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楼yzl121
(2015冲刺)
发表于 2010-11-3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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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你说的我懂了。
另外你说的加计扣除这一块,我还没有碰到,因为我这边到现在为止费用都很小,都是按照实际扣除的,没有做加计扣除。看来还是要和专管员沟通下,我问好了消息你哦。
而且不是每笔研发费用都可以加计扣除的:(一)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如果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发生的内容与研发项目之间没有直接的印证关系,则不能认可。(二)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如研究机构所在企业用小汽车接送研究人员发生的燃料费,不是在研发过程中发生的,则不能加计扣除。(三)非直接从事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如提供研发人员后勤服务的人员。(四)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以及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不能有其他用途,如可同时作研发之外的用途,则不能加计扣除。需要注意的是,以上项目只是不能加计扣除,而不是不能扣除。
所以这个尺度蛮难把握的。
[ 本帖最后由 yzl121 于 2010-11-3 10:34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