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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偶很想知道各位所在的学校是怎样看待田林四小五年级学生坠楼身亡这个事件的?

偶很想知道各位所在的学校是怎样看待田林四小五年级学生坠楼身亡这个事件的?

逝者自己得到了解脱,留给亲人无尽的痛苦。如果来世她还要投胎做人的话,希望她投胎到一个把孩子做为社会财富的乐土!
看到到WW上几个帖子对此事讨论得很火热,偶很想知道各位所在的学校是怎样看待田林四小五年级学生坠楼身亡这个事件的?有没有哪个学校的校方正式组织老师讨论此事件会给教育界带来什么影响?这很重要,如果所有教育者都对此事漠然,偶相信还会有这样的悲剧重演,那么,这个小女孩就死得太冤了,血白流了!偶们家长也会天天生活在惶惶不可终日之中,谁知道下一个坠楼的是不是自己的心肝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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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迷中,还没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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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再三强调:生命是最宝贵的。
我跟学生说:世界多么美好,要珍惜自己的生命。父母给你生命,千万不可自己随意处置,要想想父母生你养你的恩情。
学生还小,但听懂了,有的泪光盈盈。

那个女孩纵身一跃时,可否想过,自己的妈妈,会悲痛欲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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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老师也要从自己身上找找原因。
处理学生的问题一定要慎之又慎。
我们学校一向强调这一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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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bichangyang 于 2008-3-22 09:06 发表 \"\"
校长再三强调:生命是最宝贵的。
我跟学生说:世界多么美好,要珍惜自己的生命。父母给你生命,千万不可自己随意处置,要想想父母生你养你的恩情。
学生还小,但听懂了,有的泪光盈盈。

那个女孩纵身一跃时,可 ...
这么说就是把责任归咎于那个才11岁的孩子。你怎么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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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老师,也是妈妈,被批评的那段话只是谈谈怎样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也是作为妈妈的感受.
关于责任问题,争论已经满天飞了.没必要再罗嗦了吧
看到很多TX说孩子已经走了,据我所知,还没有.
祈祷吧.只要活着,妈妈就还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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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说了:安全第一,不出事第一,其他排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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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们小家伙的校长谈过这个问题。他说:“毫无疑问,在这件事上老师要负全部责任。但是,无论是学校,还是家长,在这问题上都要进行深刻的反思。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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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学校从行政--中层(班组长)---教师层层排查分析,互相提醒有类似强迫症情况或者紧盯不放苗头的老师,重申学生问题无小事,没有调查清楚不要采取任何可能激化矛盾的行动,加强生命教育和耐错教育,指导学生正确认识教师的教育和帮助。要从源头遏制这种情况的发生,选聘好每一个班主任,对每一个老师和学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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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yoyobaba 于 2008-3-31 01:29 发表 \"\"
我们学校从行政--中层(班组长)---教师层层排查分析,互相提醒有类似强迫症情况或者紧盯不放苗头的老师,重申学生问题无小事,没有调查清楚不要采取任何可能激化矛盾的行动,加强生命教育和耐错教育,指导学生正确认 ...
(飘过,来插几句)家长们所想听的也就是这些反省和补救。
田林的事说到底家长们也知道三方都是有责任的,但是在学校出的事情,主要责任在哪里是不用辩论就明了的。
在为小朋友惋惜的同时,家长学校都要警惕这种事的再次发生,反对某些偏激的老师说一些负气的话,教育是一门学问,希望老师和家长联合,一起共同探讨。

[ 本帖最后由 努努妈妈 于 2008-3-31 09:1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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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在工作的同时家长也在工作,只不过从事的职业不同而已,相互都是平等的。另外,老师还有一个双重的身份,他(她)既是老师又是家长。恳请那些没有师德的老师醒醒吧,你或许现在还没有当父母,但是你可能一辈子都不当父母吗?问问你的父母,当初你当学生时你的老师是如何对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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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yoyobaba 于 2008-3-31 01:29 发表 \"\"
我们学校从行政--中层(班组长)---教师层层排查分析,互相提醒有类似强迫症情况或者紧盯不放苗头的老师,重申学生问题无小事,没有调查清楚不要采取任何可能激化矛盾的行动,加强生命教育和耐错教育,指导学生正确认 ...
太好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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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牛仔仔妈妈 于 2008-3-30 21:45 发表 \"\"
我和我们小家伙的校长谈过这个问题。他说:“毫无疑问,在这件事上老师要负全部责任。但是,无论是学校,还是家长,在这问题上都要进行深刻的反思。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这个校长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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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yoyobaba 于 2008-3-31 01:29 发表 \"\"
我们学校从行政--中层(班组长)---教师层层排查分析,互相提醒有类似强迫症情况或者紧盯不放苗头的老师,重申学生问题无小事,没有调查清楚不要采取任何可能激化矛盾的行动,加强生命教育和耐错教育,指导学生正确认 ...
真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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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孩子娘 于 2008-3-21 14:27 发表 \"\"
逝者自己得到了解脱,留给亲人无尽的痛苦。如果来世她还要投胎做人的话,希望她投胎到一个把孩子做为社会财富的乐土!
看到到WW上几个帖子对此事讨论得很火热,偶很想知道各位所在的学校是怎样看待田林四小五年级学 ...
我本来不打算告诉孩子“自杀”的事,没想到孩子回来说老师说了,有个小学生从楼上跳下去,这样做是傻子的行为! 俺彻底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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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yoyobaba 于 2008-3-31 01:29 发表 \"\"
我们学校从行政--中层(班组长)---教师层层排查分析,互相提醒有类似强迫症情况或者紧盯不放苗头的老师,重申学生问题无小事,没有调查清楚不要采取任何可能激化矛盾的行动,加强生命教育和耐错教育,指导学生正确认 ...
真是负责的好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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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什么尿盆都扣老师的头上。
学校的以外意外伤害应该区别对待。教师为主要控制行为者,责任在学校,而不是老师,老师的行为是职业行为;学生为主要控制行为者,责任在学生。
就这个孩子的事情,老师教育孩子是正常的,孩子自己借口出去,然后自己就以为自己是超人了。
如果老师不教育,那她们还是老师吗?要这样的老师干什么?
如果学生借口上厕所,老师跟在后面,我们做家长的会同意吗?
当老师真难,教师的行为空间不是被家长或者社会给压缩的,而是被同行挤兑的。好像什么事情都要老师个人来承担。
那个校长的话就那么好?现在是一票否决,学校出现任何事情,这个校长都走人。于是他们就用空话来扯淡,好像就他们有师德。
不过,现在的事实是很多老师买的手机都是可以录音录像的,便于保护自己;人们不强调对学生的教育了,怕了,教育是费力不讨好的事情。
发了感慨,没有必要拍砖头,不同意就一笑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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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wangwenge 于 2008-4-1 09:12 发表 \"\"
不能什么尿盆都扣老师的头上。
学校的以外意外伤害应该区别对待。教师为主要控制行为者,责任在学校,而不是老师,老师的行为是职业行为;学生为主要控制行为者,责任在学生。
就这个孩子的事情,老师教育孩子是正 ...
请问你是一个老师吗?如果是的话,平时你是以这种方式教育孩子的吗?孩子买贵了东西就怀疑孩子的品德,要请家长!如果你也是这样教育学生的,估计哪天在你手上也会发生这种事情!
因此不管你打算准备手机录音机甚至录像机来取证自己没有犯罪,但是当孩子生命因为你而消失的时候,难道你不心疼?
再请问你是成人吗?
她是孩子啊!!
孩子千错万错也是孩子!
教育就是要给孩子蒙上阴影吗?教育就是一点小事都要指着孩子鼻子说你错了!你道德有问题!你是个坏人!????
为什么中国的孩子上学后眼睛里的阳光越来越少,越来越少
孩子是可塑的,最怕就是家长老师给孩子下定义,定标签!说他坏他不坏也觉得自己是坏的,以后会越来越坏!
难道你们学的教育就是这样的吗??

如果是的话,你们不配当老师!
中国的未来会毁灭在你们手上!

为逝去的孩子,和孩子的父母祝福!
祈祷这个世界上不合格的老师少一点,不懂教育的老师少一点,给我们的孩子多一点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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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wangwenge 于 2008-4-1 09:12 发表 \"\"
不能什么尿盆都扣老师的头上。
学校的以外意外伤害应该区别对待。教师为主要控制行为者,责任在学校,而不是老师,老师的行为是职业行为;学生为主要控制行为者,责任在学生。
就这个孩子的事情,老师教育孩子是正 ...
自己说了这种话都觉得心虚吧??还不让别人拍砖头!基本是非观念都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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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7#wangwenge 的帖子

如果你是一个老师,那么我建议你去重修心理学,如果你是一个家长,那么要问你如果你的孩子遭受了相同的事,你还会这么想吗?你说老师的行为是职业行为,那么你的职业对象是什么,是机器吗?是小动物吗?你懂什么是教育吗?怕教育只能说明你无能,你不适合做老师,可以选择离开,不要在这里叫苦,叫冤,这个地方没人会同情你。如果你是个老师,劝你不要再误人子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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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7#wangwenge 的帖子

我认为你是不正常的成人,都不懂常识和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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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7#wangwenge 的帖子

哪个学生落在你的手里,惨了!
你根本不懂什么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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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7#wangwenge 的帖子

你说的是人话吗?你有人心吗?你不配做老师,更不配做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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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7#wangwenge 的帖子

你会说人话伐,从此刻开始你将会受到很多人的诅咒慢慢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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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0912cx 于 2008-3-30 17:21 发表 \"\"
校长说了:安全第一,不出事第一,其他排后。
可悲啊,社会舆论把学校逼得只收钱,不论其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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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牛仔仔妈妈 于 2008-3-30 21:45 发表 \"\"
我和我们小家伙的校长谈过这个问题。他说:“毫无疑问,在这件事上老师要负全部责任。但是,无论是学校,还是家长,在这问题上都要进行深刻的反思。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难得见到这样一位好校长.这样有良心的校长和老师太少,太少,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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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同志对17楼的讨伐过了,要允许个人表达观点
这件事情上,老师肯定错了,是主要责任
但是,对于我们这些教师来说
一定要吸取教训,不要主动去负那些本不需要我们负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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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已逝的孩子感到深深地痛惜,花一般的年龄.同时,我感到我们的家长在望子成龙的时候,不要给孩子超出她心理负荷的能力,让孩子绝望,让孩子误会你们并不爱她.所以,她在走到这一步时心无牵挂,非常决绝.
老师的确也很难做,当孩子身上发生了品质问题,不管,会让他人认为你不负责,管了,遇到有极端心理的孩子,也会让你吃不了兜着走.出了事又都是你的责任.难!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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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wangwenge 于 2008-4-1 09:12 发表 \"\"
不能什么尿盆都扣老师的头上。
学校的以外意外伤害应该区别对待。教师为主要控制行为者,责任在学校,而不是老师,老师的行为是职业行为;学生为主要控制行为者,责任在学生。
就这个孩子的事情,老师教育孩子是正 ...
自己就以为自己是超人了
多么“幽默”的话啊,就冲这句话, 你还配做人吗?!
当大家都在为孩子惋惜痛心的时候,至今不仅没有看到任何歉意地表示, 竟然还有人这么轻松的幽默,败类。
不是每个老师都能成为教育家,但是对生命的尊重是每个有良心有道德的人的基本要求。
那位老师要教育学生的出发点大家都能理解,我也认为那位老师是负责的老师,但问题是老师采取的方法对吗?问题是出了事以后的态度呢?

[ 本帖最后由 adamyu 于 2008-4-26 16:3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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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语   

作为老师,我的心情沉重   时不时提醒自己:深呼吸,深呼吸,深呼吸,面对学生一定要心平静气,千万不要生气,千万别生气………………

[ 本帖最后由 mimimao7512 于 2008-5-8 20:1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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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看法

我为孩子痛心,孩子的父母伤心肯定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老师太不负责了,孩子无论犯什么错,终究是孩子,这个老师她将永远受到良心的谴责,她每一天都将永无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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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不清楚事实真相,本不想就这件是发表任何看法。
今天看到这里的争论,忍不住说几句。
不清楚那位老师到底在小孩临死前说了什么。但个人感觉,如果小孩受不了挫折,不敢面对错误又想逃避错误的话,上帝也难救她。
通过这件事,我教育小孩一定要珍惜生命,没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不管发生了什么,都不要干傻事,那样的话,爸爸妈妈会很难过。
作为教育单位,有责任开展生命教育,强调生命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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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没有态度恶劣的老师的确有。在学校发生这样的事,而且未成年的受害人是在被责任教师实施强制滞留措施过程中出的事,责任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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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那几分钟到底发生了什么?孩子有没有留字给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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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五年后再回首看这件事,也许那时我们的评价,对于老师,对于孩子,会比较客观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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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孩子有错,也不应该抓住她的小辫子不放。非要当天解决吗?这个老师的心态本身就有问题!事情发生后,她为什么又逃避呢?对孩子如此,今天的她呢?怎么不敢面对自己的错误呢?鄙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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