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香茗一杯倚清风
(予人玫瑰,手有余香)
发表于 2009-2-25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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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水平
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水平
相关法规6月1日起施行
赵颖彦通讯员 魏斌
2009.02.25 A05版:法治社会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记者 赵颖彦 通讯员 魏斌
本报讯 昨天,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和新修订的 《上海市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表决通过了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度工作要点》。
教师待遇问题是教师普遍关心的问题,新修订的 《上海市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特别增加一条: “本市完善教师工资制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命事项,任命刘洪凯为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员,杨佳瑛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