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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人事] 退休老人户口早回来了,医保关系仍在外地,可不可以把医保关系也转到上海啊?

退休老人户口早回来了,医保关系仍在外地,可不可以把医保关系也转到上海啊?

家中老人退休时,户口回沪了,但医保关系仍在浙江,医药费报销得去浙江报销,很麻烦的,可不可以把医保关系转到上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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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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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谌谌妈 的帖子

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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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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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记得现在是不可以的,可以打电话问一下962218,上海医保的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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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了,只要去医保街道申请,就可以转回来,外地就不好报销,每年付多少是要看年龄大小的,具体去问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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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星的宠儿 于 2008-7-30 16:20 发表 \"\"
可以了,只要去医保街道申请,就可以转回来,外地就不好报销,每年付多少是要看年龄大小的,具体去问问吧.
能转吗? 好像不行吧,我父母户口到上海10几年了,也没转回来
目前看年龄大小付费的是,上海今年刚推出的医保新政策,和外地的医保没关的。我父母在外地的医保门诊不报,一年给300元(好像是这个金额),住院费报一半;他们就拿发的钱买上海的医保,也算多了层保障

下面是摘录的上海医保新政策:

第二条(适用对象)
  凡未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小城镇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年龄超过18周岁的人员;
  (二)具有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婴幼儿;
  (三)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参照适用本办法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基金筹集)
  居民医保基金由个人缴费、政府财政补贴、职工医保基金划转和专项资金组成。
  居民医保基金的筹资标准以及个人缴费标准,按照参保人员的不同年龄分段确定,暂定为:
  (一)70周岁以上人员,筹资标准每人每年1500元,其中个人缴费240元;
  (二)60周岁以上、不满70周岁人员,筹资标准每人每年1200元,其中个人缴费360元;
  (三)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筹资标准每人每年700元,其中个人缴费480元;
  (四)中小学生和婴幼儿,筹资标准每人每年260元,其中个人缴费60元。
  参保人员个人缴费以外资金,由政府财政补贴资金等支付。

第七条(医保待遇)
参保人员门诊急诊(含家庭病床)、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发生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以下比例支付,其余部分由参保人员个人自负:
  (一)70周岁以上的人员,住院支付70%,门诊急诊支付50%;
  (二)60周岁以上、不满70周岁的人员,住院支付60%,门诊急诊支付50%;
  (三)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的人员,住院支付50%,门诊急诊医疗费年度累计超过1000元以上的部分支付50%;
  (四)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住院支付50%,门诊急诊支付50%。
  参保人员门诊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60%。

[ 本帖最后由 mousl 于 2008-7-30 22:0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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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母在浙江,已经很近了。
我老爸在青海。。。你说我有什么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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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楼上的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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