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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招聘] 咨询辞职交接的问题

咨询辞职交接的问题

我已经按照流程书面递交辞呈,并且按照一定流程进行交接,但交接的对象无法接下这块业务怎么办?而且因为她们无法找到相应的人接替我,所以就要求我加做许多工作。要求我在走之前能做完。请问是否合理?我因为交接而加班加点,每天做到8-9点才能回家,请问这样的交接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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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一个月吧?忍一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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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观风 于 2012-1-10 09:15 发表
最多一个月吧?忍一忍。
呵呵,是呀,正在忍受中,我也希望能顺利交接,不要有意外,但纵观过去所发生的所有事情,不得不防一防啊。作为底层的打工者我们没有害人之心,但防人之心总要有的,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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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楼yang1315 的帖子

所有书面材料、文件、设备、工具,凡是有形的东西交接时都让接手者签收。其他工作技能类的传授不是你应当交接的范围,你只须保证提前一个月通知,且这个月加班单位仍须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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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楼蹊蹊娘 的帖子

谢谢,那我加班的时间一个月已经超了36小时,是否还要继续加班,还是有其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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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加班超过36小时的证据充足的话,你可以拒绝加班,如果单位仍要求你加班,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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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充分是指?我有电脑的开关机时间是否能证明?因为现在在交接所以它是否能以我未交接清楚为由,不给我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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