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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人事] 请教关于录用缴金事宜?

请教关于录用缴金事宜?

在这里向各位人事前辈请教一个问题,情况是这样的:公司录用户籍为外省市的人员,是去区县外劳力管理所办理录用缴纳综合保险,那么当这个员工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后,可以为其缴纳4金,这个转为缴纳4金的手续怎么办理?是先去外管所办理退工和停缴综合保险,再像上海户籍那样办理录用再缴纳4金吗?

另外,我公司的上级母公司有一个员工是有《上海市居住证》,母公司为其缴纳4金的,现在他正在办理上海户籍,户口落在其配偶处,办理户籍时以我公司(子公司)名义录用,对外出具的是和我公司(子公司)的劳动合同,(但公司有协议此合同仅限为其办理户籍所用),这样的情况按规定应该如何办理?是否要和办理户籍时出具的劳动合同一致,必须由子公司办理录用缴金才合法,还是户籍办出后这个以公司选择为准,可以选择任何一家办理录用缴金?如果在母公司继续缴纳4金,因为已转为上海户籍,还需要为其从居住证转为上海户籍办理什么手续吗?


今天又有新问题,此员工办理完户籍后,要将在外地的社保帐户转入上海,如何操作?

[ 本帖最后由 carol_ycy 于 2009-4-29 11:3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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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回答第1个:
① 外管所退工、停缴
②职介所录用、社保新开户缴金、公积金新开户
这2个步骤在同一个月里面办理。
这里要注意的是:居住证上的用工单位和办理录用缴金的单位要一致。

第2个问题:
落户的概念是指落到你们子公司的集体户口?以下我是按照 集体户口这思路理解的:
居住证时,4金由母公司缴。待户籍办理好后,如果用工的劳动合同还是由母公司签定的话,那就不需要转到子公司了,仍在母公司交。
如果由子公司重新签定了劳动合同,那需要重新录用、四金转移到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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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LS上的答复,第一个问题我明白了。
第2个问题我也没表达清楚,是这样这个员工刚念完硕士,居住证时是由母公司缴,现在是按用人单位录用非上海生源办理上海户籍,户口落在其配偶处,办理户籍时以子公司名义录用,对外出具的是和子公司的劳动合同,(但公司有协议此合同仅限为其办理户籍所用),这样的情况按规定应该如何办理?是否要和办理户籍时出具的劳动合同一致,必须由子公司办理录用缴金才合法,还是户籍办出后这个以公司选择为准,可以选择任何一家办理录用缴金?如果在母公司继续缴纳4金,因为已转为上海户籍,还需要为其办理什么手续吗?

[ 本帖最后由 carol_ycy 于 2009-4-28 16:5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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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又有新问题,此员工办理完户籍后,要将在外地的社保帐户转入上海,如何操作?希望前辈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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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谁能回答我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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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社保柜面说明外地转入(好像还要带该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说明办理事项并盖公章),他们会给你一张表格,把这个表格给该员工,让他自己回原籍办理转出。

前辈不敢当,春节前我们公司转入一人,手续如上。

[ 本帖最后由 qqangy 于 2009-5-4 10:1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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