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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人事] 外国人加社保

外国人加社保

说是10月15日要开始执行,怎么好像又没消息了,到底要不要做啊,有人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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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关心,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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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伊拉加三金,老滑稽的
还有失业保险,问题是一旦失业,他们工作签证就结束,就要滚了
不可能拿到失业救济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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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滑稽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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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壑难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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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打了12333询问是否需要强制缴纳,回答说细则没有出台,还不需要执行。有点搞不明白了,哪天直接去社保局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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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关注!成本增加,外国人弄不明白,两个国家重复交金,实在太滑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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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楼小波的妈妈 的帖子

前天去社保办事,特别问了。

也是说没有接到执行的通知,暂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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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北京分公司虽然政府没有颁布细则,但是已经要求上培训课,填表了。具有中国特色,搞笑的是:填写身份时,全部写干部,据说只有清洁阿姨才算是工人。
中国人要缴纳的,外国人全部缴纳,要付生育、工伤等费用,但是细则没有出来,外国人又没有街道,所以相关福利一概没有。
一句话:先付钱再说。
上海暂时还没有执行,请参阅下文:
《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操作解读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67次部务会审议通过,并经国务院同意,自2011年10月15日起施行。 《暂行办法》中的第一至三条中,明确规定了外籍人员的范围及参保强制性的要求。《暂行办法》第五至七条明确了外籍人员离开中国后如何处理其在中国缴纳的保险,既可以申请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也可以在符合条件后按月领取,甚至身故了也可以继承个人账户,方法灵活多样,确保了外籍员工的利益不受损失。

目前德国和韩国由于与我国签订了社会保险的双边协议,故两国的人员可以按照协议参保,其他国家由于没有与我国签订相关协定,均应在《社会保险法》的调整范围内,即应当五险全部参保。
操作信息:目前京社保发[2011]55号已明确操作办法,上海实施细则尚未公布。但沪人社养发[2009]38号依然有效,可参照办理。
然而其操作须由部分客户自行开户办理(上海外服无法与外籍人签订派遣合同),且一旦新建社保账户,将发生包括但不限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小企业欠薪保障金等相应费用。故请慎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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