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楼zhany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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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4 12:51
只看此人
收到外高桥通知:
1)小型微利企业二季度仍按20%税率据实预缴
2)已经确认实际征收率为18%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
3)2007年3月16日之后成立的企业不享受浦东过渡期优惠政策的企业, 二季度预缴申报按照25%常规操作
4)其他企业按照2007年度汇算清缴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四分之一预缴(对于由于亏损/减免税原因, 2007年度实际应纳所得税为零的企业, 2008年度二季度预缴税额可以为零). 上述企业无法进行网上电子申报, 应全部到申报大厅上门手工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