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楼上两位的回复。
现在的情况是LG的单位并不想给予补偿,理由是因为是你自己不愿意去的,不是单位不要你了,单位也是太没人情味了些。LG在单位已经工作超过10年了,就这样走了实在是心有不甘哪,所以还想争取一下。
请问2#你说如果是08年以后,就有补偿是什么意思呢,是新的劳动法的规定吗?他们搬迁正是今年底明年初,这样是否可以争取一下?可否详细点介绍一下?
3#你的说法依据在什么地方?我想查得清楚些,到时好去讨说法。
大家还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呆得好好的单位突然搬迁到很远,如果去了不仅不能照顾家里,人也会很累,为了孩子读书又不能把家搬到那边,所以在现在这个物价飞涨的年代却只好选择放弃铁饭碗,而工作了十几年的单位又拿不到补偿,实在是郁闷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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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明亮妈咪 于 2007-11-29 11:25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