧愁地问我:“它们是不是太脆弱了,不适合弹吉他?我永远不可能成为吉他手了吗?”
  我对他这种检查皮肤细胞的方法只有觉得好笑。纵使皮肤是他身体的一部分,忠心为他效劳,他却好像老板对待员工一样,怀疑它们是否管用。我劝他慢慢来,他的皮肤因工作太激烈,承受不了那么多压力,像纸张一样薄的表层掉了,而新的细胞却来不及长出来,但很快他手上细胞的繁殖速率就会赶上来,会以坚硬的外皮包住于指尖的。
  在所有的人体器官中,我看皮肤是最懂得牺牲的,这也难怪一般医生的病人,有四分之一是属皮肤科的。皮肤能忍受令人无法置信的虐待,以维持体内生命器官的平衡,这些器官是受不了环境的改变;体温只要提高7度或8度,就足以丧命。因此,皮肤的使命就好像一部散热器一样,把液体急速输送到体表,以供蒸发,使身体冷却。增加皮肤表皮的血液供应也能驱散热气。在夏天,人体有时要流两加仑的汗水,以使活跃的身体得以冷却。
  就某种角度来说,由基督门徒所组成的社群,乃是对外代表基督的身体,因此,所有的基督徒都带有皮肤的表面功能。又有的时候,我们每一个人会因为要在这世界中尽保卫基督身体的功能,而遇到摩擦。然而我相信,就好像我们的身体必须保护眼晴或肝脏精致的细胞,免于外在环境的残酷现实一样,教会也有一些人,需要与外在环境分离,以便多有时间沉思默想。还有的人在他们生命中最脆弱的时刻需要保护,为了这些人的缘故,基督身体中的某些肢体,需要站在最前线、最暴露的地方,为其他人忍受痛苦。
  皮肤并不是生手所在的地方,它是老练的器官,装备有免疫和抵抗疾病的系统。过敏症、天花、肺结核都要在皮肤表面进行试验,因为它代表身体的内在部分,而且保护它们。我们往往因为站在虎视眈眈的世界的最前线而感到焦虑,就忙着把新人往前推,使他们成为暴露的器官,可是这些人还不够有智慧,不够成熟来应付这种冲击。我可以列出一大串运动健将的名字,起初他们都是基督徒运动员当中有名的发言人,但后来就消失了,如今对基督教的事再也不感兴趣。他们使我想起那位年轻吉他手红肿的手指尖,因为被迫要按钢弦,还无法适应增加的压力。
  新的人容易受陌生环境的危险影响,因此特别需要保护,以学习身体的生活方式。如果使徒保罗尚且需要花一段时间反省,今天我们是否也该问问新加入的基督徒需不需要如此?
  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要蒙召站在最前线。那些在体内作更谦卑的服事工作者,也要面对特别的危险:他们会觉得自己比不上那些别人比较看得见的肢体。打字或清理病房的工作,会不会像看得见的基督徒代表所从事的活动一样,对神的国有所贡献呢?圣经往往把焦点集中在少数几位蒙召作前锋,为宗教信仰开拓新领域的人。他们当然是我们很重要的模范,但我们不会全是使徒,圣经也没有任何暗示,要我们都该如此。整体来说,教会还是由普通人组成的,不同的只是他们对生命表现的忠贞态度。
  有的人是蒙召站在前线的,如特蕾莎修女、彭柯丽和葛培理,他们配得我们的支持与代祷,而不是嫉妒,因为在身体的表面生活并不容易。
  教会历史是由那些愿意活在冲击点上的细胞串连起来的;这些人没有因肿伤、燥热、难耐的压力而萎缩。我读希伯来书11章的英雄谱,就好像读到前线争战之殉道者的点名簿:“他们因着信,制伏了敌国、行了公义、得了应许、堵了狮子的口。灭了烈火的猛势、脱了刀剑的锋刃、软弱变为刚强、争战显出勇敢、打退外邦的全军。有妇人得自己的死人复活,又有人忍受严刑,不肯苟且得释放,为要得着更美的复活。又有人忍受戏弄、鞭打、捆锁、监禁、各等的磨练,被石头打死、被锯锯死、受试探、被刀杀,披着绵羊山羊的皮各处奔跑、受穷乏、患难、苦害,在旷野、山岭、山洞、地穴、飘流无定,本是世界不配有的人。”(来11:33-38)。
  我想到我的母亲,她本来住在伦敦郊区,却跑到印度去当宣教士。当她69岁时,差会要她退休,她照办了——但等到她一旦发现有一片小地区没有宣教士,她又起来工作,没有差会的支持,自己爬到那些山区,盖了一幢小木屋,继续工作了26年。因为股骨破裂和蔓延的瘫痪,她只能靠两根竹棒走路;但她还是骑在一匹老马上,背个医药箱,踏遍整个山区。她找出那些被遗弃的、不可爱的、病的、瞎眼的人,医治他们。一到人们认识她的社区,就会有一大堆人涌出来欢迎她。
  我母亲在1947年,95岁时去世,由于营养不良、健康欠佳,使得她关节肿胀,身体既憔悴又软弱。她老早就不再注意个人的外表了;她甚至拒绝照镜子,以免看到困苦生活所带来的结果。她是前卫队的一份子,站在最前线向受折磨的人们展示神的爱。
  还有另一位也在最前线服务的女人,令我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她最能代表基督身体皮肤上的所有元素。1950年代,我来到巴基斯坦,在一个我所见过最悲惨的地方,拜访了这个修女——傅医生。离她住的地方不很远,我就闻到令人难以忍受的腐臭味,那是一种足以使人昏倒的气味。
  很快我就看到靠海的一大片垃圾堆,是由附近一个大城市送来的,已经堆在那里好几个月,任其腐烂,到处都是蚊蝇。最后我总算认出那些人影——身上长满脓疮的人——在垃圾堆上爬来爬去。他们都患有麻风病,约有一百位以上,都是被人从城里赶出来的,只好以垃圾堆为家。他们用铁锈皮当屋顶,垃圾场中一个滴水的排水管就是他们唯一的水源(今天这个垃圾堆已经不在了,傅医生则在巴基斯坦一家现代医院里当麻风医生)。
  但就在那个可怕地方的旁边,我看到一间干净、木造的诊所,我就在那里面找到傅医生。她得意地向我展示她那井然有序的架子和上面完整的记录,也就是每一个在垃圾堆中的病人的病历档案。外面可怕的景象和里面整洁的诊所所流露的爱与关怀,形成强烈的对比,我的内心深处像火一样地燃烧起来。傅医生每天都显露出皮肤的特质:美丽,对人的需要敏感,顺应当时的需要,透过人性的接触,恒久地、不畏缩地表达出神圣的爱。世界上凡是像她一样的人,都已达成基督的命令,使世界充满了她的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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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运动
  即使没有任何其他的证据,光是大拇指就足够让我相信上帝的存在。
  ——牛顿
  
  出现在舞台上的老绅士看起来很慈祥,脸上满布皱纹,有一个相当突出的大鼻子,他的两肩下塌,眼深陷,视线模糊——他已超过九十岁了。坐在黑色的板凳上,稍微调整一下身子,做了个深呼吸,他举起微微颤抖的双手,放在黑白键上一阵子,然后音乐开始了,突然一切年老和脆弱的形象,很快就从四千位聚集要听鲁宾斯坦(Arthur Rubinstein)演奏的人心中消失。
  他今晚演奏的节目很简单:舒伯特即兴曲、拉赫马尼诺夫的序曲和贝多芬著名的月光奏鸣曲;这些曲子在音乐学院的音乐会都听得到,但要听鲁宾斯坦弹奏就很难了。不顾自己的老朽,他以无懈可击的技巧,配合诗的形式,诠释这些乐曲,激起狂热的听众久久不歇地欢呼。鲁宾斯坦微微欠身,合起那双永不老化的手,步下舞台。
  我必须承认像鲁宾斯坦这种出神入化的演奏,不仅使我耳朵听得入迷,连我的眼睛也看得入迷。手是我的专长,我毕生都在研究手。钢琴演奏是手指的芭蕾舞,是韧带、关节、筋、神经,和肌肉光彩夺目的挥舞。我一定要坐近舞台,以便观察它们的移动。
  经过我仔细的计算,我知道有些乐章,譬如月光曲第三乐章中有力的急速和音,实在是太快了,身体很难在意识清楚的情况下与之配合。神经刺激的速度没有那么快,脑部来不及在中指一举起来,就命令无名指马上敲下一个键。一定是经过好几个月的训练,使脑部对这些运动产生一种下意识的反射作用,音乐家称之为“手指记忆”。
  我也会对缓慢、轻快不同的乐章感到惊奇。好的钢琴家有本事个别控制他的手指头,如果两手要同时按一个八音和弦,每一个手指会使出稍微不同的压力,让主旋律那一个音显得最响亮。在一个具关键性的弱音节中,只有少许几公克压力所产生的效果是如此微小,只有精致的实验室才测得出来。但人的耳朵就有这么一个实验室。像鲁宾斯坦这样的音乐家配得赞赏,因为这些耳朵精灵的听众听得出他最精巧的手指控制。
  
  我常常要站在一群医学生或外科医生面前,分析一个手指的动作。我在他们面前拿着一只解剖过的手;一旦从身体中割断,它看来是很怕人的;我告诉学生,现在我要使小指的尖端移动;要如此,我必须先把那只手放在桌子上,用四分钟的时间,把错综复杂的筋和肌肉的网状结构加以分类(为了使钢琴演奏家有一双灵巧与轻盈的手,手指本身并没有肌肉,筋把在前臂和手掌的力量轻移到手指头上),最后,当我把至少一打的肌肉排成正确的方位和张度时,用一个微细的动作,我就可以牵动它们;如此,小指头附近的关节不用弯曲,它就可以移动。
  手要靠七十条分开的肌肉才能运动。如果把各种谈到修补受伤之手的不同方法的外科手术指导收集起来,可以堆满一个房间,但四十年来的研究,我还没有读过有哪个专家能把一只正常、健康的手改得更好。
  当我坐在音乐厅看那些细长的手指上下左右地在键盘上滑动时,我就想起我上课所讲的。我尊敬手;鲁宾斯坦把手的功能视为理所当然,手是他顺服的仆人;他常常闭起眼睛或向前直视,根本不看它们。他不是在想他的小指头,而是沉思贝多芬和拉赫马尼诺夫。
  有许多其他的肌肉都愿意助鲁宾斯坦的手一臂之力。他的上臂绷得很紧,手肘弯成九十度,以配合键盘的高度。肩膀的肌肉必须收缩,以便上臂拉到一定的地方;颈部、胸部的肌肉要能稳定肩膀。当他弹到特别费力的地方时,他的整个躯干和腿部肌肉都会僵硬起来,形成一个坚固的基础,让手臂有力。如果没有这些稳定的肌肉,鲁宾斯坦在每一次倾身向前去按琴键时都会摔跤。
  为了观察科学家和技术人员经年研究、花费巨资所设计出来的人造手臂,我曾经专门造访过生产放射性物质的设备厂商。科学家们很骄傲地显示那些帮助他们免于暴露在放射线之下的高明机器。借着调整关节和杠杆,他们可以控制一只手腕可以向上反转的人造手。最新发明的机器手还有可以反转的大拇指,这是自然界中只有灵长类才有的特征(只有人类才可以用食指和大拇指的尖端接触,轻易而正确地抓住或握住东西)。这位科学家像一位骄傲的父亲一样,摇动着机器大拇指给我看。
  我赞许地点点头,称赞他所作的机器手居然会做那么多事。但是和我一样,他也知道如果与人的大拇指比较,他那原子时代的手就显得笨拙、有限、甚至很可怜——好像拿小孩子的泥巴塑像与米开朗基罗的杰作比。鲁宾斯坦的演奏会证明了这点。
  
  六百根肌肉,组成我们身体重量的百分之四十(约是骨骼重量的两倍),消耗了我们消化食物后的大多数能量,才能使我们的身体有所行动。小肌肉管制进入眼中的光线。大约一英寸长的肌肉则能使脸部表情千变万化——使桥牌的搭档或谈判的会谈者,可以从其中得到重要信号。更大的肌肉——横膈膜——则控制咳嗽、呼吸、打喷嚏、笑和叹息。臀部和大腿有大量的肌肉,使我们一生都能走路。没有肌肉,骨骼将会塌成一堆,关节会松散,运动也会停顿。
  人类肌肉可分成三种:平滑肌控制自主程序,我们意识不到它的运作;横纹肌会有自发的运动,譬如弹钢琴;而心肌很特别,又自成一类。(蜂鸟心脏重一盎司,但一分钟跳八百次;鲸鱼心脏重一千磅——与这两者都不同的是,人的心脏似乎功能迟钝,但却很尽职,足够使大多数的人活到七十岁,而从来不需要休息。)
  我们被人所制造的动作所包围——飞机、汽车、透过电视荧光屏跳舞的色点等——于是我们慢慢对靠肌肉才可能做的高超运动变得麻木。但即使是低等动物,也会展现出令人印象深刻的动作表演。一只普通的家蝇肌肉会在千分之一秒内有所反应,这就是为什么人用手很难抓到它的原因。被人轻视的跳蚤会表演特技似的跳跃和翻筋斗,如果真有改良品种的可能,使它变成人一般大小,则必定会使我们最佳的体操世锦标赛选手看得目瞪口呆,吓得退出比赛。到有水族馆的动物园去看看水底活动的海豹和海狮,在陆地上它们又可怕又笨重,但在水中,你我看出所谓的“美妙”是怎么回事;你也可以站在农舍庭院中,看见一只突然飞下来的燕子,必会使你对飞翔有新的领悟。
  与其他动物比较,人类的运动都比较保守,而且范围要小许多。我们没有老鹰一样的视力,也没有猫头鹰一样的听力,更不会像萤火虫一样发光;我们不能像狗一样跑,像蚊蚋一样跳,像野鸭一样飞,但我们的肌肉中储备有足够的潜能,让我们能跳芭蕾、滑雪、做体操。在电视上的表演者是轻盈美人的典范:滑翔过空间、靠一个趾尖急速旋转、借一个轻弹簧从高杠上跃下;但是在私底下,这些美妙的动作都是苦心练习的副产品。那个地方是很吵闹的;重重的撞击声、木板轧轧作响,加上气喘如牛、汗如雨下的身体。人类能把如此艰辛的肌肉活动,转变得如此顺畅和美妙,这是运动双重本性的贡献:强壮的体力和熟练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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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平衡
  基督教以融合强烈的对立态度克服困难,它容纳对立的双方,而且继续让双方保持强烈的态度。
  ——切斯特顿
  
  鲁宾斯坦、巴力斯尼可夫或海顿的动作并不是轻易得来的。头脑里能记录各样有意识动作的运动皮质,刚开始的时候就像一块洗过的黑板,上面一片空白。纵使本能行为的种子已经存在,但幼儿受重力的控制,无法抬起头或挺立腰杆。他手脚的运动都是突然的、不平稳的,好像旧式的无声电影一样。可是他学得很快,一个月后就能抬起头,两个月后连胸部都挺得起来。到了七个月,如果一切正常的话,他可以不靠任何支持坐起来。到了八个月,不用人扶就可以自己站立;但平均还要七个月,他才能平稳地以每秒钟踏一步的速度走路,而且不会有意识地想到他的行动。
  如果我们要追溯身体在走路时所用的信号,我们可以从一个笑嘻嘻的、冒险摇摇摆摆走路的幼儿身上,找到一个无法想象有多复杂的机器。当他走向一张桌子时,每只眼睛里有一万万个感觉细胞组成那张桌子的图样;颈部的伸展感受器在调整头部与躯体的角度,以维持合适的肌肉张力;关节感受器发出信息,报告四肢骨骼的角度;耳朵里面的感觉器官,将重力的方向和身体的平衡情形报告给大脑;每根脚趾头感受到地板压力,很快会发出信息,向大脑报告他所踏的是怎样的平面。
  只因为学步的幼儿要站起来,他的臀部、膝盖和脚踝上互相对立的肌肉就必须发挥平衡、相对张力的作用,以稳定关节,避免关节重叠,“肌肉张力(Muscle tone)”说明了肌肉相互作用的复杂系统,使幼儿所有的肌肉保持在缓和收缩的状态,使他站起来走路时,可以很活泼、有劲。
  偶然低头要避开地板上的玩具,就会引起所有这些感觉器官戏剧性的转移:地板的形象很快通过视网膜,但内耳和伸展感受器却向头脑保证身体没有跌倒。头部的任何动作都会改变身体的重心,影响到四肢肌肉的张力。初学步的幼儿身上有几百万个信息,随时与大脑连络,并给予指示,以操作走路这项了不起的技艺。
  肌肉要靠更高层的组织来组合个别细胞,狭长、光滑,带有黑核的肌肉细胞只会做一个动作——收缩,它们会拉不会推,好像两个蛋白质分子交互作用,这些分子就像两根相对的梳子上的齿一样,滑在一起。细胞联合串成纤维,好像盘绕的绳子,纤维则向更高层的组织——运动单元(motor unit group)报告。
  一个运动神经控制一个运动单元,包住肌肉群周围的顶盘,好像章鱼圈住一根柱子一样。如果运动神经发出信号,则所有它所控制的肌肉纤维就会很快变短、变粗。有些纤维是“急性的”,能一下子爆发出许多能量;有些则是“慢性的”,比较不会那么容易疲倦。肌肉纤维乃遵循所谓的“全有或全无”原则,他们无法调节能量,只有一个简单的开关。像鲁宾斯坦那样或需轻轻触键、或需重重敲击,完全是靠运动单元所发出的能量来定。
  大合唱团的指挥常会警告他们的团员,不要在唱完尾音时马上吸气,因为很多团员同时吸气的声音会影响听众。他们应在音节中间换气,轮流呼吸,每一次只有少数团员呼吸。但是肌肉与合唱团不同,它不能要求自己的成员唱轻一点;如果要二头肌发出不同的力量,只要改变参与的肌肉数量即可。每个运动单元可以轮流休息,但肌肉的收缩仍一直可以稳定进行。
  大肌肉上的所有运动单元很难得一次同时用力。偶尔肾上腺素会引发讯号,使身体生出许多能量,这叫作歇斯底里似的力量,比如一个母亲可以把一部车子从孩子身上抬起来——也许这是所有的运动单元都受到刺激而一同参与行动所致。
  如果用一根针刺入皮肤,接到机器上,把电能转换成声音,则可清楚听到肌肉“合唱团”的声音。这是一种持续流动,报告肌肉声调活动信息的声音,慢慢弯起二头肌,这种声音就会加速;突然转动手臂,这种声音就会快得像机关枪发射一样。细胞从来不会停止不出声,如果脑部要马上有行动,则在一秒钟之内,他们就会马上从命。
  当码表从只有一个针头大小的范围,记录肌肉的固定流动时,其他几百条肌肉可以都毫不被察觉。有一大群重要的肌肉是不管我们有没有想到它们,它们都会继续工作,比如控制眼睑、呼吸、心跳和消化的自动肌。这好像我们身体的智慧,它信不过我们健忘的、会出差错的自由意志,不敢把这个生死攸关的功能交给我们操作。因此它们就自己保护自己,使我们无法故意停止心跳或呼吸。没有一个人能靠不呼吸来自杀;肺部一旦积多了二氧化碳,身体就会发动超越意识的机械作用,强迫肋骨、横膈膜和肺部采取行动。
  想一想连接纽约市区每一个家庭、每一幢建筑物的电路系统。在任何一秒钟内,电灯都在开关;烤面包器开始工作,微波炉开始倒数计时,水流使铁肺开始工作。但是这种互相有关联的决定和活动仍是按各人随意进行的。有一个更复杂的开关系统正在你的体内操作,不但管理完善,而且是井然有序的。当你读到这页的末了时,你很自然会用手指翻开下一页,却不会意识到能产生这种动作的复杂系统。
  
  属灵的身体和肉体一样,要肌肉不断成长就必须运动。如果由于瘫痪,失去运动的能力,则那一部分的肌肉就会萎缩,有一天就会被身体的其他部分吸收掉。同样的,基督的身体最能显示它很健康的方法,乃是借行动向别人表示爱。当它对痛苦和不公平的事不再有主动的反应时,它就开始退化了。一个有机体一旦不用,就会开始退化,寄生虫就很可怜地表明了这个自然律。
  基督身体的活动在某一方面一直很困扰我;从历史上来看,它似乎带有一种混乱的、骚动性的本质。在任何一个世纪,教会历史上都出现过分裂现象,激烈地辩论有关社会关怀的角色,以及对世界影响过度的反应。因为教会历史包括有这些暂时的、骚动性的活动,我们也很容易对基督身体活动的有效性大打折扣(至少有一部分混乱的产生是基于下面的事实:在任何时间,可见的、有组织的教会往往与真正的教会——基督的身体大不相同。牧师,甚至主教,有时候也可能在历史上的某一刻,离开基督的身体,甚至做敌对基督身体的事)。
  当我再仔细看生物的运动时,我就更能看出彼此不连贯的能量,一样能对身体的顺畅运作有所贡献。在人体内,一个动作并不是靠所有肢体一致做同样的活动所产生的;事实上,每一个动作都有一个相等的负面反应。我们说过,肌肉是成对比排的,当三头肌收缩时,二头肌就放松,反过来也是如此。但神经生物学的先驱者,谢灵顿医生(Sir Charles Sherrington)却证明,所有的肌肉活动都牵涉到刺激与抑制;每一条肌肉都有一个制衡的“但是”。
  膝盖的跳动牵涉到两条肌肉,足以说明谢灵顿的原则。当医生敲打病人的膝盖时,大腿前面的肌肉会兴奋地弹起来。但除非使膝盖弯曲的小腿部决定不收缩,否则这种弹起来的动作就不可能发生。两个刺激同样有力,一个引出行动,另一个却使之不动。在复杂的运动,像走路、打棒球时,就有好几百个相对的反应同时发生,因此,所有的肌肉动作都牵涉到这个施与受的原则。谢灵顿更深入说明这个观念:“常言说道:生命的目标是动作,而不是一种思想。今天这句格言必须加以修正。我们必须承认,不去做一个动作与做一个动作一样重要,因为在神经活动中,抑制与刺激同时存在。”决定不行动也是一种决定。
  抑制的协调与全身有关,它可以调和心跳与呼吸、呼吸与吞咽;调整肌肉声调、适应在运动中的所有改变。简单地说,抑制的作用使身体某一部分的机件能脱离其他机构而自由运转。
  这种生物学的原则可以用来解释在教会历史上初看之下似乎重复出现的困扰,基督的身体曾受一些极端的、夸大的反应所牵引。在该行动或不该行动这个问题上,早期教会就已开始争论。在行为上,就如查理·威廉斯(Charles Willams)所指出的,有两种相反的倾向,“第一个说:‘每一件事都非常重要。’第二个说:‘的确不错,但只要脑筋清醒的人就知道,我们不应该把每一件事都看得那么严重。”’对事情抱严肃态度的人,会对世界产生尖锐化的、紧张的看法,认为所有的行动都会产生永恒的后果。发展到最糟的形态,就变成法利赛人式的律法主义和令人难以忍受的“圣洁”运动。对事情抱轻松态度的人会比较清醒,却也会朝另一糟的方向发展,即对不公义和罪,产生一种“谁管它?”的不行动态度。
  使徒保罗在加拉太书与罗马书中,对这两种极端对立的论点特别提出反驳,一方面他责备律法主义者藐视上帝的恩典,一方面他又推崇基督徒要有好行为,来印证自己有一个正常发展的新生命。
  在与世界的关系上,基督徒也在两个相反的力量中摇摆不定。在教会史的前两百年,兴起了肯定派与否定派,每一派都吸引许多热心的跟从者。肯定派立下了严格的教会政策:“如果任何一个主教、祭司、执事或圣职人员禁止婚姻、肉、酒……要纠正他或予撤职,甚至赶出教会。”
  禁止婚姻、节庆的人被称为“自然界的亵渎者”,此外,肯定派还有很多攻击的目标,诸如那些隐居旷野、衣衫褴褛的敬虔信徒,也是他们攻击的对象。这种矛盾现象早就存在:耶稣指出有人攻击施洗约翰是禁欲主义者,而对这位上帝之子,又有人说他是贪食好酒的人(太11:19)。每一种倾向都会从冲突中表现出好的一面:肯定派留给我们的是伟大的艺术、浪漫的爱情、哲学和社会公义;而否定派则给了我们深奥的、神秘主义的作品,这些作品只有在不受干扰的神圣默想中才写得出来。
  今天的基督教也试着在人口过剩的世界中,维持教会唯美主义观点与实用观点之间的平衡。有没有可能不必消耗那么多艺术活动所需要的资源,而仍能保持美丽的艺术与豪华的建筑?有的人又重新看到共同生活的必要性,像西方这种强调民主的社会里,可能需要一种架构更好的公社形态。宗教机构的领袖们常常在属灵的传福音工作和属世的社会关怀,这两种目标所产生的压力下挣扎。即使是一间小教会,其会众也可能反映出相互对立的倾向。
  如果我拜访一群由青年政治激进派的基督徒所组成的教会,看他们强烈反对美国政府,而且主张绝对的和平主义和故意表现贫穷,我就可能会得到一种偏差的观点,以为基督徒在世界上的活动就应该像这样。然而这样的一种基督教反传统文化,抑制的过程,却足以平衡组织化教会的活动,除去对世界漠不关心的心态,使人对公义有新的体认。也许他们的贡献,就是能保持基督的身体不致倾向某一个极端。
  这些争论合一的因素必须是对元首——耶稣基督有共同的委身。我们对基督对一个敌意的世界所说的话、所想成就的事,可以有不同的看法,但如果我们不能对它顺服,及彼此在顺服上有好的交通,那么我们的行动将不但不能互惠、彼此制衡,反而成了一种无意义的痉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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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官能失调
  我们的才能,就像只能提炼纯度很低之矿砂的冶炼工程,如果亮度太大,我们就看不见了。
  ——马加力奇
  
  在印度,一个身材笨重的男人走进我的办公室里,他是一个很有成就的澳洲工程师,已经在印度工作多年。但是因为他的颈部抽动得很厉害,所以每隔几秒钟,他的下颚就会碰撞右肩。他有痉挛性的斜颈,也叫扭颈症,这是一种使人全身虚弱的病症,通常是由根深蒂固的心理失常所引起的。
  他一边间歇性地甩着下颚,一边对我倾诉他的沮丧。他那又矮又胖的身材,加上长期酗酒,似乎更增添了他自怜的理由。他说斜颈症是自他澳洲旅行回来后不久开始出现的。在印度作了多年的单身汉,再从澳洲回来时,他带回了一个妻子——一个美丽宜人的女子,比他高,也比他年轻。很快她就成为邻里街谈巷议的对象:她到底看上他哪一点?这种不配的婚姻是如何促成的?
  我除了能暂时给他一点镇静剂外,别无他法,就把他转介给一个心理治疗医生。这个心理医生私下告诉我,他认为这位工程师的情况是因为担心自己无法与太太匹配而引起的。他告诉他诊断的结果,却没有暗示治疗的方法。几个星期后,这个工程师又回来找我,心情比以前更加沮丧。他穿得很邋遢,颈部仍然间歇性地扭转,看来非常可怜。
  如果他自己独坐,没人注意,他的颈部就很少抽动,一旦有人开始与他讲话,他的下颚就会又甩动起来,结果在肩头上造成一个长期的瘀肿。我仔细研究这种状况,想办法帮助他,但除了给他镇静剂,并在他的神经末梢打一针奴佛卡因(Novocaine)的局部麻药外,也实在想不出别的办法。最后他在绝望中想以自杀了断,他用很坚决的口吻表示,他会不断尝试,直到自杀成功为止,他再也无法继续活在控制不了自己颈部的情况中。
  我想把他送到海外治疗,因为印度没有神经外科的医生,他却不肯,最后我只得同意给他动一项危险而复杂的手术,这手术必须打开他的脊髓和脑部。我从来没有做过这么复杂的手术,但因为这个人坚持要自杀,我只好尝试。
  我想不起还有哪一次手术比这一次还要多灾多难的。我们在普通手术台上临时制造了一个伸展台,让病人可以向下俯卧。不幸的是,这样却使麻醉师很难更换插在他气管中的管子,结果氧化过程不够完全,浪费了很多血,接着烧灼器在关键性的时刻,也正是我们最需要控制血流的时候短路;接下来医院的灯全熄了,我只好靠手电筒继续工作,就在看得见脊髓时,烧灼器又坏了。此外,在手术前,我忘了先小解,这使我在整个手术过程中,一直非常不舒服。
  就在这许多使人分心的情况下,我还是尽量集中精神从事精密的切除手术。切开脊髓和下脑后,我先找出像毛发一样细的神经,这是连到颈部痉挛肌肉的,只要手术刀一不小心,就有可能斩断一束神经,毁坏整个运动或感觉功能。
  纵使经过这么多困难,手术还总算成功。当这位工程师醒来时,他的背都扎着绷带;他也发现使他害怕的颈部抽动不再折磨他了。当然不会,因为我已经把从脊髓连到颈部肌肉的运动神经切断了;他再也作不出先前控制他的那个动作。那一束肌肉因为反抗大脑的命令已经失去效用;因为不用,这肌肉会慢慢被身体吸收掉。
  
  当人们看到有人肌肉痉挛时,他们往往以为是肌肉本身功能失常。实际上,肌肉非常健康,没有病,而且因经常使用,反而会发育得更好。所谓功能失常是由肌肉与身体其他部分不能配搭所引起的,它运动的时刻不对,当身体不需要,也不希望它有所行动时,它却偏要表现自己的强壮有力,这就是功能失常。像那位澳洲工程师所遭遇的情况一样,痉挛性的肌肉会使人不知所措、痛苦,甚至绝望。
  就像一个不正常的脂肪细胞会形成害瘤,吞噬身体资源一样,痉挛性的肌肉也会干扰身体的正常运作。道理非常简单,痉挛性肌肉往往不顾身体其他部分的需要,它的功能失调的方式比较接近反抗,不能算是病。
  爱的行为——医治、喂养、教导、宣扬基督——这些都是属灵身体正常的运动功能,但这类健全的运动,也可能陷入危险的功能失调情况中。就像痉挛性的肌肉一样,我们也可能为了自己的好处、目的、名声,而表现仁慈。在服侍别人肉体、精神上的需要时,我们很容易落入“扮演上帝的角色”,落入自满、骄傲的试探中。爱心变成假神,成为魔鬼的工具。我们这些从事基督教工作的人,必须经常不断与这种骄傲的倾向对抗。有人到我这里来寻求属灵的辅导,我给了他,但在他尚未走出房间时,我很可能就会开始庆幸,自己是多么了不起的一位辅导!
  耶稣一手训练出来代表他的门徒,就常常在这一点上跌倒,他们为一个卑贱的题目争论:谁是最伟大的门徒,可以在天上得到最大的荣耀(太20:20-23)。耶稣刚刚对他们谈到自我牺牲的必要性,曾当众把小孩子拉到他面前,让他们看到作门徒应有柔和态度,他甚至洗他们的脏脚,说明服侍的态度,但这一切似乎没有在他们心里留下多少印象——直等到加略山上黑暗的日子过后,他们才总算明了主的心意。
  
  我不想提名指出哪些是只知道运用肌肉服事自己,而不是服事整个身体的基督徒,但我始终想不通电子教会爆炸性的成长方式。这种强而有力的新肌肉可以一次就接触到好几百万人,得到好几百万元的收入。但这样的传播媒体,会不会使某些领导人拥有太多的权力与影响力?我以一个扮演配角的宣教士的眼光来看,我太了解人类有倾向属灵骄傲的弱点。借传播媒体传福音的传道人及讲员们,就曾对我谈起他们所要面对的独特压力:他们很容易因为别人热诚接受他们,因为受人抬举,而沾沾自喜。基督教机构的负责人和牧师们也同样会受这种骄傲和地位的试探。
  没有一个人能幸免。不管是热衷于都市传道的激进基督徒,还是奉献大笔资金给宣教工作的政治保守分子,是为新发现的知识狂喜的神学生,或是教会中的长老执事——我们都需要回头来看上帝之子的形象,他如何双膝跪在坚硬的地板上,替一双双满布巴勒斯坦灰尘的脚松鞋带。作为基督身体上的一个肌肉单元,我们无法靠每一种肌肉的活动得到真正的满足,我们的活动都必须是为了整个身体的缘故而发的。如果因为我们忠诚地服侍基督而受人赞扬,得到好名声时,我们更需要神特别的恩典来面对这种试探。但我们如果有意无意地老想要得到人的称赞,有好名声、财利;则不管结果如何,我们都像原本是很健康的肌肉,都会产生痉挛一样。就如同亚拿尼亚和撒非喇,他们所做的本来是一件好事,却因为不单纯的动机,而变成一项不单纯的行动。
  身体的运动需要各部分肢体臣服于头的领导,乐意顺服、合作。如果偏离头的命令,它们的动作纵使强而有力,能带给人深刻的印象,却对身体无甚益处。
  运动也涉及另一个严重的问题,足以使身体瘫痪。当各部分肢体密切合作时,他们会产生摩擦。英国一位有名的钢琴家有一次问过我这个问题,使我想起这种危险性来。她说她在演奏时,一直被一种特殊的痛苦困扰着她,使她不能集中心思于音乐的流畅、韵律等之上,却一心只想到痛;每当大拇指与手腕形成某一个角度时,痛苦就出现。因为这种讨厌的痛苦,使得她即使在音乐诠释、肌肉运动、触感、时间的掌握等方面的技巧相当完整,却也不得不取消了最近一连串的音乐会。
  我告诉她,问题是由大拇指基部两块腕骨之间的一块小小的、粗糙的关节所引起的,我建议她不妨继续演奏,只要尽量不用到那个关节就成。“可是如果我必须担心大拇指的角度,我怎么还能想到肖邦呢?”她抗议道。只要一演奏,她的注意力就会盯在那个引起痛苦摩擦的小小关节上。
  为了医治像这位钢琴家这样的病人,促使我研究关节的润滑作用,这才让我看到我们身体最令人惊奇的一面,也就是我们的关节怎么会那么圆滑、毫无痛苦地运作。在英国剑桥的卡文迪什(Cavendish)实验室里,有一群化学家和工程师以连接人体关节之软骨和工程师用来作轴承的材料,就两者的摩擦特性加以比较,希望能进一步设计出一种适于做人工臀部的材料。起先他们算出一只公牛膝盖上所能承受的压力,是高度光滑金属的五分之一——约与冰块与冰块间的摩擦力一样。生物学提供的关节竟能比科技所能达到的成就要高五倍效率;这看起来似乎是不可能的事。

  再经进一步的研究,他们又发现关节的较骨里面充满着细小、装满滑液的小管。软骨是可压缩的,只要关节运动,承受压力的软骨就会收缩,使得滑液从这些小管中喷出,起到压力润滑作用,使两个关节表面不必直接接触。关节在往前运动时,不同部分的表面又承受压力,新的地方的滑液就喷出、扩散,而被压力解除之部分的小管吸收。因此在运动过程中,关节表面并没有真正接触,只不过漂浮在滑液上面。工程师们非常惊奇,因为他们一直以为区域润滑和压力润滑的技术,是工程界最近才发明的。
  在基督的身体中,关节就是摩擦力潜伏的特别区域,信徒必须在有压力的运动中一起合作。身体在休息状态时,不大需要应付摩擦力;但只要肌肉和骨头一开始运动,关节马上就变成关键性的焦点。想一想一部新的机器,过不了多久,其连接处和轴承就会出毛病,然而我的关节可以用上好几年,仍不会吱吱作响,或有任何刺耳的摩擦声出现,这是多么奇妙的设计。但即使关节有杰出的润滑能力,滑动的表面一旦受伤,或开始磨损变薄时,关节还是会失去它的功能。
  老年人很普通的一种情况是,摩擦会开始引起关节的酸痛——这是骨头经年磨损而引起的一种自然反应。在基督的身体中,这种自然的磨损,有时可以从一些比较老而有智慧的基督徒无法容忍那些新近信主、为真道大发热心,但在行为、教义上还要多多学习的基督徒,这件事上看来。近年来,教会已吸收了很多新鲜血液,特别是60年代的“耶稣子民”和70年代的灵恩派信徒。有些较老的会众发觉自己简直无法忍受这些新的教会成员,这时我们就需要上帝的恩典如同软骨喷出的滑液似的,来庇护我们,帮助老基督徒了解如何去与年轻的基督徒相处,并帮助这些年轻的信徒学习如何行事为人。
  比一般关节痛更严重的是风湿性关节炎,这种病甚至会使年轻人瘫痪。我们还不知道这种会使关节细胞过度敏感之疾病的成因是什么,突然之间,关节中充满酵素;通常这是只在有细菌或外来的蛋白质开始繁殖、身体需要发挥防卫功能时才会发生的情况。原属健康的反应,现在却变成可怕的情况,滑膜细胞如同受到感染似的发起炎来,然而剖开关节检查,我们又找不到敌人,只能看到愤怒的防卫细胞,拼命攻击体内的软骨和韧带——可怕的内战爆发了:防卫机能本身变成一种病症。
  人用很多理论来试着解释风湿性关节炎的原因,有的}兑体内的确有敌人存在,只是之前我们还无法把它分离出来,也不知这敌人到底是谁。不管这个理论是否正确,细胞这种过度的反应,总是引起痛苦以及无法弥补的伤害。即使真的有敌人存在,那个敌人所加诸于肉体的伤害,大概也不会比这些细胞的反应所造成的伤害更甚。
  属灵的风湿性关节炎有时也会破坏基督教会的事工,会友变得过度敏感,对想象出来的批评、论断采取防卫态度,他们把自己的自尊和地位看得比整体的和谐更重要。他们也许还会挑一个微不足道的教义问题,作为达成属灵合一的要件。
  我们在这里要学的功课很明显,不必再加说明,但重要的是必须学会活用。在我所处的环境中,有无摩擦和压力突然出现?是不是由自义而来的愤怒,使得我对家人、同工、教会采取敌对的立场?我的愤怒所引起的伤害,会不会比引起我愤怒的错误更甚?
  关节炎之所以舍伤害关节,因为运动引起摩擦的后果相当严重。有些人也许以为基督徒比较不会被摩擦所苦,因为他们都有共同的理想和目标。事实上,基督徒的工作因要“属灵”,反而会使正常的工作压力变得更为复杂。在印度的基督教医学院里,我们有一位心理医生,他的病人往往都是宣教士。这些宣教士因为心志高昂,在孤单的环境中工作,经常都只有一个同伴,似乎更容易变成尖锐的人际压力下的受害者,不等到摩擦破坏了他们所成就的一切好事,他们往往不愿意肯承认这些问题的存在。
  两个女宣教士必须在同一个工作站服务,除了彼此,没有其他沟通的对象。当她们一起面对庞大的工作时,使她们破裂的不是工作的庞大,而是彼此间的摩擦。她们每天就在摩擦中工作,但又不想承认有这些压力的存在,因为她们认为那是不属灵的。就这样,问题被埋在心里,导致情绪上、肉体上许多的伤害。当摩擦终于爆发时,追溯摩擦的导因,结果发现都是一些芝麻小事所引起的,例如不合时宜的玩笑、打鼾,或看不惯对方剔牙的习惯等。
  人们常以为基督徒对于摩擦具有自然的免疫力,其实不然。人体会尽一切可能要避免摩擦,基督的身体也应该谨慎,当我们从事一些共同活动时,总要尽可能地化解一切的摩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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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阶级管理
  神经元就好像一个缩小的人——有人格、有一系列不同的肢体、有自发的动作、也会因受刺激而行动……它最后却以同一个声调说话,把前面的一切都整合起来。
  ——布洛克
  
  我有时会把联系整个身体的力量说成是电流。电流?今天被我们视为是理所当然存在的东西,却是昨天大胆冒险才能得到的经验。电流这个名词会使人想到霹雳闪电和烧焦了的人体;对上一代的人而言,它是一个可怕而神秘的字眼,就好像我们谈到原子能一样。但今天我们能制造电流,只要问问电力公司需要多少钱,他们就可以很快地把电流接到我们家里来。即使如此,电流还是常常以闪电的形式,以上千条锯齿状的火舌攻击地球,只有勇敢的人才敢在雷神面前站立。
  这种出现在天空中可怕的东西与连接我身体的几亿万细小神经细胞有何关联呢?比勇敢的富兰克林晚生30年的意大利人加凡尼(Luigi Galvani)对人体神经之谜做过深入的探讨。在加凡尼之前,自公元130年以来,科学家和医生都遵循古希腊名医伽林(Gden)的理论,认为是一种谜样的“动物灵魂之流”,透过一套空心管的网路,造成人体内部沟通的情形,他的理论一直很管用。除了我们这个时代,谁会把爱欲的刺激、对维瓦尔蒂音乐的欣赏和一个圣徒所信仰的神秘主义,降为可测量的化学反应公式和电流刺激呢?
  可怜的加凡尼,他一定不会想到自己借化学家、物理学家用以解释无生命物质的理论,来阐明所有生物过程的尝试会带来什么后果。一开始,他只是在某个阴天带回几只青蛙,挂在走廊上准备做晚餐。凭着一种疯狂难以描述的直觉——也就是这种直觉造成科学史上的大改变——他把青蛙的头剁掉、剥了皮、用避雷针上的一条电线把青蛙的脊髓串连起来。他记载了接下来所发生的事,当夏天的雷雨扫过天空时,“闪电一出现,所有的青蛙肌肉也同时剧烈地收缩,闪电闪得愈辉煌,肌肉的运动收缩也就愈剧烈……这种收缩在雷声来临之前出现,似乎是对雷声的来到提出预告。”
  加凡尼是个科学家,如果他是个作家,也许会下笔大大形容被这些抖动、扭曲,好像正要跳过池塘一样的无头青蛙,吓得惊惶失措的客人的表情。空气中的电流通过青蛙的神经,使这些已死的动物竟活泼地运动起来。
  加凡尼还用青蛙作了很多别的实验,有些实验多年来经人伪造,因此很难辨认出当时实际发生的情况。加凡尼是个个性害羞的人,直到晚年才把自己的发现公诸于世,由他的侄儿公开为他的理论辩护。但他最大的发现却是在一个大白天发生的,他把几只去了头的青蛙挂在走廊铁栏杆下的铜钩上,每当青蛙腿被风吹上铁栏杆时,它就会剧烈地抖动。
  死青蛙在雷雨交加时会跳动是一同事,但在大晴天也会高挂在走廊上跳动?这种发现就不得不令科学界注意了。
  加凡尼的对手是意大利物理学家伏塔(AlessandroV0lta,1745-1827)认为电流与青蛙无关,而是两种不同的金属借一根导线所引起的结果。他凭这个理论发明了电池;我们要感谢他的帮助,使我们发明了记分板、时代广场的电动报纸、芝加哥城的聚光灯,还有能在零度以下的清晨用以发动汽车的蓄电池。
  加凡尼则坚称这种反应是由“动物电流”而来,但我们也要感谢他,是他使我们发明心电图检验器、生理反馈器、电击疗法,还有挂在各地医学院实验室几百万只乱跳的死青蛙。
  又过了150年,科学家才终于找出电流如何通过人体的合理解释。显然,它不能从电插头一样爆出电流,人体内的神经过于细小,像一根毛发宽度的神经就拥有十万条“电线”,人体的电流必须透过钠、钾离子之间的化学反应才能进行。现在医学教科书上都以彩色图描出神经细胞,以正号“+”标识细胞膜外边,而以负号“一”标识细胞膜内,说明分子如何传递神经的信息,如同赛跑选手传递火炬一样。
  
  神经元细胞是人体内沟通最重要的单位。人一生下来就有一百二万亿个神经元预备参与身体活动。每隔几年,人体内每两个细胞中就会有一个死去,被新的细胞取代,神经元却不然。如果我们的记忆仓库和我们对世界的认识,每隔一段时间就要陷人混沌状态一次,那我们还能做什么事呢?神经元一旦死了,就不能再长。医学专家都一致同意,在整个机体中,神经元可说是最重要,也是最有趣的细胞。
  生物学教科书都有单个神经元细胞的图片,从体内取出来后,染上合适的颜色,以它生前从未有过的姿态出现在读者眼前,但即使光靠这种图片,人们还是可以揣摩出神经元原先那种庄伟的样子。它由一团错综复杂、薄似纱的树状突开始,然后汇集成一根轴。再传入神经元上,也就是把信息传回脑部的神经元上,这些树突可以伸展到身体各个报告刺激来源的部分;而在传出神经元上,也就是控制肌肉的神经元,各支于则包住肌肉纤维,最后形成盘状,直接控制肌肉的活动。
  在课堂上学过排列整齐、标识清楚之人体器官的医学生,第一次剖开人体,看到一大堆血肉模糊、挤成一团的人体器官时,一定会吓一大跳。同样的,一个外科医生剖开人体时,绝不可能只看到一个神经元细胞;他看到的是成千上万的神经元,好像绳子一样缠绕在一起,形成一根较粗的缆绳,最后连于脊髓。树突错综复杂地绕着,即使用显微镜观察,也不太可能分辨出头尾。我把这种景象想象成冬天站在树林的边缘,横在我面前的是一路排列下去的几百棵树木,每一棵树上又有很多带有雪花的分枝。如果能把这些树压缩成几平方码,让树上所有枝干部保持完整、充满整个空间,彼此又不真正接触,那么这就是体内神经束的模样。
  几十年来,神经生理学一直在激烈辩论一个问题:树突之间的分枝,到底有没有互相接触?家庭中的电线通常是用螺丝帽与其他电线相连,使整个系统是相通的。但人体内一百二十万亿的神经元,每一个却都正好与最近的神经元分开一点,形成一个空隙,就是所谓神经突触。
  神经突触的复杂性也足以令人咋舌,就以手上控制肌肉纤维的一个运动神经元为例,在一个神经细胞的度范围内,与几千个其他神经元的点和节形成神经突触(大的运动神经有一万个不同的接触点,脑神经也可能有八千个)。如果有一个信号刺激某个运动神经,使它产生行动,则其他邻近地区的几千个神经细胞也会同时进入警戒状态。生物学课本上所画的单一神经细胞实际上会伸展到皮肤的每一角落、每一条肌肉、每一条血管——它们能渗透到体内各处各方。
  我想移动我的手,从脑部来的刺激会强到足以引起肌肉收缩吗?需要有多少肌肉纤维参与,才能产生足够的力量呢?对抗的肌肉能适当的抑制自己吗?单一的神经细胞带着以上这一切电子信息,以一秒钟搏动一千次的速率,外加中间适当的休止符,每一次搏动都有一万个神经突触在监听。肌肉运动时那种啪嗒作响的形象,只不过是幼稚园阶段的观念而已,事实上,人体每一时刻都在发出惊人的臣响。
  我们要不要设法减轻身体因连续沟通所引起的紧张状态呢?我要不要在打字时,稍停片刻,让我手指的神经元能恢复元气?不必的,我们的身体似乎需要极大量的刺激。实验已经证实,剥夺人体每天正常所需的刺激足以引起可怕的后果。有的人把自己蒙在黑暗、壁上有软垫的箱子里;有的人蒙起眼睛,完全不动地漂浮在一缸温水中。如果说自然憎恶真空状态,则头脑也憎恶寂静状态;如果头脑处于寂静状态太久,它就会开始崩溃,很快就会充满虚宅的幻象。这些自愿做实验的人不到几小时就要乞求解脱——没有刺激,他就不能保持心智清醒。
  
  头脑不能直接指挥体内的每一项决定——这有损分派职务的管理原则。身体有时是靠一个精确的、一致性的反射系统来处理多种状况。
  当我轻叩病人膝盖下面的肌腱时,他的腿会飞起来,直到肌肉紧张时,才停下来。我再叩一次,但这一次我会先告诉病人,要抑制反射作用,但他做不到;腿还是一样弹起来。到底他的肌腱有什么魔力,胆敢反抗他的大脑?其实这只是一个先天的保护系统。它是一个细小、纺锤形的结构,就在腱的旁边,借肌肉的伸展,警戒神经纤维马上把信息传给脊髓。通常(医生的反射试验除外),当这块肌腱突然受到压力时,乃是表示他的腿已背负了太大的重担。这种情形往往发生在一个人快要挥跤时,这种快要摔跤的过程激起一种自动把脚伸直的反应。这种反应是天生的,且是独立自主的。
  这正好显示出身体良好的管理原则,分派肢体做打喷嚏、咳嗽、吞咽、流口水、眨眼等动作。说到眨眼,我已经提过失去眼睑反射作用的麻风病人,结果会变成可怜的瞎子,因当视网膜干燥需要眨眼来滋润时,身体却不知通知它要这么做。有时候我们可以教病人眨眼,以防瞎眼。人们会以为这些很看重视力的病人会热心学习,但反射作用并没有那么容易学,病人必须靠布告牌、码表、训练、责骂、夸奖、诱导等,才能学会。进步的头脑会告诉他们,不用为这么基本的反射作用操心(谁会去让一个复杂的IBM电脑,做每三十秒要从一数到十的工作呢?)有些病人一直学不会,他们的眼睛最后就干掉。
  但人体有些功能是与精细的、机械似的反射作用不相合的。脑的基部另有一层指挥部,下意识地规范着呼吸、消化和心脏的跳动。这比反射作用更需要注意:人的呼吸作用要靠90条胸部肌肉来合作,而且身体需要的改变很快;譬如,当我爬楼梯时,心跳和呼吸必然马上急速加快。
  神经系统的最高阶层是脑半球,它是身体的至圣所——受颅骨保护,如果保护出了漏洞,它则最容易受伤害的。在那里有一百亿个神经细胞和一千亿个胶质细胞(Neuroglia Cell)(提供生物电池供脑部活动)漂浮在一团糊状液体上,做传送资料、贮藏记忆、创造意识的工作。脑部存在着我们罪恶、易怒的倾向,也有朝向纯洁、爱的原动力。
  科学家已经能够把一个输送器移植到一只暴怒的公羊脑部,用带电流的开关控制它的脾气,使它变成一只温驯可爱的宠物。有些人喜爱把一些复杂的概念,像浪漫的爱、利他主义,或对上帝的观念,微笑地用钾离子、化学平衡、脑部记忆、联想的功能来解释,但是这种解释是行不通。我怎么知道上帝的观念不过是脑部一系列的电流刺激?答案是:我怎么知道电流刺激不是上帝用来对我沟通属灵实际的工具?除此以外,我没有别的途径了解属灵实际。
  人体的阶级管理似乎安排得很完整。但有一个问题总会不断出现,好像把一枝铅笔丢到滑润良好、正在转动的齿轮中一样。控制肌肉和运动的最后决定——这种地区化的“意志”,并不存在于脑部奇异的缝隙里,而是在于控制肌肉纤维的单一神经细胞或神经元上。神经生理学之父谢灵顿医生(Charles Sherrington)发现了这种使人混乱的特质,很堂皇地标识它为“最后一条民主大道The Final Common Path)”。  
  这种神经元和细胞体从周围的神经中枢接受了一连串的刺激,一直对肌肉张力保持警戒状态;痛苦的出现、相对肌肉的活动,任何活动所需的力度、刺激的频率,可用的氧气、身体的温度、衰竭的因素等都被列入考虑范围。从脑部传来的命令很多:手臂举起来——但箱子很重,因此先把运动神经元编队。经过建议、修正,所有的信号都打出来以后,脊髓下面的运动神经元就要决定是收缩还是放松,因为它不但与大脑,也与成千的不同区域的神经突触有亲密的接触,所以神经元最有资格作此决定。
  圣地亚哥加州大学的布洛克(Bullock)教授就这种过程得出结论说:“即使这么低阶层的神经元所享有的自由,足以在人体中产生无限度的复杂性。”我们在看过身体一系列的阶级管理制度后,就会明白一件简单的事,只有让神经无决定怎样做才最好,谁能说自然界中没有民主制度?分子生物学家已在几十年前就告诉我们这个事实,如今我们的头脑和它的下属也证实了这个说法。
  只有“最后一条民主大道”可以在无法并行的命令和反射之间做最后决定,我们应当为此高兴。我站立在洛杉矶陡峭的花岗岩悬崖七面,看到有一朵从未见过却十分可爱的野花。我向前倾,遵照大脑的指示,站稳脚步后,开始拍照。我的特写镜头离开野花只有几寸之遥,突然有一根线抽动,我好像一只木偶一样,很快向后倒退。我的心脏狂跳,是谁打扰我照相?四周一个人也没有,只有一只声音沙哑的坚鸟好像在骂我。
  当我开始从山崖上见到下面两千尺深的溪谷时,我的细胞已经被化学作用所充满,对潜在的危险有了高度的认知。我的头脑希望拍出一张野花的照片,我潜意识的反射作用,却从耳朵的平衡器官中听到危险的声音,因此切断大脑的命令,直接传送紧急信息给控制肌肉的神经细胞,突然用力拉我往后退。
  同样反抗性的救命行动,也发生在当我赤脚走在卡维尔医院的地板上时。(我是鼎力拥护赤脚走路的,我相信这会使脚健康、强壮,而且也会开启整个感觉世界和对我所走的地板的认知。)如果我踏到刺,我的脚会中途停顿,在痛苦的感觉还来不及传到大脑之前就抽回来。但如果我正要逃离燃烧的飞机,我的细胞会了解脑部对他们的要求,甘心忍受一些不寻常的压迫,以避免更严重的压迫。因此我突然可以有本事跳在燃着的金属板上,因为正常的反射作用被切断了,为要达成更紧急的目标——逃命要紧!柯吉姆(Jim Corbet)在描写有关印度的事时,说到一个很有名的,在受逼迫时靠意志克服痛苦的例子。在检查一个受老虎攻击过的女人时,他发现这个女人因为拼命抓住树枝,以致老虎把她的身体拖走时,她的皮肤还留在树枝上。
  神经系统的阶级管理制度能帮助我求生存。有时我的大脑会宣布最后的决定,有时它却会将决定权分派给别人,它如何下命令往往要靠各区域的自主细胞——最后一条民主大道——来作最后的定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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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引导
  决心完成一件事只能指决心为善而言,因为任何其他目标都不是整体的。如果意志力只用在完成某个目标上,那么,这种意志力会使人变得三心二意。
  ——克尔凯廓尔
  
  我们前文已说明人体的阶级管理制度:从细胞开始,经神经冗、反射、条件反射,以至脑以及脑半球,最后又回到所谓“最后民主大道”的控制神经元,纵使要靠成千条神经突键复杂的交互作用,这整个系统基本上还是一个简单的没计。它把自由与合作结合在一起,举凡像打蚊子、给一朵花拍照这一类普通的动作,都要靠这整个奇妙系统的通力合作才行。
  我再也想不出一种比这更好的类比,可用来比喻联结基督身体上各肢体的沟通网。每一个基督徒都要对元首效忠,这元首就是基督。但上帝又绝对深切关怀个人的自由,因此他把最后行动的抉择权留给完全独立自主的人。
  人体显明一件很清楚的事实:任何层面的沟通都很重要。如果我的头脑必须对每一个肌肉的收缩负责,生命将会变得多么复杂?当我清晨漫步时,我可以毫无拘束地想到我的病人,也可以想到在头上啼叫的小鸟,我的脚却不需要想该朝哪个方向前进,它们的肌肉是遵照上帝设计好的反射作用收缩。运动单元自动交互休息,而不是同时休息,因此我可以不断行走,而非间歇性的。我的神经元会随时注意全身其他部分,一旦心脏受不了,它会叫我停;一旦要跌倒,它也会马上采取行动。
  健康的身体是中枢神经系统和它所控制的组织间最美妙的和音,但在这一切和音中,每一个神经元都必须根据所接收到的刺激作基础,来决定全身的行动,每一个神经细胞中的微电脑会测出我的意图、询问其他肌肉的意见、分析荷尔蒙的存量、可用的能量、疲乏或痛苦所引起的限制等,然后对它所控制的肌肉群发出“可”或“不可”的命令。
  你是基督身体上的运动单元,是几百万单元中一份子。你要知道如何及何时该采取行动吗?何谓真正的引导?一个“高”刺激是否一定比“低”刺激更有力?
  每一个细胞接触最多、最频繁的是与它同一个区域的神经元。有的刺激是由其他运动细胞而来,有些则由痛觉细胞、压力细胞、温度细胞、肌肉平衡细胞而来;这一切资料都经电波传递至个别的神经元,通知它该如何在社区内采取行动。我相信上帝也同样分派一些控制权给地方教会。教会对正在腐化的城市应有何反应?对破坏家庭的压力有何反应?对刚发生的可怕水灾有何反应?上帝已经定下控制整个身体反应的原则,但他也让跟从他的地方教会决定自己所该扮演的角色。
  圣经列下各种不同的属灵恩赐,让我们知道应当如何把它们应用在地方教会的管理制度中。论到教会的职位,圣经并没有指明我们应推举哪些专业人员,它从来没有说一个教会领袖必须是一个好的经理人才,或一个精明的会计,或甚至是有领导潜能的人,但在寻找人才时,某些属灵的特质是不可少的;他们对上帝奉献之心如何?他们能不能控制自己的脾气?他们的家庭光景如何?所有教会同工最主要的素质,不是才干,而是忠诚。上帝似乎是说,我乐意与任何人同工,只要他们忠诚就行。他既把自由赐给我们,当他在我们当中设立领袖时,他所寻找的领袖就是能与上帝站在同一阵线,适当地应用这种自由的人。一个能干却不忠诚的细胞,可能会推动出许多令人眼花缭乱的活动,但就像痉挛的肌肉一样,除非他能配合身体的需要,否则一点用处也没有。
  我们这些在西方民主社会中长大的人,很高举自由及独立自主的精神,会不假思索地把基督身体的形象,当作是一个复合的民主体制,认为最后的抉择权还是在于个别的细胞,但这并不完全。就如牛毕根(Lesslie Newbigin)主教说过的:“上帝的目的并不是集合彼此分离的个别灵魂……这种思想与圣经对上帝、对人、对世界的观点不合。他所关心的救赎是社会性的,也是宇宙性的,因此,他工作的方式一直牵涉到真正人际关系的再造,以及人与其他创造次序之间的真正关系。他的工作中心建在历史上的某一定点,在一个特定地方施行出来的作为。他沟通的方式是通过人类社群,在这社群中,人借重生,进入一个新的、相互之间的关系;然后这种关系又能带领他人进入这种新关系中。”上帝往往不直接对我们个别的灵魂说话,而是通过他身体上其他的肢体说话,这种特殊的过程能把信徒联结在一起。
  有些领袖用挑战性的方法发展这种相互关系。约翰·卫斯理的“循道会”(即卫理公会,译者注)之所以会得到这个名称,是因为他设立很多方法,使每个人都要向别人负责,以使大家“循规蹈矩”。他们每周聚会一次,每个会员要向团体交代:这周内我有没有遇见试探?有没有被试探所胜?这周内我的属灵长进多少?我生命中哪一方面需要你们代祷?早期的循道会友很把这种受命的秩序当作一回事,不论是对基督的身体或对自己的身体皆然;他们把这种关系很广泛地同时应用在对人与对神两方面。
  作为个别的细胞,我们每天都要面对很多抉择:早餐吃什么?要听哪个电台?用哪种牌子的牙膏?探望哪一个邻居?打哪个电话?……除了这些芝麻小事以外,还有很多道德性的抉择:我如何才能爱邻如己?用这份额外的收入买件新衬衫对不对?如何处理免税事宜?我如何在这些事上寻找上帝的引导?心理医生可以让我们看到,很多宗教虚虔诚人士,为了这些困惑人的问题而精神崩溃。我们的头脑会被这一类像暴风雨来袭一样的知识所占满,而致全身瘫痪,无法采取任何行动。
  因为这个缘故,我认为圣经鼓励我们要把自己完全根植在上帝和他的话语上,使我们基督徒的行动就好像身体的反射作用一样自然。如果在每种情况之下,我们都必须决定是否该说实话,那我的生活就太复杂了。但如果我不必靠大脑指挥,很自然就是个诚实的人,那么当我在“行走”基督徒生活时,就不必常常想到每一次该怎样举步。
  保罗用下面的经节归纳出,怎样才能将属灵的反射作用影印在我们心上,他说:“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罗12:2)然后他在新约圣经中第一次提到身体的类比,接着又提出一系列命令,说到上帝的旨意所要的乃是:恶要厌恶、善要亲近、互相尊敬、彼此推让、圣徒缺乏要帮补、不要志气高大及尽力与众人和睦等。
  保罗从来没有用过巧妙的心理分析,也不探讨家庭或社会的因素如何会使得信徒难以顺服上帝的命令;他从不劝诱我们行出正直的生活,他只是说明事实的真相,劝我们要“心意更新而变化”。我想这句话可以改写成:“要提醒个别的细胞在基督里所拥有的新身份。”我们常有遗忘的倾向,会用聪明的自我来取代基督为元首,保罗则提出一种炼净心智的方法,叫我们向上帝所设立的阶级制度认同。
  我常常碰到一类基督徒,喜欢用属灵的口吻来标榜自己超俗。根据这些人的看法,最属灵的基督徒就是那些能满怀自信宣称:“上帝告诉我,该买一件新衣服了。”或“我确信上帝要我们教会用这种方式来用钱”。上帝告诉我成为一种漫不经心的说话方式。但我相信,大部分,上帝对我说的话都已写在圣经上,我的责任就是殷勤地在圣经里查考他的启示,找出他的旨意。对我们大多数人而言,这种秘密从上帝的“热线”所得来的信息,通常并不是分辨上帝旨意的方式。通过环境或有智慧的朋友的劝告,加上自己仔细思考所得到的引导,看起来不很起眼,但也有同样价值。
  大学毕业生往往很辛苦地寻找未来的道路,等待上帝用一声雷响,把他们想要的前途显示给他们。圣经中上帝的确曾用超自然的方法,如天使、异象等来传达他的旨意。但如果你仔细研究那些事件,你就会看到这很少是神用来回应祈求引导祷告的方法,通常这些特别的启示都不是当事人祈求得来,或事先期望得到的。
  我们可以用保罗听到马其顿呼声为例。很特别?不错!因为有一人在异象中向他显现,要求保罗改变行程,转往马其顿去。但请注意,这个异象促使保罗改变计划。你可能以为保罗会以虔敬的方式计划他的行程,但由这件事看来,保罗在尚未见到任何异象,或听见圣灵的声音前,已经踏上宣教的旅程。很可能他在环顾整个状况后,就选择了他看来最有意义的宣教路线,但圣灵希望他进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区,因此就用特别的方式来干预他的行程。这是一种例外的引导,显然不是保罗通常用来寻求引导的一种方法。
  当保罗要用类比来形容信徒信心成长的情形时,他常常以运动员为例:奔跑、斗拳、摔跤等。运动员正说明了训练可以使身体作出可以预测的、靠得住的行动。经过长期的练习,他们已经把某种动作的反应形态固定在他的神经元里。一个运动员的身体知道他心里要的是什么,而且已受到装备,可以经验老到地达成那种愿望。同样的,我们也要花时间操练自己,每天顺服上帝所已经启示的旨意,而不是热切地寻求一些魔术般的密码来明白上帝的心意。
  我们已强调过从社群、从受过训练的反射作用来寻求引导,现在我必须很快再强调,每一个个别的神经元都有直接进到大脑的通路。虽然这条路并不显眼,但它是存在的,它那种神经突键的连接可以带出强烈的、改变生命的时刻。
  这种经验发生在我到印度工作的第一年。我一直有一股笼统的感受,认为自己应该成为一个宣教土;因此,受完医学训练之后,就同意到印度的一家医学院工作,也就是我出生的国家看看。当医学院第一次提议要我去时,我只与他们订了一年合约,因为我还不能完全肯定自己未来的工作。我到那里教书、动手术,每天都忙着医院里的工作。
  过了几个月,我去拜访柯大夫(Robert Cochrane),他是很有名的皮肤专家,在离马德拉斯南方几里远,叫青果埔的一所麻风病疗养院工作。我自己的医院不接收麻风病人,因此从来没以一个医生身份见过一个麻风病人。柯大夫带我绕了医院一圈,一路向病人点头招呼,这些病人都蹲坐着,有的脚上扎满绷带,走路很艰难;有的带着他们看不清楚的、变形的脸跟着我们。慢慢的,我的紧张(这是我幼年记忆产生的结果)融成一种专业的好奇心理,我开始注意病人的手。
  这些病人举手向我摇摆,伸出来对着我打招呼。别人是研究脸,我却专门研究手——我往往记得人的手,比脸还清楚。但这些手却不是我在医学院里看过的、机器做成的精巧模型,它们是扭曲的、粗糙的、流脓的残肢,有的就像钳子一样硬,有的没有手指,有的连手都不见了。
  最后,我再也忍不住了,“柯大夫,看看这里。”我打断柯大夫有关皮肤病的解说,“我对皮肤懂得不多,请你告诉我这些手是怎么回事?他们怎么会变成这样?你能做什么不能?”
  柯大夫耸耸肩说:“抱歉!保罗,我无法奉告,我不知道。”“不知道?”我的反应充满惊讶与好奇,“这些年来,你一直是一个麻风病专家,你还说你不知道?你一定有办法医治这些手!”
  柯大夫很生气转向我说:“那么,我能不能问你,这到底是谁的错——是我的错还是你的错?我是皮肤专家——这是我可以修护的部分,但你是骨科专家,整型外科手术专家!”接着他又用较平静、伤感的声音告诉我,这世界上麻风病的受害者有一千五百万人之多,但还没有一位整型外科医生肯下工夫研究这些畸形的手。
  当我们继续往下谈时,他的话沉入我内心深处。受麻风病折磨的人比因小儿麻痹而成为畸形的人,或全世界因车祸使肢体受损的人都要多,但为何没有一位整型外科医生肯替他们服务?柯大夫告诉我为何会这样——一切都是由于偏见引起的。麻风病总笼罩着一层黑巫术的气氛,大多数医生都不愿意接近麻风病人,而那些少数肯这样做的人若不是理想主义者,就是神父和宣教士。
  过了一阵子,我注意到有一个年轻的病人坐在地上,试着脱鞋,他试着用大拇指和手掌以楔子拨开鞋带,但残废的手却不肯合作。他抱怨永远抓不住东西——它们总会从手里滑出来。突然间我灵光一闪走近他,用塔密尔的土话问他说:“对不起,我可不可以看看你的手?”
  轻人站起来,笑笑,把他的手伸了出来。我有一点迟疑地握住它们,用手摸着这些变形的手指,仔细研究了一番。最后,我把他的手指扳开,把我的手放在他的手上,就像要握手的样子,“握紧我的手,尽量用力。”
  令我惊讶的是,我本来以为只是轻轻的一握,却没想到是一阵剧烈的痛苦传过我的掌心。他的手掌像一把老虎钳似的掐人我的肌肉,就像铁爪一样——他完全没有残疾,我失声痛叫,要他赶快放手。我愤怒地看着他,但他脸上温柔的微笑又使我放松下来——他并不知道他会伤到我。这是一个线索——在那个严重变形的手上,还有一些强而有力的肌肉。显然他手掌的肌肉不平衡,他用力的时候完全没有感觉,它们有没有办法复原呢?
  我当时觉得很兴奋,好像整个宇宙都绕着我转,我知道我找到了自己该做的事。
  1947年发生的这件事改变了我的生命,那件小事使我确定了自己的呼召,就好像我体内的细胞知道自己所该发挥的功能一样。那幕景象的每一个细节——地板上站着的人、树的阴影、跟我握手的病人那张困惑的脸一直牢记在我的心里。那一刻是属于我的,我感受到上帝圣灵的呼召,我就是为在青果埔那一刻而造的;我也知道回到我的工作基地后,我的人生将指向另一个新的方向。从那一刻直到如今,我都没有再怀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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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同在
  圣灵是扭紧手臂肌肉的力量,是紧缩的两颊之间薄薄的一层汗水,是握紧的拳头背部的湿气。他一方面是如此亲切和谦逊,一方面又是无法抗拒的坚强。
  ——泰勒
  
  当我还在伦敦一家医院当小医生时,有一次轮到我值夜班,照顾一位81岁的老妇人——崔太太。这位活泼、勇敢的妇人,一直在与喉癌搏斗;她的声音虽然沙哑、刺耳,但人还是很机智、很喜乐。她要求我们尽可能借医药延长她的寿命,我的一个教授割去了她的喉头和四周恶性的组织。
  崔老太太似乎复原得很快,直到有一天清晨两点,她紧张地叫我到她病房去。她坐在床上,身体向前倾,血不断地从她嘴里喷出来,她的眼神充满恐惧。我很快就看出是她喉咙内的动脉破了,除了将手伸进她的嘴巴压住动脉外,没有其他办法可以止血。我一手握住她的下颚,另一手的食指则深入她那滑溜溜的喉咙,找到动脉血管,将它压紧。
  当崔老太太恢复元气,克服了作呕的感觉时,护士也同时清洗掉她脸上的血迹。她渐渐开始信任我,恐惧也慢慢从她脸上消失了。十分钟过后,她恢复了正常的呼吸,头也可以向后仰了。我试着移开食指,用工具来取代;但因为喉咙太深,无法用器具压住出血处,因此我一移动食指,血就会又喷了出来,把崔老太太吓坏了。她的下颚颤抖,眼球突出,紧紧抓住我的手臂不放。最后,我只好告诉她,我会用食指堵住血流,直等到能把外科医生和麻醉师从家里调到医院来为止,崔老太太才总算冷静下来。
  我们调整了一下坐姿,我将右手臂绕过她的头支住她,左手则隐没在她那扭曲的嘴巴里,这样我的食指才能压住那重要的一点。从过去看牙医的经验,我知道要崔老太太把嘴巴张得这么大,让我整只手都伸得进去,是相当累、相当痛苦的事。但从她热切的蓝眼珠中,我可以看出,如果有必要,她会决心保持这个姿势,多少天也无妨。她的脸离我的脸只有几寸之遥,我可以感受到她的恐惧,她的呼吸带有血腥味。她的眼神似乎默默地祈求说:“不要动,手不要拿开!”她知道,我也知道我们一旦放松目前这种可怕的坐姿,她就会流血至死。
  我们就那样坐了几乎两个小时,她一直用哀求的眼光看着我。在第一个小时里,有两次我的手臂抽筋,痛得很厉害,我就试着移动食指,看看血是否止住了,然而并没有止住。当崔老太太感觉有温暖的血液从喉咙涌出来时,她就把我的肩膀抓得更紧了。
  我不知道第二小时是怎么熬过的,我的肌肉发出痛苦的呼喊,手指头完全麻木了。我想到登山的人必须用一根绳子拉住掉下去的伙伴,支持好几小时,大概也是这样辛苦。在这种情况下,我这根四寸长的手指头,虽然因抽筋完全失去感觉,却是一丝维系生命的希望。
  我,一个20来岁的小医生,和这位81岁的老妇人,超乎人所能想象地互相依偎在一起——因为没有别的选择,为了她的生存,我们必须如此。
  外科医生终于来了,助手准备好开刀房,麻醉师也把药预备好了。崔老太太和我拥抱在一起,就这样被推进了手术房。一进去,每一个人手上都拿着闪亮的工具。我慢慢把食指从她的喉咙伸出来,我不再觉得有血涌出来,是不是因为我的手指已没有感觉了?或者在承受两小时的压力之后,血终于凝结了?
  我把手拿出来后,崔老太太仍然能很自在地呼吸着。她的手还是掐住我的肩膀,眼睛还是一直望着我。但慢慢地,几乎不知不觉地,她那淤伤的、伸展过度的嘴唇稍向上扬起,变成一个微笑。血块已经凝成了!她无法说话——她已没有喉头——但她并不需要靠说话来表达她的感激。她知道我的肌肉已受了多少折磨,我也知道她的恐惧有多深。在那两小时中,我们在令人昏睡的病房中,几乎已结合成为一个人。
  当我回想与崔老太太在一起的那个晚上时,它几乎可以用来说明人类的无助与在我们里面神的能力之间冲突的压力。在当时那种情况之下,我的医学训练根本没有多大用处。重要的是我在那里,且愿意伸出手臂回应别人,与他人有接触。
  与我所认识的大多数医生一样,我常常不能面对苦难。痛苦的来到就像突如其来的地震一样,能使人饱受蹂躏。一个女人觉得乳房上有个小硬块,接着她的性别受到威胁;面对生下来的死婴,母亲会在悲痛中哭号:“我等了九个月,就是为了这个吗?为什么有那么多母亲要把孩子堕掉,我宁可牺牲自己,却得不到一个健全的孩子?”一个小男孩从汽车挡风玻璃中被抛了出去,脸上从此留下永恒的疤痕。痛苦的记忆永远无法抹去——再细心的医生也帮不上多少忙。
  当痛苦来袭时,我们这些与痛苦最接近的人,似乎最容易被它击毁。我们的喉咙哽咽,似乎果敢地继续查病房说几句安慰的话,甚至会去查书,看该怎样安慰忧伤的家人。
  但当我问起病人和他们的家属:“谁能在你们痛苦中帮助你们?”我所听到的却是一个奇怪的、不精确的回答。他们所提到的人,很少能为他们的痛苦提出圆满答案,也很少是具有活泼、迷人的性格,他们往往是一些安静、能了解别人的人;能多听、少说、不下评断,甚至也不太提供劝告的人。“一种同在的感受”,“一些每当我需要他,他就会在的人”,一只可以握住的手,一个谅解似的拥抱,一个与你一样喉咙哽咽的人。
  我们总希望尽可能正确地应用心理学公式,如同能应用医疗手册上所学到的技巧一样。但人类的心理实在太复杂了,不可能写成手册。对受苦的人能做的就是与他们在一起,看着他们,抚触他们。
  本书一直重复着几个主题:对元首忠诚服务之必要、身体坚固骨架不含糊的本质、皮肤的柔软与服从、基督身体的治疗活动。这些功能加在一起,就能带给世界一种同在的感觉——有上帝与他们同在。
  有时候,作为基督身体的一员,我觉得自己似乎又回到病房中,与崔老太太在一起。我所有的肢体——骨头、肌肉、血液、头脑——都合作无间地,使我能防止我的病人死去。然而我也必须挡开一些自觉无用的感受。我当时唯一能做的,就是暂时止血,阻止末期癌症进一步的侵袭,并希望有神迹出现。
  上帝是否就是计划要透过脆弱的人类所组成的身体,在人类重要问题中,赢回这世界呢?这个问题值得用一本比本书更长、更睿智的书来详加讨论。然而,我也可以借着回顾上帝已经给予我们的渐进的隐喻,而稍微看见上帝与这个星球产生关联的方式。
  当然,所有有关上帝的语言都是象征性的。德卫曼(Joy Davidman)这样问道:“一个人能用一个茶杯装海水吗?”人的语词、思想,都无法传达神性。在旧约中,用于上帝的象征最常表现在他的“他性(Othemess)”中。他以灵出现,充满光辉与荣耀,所以接近他的人要么是死,要么就是带着非人性的光辉回来。摩西只见过上帝的背;约伯从旋风中听到他的声音;以色列人跟随他荣耀的云柱。
  犹太人已习于这一类的奥秘,惧怕大声提到或写出上帝的名字,因此当耶稣宣称:“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这些对犹太人来说是刺耳的话,怪不得犹太人会受不了。他不是曾在一个年轻女子的胎盘中待过9个月,又在一个卑贱的环境中长大?切斯特顿说:“上帝曾是一个圆周,如今成了圆心;而这圆心又是无限小。”他看起来太像任何一个人了,当他顺服至死时,他们的疑虑更加深了。人性的血肉之躯如何能容纳上帝?上帝怎么会死?甚至当他复活以后,即使很多人已经相信他,跟随他作门徒,还是有许多人怀疑。
  但耶稣离开了,他没有在地上留下躯体,向不信的世界彰显上帝的灵——他只留下一群胆怯、骄横的跟随者,这些人大都在他死时离弃过他。我们就是耶稣所留在地上的人,他没有留下一本书、一套教义,或一套思想体系;他只留下一个世人看得见的社群,具体地表达他自己,在世上代表神。只要在耶稣基督离世之后,基督的身体,这个隐含的比喻,先由基督暗示,再经保罗尽心的推展,直到基督耶稣离世此后才真正成形。
  使徒保罗论基督身体之伟大及决定性的话语,是针对哥林多和小亚细亚的会众说的。他曾痛责人性的软弱。保罗是一位善于应用明喻和隐喻的能手,他并没有说上帝的子民“像基督的身体”,他总是说,我们就是基督的身体,圣灵已经来到,住在我们中间,世界知道有一位看不见的上帝存在,是因为有我们作代表,我们就是他的化身。
  朋霍费尔(Bon hoeffer)说:“教会不过是人性的一部分,但却带有基督的形象。”对这一句断语,我们往往感到畏缩。我们丧胆,责备自己总是显出我们有缺陷的人性;我们沮丧,如果缺乏信心,在实际生活上,就显不出基督成形在我们里面。
  上帝有三个主要的象征是不可少的——他是荣耀的云彩,是顺服至死的人,也是住在他新的身体中的灵——这些象征表明了一种渐进式的亲密关系,从惧怕到分享人性,以至能分享本质。上帝存在我们中间,使我们得到他的遗传,也使信他的人能彼此相属。
  今天上帝在哪里呢?他是什么样子?我们不再能指着至圣所,或拿撒勒的木匠说,那就代表上帝,但透过他圣灵的内住,我们在世上成为上帝的代表——这是个相当沉重的担子。
  二次大战后,德国学生志愿帮助重建英国一所为炮弹所炸毁的教堂。工作进行当巾,大家议论如何能修复一座耶稣的雕像;他的手臂向前伸展,像的上面还有一句有名的铭刻:“到我这里来。”经过仔细的黏补,雕像所有破损的部分都恢复了,只有基督的手除外——它们已被炸弹炸掉了。他们要不要竭尽所能把那两只手补上去呢?
  最后他们做了一个到今灭还存存的决定——这座耶稣的雕像没有手,上面铭刻着:“基督自己没有手,他只有我们的手。”
  我指示你们一项奥秘——“你们也靠他同被建造,成为上帝借着圣灵居住的所在。”(弗2:22)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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