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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晨晨Ma 于 2008-7-12 19:53 发表 周五下午开过会了,延迟付款的细则要到10月1号以后才出来。原来20万以下的没有时间限制,今后不论金额大小都要在90天内付出去。 作报告的那位X科长,一口一个“这就是这个系统设计的精妙之处”,什么“自投罗网” ...
原帖由 渲的妈妈 于 2008-7-14 10:25 发表 外汇核销和收汇进入待核查帐户,有什么联系吗?去电子口岸开通有什么手续吗?好象很烦啊!有做过的吗
原帖由 蘅蘅妈妈 于 2008-7-14 20:29 发表 都是非贸易项下的就直接进客户的结算户。你可以咨询银行,是否在报文上写明非贸易就可以了,不同银行操作是不同的。据我了解,大部分银行是会要客户先填写申报单再入帐的。只要申报为非贸易就不受这次政策调整的影响 ...
原帖由 小老鼠的昊妈妈 于 2008-7-15 10:23 发表 不知道有没有人具体操作过呀。好多疑问:1,还要到电子口岸办理手续吗。 2,那个预收款金额是怎么核定的? 3 收汇金额一定要和报关单一致吗?没有上下限的了? 谁知道相关问题应该到哪里咨询。谁能给个电话。
原帖由 小老鼠的昊妈妈 于 2008-7-16 15:49 发表 那以非贸易进来的款直接进自己的帐户,企业可以直接办理结汇等相关业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