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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俊婷妈 于 2013-5-31 22:14 发表 流动人口好像没有委托一说喔。恶补同学。我们有查关于这方面的规定
原帖由 小荷 于 2013-7-5 18:41 发表 我们二宝6月底出生后直接去上好户口了,计划外。派出所说他们跟计生委不相干。只要按派出所要求提供所需的资料。目前还没居委会或者计生委的人来找
原帖由 loudoudou 于 2010-10-13 14:59 发表 在外地罚款, 拿到征收通知书(这个一定要有的)和社会抚养费收据(省直辖市一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 你就可以回来应对上海这边的居委会. 居委会是受街道委托管理计划生育的, 最终决定权在街道. 第十二条的最后一句话 ...
原帖由 一乐二乐 于 2012-6-26 14:42 发表 擦边球成功!没交社会抚养费。 只是弟弟的户口和姐姐不在一起。
原帖由 恶补 于 2013-5-31 21:13 发表 对了,有没有姐妹在老家生的?没有准生证,他们给开出生医学证明吗?另外,最危险的一件事:他们会直接给你结扎了吗?都说老家二胎生产时顺便一并结扎的。
原帖由 报春居士 于 2014-4-11 21:19 发表 莘光派出所这边有没有直接就报上户口的,退一步说拿着外地的征收通知书和罚款收据去报户口他们认不认啊?知道或听说过的的请帮忙回复下,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