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有0个人次参与评价】

银行理亏吗?

银行理亏吗?


圣诞节的前一天,南京市民戴小姐以自己的“不规矩”,“挑战”了一把银行的“铁规矩”。事情说起来不大,但是却在市民中激起了很大反响,反响的余波恐怕将银行震得不轻。

12月23日下午,戴小姐到一家银行去存款,存款额不大不小,只有2700元,很快银行柜台上的储蓄员就将存款手续办好了。接下来的事情令戴小姐不可思议:储蓄员竟然将存折和她要存的2700元一起给了她。面对此情此景,戴小姐没有多说,将钱和存折拿了就走。同样令戴小姐想不到的是,当天夜里12点,银行的工作人员就找上门来了,他们告诉戴小姐,银行清账时发现少了2700元,在调来录像看过后,认为可能是戴小姐将这笔钱拿走了,所以现在登门要求戴小姐将钱退还出来。

起先,银行的人以为戴小姐会不承认有这么回事,可是出乎他们的意料,戴小姐爽快地承认:“钱的确是我拿的!”银行的人以为这下事情好办了,可是戴小姐的回答令他们感到震惊:我就是不想还给你们。双方交涉无果后,银行就向警方报了案。民警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并提出了一个方案:银行给戴小姐1000元的感谢费,戴小姐则将1700元退还给银行,但是双方都不愿意接受这个“大家都让一步”的做法。

应该说,戴小姐是“不当得利”,可是她为何坚持不将这笔钱退还给银行呢?戴小姐说的一番话似乎也不无道理:我就是要给银行一个教训!银行不是常常说“现金离柜,概不负责”吗?这个“负责”是不是只是针对储户,而和自己无关?如果也包括银行自己的话,那么银行将钱弄丢了,就不应该来找储户,应该理所当然地自己承担责任。现在
事情出来了,却要储户来负责,银行是不是有点霸道了?昨天,记者就此事采访了一些市民,得到的大多数回答是:银行有录像,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包括法律)将这笔钱追回来,可要是银行多拿了储户的钱呢?恐怕向银行讨回自己的钱,就没那么容易了!因为市民毕竟没有银行那样的技术手段,取起证来就相当困难了。

戴小姐的举动的确将了银行一军,如果双方因此上了法庭,一番激烈的辩论恐怕在所难免。戴小姐的做法之所以能得到很多市民的“同情”,是因为的确发生过多起只要储户“负责”而银行自己却“毫无干系”的事情。比如,曾经有媒体报道,一对老夫妻到银行取钱,在柜台清点时却发现了假钞,找银行交涉,银行却矢口否认,理由是“现金离柜,概不负责”。银行坚持自己的“规矩”,储户当然无可奈何,离开了银行的柜台,钱真钱假、钱多钱少,谁能说得清?和银行相比,在没有任何技术手段为自己证明的情况下,储户是处于弱势的,所以大多数的情况下,储户只能自认倒霉。但是,现在戴小姐将强弱对比的情况掉了个个儿,她抓住了银行“现金离柜,概不负责”这个“铁规矩”的把柄,银行也就陷入了自尝“恶果”的尴尬。

我不认为戴小姐的做法得当,因为她的“不当得利”在法理上是站不脚的。但是,银行是不是应该在这件事情上有所反思,“铁规矩”到底应该“铁”在何处?在此我不想做过多的置评,因为银行自己咀嚼完这件事情后,他们一定会有自己的答案。

.

TOP

我赞成戴小姐的做法,为假钞事件,已有好多人通过多种途径进行交涉,但都未解决,这次也让他们尝尝味道。.

TOP

我怎么就碰不到这等好事呢!.

TOP

支持“戴小姐”!!!.

TOP

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TOP

我这里要给银行说一句公道话。银行多收了你钱也会退回的。以前中国银行就退我钱过。我去拿钱的时候,要在一本本子上签字。看见本子上的人还蛮多的。.

TOP

我LG今年就碰到过,去银行提一万元港币给了两万港币,因为港币是一千元一张,也没细数就离开了。后来发现第二天我们主动还回去了。如不还最后也是扣柜台小姐的,想想人家可能会因此而丢了工作也很心不忍的。.

TOP

引用:
下面是引用羊囡囡于2005-01-6 15:36发表的 :
支持“戴小姐”!!!
.

TOP

引用:
下面是引用羊囡囡于2005-01-6 15:36发表的 :
支持“戴小姐”!!!
.

TOP

引用:
下面是引用贝贝妈咪于2005-01-6 17:31发表的 :
如不还最后也是扣柜台小姐的,想想人家可能会因此而丢了工作也很心不忍的。
94,银行不会吃亏的。.

TOP

支持.

TOP

支持“戴小姐”。有一次LG去银行拿1万元,没数就离开了,转身去了第二家银行,等到要交钱的时候发现少了100元,我找谁要去呀。.

TOP

引用:
下面是引用兔弟弟妈咪于2005-01-6 15:28发表的 :
我赞成戴小姐的做法,为假钞事件,已有好多人通过多种途径进行交涉,但都未解决,这次也让他们尝尝味道。
.

TOP

引用:
下面是引用兔弟弟妈咪于2005-01-6 15:28发表的 :
我赞成戴小姐的做法,为假钞事件,已有好多人通过多种途径进行交涉,但都未解决,这次也让他们尝尝味道。
.

TOP

支持!!
.

TOP

引用:
下面是引用兔弟弟妈咪于2005-01-6 15:28发表的 :
我赞成戴小姐的做法,为假钞事件,已有好多人通过多种途径进行交涉,但都未解决,这次也让他们尝尝味道。
亲身经历过.

TOP

引用:
下面是引用澄澄妈于2005-01-7 9:45发表的 :
支持“戴小姐”。有一次LG去银行拿1万元,没数就离开了,转身去了第二家银行,等到要交钱的时候发现少了100元,我找谁要去呀。
这个情况偶碰到过,偶陪偶老姐去取钱,也是没数就走了,在第二家银行发现少了一张,因为连封条都没碰过的,第二家银行反反复复搞了很长时间,跟偶们说可能是前一家银行少了一张,偶们俩立马去第一家银行投诉,后来银行第二天把100块钱又退回偶老姐账户了。
后来想想,投诉是正确的,要是不投诉自己就闷进了。.

TOP

我们也是封条都没碰过,LG怎么就没想到去投诉呢? 所以人一老实就吃亏,这个社会。。。.

TOP

你LG一定觉得去投诉银行也不会理的,反而还要自己跑来跑去多花冤枉钱,所以不高兴去了;偶和偶老姐当时也没把握要得回来钱,但偶们想不投诉银行是不会知道的,就算要不回钱,也强烈要求银行查查清楚,到底是哪个人点的钱(封条上有名字的),哪个人把钱给偶们的(有录像可以查),以后要加强管理云云。后来银行答应偶们尽快查清,并给偶们答复。.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