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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nnazq 于 2008-9-26 15:29 发表 我们外资好像容易些,福利费从来就是按实列支的,也就没有以前年度余额可言。但外资企业只要用于全体或大部分职工的旅游费、忘年会聚餐费、中秋月饼费、夏季冷饮费等都可以进福利费,但限额是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4%。估 ...
原帖由 annazq 于 2008-9-26 13:31 发表 好像不用把医保费计入应付福利费账户的哦?不然只剩2%还有什么福利可言呢?我不知道具体规定在哪里,但我们公司不把医保费计入的,每年审计也从没说过,费用科目里有劳动保险费子科目的,我们都直接进费用的,难道不 ...
原帖由 宝贝niuniu 于 2008-9-26 10:00 发表 我们单位的福利费支出的大头应该是社保的“基本医疗保险”(即:工资总额*12%),余下来的2%主要用于报销职工医药费自负部分、家属医药费、职工旅游费用。去年社保审计竟然要将旅游费也算入,好说歹说才作罢。今年索 ...
原帖由 s-w-y-2 于 2008-10-21 13:14 发表 基本医疗保险(即:工资总额*12%),进14%福利费有现在有确切的文件吗?
原帖由 owl 于 2008-10-23 17:55 发表 不对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一样直接可以税前列支的,单位根据工资总额提取的14%福利费是两个概念,没有14%里12%是上交的基本医疗保险一说。
原帖由 yuxiaohong803 于 2008-10-25 20:35 发表 我也同意这样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