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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心海明月 于 2009-3-31 10:1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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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MM估计还没长大,希望能接受这次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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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她自己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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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们日本公司,到期未签约的同事都是在你描述的强硬手段离开公司的。
没有任何通知,合约最后一天,最后30分钟,通知你不用来上班了,封掉电脑,工作资料,并在人事部的监督下收拾个人物品,30分钟之内离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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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rosaqlf 于 2009-3-27 11:43 发表
偶们日本公司,到期未签约的同事都是在你描述的强硬手段离开公司的。
没有任何通知,合约最后一天,最后30分钟,通知你不用来上班了,封掉电脑,工作资料,并在人事部的监督下收拾个人物品,30分钟之内离开公司。
你们公司强的,为啥不提前通知呢?如果不是十恶不赦,应该给人家一点缓冲余地的。这种情况下要多支付一个月工资吧?
俺们公司这次采取强硬手段,是不得已为之。平时苦口婆心教育了N次没有效果才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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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MM是活该的,自己工作态度不端正怨不得公司开除她。
有时候不要怪公司所谓的狠心,公司已经给了她多次机会了不是?用辞职来吓唬公司,这多幼稚啊?难道地球上少了你,地球不转了?
不要把生活和工作混在一起,混在一起的人永远搞不清两者之间的关系。更不要把自己太当一回事,为人处事,低调一点的好。这样的MM很难教育出一个好宝宝的,做人应先律己,给她一个教训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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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公司都这样做的,国内公司也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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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虎不成反类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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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然她那么强势的不在乎工作, 还把辞职挂在嘴上, 想必被辞退也不会有太大失落吧~~~
最多面子上下不来吧
也许不想做了, 但是又下不了觉心, 这不是正好合了她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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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8#junhuayang2005 的帖子

恐引起争论,已删

[ 本帖最后由 心海明月 于 2009-3-31 10:1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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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有很多内部机密的,当然是要迅速处理的,否则可能给公司带来麻烦,偶觉得是可以理解的。不过赔偿是不能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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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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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心海明月 于 2009-3-27 12:11 发表
她很不愿意离开的,说自己以前随便说辞职是一时冲动。苦苦哀求老板再给一次机会,一定能够痛改前非。但是老板已经不再信任她了,铁了心要辞退她。
最后让她自己写了辞职报告,留了一点面子给她。如果写开除,恐怕她 ...
现在没有开除这一说法,开除是用于行政机关的,不适用公司。
另外辞退员工需要有证据的,也需要在公司制定好条条框框的前提下,没有重大问题的话,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补偿的。


当然从你的描述上看,你的同事自己方面也很有问题。既然自己没有什么靠山,何不低调地做好自己的工作呢?事情已经不可以挽回,又何必那个时候后悔呢?

吸取教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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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沧海之贝 于 2009-3-27 11:53 发表
这个MM是活该的,自己工作态度不端正怨不得公司开除她。
有时候不要怪公司所谓的狠心,公司已经给了她多次机会了不是?用辞职来吓唬公司,这多幼稚啊?难道地球上少了你,地球不转了?
不要把生活和工作混在一起, ...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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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上班了,为什么不好好做呢,要么就不要上班,搞不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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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心海明月 于 2009-3-31 10:1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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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是此员工表达不满的方式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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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心海明月 的帖子

即来之则安之,此小妹估计还没有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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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如果自己有心要走的, 之前就要做好准备,电脑里不该留的全部拷回家,平时工作的东西也自己备份1份,到时立马要走,也没啥来不及的.
大家都市打工的,为自己应该多考虑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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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心海明月 于 2009-3-27 12:11 发表
她很不愿意离开的,说自己以前随便说辞职是一时冲动。苦苦哀求老板再给一次机会,一定能够痛改前非。但是老板已经不再信任她了,铁了心要辞退她。
最后让她自己写了辞职报告,留了一点面子给她。如果写开除,恐怕她 ...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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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心海明月 于 2009-3-27 16:55 发表
今天老板跟我说,昨天那么做是否有点太残忍了,他好像有点良心不安。
可是一个员工每月迟到10~15次,而且有意无意给公司造成不小的损失的情况下,容忍她,就是对其他人的不公平。
你们的老板人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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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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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2#YUNPIN 的帖子

日本人是嘴上说说的,她们老板的目的是这样一说看看大家的反应而已,顺便再装把好人!

如果真的良心不安,完全可以先发给她书面的“记过处分”,再把“公司员工手册”发给员工,让每个员工签字。员工手册应该有具体的有关每月迟到几次可以解除合同的事项,告诉她如果无视公司的“记过处分”,那么按员工手册处分。

这样才公平也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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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rei 于 2009-3-28 10:46 发表
日本人是嘴上说说的,她们老板的目的是这样一说看看大家的反应而已,顺便再装把好人!

如果真的良心不安,完全可以先发给她书面的“记过处分”,再把“公司员工手册”发给员工,让每个员工签字。员工手册应该有具 ...
谢谢,善意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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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5#YUNPIN 的帖子

是的

[ 本帖最后由 rei 于 2009-3-31 11:2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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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rei 于 2009-3-28 11:06 发表
是的,这个人首先自己是有问题的,但是老板也不是啥好人。

其实劳动合同上如果没有写明迟到几次可以开除的话,是不可以以迟到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
就算合同上写名迟到要开除,也要提早1个月通知开除她。

老 ...
我基本上同意这种意见.
有句话说,欲摔之,则捧之(原话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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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rei 于 2009-3-28 10:46 发表
日本人是嘴上说说的,她们老板的目的是这样一说看看大家的反应而已,顺便再装把好人!

如果真的良心不安,完全可以先发给她书面的“记过处分”,再把“公司员工手册”发给员工,让每个员工签字。员工手册应该有具 ...
你说的这些我们老板都已经做过了,甚至发过两次警告书。完全无效。她认为公司要求她每天都不能迟到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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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心海明月 于 2009-3-31 10:4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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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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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cocoyangyang 于 2009-3-28 13:03 发表
3月26日我去无锡公司也是用这种手段炒掉了一个资深员工。我参与其中,心情很差。公司没有给赔偿,一定要让人家当场交接,当场走人。我是被派去作交接的,和这个同事做交接,其中滋味只有自己知道。很难受的。这个员工 ...
如果这个员工没有犯错,硬要赶人家走一定要付赔偿金的。
这个员工没有自愿写辞职报告的话,很有可能要去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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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cocoyangyang 于 2009-3-28 13:03 发表
3月26日我去无锡公司也是用这种手段炒掉了一个资深员工。我参与其中,心情很差。公司没有给赔偿,一定要让人家当场交接,当场走人。我是被派去作交接的,和这个同事做交接,其中滋味只有自己知道。很难受的。这个员工 ...
一般情况下,个人是弱势的.印证了一句话,领导说你行你就行,领导说你不行,你就不行.一朝天子一朝臣吧.十年以上的员工大概要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给不给补偿,不是说不给就不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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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到街道的时候,听到一件事情,很有感触.一个公司炒掉了七十名营业员,一分钱没有补偿.方式是把前面的合同收上去,让员工写合同已无效,说要重新签,结果收上不去以后,就把这些人全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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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底,其实劳动者仍然是弱势.

用你的时候,花好稻好.
不要的时候,一脚蹬掉,没一样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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咎由自取,而且她在以后的工作中如果还是这种态度的话那她将会难逃同样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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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9#心海明月 的帖子

我们公司处理方法一样的,因为我们也是日本公司.

[ 本帖最后由 rei 于 2009-3-31 11:2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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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工作的日资公司,97年亚洲金融危机时.总公司专门派来一位副总经理来炒人.我看了他炒人的方法有以下几面:一/增加工作量,让你每天忙不过来.  二/找你工作中的差错批评一顿或斥责一番. 三/严格考勤制度或增加培训考试.当然对日本员工也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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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司的角度,是想节省资金成本,从个人的角度来说,要有相应的补偿.
离职成本也是企业成本中的一项.在公司和个人方面,需要有平衡点的.现在太多的公司在这方面是无赖的.这是现实,也很无奈的.兔死狐悲,也许有一天也会轮到另外一个人的身上.
如果那位员工在公司很长的时间了,以前没有在考勤制度上有要求吗?具体情况不详,所以大家也只能从LZ描述上来看待这件事情.从根本上来说,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给多少钱做多少事情,看来你的前同事需要这方面的职业教育.
不过不想补偿,然后找借口让人走人使出的手段比较多的,资深的人事管理人员大概会有这方面的体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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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值得同情!对待工作应该有最起码的职业道德,如果这样子还不辞退的话,一是对其它认真工作的员工不公平;二说明这个公司管理有问题,公司的前景也堪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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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MM是好日子过的太多了,在这种经济背景下,还这么闹腾,还是回家歇着吧,她这种斌性,适合全职妈妈。我们现在为了养家糊口,在单位里小心翼翼还来不及呢,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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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方式很正常,别说小职员就是总经理总部要开你也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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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单位也有这号人,人人都觉得看在眼里看不过去,就连对客户的那个态度差的呀,更别说对同事了,老外经理对她的评价就是:“never say exc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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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人不值得同情,如果不开除他,对认真工作的员工和公司来说都是不公平的。劳动法保护的应该是有劳动夙愿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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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在一片文章上看到过这种辞退方式,不过离开时间是15分钟,原来很多公司在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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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junhuayang2005 于 2009-3-28 15:09 发表
前几天到街道的时候,听到一件事情,很有感触.一个公司炒掉了七十名营业员,一分钱没有补偿.方式是把前面的合同收上去,让员工写合同已无效,说要重新签,结果收上不去以后,就把这些人全开了.
太恶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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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存心想回家的职员,她的目的达到了,可能她本人并不太在乎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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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4#junhuayang2005 的帖子

你有办法帮我联系到这个街道吗,我们单位想找几个中年营业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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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rei 于 2009-3-28 10:46 发表
日本人是嘴上说说的,她们老板的目的是这样一说看看大家的反应而已,顺便再装把好人!

如果真的良心不安,完全可以先发给她书面的“记过处分”,再把“公司员工手册”发给员工,让每个员工签字。员工手册应该有具 ...
同意!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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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cocoyangyang 于 2009-3-28 15:08 发表
这个员工肯定是要走劳动仲裁的。而且员工有没有错,我觉得也是很难说的,你说在公司上班时间上网算不算严重违纪呢?那财务平常上班本来就是两头忙的,中间空的,那你叫财务不要做其他的事情,难道就是发呆吗?我觉得 ...
如果员工违纪的当时没有相应的书面记录,是不能被仲裁认定员工违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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