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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做HR的JM

请教做HR的JM

请问做人事的JM,什么叫无固定期限合同?我有个朋友的公司最近在搞合并,要签新合同,说在原先公司服务満 一定期限可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不明白什么意思,对本身有利还是无利?请各位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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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合同是指合同中没有“合同期限“的条款的。也就是说是可以一直下去不需要续签的合同。根据规定,在一家公司工作满10年,双方同意继续合同的,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一般意义上觉得无固定期限合同对受聘者的保障度大一点。但是,从hr的角度说,没有什么合同是不可以解除的。 从受聘者角度,即使是无固定期限合同,也是可以解除的,关键是争取好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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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再请问,怎么样才能争取好的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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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在同一家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的员工才有资格要求公司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注意如果一旦签成固定期限合同就很难再改回无固定期限了, 除非员工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是在不知情, 受骗,受胁迫情况下签的.
虽说无固定期限合同对劳动者保障大一些, 但公司也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支付的赔偿按服务满一年一个月工资(如果员工不能证明自己的离职前具体工资额,就按上海市上一年度社平工资计算), 超过六个月按一年算. 赔偿金最多不超过12月工资. 以目前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受理来看, 如果公司同意支付赔偿金, 劳动仲裁部门还是倾向判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无固定期限并不是员工的护身符.

[ 本帖最后由 喜宝宝妈妈 于 2006-9-19 10:1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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