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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 转贴:母腹中的微笑:《子宫日记》

转贴:母腹中的微笑:《子宫日记》

母腹中的微笑:《子宫日记》(修订版)

王怡



(中世纪的一副油画,描叙一个想象中的子宫世界)


这篇文章应何当弟兄之约,为《教会》杂志进行了修订扩写。在今年两会期间,二胎问题、安乐死问题乃至同性恋问题等,都有人开始提出讨论。基督徒如何去推动和参与这些即将来到的公共政策讨论,如何以自己的信仰为根基,向社会阐述和坚持一种道德观和价值观,并以对话的方式,影响社会在公共政策方面的文化、道德和政治氛围。这是中国的基督徒,尤其是城市里的知识分子基督徒,所肩负的一个托付。我和余杰轮流主编的基督教文化刊物《橄榄枝》(原名《方舟》),准备陆续做一个公共政策辩论的专题。最近一期即“堕胎与计划生育”。也在此向基督徒和非基督徒的朋友们约稿。





在我妻子怀孕后,好几位朋友推荐我看《子宫日记》。我承认,从未有一部纪录片如此震动我的身体灵魂。我也不讳言,这篇文章的每个字,都为了向一切已做父母、将做父母和不打算做父母的人,推荐这部这部美国“国家地理频道”出品的片子。


犹太人和基督徒都认为生命是从母腹中开始的。胚胎是人,这一观念在《圣经》中最直接和生动的描述,是《诗篇》第139篇。我在孩子出生后,抓起笔来想要赞美,我就发现,世上已不可能有更美的文字,超过这样的诗句:


“我的肺腑是你所造的。


我在母腹中,你已覆庇我。


我要称谢你,因我受造,奇妙可畏。


你的作为奇妙,这是我心深知道的。


我在暗中受造,在地的深处被联络。


那时,我的形体并不向你隐藏。


我未成形的体质,你的眼早已看见了。


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


你都写在你的册上了”。


只是中国人这一百多年的经验,对于文学可以承载真理,早就伤透心了。尤其是诗歌,诗歌和真理怎么可能有关系呢。甚至一些基督徒对《圣经》也可能有一种实证主义倾向,下意识的认为叙事一定比抒情更接近真理。尽管预表基督最多的经文,并不在叙事体中,而是在诗歌里。宇宙中若没有真理,母腹中就没有生命。那么一切文字,连数学定理也是虚无的。休谟说,没有一个科学家可以从逻辑证实,明天的太阳一定会升起。也没有医生可以告诉你,母子一定平安。太阳升起,婴孩降世,哪怕一个科学主义的知识论也要承认,除非相信,不然没有确据。


反过来,宇宙间有一位神,一切文字就都是真理的载体,都被他使用,在历史中将他向人显明。但人总要软弱的,我没看《子宫日记》之前,常忍不住担心,孩子会健康吗,出生会顺利吗,妻子生产的苦楚她能经受吗?流产、难产、大出血、畸形、兔唇,唐氏综合症,天下的准爸爸都知道,这些词汇真的很难从你的脑海里被彻底交托出去。但我看见这部纪录片,我就像伸手探入主耶稣肋旁的使徒多马一样,知道《诗篇139篇》是又真又活的真理。我知道孩子在那里,万世之前在上帝的智慧中被创造的一个孩子,已经在那里。他进入这有限的时空,他有身体也有灵魂。他不是将来时的,而是和我一样的人。是天父的孩子,将要托付给他的父母。我再转回去读上面的诗句,我就得到医生不可能给出来的一种确据。世上没有更美的句子,可最重要的,是世上没有更真实的句子。


我就祷告,求神按他的旨意成全。孩子若降世,他的今生就托付给我和妻子,成为耶和华所赐的产业。孩子若死亡,他就越过尘世中与他父母的关系,尘土归于尘土,“灵仍归于赐灵的神”。从那一刻起,我满心欢喜的晓得,孩子已经在那里,而我已经爱他。我对妻子说,我已凭着信心成为父亲。因为胚胎是人,我和孩子的生命关系,我们做父母的爱,哪怕以出生为结束,仍要感谢主,因为不是以出生为开始。


但犹太-基督信仰以外的人,却会喃喃自语,说诗歌固然美好,现实却如此残酷。今天,全世界每年有大约6千万人次堕胎,还有无数新生儿在各种漠视生命的体制与文化下被杀害或遗弃。后现代的这一幕,与二千年前的希腊和罗马时代也惊人的相似。基督化之前的地中海哲学伟人们,面对胎儿和新生婴儿时,他们的良知与伦理观,就如石头一样刚硬。罗马杰出的法学家西塞罗,曾以《十二铜表法》为依据,来论证“杀死残疾婴儿”是正当的。古希腊神话中的英雄,几乎一半以上都是弃婴,如俄狄浦斯王和挑起特洛伊战争的帕里斯王子等。你甚至可以说,希腊文化就是一种弃婴文化。在他们的文学中,你也几乎看不见对杀婴、弃婴、婴儿献祭或堕胎有丝毫的愧疚感。所以柏拉图在他的《国家篇》中,第一个主张城邦有权强迫妇女堕胎,免得人口过多。斯巴达为了大国崛起,干脆将每一个婴孩从母亲身边夺走,把那些赢弱的孩子扔进山谷。亚里士多德也在《政治篇》中效法他的老师,他说,“让我们立一条法律,不许畸形的孩子活下来”。





从对人类新生命的爱的回应看,这些被万世敬仰的人物,这些古希腊、古罗马的伟大文明,也和最野蛮的土著无异。他们开出了人类史上另一种对待生命的传统。可我只想一个问题,当他们的妻子怀孕时,这些哲学家会怎样度过那些兴奋而忧虑、盼望而惊惶的整整十个月呢?孩子若是出生才能称为人,父亲就只有孩子出生才能称为父亲。你若读过《诗篇》139篇,或看过《子宫日记》,你就知道他们少掉了什么。他们少掉的不仅是十个月的做父亲的确据,他们少掉的乃是恩典。


恩格尔哈特在他的名著《生命伦理学基础》中,将那些持一种“没有恩典的道德观”的人,称之为“道德的异乡人”。尚未出生的孩子要么不是人,要么只是父母眼中的一个“异乡人”。可以擦肩而过,老死不相往来。这样一个欧洲,直到保罗将福音传至罗马,基督徒用了三百年的时间,一面争取自己的合法化,一面彻底改变了这一令人齿冷的“杀子文化”。犹太历史学家约瑟夫指出,摩西律法“禁止妇女堕胎和治死胎儿”。在新约中,耶稣的使徒们把使用药物等方式人工堕胎,称为“邪术”。初代教会的《十二使徒遗训》中也规定,“不可堕胎、杀孩童”。374年,罗马皇帝在一位大主教的深刻影响下,在欧洲史上第一次立法,全面禁止杀婴、弃婴和堕胎。从此近二千年间,胎儿是人,不但是西方世界的一个伦理共识,更是无数代人的生命体验。


直到二十世纪上半叶,达尔文主义、科学主义和社会主义把一个人间乌托邦的理想推到史上的最高峰。法西斯德国开始以优生学的名义,全面恢复希腊罗马时代对新生命的残酷筛选。这一做法甚至影响到了当时的英美等国。神学家和思想家朋霍费尔公开抨击法西斯的优生学,捍卫二千年的基督教伦理传统,他说,“摧毁母腹中的胎儿,就是侵犯上帝赐给这个刚成形生命的生存权利”。不久这位牧师参与反抗运动,终被希特勒处死。





半个多世纪了,围绕这一问题的立场,依然构成西方社会最尖锐的困境和公共政策辩论。尤其在美国,从1973年著名的“罗伊诉韦德”案以后,堕胎一直就是牵动道德、宗教和政治立场的一个核心议题。1973年之前,几乎所有州的法律都按清教徒的传统禁止堕胎。但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布莱克曼在罗伊案判决书中说,以往禁止堕胎的主要理由有三个,一是清教徒时代人们对不正当性关系的普遍反对,二是出于对堕胎危险性的关注,三是“新生命开始于受孕之时”这一基督教立场。而清教徒时代已成为历史,医学也昌明了,所以他承认,关键在第三点。


布莱克曼以他专业性的推理,指出无论伦理上认为新生命起于何时,但根据宪法,未出生的胎儿很遗憾的没有被立宪者们视为宪法上所称的“公民”。这个推理很精彩,也站得住脚。接下来,他将母亲的堕胎选择视为包含在隐私权当中的一项宪法权利,这个推论却值得商榷。因为隐私是对一项合法的个人行为的资讯的保护,而不是对行为本身的界定。举例说,如果一个母亲作出堕胎选择,关于该选择的资讯就构成一项隐私。但堕胎本身的正当性,需要其他权利的支撑,不能单单由隐私权来界定。这个推论逻辑上很精巧,法理上却显得简单而粗暴。但布莱克曼出于道德上的谨慎,他又将“不是公民”的胎儿在法律上称为“潜在的生命”。可这就显得不够专业性了,逻辑上也前后冲突。前面按冷冰冰的法律思维,说一切事物分成两种,一种是人,一种是利益。人是主体,利益是客体。那么既然否定了胎儿是人,胎儿就只能是附属于某个主体的一件东西,一项利益。但到后面,布莱克曼却希望把“潜在的生命”定义在人与非人之间,成为温情脉脉的第三个选项。


于是布莱克曼做出了一个平衡的,却注定两边都不彻底、都不讨好的判决。他把怀孕周期的分类,即孕早期(头三个月)、孕中期(中间四个月)和孕晚期(7个月或28周以后)作为法律界定的依据。他说,在孕早期,母亲的选择权是压倒性的,zf不能干涉她和医生作出的选择。但在孕晚期,“潜在的生命”利益是压倒性的,zf可以因此限制和干预堕胎选择。这个自由主义的判决允许孕早期的自由堕胎,一举废除了35个州的法律。





这的确是一个极有创意的判决。如果要找一个更有创意的,就非韩国电影《孝子洞的理发师》莫属了。电影中的理发师用“四舍五入”的习惯法来评价堕胎,他说,就算5个月以前可以舍掉,5个月以后的总该留下吧。罗伊案的判决对美国社会影响之深,犹如第二次“内战”。美国人也从此被分成两类,一个叫“生命权利派”,支持胎儿的生命不可剥夺,犹太教、天主教和福音派基督徒构成反罗伊案联盟的中坚力量。一个叫“自由选择派”,支持母亲的自由选择,认为胎儿不是生命,只是母亲身上的一部分器官。自由主义和女权主义是最顽强的挺罗伊案的人群。1976年后,两党也逐步确立起针锋相对的政策,共和党支持宗教和道德立场,反对堕胎;民主党支持自由选择,反对保守主义的伦理立场。这个剑拔弩张的格局一旦形成,直到今天的每一次竞选,to be or not to be,依然泾渭分明。


在今年,这个题目离我如此之近,其实也离每个中国人如此近。可惜这些争论却离我们那样远。生命的一种可悲,就在于很多观念尚没有得到机会澄清、反思和争吵,就稀里糊涂成了人心中颠扑不破的东西。美国几十年的公共辩论如此激烈,所谓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之争,焦点只是“孕早期的自由堕胎”,孕中期自由堕胎是“自由选择派”的希望,但难以形成主流。孕晚期的自由堕胎,迄今没有成为公共辩论的焦点。因为孕晚期胎儿已完全成形,甚至已经不能叫“流产”,所以一种政治正确的说法应该是“部分性生产”。但在中国,孕晚期的引产,甚至强制性堕胎,乃至杀婴,依然是笼罩整个社会的一种普遍罪孽。而且罪孽深重到一个地步,使其一直难以成为公共辩论的议题。就如在强盗窝子,不可能举行“是否不可杀人”的辩论赛。“上环、结扎、流产、引产”,被称为计生工作的“四术”。尽管国家计生委主任张维庆,在今年1月答西方记者时说,“我想流产是各个国家普遍存在的问题,中国并不把人工流产作为计划生育的手段”。





回头看《子宫日记》,若不说这许多,就不晓得这部片子怎样宝贵。在中世纪,有许多画家试着描绘子宫内的世界。但人类花了足足四千年,才第一次亲眼看见《诗篇》139篇描写的母腹里的生命。才叫那信心不足的多马们,摸着造物主道成肉身的伤口。《子宫日记》记录了一位母亲从受孕到生产的全过程,以最先进的3D超声波和4D动态三维摄像机,将生命的形成首次以逼真的画面暴露在阳光下。


以前人们用一些冷漠的科学数据来评价胎儿的生命性质,如胎儿在第12周后才观测到脑波,24周以后才可能独自存活。但这是一部令人惊喜、也令人哭泣的电影。从来世上没有一个人知道,胎儿原来会在母腹中微笑,在母腹中打哈欠,用手玩鼻子,甚至还会做梦。第8周开始,他已具有人的形象和样式,第9周从静止状态中开始动作,小家伙把母亲的子宫壁当作跳床,作踢腿练习。16周后,他的动作开始由大脑控制,他第一次睁开眼睛,看那个幽暗的世界,觉察到周围的空间,甚至对母体外的一切刺激都会有反应。用哲学语言说,他有了主体意识。他兴致勃勃的吞羊水,尽管他并不需要。他玩耍脐带,用手把它缠绕在自己身上。


    最近两年,整个世界都沉浸在3D和4D超声波技术所带来的惊奇中。连中央电视台不久前也播放了这部纪录片。去年德国出版了一本《请看,我在成长》的书,一位英国科学家斯图尔特·坎贝尔撰写了他的研究,附有很多子宫内的3D超声波彩色图片。《明镜》周刊以惊奇的眼光作了报道。今年1月18日,英国媒体也公布了一组令人震惊的4D技术的子宫内图片,你能清楚看到双胞胎和多胞胎怎样在腹中“玩耍”。其中一幅,一对双胞胎姐妹一个斜靠在另一个身上,还亲了一下对方的脸。《羊城晚报》第二天就用一个整版转载了这些图片。


也许,中国人比任何人都更应该看到这些画面。我的一位弟兄,在“基督教伦理学”的课堂上,也看到类似的纪录片。孕晚期的胎儿在引产手术中,不断地在子宫内躲避。你能看到的不再是仪器上的曲线,甚至是他惊惶的表情。你若看见了,你怎么可能不想哭。今天,在美国一些允许堕胎的州,法律要求医生告知病人堕胎以外的选择,或告知病人反对堕胎的理由和资料,或要求病人通知配偶或父母,或必须在24小时的冷静期后作出选择。这些法律有的得到了最高法院的支持,有的被判为违宪。在我们这里呢,感谢上帝,我们没有别的,但我们有诗篇139篇。





    在希腊人亚里斯多德的伦理学中,“幸福”只是人与人的一种关系,这样的幸福就是善,而胎儿不是人。所以他毫不犹豫的支持强制性堕胎,这就是“道德异乡人”的生命伦理。而中世纪的阿奎那说,人最高的三种美德是“信、望、爱”,而不是肉身的人际关系。起初的生命,就是起初的爱。起点在哪里,不是时间问题,而是关乎恩典在哪里?甚至关乎苦难的意义。我的孩子顺利出生了,但他的生命有意义,不是因为他顺利出生。有一个比出生或流产更高的源头,使出生有意义的,也使流产有意义。使收取有意义的,也使赏赐有意义。所以我那位弟兄和他妻子打消了堕胎的念头,决意承担生活的艰辛,举目仰望那赐生命的上帝,凭着信心生下了第二个孩子。因为他们相信,奶粉不是他们挣来的,有奶粉可挣,那是孩子带给父母的祝福。


    人去看这部片子,心就在人里面,作出它的回应。








2007-3-21,写于孩子出生第12天。2007-4-27修订。








《子宫日记》》(In the Womb),美国国家地理频道2005年10月7日首映。


《生物学与基督教伦理学》,(英)斯蒂芬·RL克拉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11月。


《生命伦理学基础(第二版)》,(美)H·T·恩格尔哈特,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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