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tinsu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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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6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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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当放宽第二胎生育条件 七种情况可生(转)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提交审议,生二胎四年间隔期取消
新快报报道: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下称修订草案)昨日提交本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修订草案取消了原条例中“已婚育龄妇女按政策生育第二个子女有四年间隔期”的规定,适当放宽了第二胎生育的条件。
新条例取消了原条例对已婚育龄妇女按政策生育第二个子女应有四年间隔期的规定。按照修订草案,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妻,生育第二胎不用间隔四年。
相关部门表示,之所以作出该规定,主要是因为从广东目前的情况来看,人口年龄结构并无明显高峰,依靠生育间隔期错开生育高峰的历史任务已经完成。过去基层为了做好群众按间隔期生育的工作量,占了计生工作总量近一半,因为不遵守此规定受到处罚的群众,也接近受处罚总量的一半,基层干部疲于应付,群众因受罚也心存怨气。这些情况表明,广东取消生育间隔期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
取消二孩间隔期是否会产生二孩生育的“拥挤效应”?相关部门表示,在随后的三年内可能会产生“拥挤效应”,但这只是暂时的,三年后“拥挤效应”就会消失,对于总和生育率的影响并不太大。(新快报)
【相关新闻】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惠及所有城镇居民 奖励金扶助金具体办法将由省政府制定
据新快报:昨日提交审议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下称修订草案)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政策作了重新界定,计划将奖励人群扩展到所有城镇居民。.