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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急问有经验的各位

急问有经验的各位

急问:
   我公司收到的增值税发票,可是过了3个月的期限没有认证.因为数量很大,一定要让对方重新开的,要怎么办手续?有可能吗?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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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你司是没啥办法好想的。既然过了三个月才把票给你司,责任不在你司,完全可以拒收呀。你司没发票不付钱,开票方自己会去想办法解决的,他们怎么解决是他们的事了,如果是我司的话一定要收到有效的可以抵扣的发票过来再付款。

[ 本帖最后由 peter111 于 2008-4-23 14:0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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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办法实行后就不能处理了。只有以后再有业务发生的时候再想办法了,税金肯定不能抵扣了。开票方也没有办法处理的。以前可以有开票方到主管的税务机关去盖章作废,现在只能先认证在作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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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把发票退给对方 让对方开红冲发票 再开一份正确发票给你就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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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开个增票重开申请,理由写账号错误或金额错误,税务局通过后,可要求对方公司重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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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aielaine 于 2008-4-23 16:05 发表 \"\"
你把发票退给对方 让对方开红冲发票 再开一份正确发票给你就OK了
现在开红冲要税务局的同意退货的证明的好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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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问问你们两公司是上海的吗?是的话,你先作退货,让税务所同意就算发票超过90天也可以开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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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退货处理,重新开具增票.但是双方均要准备一些资料给税务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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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浦东是这样的:要经税务部门同意购货方办理增票红冲事宜的,必须提供认证的清单等,税务上才受理此业务.

[ 本帖最后由 peter111 于 2008-4-24 19:2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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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认证可以办退货吗?我们专管员说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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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区可能不一样,要是没有认证,直接就可以退回去,要是认证了,就要去专管员开份未抵扣证明再同发票一起退回,可是据我所知,要是这张发票没有开错的话,税务机关不允许开票方开红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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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1刚出台的沪国税征2008. 7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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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于飞妈 于 2008-4-24 17:01 发表 \"\"
今年4.1刚出台的沪国税征2008. 7号文件
对的,现在全部按照新的办法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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