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楼当当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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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2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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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讯 21世纪经济报导周五援引消息人士称,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正在进一步完善专门针对“大小非”的大宗交易机制,最实质的手段就是引入二次发售机制和开发可交换债券在“大小非”减持中的作用。
报导称,经监管层人士证实,相关的细则虽然还在制定中,但已基本完备,正在等待出台时机,有望于奥运会之后正式推出。
所谓可交换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东将其持有的股票抵押给托管机构(或登记结算公司)之后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的持有人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能够按照约定的条件以持有的公司债券交换获取大股东发债时抵押的上市公司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