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乐乐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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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1 19:46
只看此人
2005年浦东新区小学招生入学须知
尊敬的家长:
您的孩子即将跨入小学学习,现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规定,特向您告知本区招生事宜:
1、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公办学校就近免试入学制度,您的孩子将根据在浦东新区的常住户籍(蓝印或居住证)地址,被就近安排进一所公办学校免试入学,学生的户籍必须是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户籍的最后统计日为2005年4月30日。如果您孩子的户籍所在地属市政动迁,户籍尚未迁移到新住址,凭动迁证明,可就近免试入学。
2、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凭产权证就近入学,产权证上的产权人必须试父母或幼儿本人,我们将吧您的孩子列为第二程序统筹安排。
3、外区县户籍的幼儿园毕业生,如需继续在本区就读,须在反馈表中表明要求,我们将根据孩子就读幼儿园周围的小学招生情况统筹安排。
4、外省市户籍的幼儿园毕业生,希望继续在浦东借读小学,须在反馈表中表明要求,我们将根据孩子就读幼儿园周围的小学招生情况统筹安排。
5、5月25日前,您将收到您的孩子就近对口进入公办小学的《告知书》。
6、如果您的孩子要选择社会发展局批准招生的民办、转制学校就读,请于2005年5月26日至6月2日到新区此类学校报名,并将《告知书》交相关学校,以示您的孩子放弃公办对口学校,民办、转制学校作为录取依据。任何公办、民办、转制小学均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任何形式的书面测试选拔学生。
7、我区将在6月30日前向家长发放全区统一印制的,盖有浦东新区招生办公室和录取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
浦东新区招生办公室
2005年5月10日
好累,总于打完了。
今天接到幼儿园的书面通知和这份入学须知,第一时间上传给各位家长。
请大家针对须知发表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