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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招聘] 辞职真有这么难吗?

辞职真有这么难吗?

我在现在的公司工作已满6个月了,但老板当初说好的签合同和缴纳养老金事宜一概未帮我办理,正在我找好新公司准备提辞职时,公司又闹出官司,老板对我的辞职爱理不理,能拖就拖,不当面和我谈,辞职信也不收,只是让我再等等,甚至还让介绍人(我表姐)出面要我暂时别走(关键是他自己死要面子硬撑,觉得办公室里人越来越少了),这么拖着,新公司又不会等我的。
现在的关键是我是否需要给他30天的时间找人,还是像这种情况,直接写封挂号信(辞职信)给他签收,就可以走人,然后再到劳动仲裁机构要求仲裁补交养老金啊?
希望熟悉这方面情况的bbmm们指点一下啦,万分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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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肯定要走,发个传真给老板办公室的传真机(写清楚何时进公司及结束日),收到的传真上面都有时间和传真号,自己复印留一张(收传真的接待留底存档最好),再寄一封挂号信,保存挂号信存根,如果公司签收了,邮局会有存根,老板收到信一月后才能走,当时走要付出一月工资(看看合同),试用期内是10天,你没有签订合同,好像无法约束你(劳动手册自己保管,工资未拖欠),可能这6月的三金要补缴需仲裁,把相关的东西和情况问一下区劳动仲裁,指导一下操作步骤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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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告知,然后把辞职信附上即可.你自己可以准备移交清单.如新公司要你即刻上班,你和原老板说明清楚较好.
因你没有签合同,也就不存在30天提前告知义务.
你是通过熟人介绍进去,如到劳动仲裁机构仲裁会给你自己和朋友很难看,我的建议是就当一次教训吧.以后自己的权利越早维护越好.仅共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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