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Eddie
(......)
发表于 2008-10-23 12:29
只看此人
出纳问题
去年注册了一贸易公司,去年没什么业务,工资一直按不扣税的基数发,也没交保险(开工资的人均为外地户籍)。今年业务不错,一切步入正轨,所以工资也提上来了,外来综合保险也交了,这个月准备给员工交公积金(基本、补充都交),不知道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公积金能在税前扣除吗?以下公式对吗?
应交个人所得税=((应发工资-公积金个人缴存部分)-2000)x适合税率-速算扣除数
另公积金缴存的基数是按现在的每月应发工资吗?
问题多多,烦请各位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