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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今天我“被”上新闻晨报了

今天我“被”上新闻晨报了

今天,在新闻晨报的c10人才教育/留学海外版,刊登了一篇文章:过来人分享美国中学申请之路。

现在,如有晨报的bbmm你们去看看,晨报的这篇文章与我在九月十二号所发的“亲历美国私立高中申请以及开学过程”是否一样。

也请各位bbmm们说说,在我一无所知的情况下,晨报的这种行为是哪一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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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miaomiao好妈妈 的帖子

侬要付“露面”费给报社,记者要跟侬分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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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miaomiao好妈妈 的帖子

好文章,自然会“被”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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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应该打个招呼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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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是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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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讨厌这种无良行为,虽说好文章被关注,但是最起码也得提前站内短一下和别人打一声招呼吧。
以后写有质量的文章时加上:本文系原创,如有公共媒体转载,请站内联系。否则将负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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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电话过去,让他们在下期标注作者附加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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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有风险,出名需谨慎!
至少说明是好文章,去要稿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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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啊?正好今天的晨报没拿到,要回到家才能看到了!
应该和晨报联系一下子!
不过你的这个贴子我已经收藏了,以后还要多多请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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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哟,是名人啊,留个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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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招呼都不打一声就转载了,够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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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把照片也发了呢?这记者署名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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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世界文章一大抄,朋友心头无需挠,抄侬抄伊全是抄,赚钱出名是首要

[ 本帖最后由 libzrding 于 2010-9-21 22:1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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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电话给报社,要求给个说法,这种行为不能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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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3#libzrding 的帖子

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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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miaomiao好妈妈 的帖子

嗯,早上看报纸的时候就觉得是在旺旺上看过的,还以为你们投稿的呢。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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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应该征得当事人的同意之后才能刊登方显作为媒体的慎重与正经
这样做,,,,,个人觉得是草率了些
绝对不是稿费不稿费这等计较啊......


不过,亲爱的楼主,话也说回来,你的稿件写的是好,照片也美,难怪了人家爱不舍手啊.....好在是个很好的稿,对公众也很有益,只愿它不会给主人公带来不便,那才真的是叫人放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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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paper.jfdaily.com/xwc ... /content_418536.htm


强烈BS这种不尊重人的行为!!!

[ 本帖最后由 anxiang 于 2010-9-22 12:4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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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以为付了你稿费呢? 什么世道, 明显剽窃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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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找主编,找本人没用的,需要给个说法。
作为专业的新闻从业者,连这点基本的素养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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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行为!
我也遇见过,我在某论坛发表了一些关于买房的心得,居然没几天发现,进了该网站为该楼盘写的新闻里了,而且明显是为开发商做广告。可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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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来人分享美国中学申请之路》
2010年9月21日   C10:人才教育·留学海外   稿件来源:新闻晨报   作者:庄晓英

作者?还是摘抄者?选编者?
如果大段摘录别人论坛上的文章,算是哪路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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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脸,别人的文章随便用,还属上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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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子太大了吧,旺旺上人证那么多也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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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miaomiao好妈妈 的帖子

看了这个蛮气愤的,这个也太....
如果需要的话可以标明出处啊,这样不标明肯定属于剽窃的,太不道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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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不道德,抄人家的也不打声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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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miaomiao好妈妈 的帖子

支持你维权,需要的话我们替你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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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晨报总编室投诉了,专刊部打来电话承认了,并要将稿费寄过来。事情到此该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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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8#miaomiao好妈妈 的帖子

网民也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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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miaomiao好妈妈 于 2010-9-24 00:50 发表 \"\"
向晨报总编室投诉了,专刊部打来电话承认了,并要将稿费寄过来。事情到此该结束了。
庄晓英应该向你道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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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了,几乎占了一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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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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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LZ维权!现在不要脸的人真是太多了。
如果LZ没有看到晨报呢,这事就这么埋了?
去告报社和记者。太不象话了。搞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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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格格妈 于 2010-9-24 09:40 发表 \"\"

庄晓英应该向你道歉啊
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哪能只是个道歉啊
回头我砍你一刀,道歉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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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行为不能姑息,道歉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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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补稿费,是不够的。

这个是明显的抄袭,而且是可以联系到原创作者而故意不联系,等原创作者发现了投诉了,才给稿费。要是这次用稿费就解决问题了,那么以后他们还会继续用这种可恶的抄袭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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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要求晨报在下一期报纸上刊登道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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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庄晓英道歉.

[ 本帖最后由 小白兔与小花狗 于 2010-9-25 12:2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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